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拔人员方案
1关于公开选拔县创建办工作人员的方案
为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稳定创建办工作人员队伍,更好的履行创建办工作职责,服务全县创建文明城市发展大局。经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同意,决定从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中公开选拔借用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县创建办综合岗6名。
二、选拔范围
全县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拔条件
(一)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二)3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五)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及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六)无违纪违法行为;
(七)特别优秀且文字功底较好者,年龄宽限到45周岁以内(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选拔办法
本次选拔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等程序进行。笔试重点考察考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理性思维能力、组织策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紧急复杂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调适能力等。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70%、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选拔职数确定考察对象。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笔试、面试成绩并列时,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拔干部人选。
(一)报名时间:20XX年12月6日--12月16日
(二)地点:县政府大楼三楼文明办
(三)报名办法: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者持《于都县创建办选拔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毕业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及个人简历、自荐材料到报名点报名。考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履职使用
选拔借用人员工作时间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6月,工资福利在原单位发放,工作期满后,特别优秀的予以推荐提拔重用。
本通告由县创建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232543、6238666。
于都县创建办
20XX年12月5日
2澧县财政局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县财政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在全县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中公开选拔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计划及条件
财务会计岗位2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会计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20XX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20XX年1月1日后出生)。
信息网络岗位1名:男性,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20XX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计算机硬件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20XX年1月1日后出生)。
文秘岗位1名:男性,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中文类专业,2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20XX年1月1日后出生);在乡(镇)机关或县直单位从事文字综合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20XX年1月1日后出生)。
二、选拔方式
选拔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进行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XX年7月11日—20日
报名地点:县财政局人事教育股
2、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资格证书、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及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3、近三年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有法律规定不能报考者,均不得报考。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财务会计岗位考财政、会计、审计、税务等方面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
信息网络岗位:考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构建、网络设备调试、SQL语言运用及相关操作、计算机硬件维护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
文秘岗位:考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科。
财务会计岗位、信息网络岗位按专业知识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合成综合成绩。
文秘岗位各按50%合成综合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人选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分数相同的,财会岗位和网络维护岗位按专业知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文秘岗位按申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面试达不到的1:2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及考核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对拟录人员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监督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人员,聘请人大、纪检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36-3221604、0736-3213591
3平谷区20XX年公开选拔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大竞争性选拔和市场化选聘力度,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结合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经研究,20XX年面向区内公开选拔3名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谷财集团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
二、公开选拔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谷财集团总经理
1、任职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资委党委的决策部署。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有开拓精神和工作激情,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对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提高富有使命感。
(3)熟悉现代企业管理,熟悉投融资、土地开发、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和资本运作等相关工作。
(4)有敏锐的市场意识、扎实的岗位业务素养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执行力、团队领导和创新能力。
(5)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为人正派,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密切联系群众。
(6)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勤政廉洁,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任职资格
报名人员应是中直、市直在平谷单位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平谷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20XX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部分业绩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3)具有从事投融资、土地开发、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和资本运作等相关业务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验。
(4)在区属国有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现担任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正职职务;或担任区属国有企业副职职务满1年,即20XX年12月(含)以前任职;或担任区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职务满4年,即20XX年12月(含)以前任职。在平谷地区的中央、市属国有企业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现担任正处级职务;或担任副处级职务满1年,即20XX年12月(含)以前任职;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4年,即20XX年12月(含)以前任职。公选聘用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脱离原身份。未满试用期以及提拔不满一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5)具有北京市户口。
(6)身心健康。
(二)谷财集团副总经理
1、任职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资委党委的决策部署。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能够配合总经理卓有成效地开展好工作。
(3)熟悉投融资、土地开发、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和资本运作等相关工作,有较强的执行力、合作意识和创新能力。
(4)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敢于负责。
(5)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勤政廉洁,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任职资格
报名人员应是中直、市直在平谷单位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平谷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20XX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部分业绩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3)具有从事投融资、土地开发、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和资本运作等相关业务领域2年以上工作经验。
(4)在区属国有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现担任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副职职务;或担任区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职务满1年,即20XX年12月(含)以前任职;或担任区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职务满4年,即20XX年12月(含)以前任职。在平谷地区的中央、市属国有企业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现担任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即20XX年12月(含)以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即20XX年12月(含)以前任职。公选聘用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脱离原身份。未满试用期以及提拔不满一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5)具有北京市户口。
(6)身心健康。
三、公开选拔的工作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推荐报名、资格初审、考试测评、组织考察、决定聘用等阶段(若符合条件人数少于规定比例时,适当简化程序),主要包括:
(一)发布公告
通过平谷政府网以及印发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宣传公开选拔的重要意义,公布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职位、任职条件以及公开选拔的程序、公开报名的时间、地点、有关要求等事项。
(二)推荐报名
报名时间为7个工作日,遇周末、法定假日顺延,即时间为20XX年12月27日8:30~20XX年1月2日17:30。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者填写《平谷区20XX年公开选拔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推荐报名表》(见附件),须经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咨询点报考。
设立咨询点和咨询电话。在区国资委设立咨询点。公选政策咨询电话:89996245。
(三)资格初审
区委组织部和区国资委负责对推荐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总经理职位一般不低于10:1,副总经理职位一般不低于15:1。
(四)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面试和综合评价三个环节。
笔试环节。测试应试者担任领导职务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总经理职位一般不低于6:1,副总经理职位一般不低于10:1。
对于未参加、未通过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资格复审人选按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并通知其撰写近三年的工作业绩报告(20XX字左右)。业绩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是否属实的意见、加盖公章,于面试前交区国资委。
面试环节。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素质能力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综合评价环节。主要对应试者的岗位匹配度做出评价。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按照3:3:4的比例合成选拔综合成绩。
(五)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测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经理职位一般前3名、副总经理职位一般前6名的报考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若人员综合素质相近,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考察范围。
2、组织考察。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勤勉尽责、工作实绩和廉洁从业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在现所在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需到其原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延伸考察。组织考察主要包括考察预告、民主测评、考察谈话、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环节。
实行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由考察对象本人填写《平谷区20XX年公开选拔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申报表》。
经考察,无合适拟任人选的,经研究确定后,该职位空缺。
3、公示。按照规定,对考察对象,需在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在现所在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需在其原工作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公示。考察对象有关信息在平谷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决定聘用
考察组根据组织考察及公示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拟任人选。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履行任职手续。
聘用人员名单在平谷政府网统一公布。
对决定聘用的人员,实行聘期制,聘任期三年。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任,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3年聘任期满,经组织考核优秀的,继续签订聘任合同。
对经过考察符合聘用条件但未能聘用的人员,符合后备领导人员条件的,可按照程序纳入区属国有企业后备领导人员队伍进行培养。
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总经理薪酬参考现区国有企业总经理职位待遇,副总经理薪酬参考现区国有企业副总经理职位待遇,平时发放月基本工资,年底按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奖金数额。
四、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特别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69961304
区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69978003
区国资委监督举报电话:89996351
本方案由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负责解释。
附件:平谷区20XX年公开选拔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推荐报名表
职位说明书(总经理)
职位说明书(副总经理)
中共北京市平谷区委组织部
北京市平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XX年12月19日
4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以公益性项目为主,集融资建设为一体的国有大型独资企业(正厅级建制),省交通运输厅履行出资人职责。为进一步优化集团公司人员结构,加快推进重点业务进程,结合集团公司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业务开展需要,经省交通运输厅同意,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公司决定在厅属系统公开选拔6名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选拔,优化集团公司人才队伍结构,为集团公司选拔实用人才,逐步建立起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激励集团公司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奋发向上。
二、公开选拔的岗位及资格条件
通用条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创新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具体岗位及要求:
1、董事会秘书处业务主管(1名)。30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财务、税收、金融等相关专业,熟悉国家金融政策及企业管理,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和灵活的处事能力。
2、财务审计部业务主管(1名)。30岁左右,具有金融、会计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及以上,5年以上企业财务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负责人优先。
3、财务审计部主办会计(1名)。30岁以下,具有金融、会计等相关专业重点大学本科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计算机特长者优先。
4、规划建设部综合规划(1名)。30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土木工程专业,熟悉土建工程概预算和工程管理等工作。
5、综合办公室主办会计(1名)。30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3年以上企业财务工作经验。
6、综合办公室劳资管理(1名)。40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有从事人事劳资管理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报名范围
省交通运输厅属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方法步骤
1、公开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但应征得单位党委同意后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于5月14日18:00前将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tjtrlzy@163.com邮箱,过期不予受理。方案及报名表可在邮箱jvc7788@163.com下载,密码:123456789。亦可通过传真发送。传真号:0931—4658112。
2、资格审查。依据公开选拔岗位的资格条件,由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公司负责资格审查,根据岗位需要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3、面试。结合岗位特色和工作需要,通过资格审查并接到面试通知的人员,参加与岗位职责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面试。于5月18日12:00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人员则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
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其中演讲(介绍情况和打算)4分钟,答辩6分钟。由考评小组现场打分后确定拟调人选。
4、组织考察。拟调人选确定后,由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公司进行考察,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考察结束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5、身份待遇。进入集团公司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并按照岗位确定薪酬福利。
联系人:李树峰电话:18993133056
0931—4658038
张湧电话:13893353889
0931—8401745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5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政府办公室“三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为市政府提供科学决策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到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现公布实施。
一、组织领导
本次遴选工作,在中共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的领导下,由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遴选原则和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并按照制定遴选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进行。
三、公开遴选人数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4名。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考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在铜仁市(含区[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2.身体健康,讲政治、顾大局,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专业知识。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20XX年10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20XX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备附件1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20XX年及以后,新录用到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的公务员未满3年的。
5.尚在任职、新录(聘)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五、遴选程序和方式
(一)发布公开遴选人员信息
本次公开遴选相关信息在铜仁网、铜仁市人民政府网、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XX年4月21日至4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铜仁市人民政府大楼2楼,铜仁市碧江区花果山中路20号,联系电话:0856-52234825221327)。
3.报名程序。考生自行下载填写《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相关报名材料,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视为报名成功。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一寸近期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遴选资格条件,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遴选计划予以调减。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始终,在公开遴选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参加遴选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20XX年4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在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领取。
(四)笔试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试卷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笔试成绩通过铜仁网、铜仁市人民政府网、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
1.笔试内容。主要检验考生对宏观经济把握、政策法规理解,如何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去服务决策、服务发展、服务落实的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XX年4月28日(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
(五)面试
依据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为70分)以上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3:1(最低不得低于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要求比例的,减少遴选计划。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通过铜仁网、铜仁市人民政府网、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七)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为2:1。考察对象确定后,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察方案,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考察组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信息,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八)公示
1.确定拟遴选人选。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
2.公示。拟遴选人员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铜仁网、铜仁市人民政府网、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按照有关程序办理适岗手续;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遴选,待查实后再研究决定。
3.适岗期。拟遴选人员实行为期3个月的适岗期,适岗期间,拟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九)办理相关手续
1.调动。拟遴选人员适岗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原身份为公务员和符合调动到公务员岗位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到公务员岗位工作,不符合调动到公务员岗位的调动到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适岗期考核不合格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报市政府办党组研究决定后,退回原单位工作。
2.“二次开发”工作。在市政府办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核定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二次开发”。对象为:已进入考察环节,因职位计划限制未被确定为拟遴选对象的人员。“二次开发”对象须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报市政府办党组研究决定后,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公示、适岗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工作纪律
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参加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遴选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依纪做出处理。
七、其他
本《方案》由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
0856-52234825221327(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监督电话:
0856-5233500(中共铜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铜仁市监察局派驻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