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政务公开方案
1威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服务职能转变,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形成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系统化和制度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营造加快实现全面绿色崛起、当好黑龙港流域跨越发展“领头雁”的优良政务环境。
三、公开内容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加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决策、执行、结果全过程公开透明。
2.民生资金信息。加大社保资金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保障民生专项资金信息。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着力做好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4.公共服务信息。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制度,推动项目经费,行政事业及公共服务经费、优惠政策落实、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5.公共监督信息。积极推进政务诚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公共监督信息公开范围。
6.社会服务信息。农村低保户、低保资金确定和分配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对象确定和款物的发放情况。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四、公开标准
1.全面彻底公开。对应当公开的事项做到全覆盖、全方位公开。
2.主动及时公开。把握公开主动权,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期待。、
3.细化条目公开。对能够细化的事项分类到具体科目,方便群众监督。
4.适时动态公开。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时间更新公开内容,保持公开的“新鲜度”。
五、健全公开制度
1.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国家、省市县要求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完善服务内容。
2.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范围、方式和方法,确保不留死角、死面。
3.健全完善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标准、规范,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任务落实。我局成立由局长裴旭辉任组长、白雪廷任副组长的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大力宣传,努力营造氛围。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行业和部门作风建设,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举措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切实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思,提高全社会的参与意识。
(三)严格监督,严肃追究责任。结合实际,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内部监督,加强经常性的自查,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威县民政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威县民政局
20XX年10月16日
2福州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民政系统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使民政管理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廉洁、务实、高效,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公开公正为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为确保政务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下三条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要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政务公开要实事求是,公开事项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坚决禁止半公开甚至假公开,不准欺骗群众,失信于民。
3、有利监督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要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要认真落实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凡重大行政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政务公开形式
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
1、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
2、制发文件、公告、手册、宣传单等;
3、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4、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网络媒体;
5、党组会、局务会、政务听证会以及其他会议;
6、通过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四、政务公开内容
政务公开应将干部职工普遍关注和涉及群众利益的有关事项,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不廉行为的环节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
1、发布本单位领导简历、分工,机构设置,部门职责、直属事业单位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
2、发布本单位权力运行全过程,包括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裁量标准及配套制度和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执法结果。
3、发布与本单位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
4、发布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规范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承办单位和部门、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等要素。
5、发布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等信息。
6、发布本单位年度、季度或月份相关业务统计数据及解读信息。
7、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培训演练、应急常识及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等信息。
8、发布安全方面监督检查情况信息。
9、发布本单位及直属单位人事任免、招考、表彰、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等相关人事信息以及本单位干部职工日常考勤情况。
10、发布社会保障、老区、老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信息。
11、发布本单位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资金使用、重大项目经费,以及财务收支等信息。
12、发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包括法规政策、采购指南、采购项目目录、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
13、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信息。
14、发布工程招投标及监督投诉等信息。
15、发布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阶段性实施情况信息。
16、发布抢险救灾、优抚安置、救济、社会救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信息。
五、政务公开程序
1、所有公开资料,都必须严格按程序报批审核。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属于公开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并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公开。
2、收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
3、调查核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诉并予以反馈。
4、建立政务公开档案,分门别类,立卷建档。
六、政务公开监督和保障
实行政务公开,要坚决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严守党和国家秘密;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同其它监督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1、要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群众监督。
2、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群众访谈、问卷调查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价意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3、政务公开不仅要公开结果,更要注重公开决策、操作的全过程,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保证局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要加强对政务公开投诉的受理、调查和反馈,对不执行政务公开,或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群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经核查属实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
5、要将政务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6、要强化政务公开评估结果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运用,严格执行奖惩办法,把评估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形成正确的考核导向和用人导向。
3泰州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民政系统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使民政管理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廉洁、务实、高效,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公开公正为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规范有序。
1.依法公开原则。依据国家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实施公开,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2.客观公正原则。发布信息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3.保密例外原则。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不属于政务公开的范围。
4.及时便民原则。信息发布应及时,内容应简明易懂,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查阅。
三、政务公开形式
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
1.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
2.制发文件、公告、手册、宣传单等;
3.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4.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网络媒体;
5.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政务听证会以及其他会议;
6.通过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四、政务公开内容及责任主体
1.政务服务网
(1)行政权力公开
主要内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办件公告等。
行政权力清单网址:XXXXXX
责任单位:办公室、社管处、地名办、社事处、福善处等。
(2)部门责任清单动态更新
主要内容:部门职责、职责边界、监管制度、服务事项等。
部门责任清单网址:XXXXXX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处、社管处、社事处、福善处等。
2.政府信息公开网
网址:XXXXXX
(1)机构职能
主要内容:本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及领导分工等信息。
责任单位:人事处。
(2)政策文件
主要内容:发布国家、省、市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及其解读;发布各处室相关文件通知;发布每月局务会纪要。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业务处室。
(3)规划计划
主要内容:发布规划方案和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业务处室。
(4)资金信息
主要内容:报送每年预、决算资金、“三公经费”和专用资金情况。
责任单位:财审处。
(5)民生公益
主要内容:发布济困工作信息、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和民政业务信息。
责任单位:救助处、福善处、社管处、地名办、福彩中心等。
(6)信息公开年报
主要内容:发布每年的信息公开年报。
责任单位:办公室。
(7)社会救助
主要内容:发布低保救助、五保救助以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公开减灾救灾信息。
责任单位:救灾处、救助处、福善处、社事处。
(8)人事信息
主要内容:及时报送人事调整信息。
责任单位:人事处。
3.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网
主要内容:动态更新本单位机构职能、报送本单位最新业务信息;动态更新结婚、离婚相关政策信息。
网址:XXXXXX
XXXXXX
责任单位:社事处、福彩中心、干休所、烈士陵园、福利中心、救助站、殡仪馆。
4.民政局网站
网址:XXXXXX
(1)新闻动态栏目
主要内容:近期要闻、图片新闻、市区动态、基层动态、部厅信息、媒体关注等栏目的更新。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业务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市(区)民政局。
(2)公告公示栏目
主要内容:发布社会组织批复、地名批复、福利企业年审批复以及相关通知公告。
责任单位:社管处、地名办、生产办等。
(3)办事指南栏目
主要内容:发布各民政业务的办事流程和相关表格资料。
责任单位:社管处、福善处、社事处、地名办等。
(4)民生服务栏目
主要内容:发布最新政策动向、服务活动等便民信息。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业务处室。
(5)党建天地栏目
主要内容:发布党建相关信息。
责任单位:党办。
(6)各局属单位网站和老龄网、双拥网、退役士兵创业培训网及老龄工作专题站点等
主要内容:及时更新网站栏目信息。
责任单位:各局属单位和老龄处、双拥处、创培中心。
5.民政微博、望海楼论坛、广播电视等媒体
主要内容:在民政微博和论坛上及时发布最新民政动态、回应网友诉求,定期组织建议征集与调查,在广播电视上播放民政资讯。
微博网址:XXXXXX
论坛网址:XXXXXX
责任单位:办公室。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经申请可依法公开。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业务处室、局属各单位。
五、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民政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民政系统政务信息公开事务。
(二)工作职责
市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主动、准确公开本单位的信息,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办公室具体承办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事宜:根据业务单位提供数据,及时更新本机关政务信息内容;负责公民和法人申请政务信息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组织编制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各业务单位负责提供具体的政务信息公开资料:根据各自职能和时间节点提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解读以及相关数据资料(政务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提供);根据办公室派单做好依申请政务信息公开的资料收集、整理和提供工作。
3.各业务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域政务信息公开资料的审查把关:审查把关业务单位拟公开政府信息,提出具体办理意见。
4.局纪委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追责:依据“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六、政务公开监督和保障
1.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设立局政务公开举报电话(86198830)和信箱(XXXXXX),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群众监督。
2.加强对政务公开投诉的受理、调查和反馈,对不执行政务公开,或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群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经核查属实报局纪委审定后处理。
3.将政务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4常德市民政局20XX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XX年常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常政办函[20XX]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我局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优质高效的服务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高全局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加强优质服务品牌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今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仅仅围绕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条例和要点,围绕城乡低保、救灾减灾、特困人员供养、医疗和临时救助等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直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龚美爱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殷宗仁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曹吉飞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宁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上传下达、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深化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1、统一职能职责。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本单位的基本职能职责,实行政务公开由办公室统管,充分发挥办公室在政务公开中的综合协调作用。(责任科室:办公室)
2、巩固“六有标准”。严格按照“六有”标准(即有机构牌子、有公开制度、有兼职工员、有必要工作经费、有多样公开形式、有统一的公开内容),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责任科室: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信息中心)
3、开展示范单位创建。严格按照《常德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政务公开示范单位创建的通知》规定的标准,在总结创建市级政务公开示范单位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责任科室:办公室、信息中心)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修订完善和更新工作,方便信息查阅。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摘要公开或全文公开,并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建议提案吸收采纳和跟踪落实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和常德政府网发布本单位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科、信息中心)
2、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救灾减灾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落实公开措施,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责任科室:最低生活保障科、医疗和临时救助科、救灾科、信息中心)
3、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政府信息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程序,认真办理每件申请并保存好办理的有关记录,对常德政府网依申请公开件,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在网上查阅和办理。拓展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方式,畅通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平台、政务服务窗口等受理渠道,方便群众提出申请。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依申请事项要加强沟通协调,尽快答复主体。同一信息多人申请公开的,如有必要让社会广泛知晓,及时纳入主动公开范围。(责任科室:办公室、信息中心)
4.回应社会期盼关切。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重要民生事项,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建立完善决策、发布、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的系列工作机制,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切实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和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信息中心)
(三)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执行重大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市民群众代表列席重要会议。(责任科室:法制科)
2、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内部相对集中。进一步理顺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强化窗口职能,落实“两集中三到位”。(责任科室:行政许可办)
3、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应用。抓好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网上公开、网上监察的力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责任科室:行政许可办)
4、公布四张“清单”。制定并公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编辑有关民政政策清单手册,发放给干部群众,把政策交给群众,让干部熟悉政策,更好地规范行政行为、服务经济发展和为民办事。(责任科室:法制科)
(四)推进办事公开
1、提高办事透明度。面向社会服务的窗口单位,按照“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做到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等事项公开,不断增加办事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责任科室:行政许可办、相关单位)
2、加强办事公开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各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逐步建立起办事公开的长效机制。(责任科室:办公室)
(五)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结合智慧常德建设,积极推动把完美社区建设、未成年救助、城乡低保信息系统纳入智慧常德建设范畴,推动信息共享。(责任单位:信息中心、社区办、低收入认定中心、市救助站)
2.强化网站公开功能。充分发挥单位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科学合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子栏目,做好日常维护和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及时回复市民留言,解答市民关心的问题。(责任科室:信息中心)
3.强化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传统媒体公布信息的同时,积极推动民政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以更加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责任科室:信息中心)
4.做好来电来访答疑解惑。搞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对群众诉求做好耐心解释答复和沟通疏导。(责任科室:全体科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单位行政首长是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分管领导亲自调度抓落实,定期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中的问题,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搞好贯彻落实。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本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廉政风险防控、政务公开程序等方面工作,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三)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局精细化管理考核,对思想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坚决避免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常德市民政局
20XX年7月1日
520XX年安顺市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20XX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22号)和《安顺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紧紧围绕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工作,推进民政部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增强公开实效,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促进法治民政、透明民政,创新民政、廉洁民政的建设。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大力推进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继续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公开。局机关各科室结合《安顺市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权力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依法向社会公开民政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牵头科室: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
(二)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做好预决算公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二是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在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牵头科室:规划财务科)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民政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牵头科室:项目办、规划财务科)
(四)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一是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对社会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成员、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金额,调查人员姓名、公示单位、县级民政部门投诉电话、乡镇(办)投诉电话等信息进行公开;二是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完善社会救助日常事务公开方式。市、县两级通过民政网站,公布社会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资金、救助标准。乡镇(办)在社会救助窗口长期公示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四是统一公示地点及时间。村级公示应在村(居)公开栏对本村(居)社会救助家庭及“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乡镇公示应在乡镇(街道办)政务公开栏对社会救助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县区公示应在县级民政部门对拟批准社会救助家庭通过乡镇(街道办)社会事务办乡镇(街道办)政务公开栏、村(居)公开栏及政务大厅设置的电子屏等场所和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牵头单位:市社会救助局)
(五)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一是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的力度。对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每半年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二是建立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机制,推动服务、收费等事项公开。制定《安顺市社会团体信息公开指引》和《安顺市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引》,更好地为社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加强社会组织自治自律和社会监督。社会团体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包括: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经核准的章程;组织机构设置;负责人、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名单;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接受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政府职能委托、授权、转移情况;法律、法规、规章、章程规定的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社会团体向会员公开的信息包括: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的决议;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财务报告;会员名册;出国(境)考察情况;理事会、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其他重大活动情况。公开方式:
①社会团体的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等要在住所的醒目位置,以上墙悬挂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②社会团体可以选择报刊、广播、电视等对社会公开信息。信息公开的范围应当能够覆盖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③社会团体可以选择本社团网站、内部刊物以及与会员约定的其他方式对会员公开信息。
④社会团体公开的信息内容中要注明该社会团体的联系、咨询方式。
⑤社会团体公开有关活动信息,要持续至活动结束。信息一经公开,不得任意修改;确需修改的,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信息修改后,应当公开相关内容及修改理由。
⑥社会团体对于公共媒体上出现的对社会团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报道,要及时公开说明或者澄清,有条件的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⑦社会团体应加强网站建设,搭建信息平台,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提高社会团体工作的透明化和公开化。(牵头科室:民间组织管理科)
(六)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通过民政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组织章程、机构代码、登记证书号码、负责人信息、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和开展募捐、接收捐赠、捐赠款物使用、慈善项目实施、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牵头单位和科室: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七)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一是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二是开展非公开事项目录管理,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对不公开的事项要列出目录并说明理由,不在目录内的事项要全部公开。三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按《条例》和《办法》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民政工作信息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社会力量对民政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牵头科室:办公室、规划财务科)
(八)进一步加大办事公开力度。认真落实《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府办发〔20XX〕11号)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府办发〔20XX〕12号)文件,按要求公开办事机构职能、办事范围、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过程、办事结果等信息。市直民政系统各直属单位要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和载体,大力推行社会听证、新闻发布、点题公开等公开形式,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布有关信息。依托安顺市民政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公开服务。(牵头单位:市直民政系统各直属单位)
(九)进一步加强民政政策解读回应。出台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时,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牵头单位和科室:局机关(老龄办)、市社会救助局各科室)
(十)健全民政工作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我市民政工作的重要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牵头科室:办公室)
(十一)进一步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一是统筹运用安顺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发言人、政务公报等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二是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以及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综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注重用户体验和信息需求,扩大民政工作信息传播范围和途径。三是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牵头科室:办公室)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十二)强化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平台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政工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牵头科室: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
(十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标准要求。一是强化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的管理和服务,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三是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牵头科室: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
(十四)强化依申请公开对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牵头科室: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
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十五)完善民政工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机制。一是做好信息公开规范统计工作,建立指标统一、项目规范、口径一致、数据准确的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制度,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二是年内对民政工作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要及时完善相关内容。三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在《条例》和《规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民政工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牵头科室: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规划财务科)
(十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民政工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牵头科室:办公室)
五、目标要求
各牵头单位、科室要根据本方案履行好工作职责,切实按照要求认真梳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各牵头责任单位和科室要于7月15日前,将信息工作方案及半年工作情况报局办公室汇总,并于11月20前将今年开展的工作情况报局办公室。各牵头责任单位和科室要对照责任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做好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负责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做好相关工作,明确分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我局20XX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齐维学
副组长:市社会救助局局长范小松
成员:市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张厚松
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副科长田华
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科长张禹祥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王飞燕
市民政局基政科副科长阳立平
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科长吴松
市民政局救灾科科长王建华
市老龄办综合科副科长杨斌
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副主任张玮
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陈忠春
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副院长张永芳
市康复中心医院院长陈熊英
市社会福利厂厂长陈顺刚
市金坝茶场副场长陈志权
市民政执法支队副队长杨建波
市军干所副所长张弛
市王若飞烈士陵园管理处副处长王靖
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负责人吴丽娅
市殡仪馆副馆长周元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