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按照上级部署,应用“厦门市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实现被检查的监管对象和行政检查人员随机产生,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及时对外公开,检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更好的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二、行政检查要点
1、抽查事项全覆盖。20XX年,区民宗局行政检查事项将依据“厦门市思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一单两库”进行。
2、随机抽查比例和频率。随机抽查被检查对象的比例将依据“厦门市思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一单两库”执行。
3、抽查范围。思明区各宗教活动场所。
三、行政检查要求
1、依法依程序检查。执法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成语行使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并依照法定职权开展执法工作,必须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两人,并示证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执法规范化。每次执法检查必须制作《思明区民宗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所有文书必须建档保存,逐步建立健全辖区内监管对象“一执法对象一档”数据信息库。
3、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4、整改措施跟踪落实到位。对所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民宗局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均要纳入本局督查案件实施管理,建立“谁检查、谁跟踪落实到位”的责任机制,按照有关要求跟踪督办,直至整改落实到位。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督促,不断提高“双随机”抽查的效率,切实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推进力度。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务实担当,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同时加大考核力度,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注重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
思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XX年2月20日
2关于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漳政办〔20XX〕10号)的部署和要求以及《漳州市经信委“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漳经信法规〔20XX〕247号)的规定和安排,结合今年初省效能办和审改办对我委去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督查的反馈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委20XX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特制订本工作计划如下,请各有关科室务必按计划安排,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计划设置的主要背景与依据
1、根据省效能办和审改办今年初对我委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在充分肯定我委已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提出四点改进意见:一是随机摇号时要拍照留痕;二是随机摇号情况登记单中随机抽查现场人员栏要体现参与人的身份属性(如:办公室、法规科、监察室等);三是随机摇号产生的监管对象,在实施检查前要发正式检查通知;四是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要编制单位正式文号。
2、按照省、市统一部署,20XX年度要求各单位随机抽查事项的抽查率要达到100%(去年是50%),监管对象抽查率不低于5%。为确保我委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更合理、有序和扎实推进,在征求市审改办同意的情况下,拟对原有已公布的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调整,从12项调整为5项,按规定将不适合于开展随机抽查的事项调整出清单。同时也对应调整委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从146家调整为108家。(附经调整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
3、根据20XX年2月24日市审改办在“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业务培训会”上,对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提出的要求,重点把握五个关键环节:一是随机抽查过程要留痕,即摇号有照片、有原始记录等;二是检查过程要有笔录,有被检查对象签名等;三是抽查要有通报,好与不好都要通报;四是检查结果要公示;五是检查结果要有运用,推送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跟诚信、项目审批、招投标资质挂钩等。
二、计划实施的主要内容、步骤与主体安排
具体按《漳州市经信委20XX年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表》执行(附件1)。
三、主要工作要求
1、随机摇号工作。委各相关职能业务科室,要按本计划对应的时间节点安排随机摇号,同时,主动邀请委办公室、监察室和法规科等监证科室对摇号过程实施现场签证,并对摇号现场实施拍照留痕。对随机摇号结果:一是要按要求填写好《漳州市经信委“双随机”抽查摇号情况登记单》(格式见附件2),并报委法规科备案;二是要以委的名义正式向经摇号抽查到的监管对象发出拟实施检查通知,明确告知抽查的原因、日期、检查内容、检查人及其需作的准备工作等。
2、现场检查工作。要重点把握四个环节:一是检查前需填写《漳州市涉企检查事项备案表》(附件3),到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备案;二是实施检查过程中,要据实做好检查笔录(格式参照附件4);三是需拍照留存证据的要即时拍照,并做好相关记录(格式参照附件5);四是检查出问题比较严重需改正或整改的,要及时发出改正(整改)通知书(格式参照附件6)。
3、实施通报工作。每项检查结束,对每家被抽查对象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做到有检查内容、有事实、有结论、有建议(格式参照附件7);并在此基础上,综合各家被检查对象情况,形成本次随机抽查总体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给予通报,做到一抽查一通报。
4、结果公示工作。检查结束7个工作日内,要填写《漳州市经信委“双随机”抽查实施情况公示表》(详见附件8),连同已完成的检查报告、抽查通报推送委门户网站“双随机”抽查专栏进行公示。
5、结果应用工作。一是已在委门户网站公示的“双随机”抽查结果由委办公室负责把相关信息同步推送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工商)和全省信用信息监管平台;二是对抽查检查结果不好的监管对象,委相关业务科室应在其涉及项目资金安排,审批项目办理,龙头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认定以及政府投资项目材料统一采购监督采购供应商名单确认等方面应予更严格的把关审查;三是对于抽查检查结果好的监管对象,委相关业务科室应在其涉及上述事项时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体现奖优罚劣的警示效果。
3市司法局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遵义市司法局关于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遵市司通〔20XX〕1号)文件精神,做好20XX年司法行政系统“两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也是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20XX年底,随机抽查事项要实现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赤水市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实施全局内随机、各科室内随机从《赤水市司法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比例不得低于《赤水市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比例要求;采取区域定向与行业定向相结合方式抽取检查对象的,可以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比例。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各科室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同级人民政府或本级机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行政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司法移送工作的,应当在有关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公布有关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移送文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我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各岗位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
制定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