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拔干部方案
1公开选拔干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从工作需要出发,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为做好选拔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的要求,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民主评选、严格考察、择优选拔,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培养和造就"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队伍。
二、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三、职务职数和范围
(一)职务职数
⒈副局长(正科)1名;
⒉处长(正科)1名;
⒊副处长(副科)1名。
(二)范围
面向全省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四、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
(二)资格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和树立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有2年以上的党政机关工作经历,熟悉党政机关工作办事程序和公文处理程序;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⒋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⒌身体健康。
(三)具体要求
1.副局长:现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熟悉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熟悉信访工作业务;有吃苦耐劳精神,热爱信访工作;有一定的基层群众工作经验和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
⒉处长:现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或主任科员;大学新闻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纪律观念强;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3.副处长:现任科员满3年或副主任科员,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政府机关公文制发、审核、校对、流转等工作。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⒈报名时间:待有关部门核准同意后确定。
⒉报名地点:组织人事处。
⒊报名注意事项:现场报名需出示、出具的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报考人员。报考人数与职务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6∶1如某岗位报名人数未达规定比例时,取消该岗位选拔。
(二)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⒈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总分值为100分,委托专门考试机构组织进行,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知识结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⒉面试。面试评委由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三)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体检、组织考察人选与选拔职务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体检、考察人选。
(四)组织决定
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各职务拟任人选报党组讨论决定。为确保选拔质量,经办公厅党组会议集体讨论认为,所选拔职位无合适对象时,该职位可空缺。
(五)任前公示
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决定任用。
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选拔任用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网公布选拔结果。
2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方案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进一步优化乡科级领导班子结构,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8名科级领导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确保把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年轻有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
二、公选职位
此次公开选拔共有8个职位,分为三类,具体如下:
第一类:1名,团县委书记;
第二类:1名,团县委副书记;
第三类:副科级干部6名其中:女干部2名。
三、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县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管理岗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依据人社部发〔20XX〕62号文件规定,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当符合各职位相应的资格条件:
报考第一类职位的,要求是中共党员,年龄在33岁以下(20XX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20XX年12月27日前参加工作)工作经历(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工作满2年即可),任副科职务满1年(20XX年12月27日前任职)。
报考第二类职位的,要求是干部身份,中共党员,年龄在30岁以下(20XX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20XX年12月27日前参加工作)工作经历(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工作满1年即可)。符合上述资格的大学生村官也可报考。
报考第三类职位的,要求是干部身份,年龄在42岁以下(20XX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20XX年12月27日前参加工作)工作经历。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报考团县委副书记的本科学历为近2年,研究生学历为1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四、工作程序
这次公开选拔工作分为以下八个步骤进行:
1、发布公告:20XX年12月28日通过县电视台和海兴县党建网就选拔职位、报名、考试、任用等问题进行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时间自20XX年12月28日开始至20XX年1月2日止。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计生情况证明材料;3、要求是中共党员的,由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证明材料;4、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5、《海兴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可从海兴党建网下载也可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6615868)。报考者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20XX年1月2日-1月3日,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经资格审查,团县委书记职位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能少于3人,其它职位参加笔试的人数不得少于任用总人数的5倍,少于规定参加笔试人数的职位予以取消或减少,报考该类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类职位。
20XX年1月上旬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同时发放准考证。
4、笔试。20XX年1月上旬组织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大纲》为主,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团委书记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为面试入围人员,其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任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前,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及时公布。
5、面试。20XX年1月上旬组织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决策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基本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各职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排列该职位应试者的总成绩。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排列。总成绩将在面试后及时公布。
6、体检。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任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2的数量(包括并列名次)进行体检。体检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递补,直至补齐规定名额。
7、组织考察。每个职位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组织部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如遇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递补进行考察,直至按比例补齐。
8、决定任用。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由县公选办等额提出拟任用人选意见,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县委常委会确定任职人选。对县委决定任用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经过考察但未被任用的干部将纳入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择优选用。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成立海兴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贾兆军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邢浦忠同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庚杰同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马玉辉同志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邢浦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精心组织。这次面向全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是我县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又一次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程序性强。各单位、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等项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公开选拔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公选,人人支持公选,符合条件的积极参与公选的良好氛围。
3、严格监督。这次公开选拔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全程监督。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方案要求,及时公告、公示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做好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环节的工作,防止和排除各种干扰。对公开选拔工作中出现的任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确保公开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方案由海兴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司法局公开选拔干部指导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区党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等有关规定,为改善公务员队伍知识年龄结构,加强我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工作制度,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我局机关进行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现制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选拔优秀人才,努力建立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不断激发我局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带动和促进我局干部制度改革,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竞争上岗职位
1、办公室主任1名
2、督察研究室主任1名
3、司法所所长3名
三、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任职资格:
1、竞争行政职位要求占用行政编,具有公务员身份。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任职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4、竞争正科现职领导职位须具备副科领导职位满2年或主任科员满1年及以上的经历。
5、年度考核连续2年优秀或连续3年称职以上。
6、应经过任职培训,特殊情况未达培训要求的,应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四、时间安排
12月9日-12月31日
五、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12月9日-12月13日)
1、与区公务员局核定职数。填写《科级干部队伍结构比例分析》表。
2、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此次我局科级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公务员局批准后实施。
3、成立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竞争上岗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思想动员工作。
4、召开动员会,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发布公告(12月13日-12月14日)
张榜公布此次科级竞争上岗的职位、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公开报名时间和截止时间。
(三)公开报名(12月14日-12月15日)
由符合竞争资格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填报竞争上岗报名表,并同时上交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四)资格审查(12月15日)
1、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报局党组复核审批。每一职位必须有2人以上参与竞争,未达到2人以上的,此职位取消竞争。
2、将报名者资格审查材料上报区公务员局复核审批。
3、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两级资格审查确定的竞争人员基本情况、主要简历向干部群众公布。
4、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做好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准备工作。
(五)笔试(12月18日)
经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进行笔试。笔试请具有出题资格的市考评中心负责出题。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笔试考试得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30%。
(六)面试(12月21日)
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请具备出题资格的市考评中心负责出题。面试得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30%。面试由面试小组实施,一般不少于7人原则上至少2人为区公务员局人员。
(七)民主测评(12月21日)
对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参加民主测评范围为全体干部。民主测评结果占总成绩的40%。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并确定相应的分值,由参评人员无记名填写评价分数。
(八)确定考察对象(12月22日)
召开党组会,根据竞争者的综合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民主测评结果等。综合成绩汇总情况,要及时上报区公务员局审核。
(九)组织考察(12月22日-12月23日)
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范围为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本科室全体干部及相关科室干部代表等。
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组讨论前,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干部廉政情况作出文字说明。
(十)讨论决定(12月24日)
召开党组会,听取考察组对拟任人选的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
(十一)任前公示(12月24日—12月30日)
在党组讨论决定后,对拟任人选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十二)办理任职手续(12月30日—12月31日)
公示期满符合任职规定的,由分管领导同新任命人员进行谈话,对其提出具体的要求和希望。办理任职手续,下发任职决定。将任免情况向区公务员局通报备案。整理相关资料,归入干部档案和记实档案。
提拔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六、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九人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七、竞争上岗工作要求
1、成立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竞争者的资格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对竞争程序逐项监督,增强竞争上岗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2、增加工作透明度,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3、符合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的干部应积极参与,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竞争的意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消除一些人的思想顾虑,确保竞争上岗的顺利实施。
4、严肃组织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人员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