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1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7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务办﹝20XX﹞7号)、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务公开“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滁政务﹝20XX﹞38号)以及全椒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椒县政务公开“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全政务﹝20XX﹞17号)文件要求,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通过政务公开“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以活动为抓手,以标准实施为重点,将“规范”二字贯穿我局全年工作各个方面,从政务公开内容、目录、流程、制度等入手,确立各项业务标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推动标准化建设成果在全局普遍应用,加强我局自身建设和优化社会发展环境,带动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上台阶、出成效,全面提升环保工作政务度和行政效能。
二、主要任务
按照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配套完善、简便适用的要求,建立覆盖我局政务公开全过程的标准体系。
(一)政务公开标准化
1、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标准。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统计、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机制和工作程序,细化执行标准,落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局办公室负责进一步梳理近年来我局印发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文件和政务公开内容,制定县环保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建立局政务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规范水平。
2、完善政务信息更新职责分工和保密审查。按照依法公开、分工协作和统一规范的原则编报政务信息,信息撰写部门对信息的合法性、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局办公室负责及时更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相关栏目信息。局门户网站栏目信息依据职责分工,按照“谁管理、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更新维护。各部门草拟行政公文时,应根据公文的内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发文单上选择注明公开属性,属于不予公开的,还应选择注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局办公室负责审核和保密审查,公文签发人在签发公文时最终确定其属性。各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将该信息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对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信息予以报备。
4、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标准。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统一组织、统一编码、统一目录”的“三统一”模式,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标准,及时对外发布或补充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职权目录等政务信息,确保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局办公室负责建立和完善局门户网站栏目和技术标准,进一步调整优化信息公开栏目,实现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有效联接与融合,并负责政务公开相关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撑,有效提升政府信息网和局门户网建设水平。
5、完善行政职权行使规范标准。按照行政职权审核和确认的结果,规范行政职权名称,及时对行政职权目录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行政行为等内容进行补充和更新,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统一政务平台、局门户网站统为载体,实现环保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建立结构合理、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环保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6、完善内部事务公开标准。补充和完善本局内部事务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载体等方面的标准和制度,在局内公开财务收支、考核奖惩、干部人事以及局领导点评各部门及人员工作绩效结果、每周工作重点、领导班子周值班、环保项目现场实施动态、信息宣传任务完成情况等,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保障本局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务服务标准化
1、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现场申请、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的方式,需要获取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受理,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处理,对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2、行政服务流程明确、标准、简化。按照“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接负责制”、“办理实名制”、“升级督办制”等原则,建立群众诉求处理快速化、服务优质化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工作部门、专兼职人员,完善服务热线接听、办理、答复、反馈、监督、回访等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调查处理办理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反馈,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XX〕37号)等相关文件,提高对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二)组织修订、实施阶段(8月-10月)
由局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照市公开办的统一部署,明确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推进方法、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对不符合当前工作实际的制度和文件进行修订,总结政务公开的成果,把符合实际并运行成熟的制度以标准的形式予以固定。本着“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按照信息公开目录标准,对制度、规章、政务信息等进行归类,经规定的程序审核对外发布。
(三)巩固提高总结阶段(11月-12月)
按照“制定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用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评价标准体系实施效果,及时对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部分进行整改。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发展,不断修订、完善,将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和理念及时转化为标准,保证标准的符合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将“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作为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为各股室、队、站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简称局公开办),局公开办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办理政务公开日常事务,主任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协调和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本局各部门相互协同、密切配合,有计划、按步骤共同推进“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深入开展。
2、加强宣传培训。将标准化建设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局门户网站开辟“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专栏,并在本局公共场所利用展板开展集中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积极参加政务公开标准化业务培训,牢固树立服务标准化理念。
全椒县环保局
二〇XX年十一月四日
2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局的工作效率,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教育局行政权利运行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宗旨,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发挥政务公开在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作用,树立教育局机关的新形象,为办好商洛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作出新贡献。
(二)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必须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办理结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公平、公正性。
2、注重实效、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不搞形式主义。同时,以人为本,简化环节,优化服务,提高效率。
3、分级负责、强化监督的原则。明确教育局、各学校及直属单位在深化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中的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政(校)务公开制度。
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深化政(校)务公开要与过去的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举措有机结合,和教育发展实际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有机结合,创新行政管理和学校管理方式,加强政(校)务公开与行政监督,营造高效、优质、廉洁的运行机制。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
政务公开的范围涉及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公开的具体形式和内容是:
(一)在局机关公开的:
各科室工作职责及组成人员的岗位职责(办公室);
市直单位教职工的调配使用情况(人事科);
局机关人员的年度考核、评优树模、晋升晋级、转正定级、工资调整、水电费、津补贴标准、公用住房等;局机关管理制度和考勤结果(办公室、人事科、基础教育科、计划资金科);
局机关的经费预算,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车辆燃油维修费等重要财务支出情况;局机关的重大购置和财产处置事项(办公室、计资科);
局党组、局务会议做出的重要决定(办公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在市直单位公开的: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及商洛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人事科);
市直直属科级干部的任免情况在市直本单位公开(人事科);
市直单位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晋级、晋升、年度考核结果在所在单位公开(人事科);
市直教育单位的经费、专款、基建项目、经费审计结果(计资科);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在全市教育系统公开的:
全市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办公室、计资科);
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文化课、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人事科);
全市八所中学(商洛中学和各县区中学)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在所在学校公开(人事科);
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学生的毕结业证书的发放结果(职成教科、基教科);
市级示范中小学评估验收结果;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学生”的评选标准及结果(职成教科、基教科);
各县区教育局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人事科);
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教材的选用和地方教材的审定结果;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学生学科竞赛结果(基教科、职成教科);
学校基建项目、投资及各类教育专款的投资计划(计资科);
各类教育专款、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计资科);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及排危方案,危房校舍的改造、扩建和新建情况;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寄宿制学校工程建设项目、“两基”巩固提高、外资项目、国债项目、捐赠项目的资金投入、管理、项目执行、检查验收情况(计资科);
教育系统的重大事件(办公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宜。
(四)面向社会或在媒体上公开的:
教育局工作职责,局各科室设置、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及岗位责任人(办公室、人事科);
全市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结果(人事科);
全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及其它“评优树模”活动的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人事科、基教科、职成教科);
各类中等层次民办教育办学标准及办学机构的设立、撤销、年审的程序及结果;各级各类成人学校的评估标准、办法和评估结果(职成教科);
教育强县、教育强乡镇创建标准和结果(职成教科);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职业学校的设立和撤销结果(基教科、职成教科);
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政策、标准、用途及举报电话;享受“两免一补”学生的评选条件及程序、享受学生名单在所在村校公开(计资科、监察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五)文件资料公开
局机关的行政文件、资料及有关规定等(办公室);
以前已形成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需要个人进行查询和了解的事项(办公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六)面对面口头公开的:
对于教育热点、疑点等问题,深入村组、社区、学校面对面向村民、居民、教职工、学生讲解政策解答疑问,通报工作(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助);
上访人员需要解释和说明的问题(各业务科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达到预期的目标,要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各职能科室各负其责、通力合作、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百全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和纪检组长担任,局监察室及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安排协调和涉及全局性的公开工作,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负责岗位职责范围内政务公开具体事宜
(二)精心组织、全面实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十分细致的工作。一定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细化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政务公开制度,条文内容要具体,简单明了,可操作性强,要有刚性。把政务公开实施情况列入各科室和干部年度考核内容,要做到定期检查,经常通报情况。
(三)加强检查、强化监督。建立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把教育系统政务公开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邀请教育行风特约监督员等对政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3企业工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发〔20XX〕1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建立政务公开示范点的通知》(*建管〔20XX〕135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市污水处理厂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全体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切实保障每位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构建和谐的企业内部关系,以公正公开、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把我厂政务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为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要求
内容全面。只要是不涉及秘密的内容,都应该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全厂职工进行公开。
重点突出。突出职工关注的重点事项重点内容关键环节的公开。
规范制度。逐步完善政务公开配套制度以制度促公开抓深入。
强化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最大限度地方便职工行使监督权。
三、政务公开目录
将全厂职工普遍关心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可能产生腐败的有关环节,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市污水处理厂政务公开信息项目包括:
1、领导职责及分工、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
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管理干部任免事项;
4、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5、生产运行费用支出情况;
6、大宗物品采购情况;
7、招待费、电话费等管理费用开支情况;
8、职工考核、奖惩情况;
9、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政策法规确定和执行情况;
10、内部规章制度、承诺事项、执行和完成情况;
11、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政务公开方式及时间
政务公开的形式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畅通公开渠道,讲究公开实效;政务公开时间应当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要积极创造条件使全体职工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公开内容,便于接受监督。
(一)形式:
1、设立厂务公开栏;
2、定期不定期进行厂务通报;
3、定期召开全体职工大会;
4、实行其它有效形式。
(二)时间:
1、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不懈地推行,在公开的时间上应做到经常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2、设立在公开栏上的内容,原则上每月应当更换一次公开内容,至少每季度要更换一次公开内容。
3、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职工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要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保证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市污水处理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支部委员
成员**设备科科长
***工程办主任
**生产科科长
***计财科副科长
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推动本方案的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
(二)健全监督体系
一是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电话和意见箱,举报电话号码为***。各职能部门也要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地址)。二是成立由厂工会牵头组成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建立并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三)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对外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对内实行“预公开”制度,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要先将方案公布,广泛听证,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并进行合理调整的基础上,再予公布。
二0XX年十月三十日
4市交通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交通部《关于地方交通部门政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和《地方交通部门政务公开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了*年*市交通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要求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促进交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
政务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政务公开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及时、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坚持注重实效、方便基层、服务群众,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原则。
(三)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目标
在前一阶段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从*年起再用3年左右的时间,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并逐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努力把各级交通部门建设成为透明度最高和最讲效率的部门之一。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实现交通部门机关作风明显转变,从政行为明显规范,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公众和有关方面对交通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政务公开的要求
1、政务公开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关键。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效开展。
2、政务公开工作要注重针对性,坚持真实性,讲究时效性,强调操作性。
3、推行政务公开要抓好四个结合,与转变政府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加强廉政、完善监督机制相结合,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与政务信息化相结合。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交通部门及其职能机构、所属公用事业单位是公开义务人。凡运用交通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都要依照规定采取适当方式,分层面最大限度地向社会或有关方面公开。政务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合法、规范、具体、统一,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本市行政区域的交通发展规划、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工作目标、交通经济运行情况;
2、交通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
3、交通部门的职能、内部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
4、交通部门的交通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事项的名称、依据、标准、条件、程序、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办理结果;
5、交通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批准机关、批准文件和收费期限;
6、交通各类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和建设期限;
7、重要专项经费和交通资源的分配使用情况,包括重大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设备物资采购、营运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情况等;
8、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结果;
9、公开承诺办理的其他事项;
10、以及公开权利人救济途径和时限。
(二)对内部公开的主要内容是:
1、交通发展年度计划安排情况;
2、交通专项资金征收使用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3、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情况;
4、单位年度考核、评优选先、表彰奖励情况,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人员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情况;
5、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其他应当公开的内部政务信息。
(三)下列信息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扩大公开范围,更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机关内部研究讨论或者进行审议的工作信息;
3、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企业以不公开为条件向局机关提供的信息;
4、公开后可能引起公众混乱或者可能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引起恐慌、动荡或紊乱的信息;
5、与刑事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刑事诉讼公平、公正进行的信息;
6、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三、政务公开的程序
1、各科室、单位按要求提出公开的信息;
2、根据信息内容和职责权限分别提请本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
3、依照有关保密的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4、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5、对所公开的信息存档。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要积极探索符合行业实际和职能特点的公开形式。根据不同的内容、不同的层次,创造载体,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根据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采用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1、交通局政府网站;
2、公开栏、公告栏、电子屏幕等;
3、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4、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或者其它相关会议;
5、政务公开指南或办事指南;
6、其它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公开的信息其内容发生变化的,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更新。
各单位、科室要充分利用交通局门户网站、服务大厅和办事窗口,发展电子政务,促进政务公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栏、公告栏和政务公开指南等公开的形式;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属于重大决策的事项,决策过程中应当采用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式公开征求意见:
1、征集和听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相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2、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咨询论证;
3、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代表公开举行听证会;
4、进行专题调研;
5、其它适当的方式。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
1、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的科长(主任)、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局办公室归口管理协调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制度的制定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管理。人事监察科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2、局实行政务公开责任制。交通局及其职能机构、所属事业单位是公开义务人。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本科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科室、本单位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各工作人员负责本岗位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各直属单位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3、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纳入机关目标管理,由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4、政务公开工作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当积极整改。
六、具体操作办法
1、各科室按照职责和本方案的要求,指定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定期填写政务公开表(见附表),包括公开事项、内容、方式、时间、责任部门、责任人等,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在网站、服务大厅和公开栏中公开。
2、各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参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办法,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3、各直属单位的需要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开的事项,填写政务公开审批表(见附表),包括公开事项、内容、方式、时间、责任部门、责任人等,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公开。
5丹东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不断规范审计监督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审计机关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文明执法形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审计、科学审计、文明审计的工作方针,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为载体,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促使人员素质、服务理念、机关作风等不断向好的方向转变,努力把审计机关建成廉洁高效、勤政务实、行为规范、群众满意的文明机关。
二、基本原则
概括起来,就是“事实求是、方便易行、注重实效、操作规范”与“精简、统一、效能”的有机结合。即有利于加强群众监督;有利于接受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廉洁自律机制;有利于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有利于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持续稳定。
三、总体目标
建设高素质的审计队伍,树立高质量的服务意识,创造高效率的工作成果,塑造高标准的机关作风。
(一)以政务公开促团结,创造良好队伍。通过各种会议、资料、媒体等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增强审计机关的社会知晓度,增进社会了解,同时提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关心机关内部事物管理的自觉性,形成全局上下统一的思想和行动,增强审计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以政务公开促作风,创造优质服务。在实施各项审计任务中,要把法律依据、执法程序、审计结果、工作责任和工作纪律向被审计单位公开,自觉为被审计单位服务,为丹东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这个大局服务;
(三)以政务公开促廉政,创造清洁机关。采取一定的有力措施,加大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力度,增强审计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规范和约束审计人员的执法行为。自觉接受审计对象监督,多渠道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塑造审计人员和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严格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审计机关公正执法,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四、主要内容
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的过程中,在严守国家秘密和企事业单位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主要向社会公开以下内容:
(一)公开审计机关内设机构及其职责权限。让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了解审计机关内设机构的岗位职能,以便接受监督;
(二)公开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计划。年度工作项目计划经过研究制定后,发至有关部门和单位。没有特殊情况,严格执行审计工作计划,接受各方监督;
(三)公开审计监督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颁布的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四)公开审计小组。根据项目计划,按照审计监督回避制度的要求指定审计组长,组成审计小组。审计小组一般由两人以上(含两人)组成。审计小组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
(五)公开审计工作程序。审计小组严格依法执行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实施过程,并主动向监督对象公开全部程序,接受监督;
(六)公开审计结果。审计结果将依法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
(七)公开审计纪律。每到一个被审计单位,都要如实公开审计工作纪律,便于被审计单位监督。
四、政务公开日活动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5.15”政务公开日活动。5月15日,在沿江街63号门前,张挂“丹东市审计局政务公开活动日”的横幅,并将有关的公开内容书写在展板上,由局纪检组长负责。法制处、办公室具体经办。活动联络员:贾春荣(联系电话:13942559193)。
五、政务公开的监督保证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张东贵为组长,副局长李圣稙、曹瑞州、张作群、纪检组长杨文斌为副组长,成员单位为法制处、办公室;
(二)邀请特约审计员参与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定期回访被审计单位,听取意见和建议;定期到下级审计机关调查了解情况,改进工作方法。定期向社会各界发出征求意见函,征求各界意见。
二〇XX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