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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时间: 05-18 栏目:方案

120XX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优化政务环境,推进我镇政务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推行政务公开要以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促进全镇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发展。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及时便民。政务公开一定要做到及时,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政务公开的范围包括镇政府的政务公开和各站所的政务公开。对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是: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事项要求具备“六个要素”,即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

(一)镇政府公开的内容。

(1)党政领导职务、职责权限。

(2)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完成情况。

(3)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4)年度财政预算和财政收支情况。

(5)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

(6)镇直属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发)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7)债权、债务及支付转移情况。

(8)工程项目招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9)向农民集资的项目、依据、标准、结果及使用情况。

(10)镇政府向社会承诺的大事、要事、实事完成情况。

(11)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

(12)其他临时性重大事项情况。

(二)与村务公开相对应的公开内容。

(1)镇村税费的收缴、使用情况。

(2)各村镇代管资金的收支情况。

(3)生育情况。

(4)征用土地情况及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

(5)各村宅基地审批情况。

(6)水电费价格及收缴情况。

(7)扶贫救灾款物发放、优待抚恤情况。

(8)干部任免、招聘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9)镇人大代表的建议、议案办理情况。

(10)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务情况。

(三)各站所公开的内容。

(1)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度、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

(2)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

(3)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的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镇政府对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的内容。

(1)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

(2)机关内部的财务收支情况。

(3)招待费、差旅费的开支使用情况。

(4)干部交流、考核、奖惩情况。

(5)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公开栏公开。各部门均要设立政务公开栏;

2、会议公开。主要结合有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在会上公开,也可召开专题会议,就某一重大活动进行公开;

3、新闻媒体公开。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某一重大活动进行公开;

4、进村入户公开。印发宣传资料,送到群众手中。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五、具体要求

1、实行政务公开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机关和各基层单位公务运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推进民主建设,促使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求务必达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硬监督、严查处、求实效”的目标。

2、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单位要必须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政务公开登记簿,对公开的内容、形式进行记载备查。

六、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经常性工作。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镇直各部门在实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抓好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完整、规范、实用、有效。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同其他工作一起安排、同时部署、一起落实。

七、监督检查

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光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每年11月上旬开展一次自查,并向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自查材料。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不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单位,要按照考核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220XX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按泰州市政府文件要求,制定本部门20XX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认真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承办人和承办单位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2.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对本单位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

3.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及时对已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对失效、废止、被新文件取代的文件要及时标注文件的有效性。

4.加强信息解读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积极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5.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加强气象部门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建设。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气象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进一步加强气象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各级气象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2.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全面公开。

3.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公开。做好气象部门干部任前公示、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地公开气象部门公务员招录有关信息。

4.强化气象预警及应对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着力提高预警信息的发布时效,及时将气象部门部署应急工作、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等情况对外公开。

5.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答复程序及格式,加强申请的分类管理。

三、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各级气象部门要对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

2.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

3.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

4.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5.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根据需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交流,进一步提升气象部门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

四、方案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气象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主动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狠抓具体落实。

2.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3.细化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要将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到人员,便于监督检查。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4.加强督查和总结。市局办将适时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市局办公室报告。由市局办公室汇总

3金郝庄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我镇的政务公开,切实搞好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廉洁高效政府,根据聊城市、临清市有关政务公开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20XX年金郝庄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实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公开,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及办事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为促进我镇的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建立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责任层层落实。

三、公开的原则、范围及内容

(一)公开形式及原则

规范政务公开形式:一是设置政务公开栏;二是设立政务公开专属网页;三是设置举报电话2775171,四是按照“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周期性工作定期公开,季节性工作随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的原则公开。

(二)政务公开

1、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情况、政财政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救灾款物发放、涉农收费价格公示、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农民负担、其它等内容。

2、规范政务公开资料立卷归档。对公开的书面资料齐全,对群从反馈意见和举报的登记、受理和答复记录及资料完整,并分类立卷归档。

(三)村务公开、站务公开

1、村务工作,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以及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应向村民公开。村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村级财务、村民自治事务和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办理的行政事务,村级财务公开是村务公开的重点。

一是财务公开。村级财务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有的资产、筹资筹劳及使用等情况。

二是事务公开。

(1)集体的收缴和使用,村集体企业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机动地发包,集体土地征收费用补偿及其分配方案,宅基地的规划、申报、批准和使用。

(2)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村级道路、水利、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的立项、经费筹集,工程招标、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等。

(3)工作安排情况。村干部分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及其实施情况等。

(4)各村救灾、救济、扶贫资金的安排公开、政策公开、数量公开。

三是村民点题公开。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涉及本村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应及时公开。

2、站所工作,一是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上级拨款,本级财政的计划安排数,自筹经费数,开支明细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及使用等;二是经济款物的分配和发放条件及标准情况;三是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计生费及收支情况;四是宅基地的审批情况、收费标准,土地征用调解情况;五是镇基层站所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投诉受理、收费和罚款标准及收款情况;六是各类服务及建设项目的实施帐目情况;七是上级各部门明确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四)政务公开季度安排

第一季度,公开内容:党委、政府全年工作目标、财政收支、计生人口安排,各办各中心办事流程。承办单位:党政办、计生办、财政所。

第二季度,公开内容:社会救助、民政救济、优抚等。承办单位:民政办。

第三季度,公开内容:乡镇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宅基地使用审核情况、征收征用土地等。承办单位:土管所

第四季度,各项惠农政策的、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公开,承办单位:经管站

各村按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村务公开的要求按时公开,并将资料完善送政务公开办公室存档。

四、要求

1、内容规范:大项齐全、细目清楚、情况明了、重点突出。

2、形式规范:遵循实用、方便、节俭、美观的原则公开,制度建设设在室内明显位置长期公开,固定公开栏设在醒目位置或本单位墙外采用黑板报、橱窗等形式公开。

3、程序规范:对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审核批准后再行公开。

4、时间规范:对各个项目的公开次数和时间,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按照“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周期性工作定期公开,季节性工作随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的原则公开,公开期数不少于四期,公开内容在公开栏内不少于15天。

5、管理规范:一是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及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组,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具体事项,二是公开栏应有专人负责和管理,公开后要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限期答复。三是各单位对每次公开的内容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公开,公开资料要自己保留一份,送一份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进行立卷归档。

五、监督检查及措施

1、村务、站务公开接受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

2、公开工作作为长期日常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列入本单位部门重要工作来抓。对领导不重视、搞形式主义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责任。

3、由镇纪委加强督查,对不按时开展工作,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作为对单位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4水产局20XX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养殖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决策和工作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畜牧水产系统机关效能和依法治牧、依法兴渔的水平,促进我县畜牧水产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向社会公开的必须公开。

2、真实准确。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

3、讲求时效。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4、利于监督。公开的形式要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公开内容

1、局领导具体分工;

2、机关股室工作职责;

3、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4、财务收支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5、畜牧水产惠农资金项目落实事项;

6、畜牧水产行政许可及执法监督收费项目、标准、依据;

7、行政审批的规定事项;

8、畜牧水产系统人员招录和调配事项;

9、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选先进、干部任免事项;

10、本部门的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

11、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局公开办”),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综合协调工作,落实一名政务公开工作专干,抓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开展。

2、抓好机关政务公开。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搞好宣传橱窗、网上公开的同时,拓展会议公开、电视公开、报刊公开等形式。突出公开重点,讲求公开时效性。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七项制度办事,及时公开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编制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确保行政权利透明运行。建立健全阳光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必须予以公示。深化机关内部公开,突出抓好干部职工关心的“四费”支出、干部选拔任用、惠农资金项目落实、项目招投标等信息公示。

3、规范公开内容与方式。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公开。公开栏(墙、橱窗)统一名称为“党务政务公开栏”,将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内容进行整合,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凡是公开栏(墙、橱窗)和会议公开的内容都要及时在本局网站上予以公开,局网站要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目,并设置财务公开等系列子栏目,将公开内容与子栏目合理对应。拓展公开方式。对政务公开的内容,除了做到“上网、上栏、上墙、上会”外,另外,可以通过座谈、编发手机短信、印发宣传单、报纸、等多种途径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4、加强督查考核。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定期和不定期对本局系统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每半年发一次督查通报。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终先进股室评选的重要依据,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局系统工作绩效考核的内容;继续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

5徐州市科学技术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在市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苏科办[20XX]331号),制订徐州市科学技术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公开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质量,全面提升科技管理工作水平,推进科教兴市战略实施。

二、公开的原则

(一)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

(二)公开、透明、规范;

(三)突出重点,讲究实效;

(四)方便群众,方便基层;

(五)易于操作,便于监督。

三、公开的内容

(一)对社会公开的内容

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属于保密以外的科技行政管理事项均向社会公开。包括:

1、科技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职责;

2、科技政策法规;

3、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科技计划;

4、科技奖励、科技成果;

5、科技行政管理事项及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

6、工作纪律,服务承诺,投诉程序;

7、其他与科技行政管理相关的事项。

(二)对局机关公开的内容

机关政务公开的重点是干部人事和财务管理公开。包括: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干部考核、任免、交流、奖惩情况;

3、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4、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执行情况;

5、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事项。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设立公示栏。在局机关一楼设置政务公开栏,公示局机关内设机构、办公室门牌号码、联系电话、各行政管理事项承办处室、办理程序、时限、收费和投诉电话等内容;

(二)利用徐州市科技信息网。将国家、省、市有关科技法规、政策文件及科技行政管理事项向社会公开;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招投标;公布科技进步奖评选和科技成果评定结果;

(三)利用新闻媒体。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与网络同步发布科技行政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科技新政策及科技行政事项;

(四)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情况;

(五)现场咨询和质询答复;

(六)发布公告;

(七)对局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采取召开机关大会、干部述职、公示、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长刘春平任组长,副局长张合贡、纪检组长李兴栋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综合计划处、科技管理处、知识产权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组成。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协调、检查、监督等。并指导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做好政务公开宣传工作,使基层和服务对象了解、知悉局政务公开内容和有关要求,扩大政务公开的知晓面,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三)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局机关电子政务建设,为实现科技行政管理网上服务创造条件。加强综合集成,缩短办事时限。办公室设立指示牌,工作人员亮牌上岗,文明服务,热情接待,尽职尽责为基层和群众服务。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格依法行政。把政务公开与源头治理、行风建设紧密结合。局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专家参加本级科技项目的评审、论证和鉴定;不参与本级科研课题的申报,确有必要参与的软科学研究项目,待课题评审结束后,参与有关工作;不组织各类收费会议,论坛、奖励、展销会等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种活动,也不委托局直属单位和个人开展此类活动。严格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依法行政,不徇私情,不搞权钱交易,权情交易、权权交易。严禁滥用职权、受贿、索贿等行为,对违纪者严肃查处。

六、监督与投诉

(一)按照法规、政策和工作程序公开行政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制定政务公开监督实施办法,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

(三)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局监察室随时受理并及时处理来自各方面对政务公开的投诉。当事人或知情人若发现本局工作人员有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可向局监察室投诉。

投诉电话:83855450、83847170,

电子邮箱: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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