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抽查工作总结
1滨海县安监局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情况工作总结
为切实解决在安全生产领域中,可能存在的检查随意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我局按照全县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工作会议部署和苏政办发[20XX]114号、盐审改办[20XX]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迅速开展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提高认识,专题会议传达部署。9月8日,我局召开“双随机”专题会议传达县会精神、部署我局所要开展的具体工作,会议要求,全体监管监察人员要坚持“两手抓”,既要立足科室实际履行好内设科室职能,又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大局观履行好被随机后授领的监管任务,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是明确分工,成立领导组织推进。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法制、许可和监管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各科长为组员、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全体在编人员全部参与的工作新格局,确保事有人干、担有人扛。
三是分步实施,推动工作有序落实。明晰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按照全县试点方案稳步推进。截止日前,我局已报经县法制办审核并经编办过堂通过的材料有:随机检查人员名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执法检查表格及随机抽查对象库(安监责任田内的危化品行业企业),尚有工贸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和批发企业及加油站(点)待报,“两库”“一平台”即日着手编程设计,不日即外网公布并试运行。
四是强化管理,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双随机”抽查机制,是一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举措和尝试,我局将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摇号”工作机制、联合抽查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经信等牵头部门健全联合惩戒机制。
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随机抽查对象库内容,补充已上报的危险化学品行业之外的工贸、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和加油站(点)等行业企业的具体名单,报由县法制办和编办审定。
二是加快“两库”“一平台”的随机抽查机制网络建设进程,在县安全生产网外网设置模块并试运行。
三是在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机制运行中探索便捷、可控、高效的操作模式,以便在实时更新、“摇号”程序等工作机制和具体细节、环节上更具有可操作性。
四是积极配合经信等牵头部门共同做好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搭建互联互通、阳光公开的全县大平台。
20XX年9月8日
2潍城区经信局随机抽查工作情况总结
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潍城职能办函【20XX】1号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进行学习,根据《关于报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简政放权各项规章制度。自20XX年6月份以来,我局认真梳理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共有行政审批事项6项。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于20XX年5月成立审批服务科,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采取签订授权委托书形式,向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进行充分授权,办理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行政审批事项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详细的各自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使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其事先的准入要求,增加了事中的抽查监督步骤,规范了事后的督查反馈程序,确保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有序,落到实处。这6项行政审批工作将分别由相应科室、单位进行跟进。
三、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根据《关于报送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城职能办函【20XX】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制定了《潍城区经信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了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了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问题发生。
潍城区经信局
20XX年3月14日
3双随机抽查工作总结
本溪市环境监察局“双随机抽查”第一检查组抽查情况总结
20XX年3月29日至30日,南芬区环保局“双随机抽查”第一组按照《南芬区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方案》要求对随机抽出的本溪市圣华化工有限公司、本溪市聚鑫达矿业有限公司鑫生选矿厂、本溪市南芬区金山福铁精粉加工厂、本溪市龙新矿业有限公司、本溪市南芬区万发铁选有限公司、本溪市枫叶矿产有限公司、本溪百兴粉体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金亿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进行检查,并填写了现场环境监察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大部分企业都处在停产状态,我们对其现场进行了检查,并照取相片。本溪市圣华化工有限公司发现3处环境隐患:
1、原材料(液体碱)未按环评要求储存指定库房,露天堆放。
2、成品(甲硫醇钠)未按环评要求储存指定库房,露天堆放。
3、工业冷却水外排至厂区外取水口附近空地.以上均有现场照片,询问笔录,水样(外排冷却水)等证据为证,已移交网格化监管人员依法进行跟踪处理。
南芬区环保局“双随机抽查”第二检查组抽查情况总结
20XX年3月29日至30日,南芬区环保局局“双随机”第二检查组对中核北方铀业有限公司本溪铀矿、本溪钢铁人和化学清洗有限公司、本溪市南芬区金海铁精粉选矿厂、本钢南芬矿山设备修配厂、铁山定点屠宰厂、本钢南芬矿山修配厂、本溪市森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市南芬区柏峪少华铁矿粉加工厂、辖区内铁路所属各单位等9家企业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大部分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其中《本钢南芬矿山设备修配厂》经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润滑油露天摆放,煤堆无防护。建议该企业润滑油桶摆放要有围堰,硬化地面防止意外泄露,煤堆要有覆盖物,防止扬尘,生产用水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执行,有现场检查记录、照片为证,并移交网格化监管科室进行进一步跟踪处理。
本溪市环境监察局“双随机抽查”第三检查组抽查情况总结
20XX年3月29日至30日,南芬区环保局“双随机抽查”第三组按照《南芬区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方案》要求对随机抽出的本溪市思山岭新型润滑材料厂、本溪钢铁永华润滑油有限公司、本溪星光硅质原料有限公司、锋达钢渣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本溪市南芬区华隆木业、本溪市南芬区鑫鼎选矿厂、土金石硅石加工厂、昌泰花岗岩等8家单位进行检查,并填写了现场环境监察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大部分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并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并对本溪市圣华化工有限公司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处理:要求企业原料在环评要求指定堆放地点进行堆放,要求企业冷却水外排管收回,有现场整改完成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