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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开选拔方案

时间: 06-09 栏目:方案

120XX年延津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干部队伍结构,切实践行“三严三实”及“敢担当、转作风、争一流”活动要求,努力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建设团结高效的坚强集体,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5名正科级干部,25名副科级干部。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20XX-20XX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要求,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改善我县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职位

(一)正科职位5个

公务员职位2个

1、延津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2、延津县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参照职位1个

1、中共延津县委党史研究室主任1名

非参照事业职位2个

1、延津县广电传媒服务中心主任1名

2、延津县新兴农场场长1名

(二)副科职位25个

公务员职位18个

1、乡(镇)副乡(镇)长4名

2、中共延津县纪委副科级室主任3名

3、延津县信访局副局长1名

4、延津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

5、延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

6、延津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1名

7、延津县财政局总会计师1名

8、延津县审计局总审计师1名

9、延津县司法局副局长1名

10、延津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

11、延津县统计局副局长1名

12、延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13、延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1名

参照职位3个

1、中共延津县委党校副科级干部2名

2、延津县档案局副局长1名

非参照事业职位4个

1、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1名

2、延津县广电传媒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3、延津县粮食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4、延津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1名

四、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五、资格条件

(一)报考正科职位的资格

1、本市现任正科级职务干部,现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干部(20XX年5月以前任职);

2、年龄45周岁以下(20XX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二)报考副科职位的资格

1、本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

2、年龄40周岁以下(20XX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担任科员级及以上职务三年以上(20XX年5月31日以前定科员);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报考党群部门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报考总会计师、总审计师职位的,还需具备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资格证并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工作不少于三年。报考金融办公室主任职位的,还需具备金融学、经济学、财政学等相关知识,并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报考其它职位的,应具备与该职位相匹配的有关条件。

报考正副科级职位,除需要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时还需按以下身份分类报考,公务员可报考所有职位;参照人员可报考参照职位和非参照事业单位职位;非参照事业单位干部仅限于报考非参照事业单位职位。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选:

1、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4、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因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报考的。

六、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于6月开始,8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发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履历业绩评价、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主要包括:

(一)宣传发动。印发《20XX年延津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工作方案》,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部署,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XX年6月8日8:00至20XX年6月28日18:00。凡符合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者,经所在单位、组织和人事部门推荐方可报名(可登陆“延津县人民政府网”或“延津党建网”下载专区下载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交《20XX年延津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20XX年延津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报名汇总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单位推荐报告,个人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5张(附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管理部门公章,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相关部门印章),于6月28日前报送县公选办公室(中共延津县委组织部公选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县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后,对符合条件者登记造册,并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公选具体职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0∶1的,该职位不再公开选拔。

(四)笔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由县公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委托专业命题机构组织命题、评卷。笔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按笔试成绩,以8∶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一职位进入履历业绩评价。(注:具有博士学位的,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履历业绩评价)

笔试按党群部门职位、政府部门职位两个类别分别命题。

(五)履历业绩评价。履历业绩评价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和履历业绩评价成绩所占比例相加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类别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六)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主要测试分析判断、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履历业绩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类别3: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八)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按报考职位类别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县公选办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考察组,对确定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要素进行考察。

(九)决定任用。将考察人员情况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名单。之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每一职位任职人选。经研究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空缺。

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用手续,属外地人员(延津籍以外),根据需要可为其免费提供公租住房。

对公选任职的干部,安排岗前培训。实行一年试用期,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履行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委成立延津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任成员。

(二)精心组织。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程序性强,各有关责任单位要高度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实施,认真做好组织发动、报名、初审等工作。要通过公选,选出好的导向、选出好的作风、选出好的形象。

(三)严格监督。公开选拔的全过程都要接受监督。要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同志参与,加强内部监督。要按规定适时公开、公示有关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命题、考试、面试等环节的保密工作。要防止和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公选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纪和不良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以保证公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营造氛围。要面向全市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公选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原则条件、职位类别、职位总数、报考资格、选拔程序及相关要求,营造良好氛围。

以上方案中的未尽事宜,由延津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3-7628109

附件:选拔人员报名表及汇总表.xls

延津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6月6日

2商南县公开选拔镇副科级司法所所长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各镇副科级司法所所长,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全县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拔镇司法所所长,进一步加强司法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全县各镇司法所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能力,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实现商南率先突破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公选职位职数

商南县镇副科级司法所所长13名。

报名参选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公选职数的比例不低于6:1。如报名参选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公选职数比例达不到6:1时,则相应缩减公选职数。

三、竞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参加竞选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商南县内在职在编、财政全额供养的国家正式干部。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4年以上工作经历(振兴计划招考人员须服务期满)。

3、年龄40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之后出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综治、信访系统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曾受到县级及县级以上表彰奖励)可放宽到女48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之后出生)、男50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一定法律业务知识,或从事司法调解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在不得晋升职务规定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不宜提拔使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情况。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

1、发布公告。将《公开选拔公告》发放张贴到所有镇、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并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公选职位和报名条件,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参与竞争。

2、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从20XX年8月16日开始,到20XX年8月18日结束。报名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可登陆商南党建网(www.sndjw.gov.cn),在公告栏中下载《商南县公开选拔镇司法所所长公告》和报名登记表),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和2份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近期二寸免冠同版彩色正面照片8张,以及所在单位开具的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及现实表现(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的推荐函,统一在县委公开选拔镇司法所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选办,办公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咨询联系电话:6371806)报名。报名须提供真实材料,否则取消参加选拔资格。

报名结束后,公选办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组织对所有报名竞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6322258,县委组织部6322252)。

资格审查结束后,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职数不低于6:1的比例确定公选职数。

3、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组织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8月21日上午8:30统一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司法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政策、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公选职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限定人数内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竞选职位的适应程度。

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题满分100分,公共科目内容和专业科目内容分别占40分、60分,题型分为填空、选择、判断、简答、论述五类。面试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考官由7人组成,由1名县级领导担任主考,其余考官从全市面试考官库中随机差额抽选。面试试题满分100分,命题作答时间为10分钟,实行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得分(保留2位小数)。

每名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权重计入总分。

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4、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限定人数内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考察)。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建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采取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考察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加强对考察对象德的考核。运用正反向测评办法,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测评。同时,委托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计生局对考察对象进行廉政、综治、计生鉴定。考察不合格者不进入任用程序。

5、体检。由县公选办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任用程序,不合格的不进入任用程序。

6、决定任用和任职手续办理

(1)由县委公开选拔镇副科级司法所所长领导小组根据综合得分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初步任用人选名单。

(2)县委组织部提出任用建议,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3)对县委决定任用情况进行7天公示。经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公开选拔的副科级司法所所长均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职责,享受同级任职干部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报考职位工作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镇副科级司法所所长工作必须遵守以下纪律规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一)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二)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三)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四)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情况、考察情况、县委讨论情况等。

对公开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上级组织部门或者纪检机关检举、申诉。对违反以上纪律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六、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拔镇副科级司法所所长工作,是我县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此,县委成立公开选拔镇副科级司法所所长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陆邦柱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春茂,县委副书记王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党世民,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崔伟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屈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晓彬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屈鹏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杨富华、张宝勋、梅学忠,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谭简礼,县司法局局长蔡维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临时抽调相关人员集中办公,主要负责办理日常事务,搞好宣传动员、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具体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

本方案解释权归县公开选拔镇副科级司法所所长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雷山县20XX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县委研究,决定对县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等5个科级领导职位在雷山县范围内开展公开选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XX—20XX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拓宽选拔干部视野,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推动脱贫攻坚、同步小康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公开选拔职位、人数及范围

1.雷山县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1名(副科长级);

2.雷山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1名(副科长级);

3.雷山县社会救助局局长1名(副科长级);

4.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西江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长级);

5.雷山县中等职业学校(西江民族文化旅游学校)副校长1名(副科长级)。

职位选拔范围:

全县符合选拔职位条件资格及职位要求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和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因工作需要到国有企业任职的管理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政治素质好,积极拥护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3.身体健康;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35周岁以下(20XX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4年以上工龄。

(年龄、工龄计算截止时间到20XX年6月1日)。

(二)相关职位的具体要求条件:

1.雷山县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中共正式党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应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胜任职位的组织协调能力、领导水平和业务知识,熟悉党务工作;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

2.雷山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应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胜任职位的组织协调能力、领导水平和业务知识;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

3.雷山县社会救助局局长: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任股级(管理九级)职务3年以上;应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胜任职位的组织协调能力、领导水平和业务知识;公务员、参公人员需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方可报考。

4.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西江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党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任股级(管理九级)职务3年以上;熟悉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公务员、参公人员需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方可报考。

5.雷山县中等职业学校(西江民族文化旅游学校)副校长: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4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学校中层干部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具备教师资格和已担任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5.违反《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规定的;

6.其他影响提拔任职等不适宜报名的情况。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相关新闻媒体或网络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公开选拔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本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考,须填写《雷山县20XX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由本人直接交到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除填写《雷山县20XX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外,同时要向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均用A4纸打印和复印),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标准照3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公开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做好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的宣传动员,鼓励支持和配合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报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干部职工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6月5日至6月12日。

资格审查:由县公开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后,按姓氏笔画为序制作《雷山县20XX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提名人选名册》。

本次公开选拔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10及以上方能开考,如相关职位达不到比例,将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

(三)统一考试

1.笔试。本着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由县公开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出题,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照拟任职位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相关职位5名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复习范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一般由专家、领导和“两代表一委员”代表等7人组成,现场进行量化评分,现场宣布评分结果。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每个相关职位按照综合成绩1:3比例提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考察。

面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复习范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中共雷山县委组织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五)讨论决定

雷山县委常委会对提交的拟任人选进行酝酿及差额票决,作出任用决定。对确定的拟任用人选在干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干部管理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选过程,一旦发现参加公选人员有违规违纪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公选资格,未尽事宜,由雷山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3332100

监督举报电话:3331010(县纪委)

3335500(县委组织部)

附件:雷山县20XX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雷山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6月5日

420XX河南新安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加快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步伐,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次公开选拔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确保把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年轻有为、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干部选拔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

公开选拔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二、公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拔职位分为三类,共22个。

(一)乡镇政务类领导岗位(3个)

乡镇副乡镇长3个

(二)乡镇党务类领导岗位(3个)

乡镇党委委员3个

(三)县直公务员(参照)副科级领导岗位(16个)

县人大农工委副主任,县政协三胞委副主任,县编办副主任,安监局副局长,司法局副局长,宗教局副局长,粮食局副局长,市政局副局长,县法制办副主任,人防办副主任,县供销社副主任,移民办副主任,科协副主席,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计生委纪检组长,水利局纪检组长。

选拔后职位由县委统一调配。

三、选拔范围

新安县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干部(不含聘任制干部)和目前在岗且任职满3年以上的市聘大学生村干部。大学生村干部仅限于报考乡镇党务类职位。

四、条件和资格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在38周岁以下(20XX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工作三年以上(20XX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目前在岗且任职满3年以上的市聘大学生村干部。

除以上条件外,报考乡镇党委委员、县直单位纪检组长职务的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效能告诫尚在影响使用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规定不能提拔使用的;

(6)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

五、选拔的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公示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在新安县范围内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拔职位、选拔范围、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法: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类职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在新安县委办公楼六楼(新安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免冠同底正面彩色照片4张;

④填写《新安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经本单位、主管部门、编制部门审核。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报名时间截止后概不受理。

报名详细条件和要求、《报名登记表》请登录新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xinan.gov.cn浏览、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也可到县公选办公室领取。

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县党政务公开栏、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人员核发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考试、选拔录用资格。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与选拔职位数达不到一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职位数。

3、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后向社会公布参试者成绩,根据报考职位类别,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判断应变、解决问题、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应能力,以及个人的形象、气质等。注重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按照去尾法保留三位小数。

4、体检与确定考察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每个职位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

县委组织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做出评价。如有体检不合格、弃权等现象的,按照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6、讨论决定

县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提出初步人选,报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7、公示任职

对决定任用的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后,未发现有影响任用情况的,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返回原单位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XX年1月7日至9日,每天8:00至17:00。报名地点:新安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六楼),联系电话:67282067

2、笔试、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中共新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县委干部监督室派员进行全程监督。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每个环节的结果及得分情况在新安县党政务公开栏、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对反映的问题由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期间,不影响当事人按程序参与公开选拔,待问题调查核实后,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八、有关要求

参加公开选拔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开选拔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视其情节从严查处。

本实施方案由新安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79-67282067(干部科)

监督举报电话:0379-67112380(干部监督室)

中共新安县委办公室

20XX年1月7日

5贵州省三穗县20XX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笔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三穗县20XX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下简称《工作方案》),为做好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统一考试阶段笔试工作,制定笔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

20XX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11个,其中面向全州选拔职位共3个,全县选拔职位8个,截止6月21日报名结束,报名总数130人。经县公选办认真审查复核,通过资格初审128人。根据《工作方案》的规定,所有职位均达到开考比例。

二、笔试时间、地点及试卷分类情况

根据《工作方案》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笔试时间:

20XX年7月2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

(二)笔试地点:三穗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地址:三穗县八弓镇东门北路三穗中学对面);

(三)笔试方式:闭卷考试,单人单桌;

(四)笔试试卷分类:

1、《公共科目》(100分)。考试职位为:三穗县发展改革局纪检组长、三穗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工委书记;

2、《综合科目》(含:公共科目50分+专业科目50分)。考试职位:三穗县民族高级中学副校长、三穗县第三中学副校长、三穗中学副校长、三穗县第二中学副校长、三穗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三穗县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三穗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三穗县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三穗县电视台台长。

三、其他

(一)请应试人员于20XX年7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30止)到三穗县公选办(三穗县行政中心县委三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并核对准考证各栏目的内容。

(三)请应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按时参加考试。

(四)联系电话:(0855)4521079,1518578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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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公选办

20XX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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