范文
菜单

公开选拔校长方案

时间: 06-09 栏目:方案

1公开选拔小学校长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全镇中小学干部整体素质,为白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现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选拔白寨镇小学校长三名。为确保选拔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进一步完善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机制。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把能干事、想干事、会干事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校长岗位,为推进我镇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竞选职位

白寨镇小学校长3名:白寨镇中心小学校长、白寨镇史沟小学校长、白寨镇刘堂小学校长。

三、竞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

2、遵循教育规律,具有强烈的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履行学校校长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教育科研能力、组织领导能力;

4、遵纪守法、勤政廉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5、身心健康。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5周岁以下(20XX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德才表现较好,近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或称职(合格);

4、在学校具有一定管理经验的经历,即经白寨镇中心学校任命的副校级领导或中层领导。

四、下列人员不得参加竞争上岗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提拔任用的。

五、程序和办法

为了保证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经教体局同意,公开选拔白寨镇小学校长工作由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在教体局人事、组织、纪检部门监督下,由白寨镇中心学校组织实施。

1、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镇中心学校研究决定并报市教体局同意备案后,在全镇中小学校予以公布。

2、公开报名

(1)采用个人自荐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推荐的人员必须经过个人自荐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同意,提交推荐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时间:20XX年8月19日下午18:00以前;

(5)报名地点:白寨镇中心学校赵太军老师处;

3、资格审查:由镇中心学校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4、面试:面试采取演讲、答辩方式进行。抽签后按顺序进行。演讲时间在8分钟以内,答辩时间7分钟(2分钟准备,5分钟答辩),严格控制时间,由评委现场打分。评委由领导小组同意聘请。面试注重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

5、民主测评和考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满意率低于70%的,实行一票否决,空缺人员按照顺序递补进入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合格的候选人,由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参加民主测评和考察的对象包括中心校工作人员、白寨镇中小学校长。

6、公示:经白寨镇中心学校研究,对考察通过的候选人,对其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聘任:经公示无异议的拟任人选,由白寨镇中心学校提出分派意见,下发任命文件。被聘任者试用期为一年。

六、纪律及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公开选拔白寨镇小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国有副组长:申德欣、张建召成员:中心校工作人员和全镇中小学校长

2、严肃纪律,认真执行公开选聘实施方案,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

3、对在公开选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要求严肃处理。

七、本办法由镇中心校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XX年8月18日

2区局公开选拔校长工作实施方案

在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丰荫、西张两所小学改扩建工程即将完成,计划今年8月份开始招生,9月1日开学。为了切实提高两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区局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为两校选拔校长。为切实做好选拔,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拔职位和名额

丰荫小学校长、西张小学校长各1名。

二、选拔范围

临渭区中小学、教育局机关及二级单位

三、报名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作风严谨,廉洁自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5、有较强亲和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6、身心健康。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担任完全小学校长、副校长或初中副校长、主任职务一年以上(截止20XX年3月31日)经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四、选拔程序

(一)公布选拔职位、报名条件与资格

区公开选拔校长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在临渭教育网发布公告、召开校长会或下发文件等形式,公布选拔职位和选聘条件与任职资格。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与资格者,到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填写《临渭区公开选拔中小学校长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条件与资格,由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竞聘人员申报资格进行审查,结果报公选领导小组审定。

(四)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学校管理理论与实践、校长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要求、办学思想及理念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竞聘者的笔试成绩,按竞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五)面试。面试试题的确定以及面试考官的聘请由区教育局负责。面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我展示,阐述教育管理理念和建设一流学校的构想。

2、答辩。演讲完后进行答辩,答辩由主考官向面试人员提问,考察面试人员相应的素质和能力。

3、赋分。每位面试考官根据面试人员演讲和答辩表现情况,为其赋分。

(六)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情况,按招聘职位数分别提出3名考察对象,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七)组织考察。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八)决定拟任人选。考察结束后由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经充分讨论和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名单交公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任职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任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失实及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如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查属实,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经公选领导小组研究取消其拟任资格,并提出递补拟任人选。公开选拔的校长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能完全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用手续;不能胜任或个人要求不再留任的,回原单位工作或由教育局调整工作岗位。

五、组织机构和纪律要求

(一)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领导,教育局成立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柴新宏(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邵世安(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王少贤(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栓良(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渭军(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严西华(区教育局纪检书记)

郭锋(区教育工会主席)

李旗(区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成员:梁勇、王文、田光明、闫文斌、杨光辉、南宏义、席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按照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和协调各小组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局人事股,主任由李旗同志兼任,成员由董鹏志、张卫东组成。

(二)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报名资审组

组长:邵世安

成员:董鹏志、南宏义、田光明、杨成武

职责:

1、负责报名及解释有关公告事项。

2、负责资格审查。

笔试组

组长:王少贤

成员:李旗、闫文斌、郭俊峰、王根发

职责:

1、负责制题、取题、保管试题。

2、负责准考证的制作、发放。

3、布置试场,组织考试。

4、组织阅卷。

面试组

组长:李栓良

成员:梁勇、席挺、郭勇、兰文革、田鹏

职责:

1、制定面试实施细则。

2、聘请专家评委,抽调列席评委。

3、布置试场。

4、负责面试人员的签到、抽签。

5、组织面试。

6、负责发放相关材料,计时和汇总成绩。

考察组

组长:李渭军

成员:李旗、董鹏志、张卫东、刘刚

职责:

1、组织召开测评会和谈话。

2、查阅相关档案资料。

3、进行专项调查。

4、向领导小组提交考察报告。

监察组

组长:严西华

成员:田光明、王文

职责:负责对公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后勤组

组长:郭峰

成员:梁勇、杨光辉、田安勤、董武州

职责:

1、负责整个招考过程的接待、后勤保障和车辆调度工作。

2、负责有关证件、横幅制作。

3、负责联系场地。

(三)工作纪律

1、公开选拔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参与选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严格坚持原则,如因玩忽职守、违纪舞弊、对选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区局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竞聘者凡有弄虚作假、考试舞弊、伪造或涂改档案等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参与选聘的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向领导小组提出回避。

六、时间安排

20XX年4月15日至4月18日报名;

20XX年4月19日至4月20日资格审查,核发准考证;

20XX年4月22日笔试;

20XX年4月23日阅卷并确定面试人员;

20XX年4月25日组织面试并确定考察对象;

20XX年4月26日至4月27日考察并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20XX年4月28日公示。

七、本方案由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大埔县公开选拔中小学校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县委“人文增动力”的发展思路,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让一些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有科学发展观的优秀中青年干部、优秀教师选拔到校长岗位上,推动我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我县教育系统中公开选拔中小学校长5名。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职位和人数

(一)高陂中学校长1名,副校长1名;

(二)三河中学校长1名;

(三)县直家炳小学校长1名,桃源中心小学校长1名。

二、选拔范围

大埔县教育系统在职教师。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高陂中学校长

1、年龄48周岁以下;

2、本科以上学历;

3、担任初级中学校长2年以上或高、完中行政职务2年以上或获得省级(省人事厅、教育厅)以上荣誉;

4、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格。

(二)高陂中学副校长

1、年龄45周岁以下;

2、本科以上学历;

3、担任初级中学校长2年以上或高、完中行政职务2年以上或获得省级(省人事厅、教育厅)以上荣誉;

4、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

(三)三河中学校长

1、年龄45周岁以下;

2、本科以上学历;

3、县教育系统所属中学担任行政职务2年以上或获得省级(省人事厅、教育厅)以上荣誉;

4、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

(四)县直家炳小学、桃源中心小学校长

1、年龄48周岁以下;

2、大专以上学历;

3、县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担任行政职务2年以上或担任完小校长3年以上或获得省级(省人事厅、教育厅)以上荣誉;

4、具有小学高级教师或中学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

计算年龄、任职时间等均以20XX年8月31日为线(如45周岁以下是指20XX年8月31日后出生)。

四、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开选拔公告在大埔电视台发布,具体报名办法及相关事项在大埔组织人事网、教育信息网上发布。

(二)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各学校于8月5日前将推荐人选登记表、个人主要表现材料(1000字左右)报县公开选拔中小学校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附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用A4纸)各1份,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三)资格审查。由公开选拔中小学校长领导小组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通知书。

(四)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公选职位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面试。每个职位按笔试成绩前6名进入面试,主要测试设定职位所要求的领导能力与综合素质。

(六)考察公示。每个职位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再计入)前3名定为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对象人选(按姓氏笔划为序)在电视台、组织人事网、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七)组织考察。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应延伸到原单位对其进行考察。

(八)确定任职建议人选。有关人员根据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并按照分数高低(面试成绩不再计入)确定任职建议人选。

(九)研究决定。按干部管理权限确定任职人选。

(十)办理任职手续。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称职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任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称职者,取消任职,另行安排工作。

五、时间安排

7月30日发布公告;

8月2日至8月5日,报名;

8月10日前,组织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

8月中旬,考察公示,确定任职对象。

六、领导机构

成立大埔县公开选拔中小学校长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实施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5526451。

七、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中小校长是建设高素质学校领导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实施好、协调好、落实好公开选拔的各项具体工作。参与公开选拔中小学校长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对公开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大埔县委组织部

大埔县教育局

二〇XX年七月三十日

4安丘市教育局公开选拔中小学校长人选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增加干部选拔透明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深入推进专家办学,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及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深化和完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潍办发﹝20XX﹞31号)文件精神,经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公开选拔两名中小学校长人选。

一、选拔职位

锦湖小学校长、莲花山中学校长。

二、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这次公开选拔中小学校长面向安丘市教育系统进行。报名者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现任或曾任中小学校长(含中心学校校长),且任职一年以上(20XX年6月以前任职);已确定为校长后备人才,年龄在48岁以下(20XX年12月31日后出生),在中小学(含教育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副校级管理岗位工作两个学年度以上(20XX年8月以前任职)或在中层管理岗位工作三个学年度以上(20XX年8月以前任职)。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的校长后备人才限报中学校长职位。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①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或者处分期未满的;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③具有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④其他不宜报名参加的。

三、职位要求

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高,与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保持一致;热爱教育事业,职业道德高尚,群众威信高;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有履行岗位必须具备的教育理论素养和学识水平,有较强的课程领导力;创新意识强,思路开阔,有思想,有观点,勇于改革;有较丰富的治校管理经验,调控协调能力强。

四、主要程序

1.动员部署。发布公开选拔中小学校长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报名。符合条件人员,经所在镇(街、区)教管办或市直学校党组织研究同意后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并个人署名,报送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时间为20XX年6月3日至6月7日。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组织人事科对报名人选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4.理论能力评估。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理论能力评估,具体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理论能力评估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命题和阅卷,内容主要是案例分析,考察教育教学理论素养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理论能力评估总分100分,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0的比例确定参加履职能力评鉴人选。两个职位报名人数均达不到1:10的比例,取消理论能力评估环节,直接进入履职能力评鉴。如参加理论能力评估人数达不到1:6的比例,由市教育局党委研究确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5.履职能力评鉴。主要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遴选知名校长、教育专家等组成评委,对参加人选进行履职能力评鉴。履职能力评鉴内容包括个人陈述竞职优势和履职打算10分钟,评委提问10分钟。由评委逐人评价打分。总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的办法,计算参加人员的平均分。

按照理论能力评估成绩占40%,履职能力评鉴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每位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列前6名的,作为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对象人选产生之后,理论能力评估和履职能力评鉴成绩不再带入考察环节。

6.定向考察。教育局派出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延伸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与拟任职位人岗相适情况,并征求执法执纪机关和有关部门意见。同时,发布考察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7.档案审核。对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发现档案中有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不得聘用。

8.体检。安排档案审核合格人员体检,体检合格者提报研究。

9.研究聘用。教育局党委听取理论能力评估、履职能力评鉴、考察和档案审核情况汇报,综合分析人选的一贯表现、年度考核成绩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由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任前公示反映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另行安排工作。对进入履职能力评鉴的校长后备人才,纳入市教育局重点管理。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中小学校长工作在教育局党委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科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纪委第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工作方案和选拔结果报组织部和人社局备案。

安丘市教育局

20XX年6月3日

5英山县教育局公开选拔乡镇初中校长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校长队伍,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英山县中小学(幼儿园)机构设置及干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英教发[20XX]24号)文件精神,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拔任用乡镇初中校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推进校长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实行公开选拔学校校长,扩大民主,尊重民意,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努力把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工作绩效优、教职工信服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校长岗位上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校长队伍。

二、校长选拔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原则;

三、校长选拔的范围及职数

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拔乡镇初中校长。

四、校长选拔任用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养、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

3.具有较丰富的教育专业知识、学校教育管理知识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4.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了解和掌握教育教学基本规律。

5.爱岗敬业,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严于律己,顾全大局,言行堪为师生表率。

6.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近三年任教学科的教学成绩优良,教科研成果获县级以上奖励,中考、统考、调考、抽考等成绩位于同类学校或同校同学科前三分之一的位置。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现任初中副校长、处室主任或乡镇中心小学校长或乡镇教育总支成员或县直学校及局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任职满2年经历。

2.特别优秀的中青年教师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中教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五、校长选拔任用的程序

(一)公布职位。采取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或在英山教育信息网上发布公告的办法,公布公开选拔校长岗位职数、报名条件和选拔的程序、方法、步骤等。

(二)报名推荐。符合校长选拔任用条件者,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报名。组织推荐由乡镇教育总支组织实施,具体办法为:推荐对象为初中副校长、处室主任的,必须召开初中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推荐;推荐对象为乡镇中心小学校长或教育总支成员的,必须召开全乡镇初中、小学校长及教育总支成员参加的民主推荐大会进行民主推荐;推荐得赞成票数原则上必须达到参加推荐人员总数的50%以上。县直学校及局属事业单位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进行报名推荐,原则上温泉镇、杨柳镇推荐3人;石镇、雷店镇、金铺镇、孔坊乡、方咀乡、红山镇、草盘镇、南河镇推荐2人;陶河乡推荐1人。并填写“英山县公开选拔初中校长报名表”(附件1),报名推荐时间截止20XX年8月11日18时。

(三)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初审工作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初审后,由县教育局党组审查确定。审查合格者,准于参加笔试,并在英山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四)笔试。试题内容主要包括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及湖北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教育局重要规章制度等相关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竞聘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现场抽签、现场答辩的方法进行,由面试小组负责面试和评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确定考察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核定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及时通知本人,并在英山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布。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七)组织考察

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主要采取个别座谈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对其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的职位作出综合评价。

(八)决定任用

1、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和考察组建议,由县教育局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对进入组织考察未被任用和未进入组织考察参加竞选人员,县教育局将作为教育后备干部重点培养。

2、任前公示。对县教育局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3、试用期。对选拔任用的校长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六、校长选拔任用的工作纪律

(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校长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要自觉遵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以任何方式拉票贿选,一经查实,将取消竞选资格。

(四)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情况、考察情况、组织讨论情况等。

(六)对违反干部选拔工作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