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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

时间: 05-08 栏目:方案

1县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我县文化软实力,推动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及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宝政发[20XX]3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文化发展理念,整合优势文化资源,建设文化基础设施,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文化事业,构建与经济社会相协调、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新格局,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公益服务、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就近方便、惠及全民的原则,坚持城乡统筹,突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到20XX年,形成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比较健全,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比较充足,资金人才保障有力,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比较完善的覆盖全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达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有效地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覆盖。

20XX年至20XX年,围绕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总目标,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效益明显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体系。

1.持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争取国家资金,启动占地180亩的南岸新城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有效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搬迁新建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新建东风、温水、八渡、李家河、东南、曹家湾7个镇综合文体活动中心和50个新农村建设重点村村级活动室,158个农家书屋。建成门类齐全、功能先进、层次分明、省内领先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文化站、镇文体中心、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等文化设施齐全的新格局。

2.大力加强流动文化设施网络建设。争取中央、省、市项目支持,为县文化馆、图书馆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建成与我县人口分布和地域条件相适应的流动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方便的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3.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标建设。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颁布的关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标准,加强县图书馆、文化馆达标建设,使县文化馆、图书馆达到文化部颁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图书馆馆藏图书达到全县人均0.4册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2册以上。

4.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到20XX年底,在全县已建成的1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基础上,新建八渡镇、关山管委会综合文化站,使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达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制定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

5.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至20XX年,全县60%以上的镇、社区建成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二)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供给水平,保障公众文化权益。

20XX至20XX年,以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强化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效益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的供给水平。更好地维护和发展城乡群众公共文化权利、培育社会价值观、提升文化软实力。

1.全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重心下移。组织文化部门、演出团体和作家协会、社火协会、书法协会、摄影协会、美术协会、音乐协会等单位,继续开展大型文化下乡活动、图书流动阅览、送书下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农村文化服务活动。组织农村和城市社区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公益文化活动。办好广场文化周、社区文艺汇演、秦腔大赛、歌手大赛、自乐班大赛、民间曲艺大赛、“非遗”展示展演展览宣传活动、社火艺术节、关山消夏节、龙门洞道教文化节等品牌文化活动,全县镇村文艺演出不少于200场次。努力满足各阶层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人均参加文体活动时间每周不少于3小时。

2.逐步实现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多元化。继续深化县级院团体制机制改革,大力解放艺术生产力。抢抓全市重点支持300支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支持600支基层农村群众业余文艺团队的政策机遇,扶持我县城乡156支群众业余文艺团体,支持其活动经常性开展,满足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

3.全面实现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根据中、省《关于推进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推动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室全部实现免费开放。公共电子阅览室为社会公共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42小时,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文化馆(站)、博物馆、体育馆(场)等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4.积极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组织文化馆、图书馆业务人员走进社区(农村)培训、辅导和调研,人均每年不低于48天;县图书馆每年举办各类讲座、展览、培训等活动不少于20场(次),下农村、社区服务点活动不少于200次。县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12场以上,流动展览10场以上;每年下基层服务次数不低于60次。乡镇文化站每年举办有影响的大众性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开展培训、展览、演出等文艺活动12次以上。各村(社区)农家书屋每年开展群众主题读书活动4次以上。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领导,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以上电影,全县每年公益性电影放映不少于20XX场次。

5.全面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施步伐,建成12个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点,69个数字农家书屋。20XX年底,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化服务体系,实现县有支中心,乡镇有基层服务点、村有“村村通”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络;使基层群众可以通过服务点使用文化信息资源,享受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的资源服务。

6.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把南岸新城文化产业园打造成省级文化产业园。大力支持县文化产业开发公司、县华艺民俗文化传承有限责任公司、县创新工艺品厂等有实力的文化专业公司做大做强,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县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机构队伍建设,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人才落实。

健全镇综合文化站组织机构,至20XX年,在现有每镇已有1名文化专干的基础上,再配备1名文化站长,1名网络媒体技术员;为每个行政村和社区配备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专干。县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得低于80%(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业务人员总数的20%以上)。彻底解决公共文化机构无编制,非文化工作人员占编、文化专干不专现象,充分调动发挥广大基层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在职人员培训教育制度,县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按照省颁标准,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配备3名技术人员。落实人员经费,确保系统正常运转,实现全县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四)完善机制,加大投入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按照“五纳入”要求把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县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把公共文化体系示范区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惠及于民的基础工作认真抓好,地方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同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每年文化事业费“不低于财政总支出的1.5%”;按照部颁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标准,县级文化馆文化事业经费不低于全县人均0.60元拨付;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按全县人均0.60元拨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运行经费每年6.8万元拨付;镇文化站业务活动经费按所辖人口人均0.30元拨付,切实保障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所必需的资金。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按照省市关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工作要求,成立创建组织领导机构,对照创建任务,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突出重点,全力推进,全面开展各项建设服务工作,基本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力争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创建标准。

第三阶段: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改造提升,迎接国家验收,确保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常见验收顺利通过。

六、责任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日常联络协调,负责召集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县委宣传部负责创建示范区的宣传工作,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创建宣传工作,扩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社会影响,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宣传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和亮点,推动我县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县文化广电局负责制定创建规划和有关方案;负责与中省市市文化部门落实上级创建专项资金,协调指导全县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负责督察创建进展情况和信息报送工作;开展县、镇、村文化活动、图书阅览、免费开放、人才队伍等制度设计课题研究,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依据及决策参考。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我县创建示范区工作所需启动资金和配套资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落实县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室人员编制。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配合文化广电部门做好县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的立项和规划建设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负责做好本辖区文化广电设施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作,负责辖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镇(街道办事处)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的建设工作,负责本区域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设施建设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是文化部、财政部“十二五”期间共同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是研究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进而惠及民众和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健全发展的有效措施。示范区创建任务十分艰巨,时间非常紧迫,各镇、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以更加清醒的文化自觉、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更加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加务实的政策措施,切实把我县创建工作组织好、落实好。

2.创建示范区要在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创建标准涉及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措施落实,公共文化服务评估等各个方面,其中有许多硬性指标。各镇、有关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我县创建规划标准,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建规划和措施,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和部署下,严格对照标准,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在明年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

3.各有关部门和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将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把普遍达标和重点突破结合起来,把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效益作为示范区创建的重要内容,把城乡统筹、带动基层作为示范区创建的重要任务,围绕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目标、任务,按照责任分工,落实相关机制和保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宣传引导,克服困难,努力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我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一举达标。

2沧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为原则,以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以社区和农村为重点,着力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弥补短板、彰显特色,提高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率、实效性,在规定时限全面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任务。

二、创建目标

规划期末,全面完成部颁标准规定的创建任务,市、县、乡、村普遍达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五个有”,即有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有群众喜闻乐见的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有各具特色的文化活动载体,有配套健全的文化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有专兼职相结合的文化管理队伍;结合我市实际,完成一个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课题的研究(简称“51”),达到融合实践、发挥示范区典型引领作用的目的。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

1、在巩固提升现有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体育馆、大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基础上,加快改造建设市民活动中心,进一步完善市群众艺术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馆舍设施。实现县(市、区)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建有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有文化广场)。每千人占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面积达到我省先进水平。

2、公共图书馆建设。新华区、运河区按不低于2500平米要求建设或调拨区图书馆用房,达到部颁二级馆标准;东光、南皮、孟村、沧县、海兴、盐山、河间、任丘、肃宁、献县公共图书馆要完成达标建设,青县、泊头、吴桥、黄骅公共图书馆在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完善,全部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增加财政投入,增加购书经费,实现人均占有藏书0.8册以上;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8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0.05册以上;人均到馆0.4次以上。

3、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建设。市群众艺术馆启动改扩建工程,要达到二级馆标准。新华区、运河区、黄骅、东光、任丘、南皮、孟村、河间、海兴、献县文化馆要完成达标建设,肃宁、泊头、青县、吴桥、盐山、沧县文化馆在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升,所有县级文化馆要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

4、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推进完成56个未达标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改扩建或新建任务,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建有独立设置的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管理服务等达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和文化部制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

5、市财政划拨专项资金,县财政按比例配套,解决多数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不达标的问题。按照“五个一”建设标准(1间多功能文化活动室、1间图书阅览室、1个文化广场、1套群众体育活动器材设备和1套简易音响设备等文艺器材),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统筹建有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200平米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广场。

(二)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6、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河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制定出台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我市特色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要高于我省人均水平,以县为基本单位推进落实标准,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7、提升农村和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根据我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明确城乡基层和贫困地区服务和资源缺口,按照精准扶持的要求,结合“三下乡”工作集中实施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8、保障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设有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将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办好沧州老年大学,每年开设不低于70个班次,为老年人提供琴棋书画等教育培训及文化娱乐活动。

9、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制定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规范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开展馆际合作,推进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开展文化服务“一卡通”、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等服务,实现区域文化共建共享。

10、市、县两级财政要全部落实免费开放配套经费,保障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免费开放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社会性美术馆所有向社会免费开放的项目,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11、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市、县两级图书馆、文化馆各配备1台以上流动服务车。图书馆每年下基层的流动服务次数不低于40次,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10场以上,流动展览8场以上。市、县两级图书馆以总分馆等多种形式形成服务体系,实现通借通还。市、县两级图书馆、文化馆要建设网站,具有数字资源提供能力和远程服务能力。

12、继续开展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实施“政府买单、百姓看戏”等文化惠民工程,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看4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

(三)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13、结合我市实施的“宽带中国”、“智慧城市”等国家重大信息工程建设,市、县两级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

14、市图书馆建设3个以上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市群艺馆建设2个、市博物馆建设1个以上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市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不低于25TB,县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不低于3TB。

15、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配备数字文化设施,具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固定上网终端、网络电视、手机等多种方式使用文化共享工程数字服务产品,以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的数字服务资源。

16、统筹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博物馆建设、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建设等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在基层实现共建共享。

(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

17、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制定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每年采取政府招标采购、项目补贴、专项资金扶持等方式举办文化惠民活动300场。制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

18、实施“文化干细胞培育”工程。实行“三个一百”,即发现培育扶持100家文化企业、100个文化团体、100个文化家庭,采取提供活动平台、合作开展项目、实行资金扶持等方式,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力度,培育评选“文化名家”。发展文化志愿服务。建立和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文化志愿者人数要达到10000人。创新服务内容、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探索具有地方或行业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模式。

19、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出台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的相关政策,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

20、培育和发展文化类社会组织,实施群众文化团队扶持项目,形成群众文化团队建设运行长效机制,建立群众文化活动交流平台。

(五)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

21、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建立由党政领导牵头、相关职能单位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发挥基层党委政府作用,建立统一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加强各类重大文化项目的统筹实施,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

22、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规范全市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23、以效能为导向,制定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作为考核评价县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收入分配与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实行监督和评估。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探索引进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

(六)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

24、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测算、落实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公共财政文化事业费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公共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稳步提高。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人均文化事业费(按常住人口计算)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25、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专职工作人员3名以上,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行政村和社区至少配置1名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

26、市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70%,县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80%。

27、加强业余文化骨干、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每个社区、村业余文艺团队不少于2支。

28、把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市委党校教学体系。县级公益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县、乡、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0课时。

(七)其他方面

29、创新公共文化体制机制、服务方式和手段,形成具有沧州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具有典型示范价值。

30、以“基层文化融合式发展”为课题开展研究,围绕在投入主体融合、京津冀区域发展融合、文化科技融合、文化业态融合以及文化受众融合等新趋势、新条件下,如何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共建、共管、共享”,增强文化产品供给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发挥文化“双效”作用。在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具有普遍示范价值的制度成果,并通过验收。

31、涉及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等部门的工作内容,按照部门要求达到相应标准。

32、涉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教育等部门的工作内容,达到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

四、创建周期

示范区创建周期为20XX年至20XX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20XX年10月-20XX年2月)

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创建动员,成立沧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沧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XX-20XX)》及《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创建工作会议,部署创建工作,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

(二)全面推进(20XX年3月-20XX年10月)

20XX年3月-20XX年8月,各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创建任务;市创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强化督导巡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20XX年9月-20XX年10月,各相关单位按照《沧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XX-20XX)》及《实施方案》进行自查,市创建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巩固完善创建工作,创建指标全部达标后,经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同意后,向文化部提出验收申请。

(三)评估迎检(20XX年11月-12月)

对照创建标准,自查自评,逐项落实,精心组织材料、迎接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沧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参与、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确保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按照《沧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XX-20XX)》要求,把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各相关责任单位也要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足够的经费保障。

(三)加强督查,积极推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围绕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力度,分阶段开展督查,定期评估工作成效,及时督促改进提高,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委宣传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宣传报道方案,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推动示范区创建的良好氛围。

3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宣传工作,根据示范区创建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简报、新闻、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人们对于示范区创建重要性的认识,凝聚全社会的力量,推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内容

重点宣传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等。包括文化场馆服务、民间文艺团队发展、公共文化活动开展、公共文化品牌打造、文化进基层、特殊群体文化权益保障、文化人才培养以及公共文化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内容。

三、宣传形式

1、信息简报。发送至文化部、省文化厅、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2、媒体宣传:在市级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刊播新闻稿件。

3、对上宣传:向《中国文化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中央级媒体发稿。

4、公益广告宣传。

包括户外广告、看板以及媒体公益广告宣传。

四、任务分工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覆盖广、内容多、要求高。做好宣传工作,既是推动创建工作的需要,也是文化部“信息报送及宣传评分制度”的要求,市文广新系统各科室、各单位都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及时报送简报信息,积极在市级媒体和中央级媒体开展新闻宣传(刊播稿件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局示范区创建宣传策划组)。具体任务指标是,各下属单位、管理单位每个月至少要报送2条工作信息,在市级媒体每个月至少要刊播1条新闻稿件。

五、考评办法

各单位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情况,市局将每周汇总一次,并在系统内部进行通报。

联系人:张永祥李艺明

电话:6647314

发稿邮箱:XXXX

4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2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温家宝总理在《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推进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充分发挥文化馆(站)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鉴赏能力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现就文化馆(站)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实施方案

一、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的重要意义

文化馆(站)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场所,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阵地。推动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是党的十七大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具体实践,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手段,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积极行动。对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着眼于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着眼于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基本职能作用,着眼于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健全和增强服务项目、服务能力为重点,与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机制相结合,努力实现文化馆(站)设施免费开放,与其职能相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免费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切实把免费开放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二)工作原则

1.全面推开,逐步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的要求,全面推动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在推进免费开放的过程中,建立与其职能任务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内容和方式,加强管理,深化改革,提升服务能力。

2.坚持公益,保障基本。免费开放作为政府的重要文化民生项目,免费提供的是与文化馆(站)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应由政府予以保障落实。同时,对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外的文化服务项目,要坚持公益性,降低收费标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3.科学设计,注重实效。紧紧结合文化馆(站)基本职能,研究确定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以免费开放为契机,加强规范化建设,实现文化馆(站)规章制度健全,职责任务清晰,服务内容明确,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率明显提高,免费开放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4.扩大宣传,树立形象。免费开放的根本目的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方便地参与文化活动,保护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要加强免费开放的宣传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文化馆(站)的功能和作用,吸引广大群众走进文化设施,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同时树立文化馆(站)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总体目标

到20XX年底,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相结合,实现文化馆(站)规章制度健全,职责任务清晰,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使免费服务成为政府的重要民生项目和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三、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和实施步骤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二是指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财力的增长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断增长而发展变化。

1、文化馆免费开放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2、文化站免费开放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四、推进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的具体举措

限期收回出租设施严格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中央《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维护好文化馆(站)的公益性质,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用途,已挪作它用的限期收回。

降低非基本服务收费,文化馆(站)除基本公共服务外,为满足广大基层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公益性服务。在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的前提下,文化馆(站)应把主要精力用于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外的公益性服务,要与市场价格有所区分,降低收费标准,按照成本价格为群众提供服务。

完善免费开放公示制度文化馆(站)要公示免费开放内容,在窗口接待、场所引导、资料提供以及内容讲解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增强吸引力。

制定应急预案文化馆(站)要切实做好免费开放的前期准备,充分考虑免费开放后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严谨细致的免费开放工作方案。要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免费开放后的公众安全、资源安全、设施设备安全。

加强免费开放的宣传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免费开放的公众知晓率,吸引广大群众走进文化设施,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馆(站)功能作用。

五、文化馆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免费开放是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鉴赏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级文化、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和创新,保证这一惠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文化、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免费开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免费开放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纳入文化建设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财政预算。要建立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免费开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充分依靠专家,加强对免费开放工作方案的制度设计和科学研究,保证免费开放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文化馆(站)公益性文化单位性质,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原则,建立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要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不断健全文化馆(站)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探索建立公共文化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对文化馆(站)进行捐赠和投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三)深化改革,增强发展活力。要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优化组织结构,改进内部管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运营效率。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在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大胆创新,形成讲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增强发展活力。

(四)加强管理,拓展服务领域。要根据群众的需求,结合公共文化事业特点和本地本单位实际,整合业务流程,合理调配资源,改善服务效能。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方式和手段,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努力强化文化的感染力和辐射力,最大限度地缓解因免费开放带来的供需矛盾。要尊重和贴近服务对象的文化需求,在实现均等普惠的公共服务基础上,逐步增设多样化服务,重点增加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的对象化服务。

(五)加强监管,建立评估体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文化、财政部门要指导、做好免费开放工作,对开放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沟通、协调,切实帮助解决免费开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作用,加快完善文化馆(站)业务规范化建设,开展评估定级,加强分类指导,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要加强宣传,扩大免费开放的社会影响,让更多群众了解文化馆站的功能作用,吸引广大群众走进文化设施,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文化发展成果。

5阳新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推动阳新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加快建设文化名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和《阳新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结合阳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利性的要求,遵循统筹规划、重心下移、加大投入、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建立完善“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打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为推进“三大战略”,实现阳新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一)坚持科学规划、以人为本的原则。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科学规划,从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出发,集中力量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

(二)坚持统筹城乡、整体推进的原则。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优势特点,坚持统筹协调,以城带乡,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凝聚文化发展的合力。

(三)坚持保证基本、惠及全民的原则。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积极探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均等的路径、方式和方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四)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原则。针对制约公共文化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先行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设计研究,着力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构建符合公共文化服务规律的科学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九大”工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1、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功能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阳新人民礼堂、烈士陵园、莲花湖公园、工人文化宫、体育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功能,加强管理和软环境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实施县文化馆、图书馆新建工程,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还建阳新采茶戏大剧院,新建体育馆、体育场。

2、基层文化阵地工程。在全县普及符合标准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社区(村)文化活动室。到20XX年,全县16个镇、4个农场、1个开发区、1个工业园区全部建成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站,专职工作人员不低于3名,综合文化站须达到“三室一厅(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电教室、多功能文化活动厅)”的标准;全县460个行政村(社区)全部建成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文化室,整合农家书屋、党员远程教育、共享工程资源和体育活动场所,形成村级(社区)文体活动中心,各村至少配备1名文化管理员。达到“两室一厅(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文化活动厅)”的标准,形成覆盖城乡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3、广场文化工程。出台扶持、指导广场文化活动健康发展的政策,适时组织比赛、评比活动,引导广场文化形成特色系列,支持各城区、街道办、社区开展“天天跳、周周唱、月月演”等品牌创建活动,使之成为广大群众热心参与、开心享受、自我教育的平台。到20XX年,在县城区、镇场(区)打造滨湖之夜文化活动广场、古商城戏曲广场、五一社区采茶戏广场、富池、浮屠等5个广场文化知名品牌。

4、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积极发展农村服务点,重点支持欠发达乡镇和村的基层服务点建设。至20XX年,依托阳新县图书馆,进一步完善县级支中心建设;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建成服务点22个,依托农家书屋建成基层服务点460个;整合党员远程教育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快与市域内的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联网,使之成为基层群众接受教育、获取知识、享受快乐的平台。

5、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体制机制建设。到20XX年,完成全县乡镇光缆联网和有线电视网络线路升级改造,采用多种技术方式完成全县900个20户以下自然村的“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

6、“农家书屋”工程。按照政府资助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我管理的原则,与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村级文化室建设等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每个书屋不少于100平方米,拥有20XX册以上图书、报刊5种、期刊20种、音像制品100种以上,配备电子音像制品播放设备,做到内容丰富、服务规范、农民满意。到20XX年,实现460个行政村村村建成标准的“农家书屋”。

7、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改善电影基础设施,健全县、镇场(区)、村(社区)电影放映网络,推进农村电影数字放映工程,完善电影公共服务体系。到20XX年,基本实现460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电影,数字化程度达到100%。

8、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建设阳新县非遗展览厅、阳新布贴传习所和10个镇场(区)布贴传承点;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研究和开发力度,重点做好2个国家级、2个省级、4个市级、22个县级非遗项目的挖掘、整理和开发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力度,重点做好国家级1处16个点、省级27处45个点、县级30处的保护工作。

9、地方文化特色品牌打造工程。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重点办好湖北省阳新采茶戏艺术节、阳新民间文化艺术节、传统龙舟赛等活动;着力打造中国采茶戏和布贴之乡、阳新方言小品晚会、阳新民俗歌舞晚会、阳新戏曲晚会等具有地域特色的民间文化品牌;扩大吴国伦文学奖影响力;充分发挥龙港革命旧址、阳新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作用;规范和做好富池三月三庙会、太子接大王、伍家祠社戏等民间活动;着力挖掘传统文化资源,积极培育如阳新布贴等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品牌;注重发挥本地企业的潜力,支持企业大力建设企业文化,重点扶持6家企业建设企业文化;加快校园文化建设,重点扶持10所中心学校建设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要求,极力做好“一县一品”文化品牌创建工作,以县《富川》文学杂志、县《富川文化论坛》为平台,扩大宣传,推出精品。各镇场(区)根据本地特色文化资源,按照“五有一培养”的标准开展“一镇一品”的文化品牌创建工作。

(二)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丰富服务内容

1、全面实行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公益文化机构的硬件设施配置到位,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建立起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升免费开放的内容与质量,实现均等普惠的免费服务。县图书馆实行全年“无闭馆日开放”,公共电子阅览室为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56小时,文化馆(站)、博物馆等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2、大力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县图书馆年均举办各类讲座、展览、培训等活动不少于20场(次)。县文化馆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农村)、包片辅导制度,每年免费举办培训班、演出等活动不少于20场(次)。县博物馆每年免费举办讲座、培训、巡展等活动不少于20场(次)。乡镇、社区、村等组织依托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室、图书室、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按要求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年举办在当地有影响的大中型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开展培训、展览、演出等文艺活动不少于12次;社区图书室、村“农家书屋”每年开展主题读书活动不少于4次,社区文化室每年组织规模较大的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4次。

3、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统筹城乡发展,面向基层、面向农村,推进资源下移,逐步实现同城同待遇。文化部门和公共文化机构建立起援助农村文化建设的机制,有序开展文化对口帮扶系列活动。县级各公益文化机构应持续开展“三送”活动,定期、不定期开展送书、送戏、送电影活动,每年应开展主题文化援建活动不少于4次。镇场(区)综合文化站应发挥基层文化阵地作用和特色文化资源优势,依托传统节日和重大庆典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人均参加文体活动的时间每周不少于5小时。

4、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技术和产业支撑能力。加快现代科技应用步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水平。以打造“数字黄石”为目标,加快电子政务、互动点播、宽带无线上网、付费电视、网络文化等数字业务的应用与开发,提高广播电视覆盖的效能,发挥社会服务的功能。围绕文化产品生产与流通、文化娱乐休闲与消费,大力发展信息网络、演艺娱乐、文博广告、体育休闲和文化会展等重点文化产业;大力扶持阳新布贴、根雕、玉堍油面等特色产业、产品的发展,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鼓励兴建大众化影剧院,发展专、精、特、新中小文化企业,扶持民间文艺团体,鼓励和引导农民、社区居民自办文化。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开发农村出版物发行、电影放映、文艺表演等文化市场,丰富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文化产品种类和数量。

5、切实关注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城市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低收入居民、农民工、老人、儿童和残疾人开放,开设残障人士、老人、儿童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县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读室,配备设备和盲文读物。公共文化机构经常性组织适合特殊人群的各类文体活动,开展面向农民工的文化培训等。

6、积极拓展公共文化延伸服务内容。县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各配备一台流动服务车,具备开展流动服务能力。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流动服务次数不低于24次,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不低于12场,博物馆流动展览不低于10场,实现服务公众“零距离”。

(三)加快公共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服务保障体系

1、创新公共文化管理服务运行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专家咨询制度、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的公众参与制度,形成政府宏观管理、行业协会参与、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的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并落实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建设的有关政策,扶持民营文艺团体、民间文艺社团和农民自办文化,使之成为政府公共文化的重要补充。

2、建立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竞争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发展,鼓励民间开办博物馆、图书馆、奇石馆、艺术馆等,促进公共文化供给主体多元化。创新供给方式,引入竞争机制,面向市场,采取项目补贴、资助和政府招标采购等方式,通过集中配送、连锁服务等方式,有效解决公共文化产品供给问题,实现供给方式的多元化。

3、建立公共文化经费投入机制。建立总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公共文化经费投入机制,年度文化投入不低于同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人均文化事业费(按常住人口计算)高于省平均水平。保障本级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正常的办公经费、业务经费、重大专项活动经费、业务学习培训经费,并纳入预算,确保公共文化事业可持续发展。

4、建立人才保障机制。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建立政府高校、公共文化机构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训机制。逐步完善任职培训、全员轮训、自我培训等长效机制,保障县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年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以下的基层文化兼职人员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转换传统用人机制,全面建立和推行全员聘用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聘任公共文化事业机构领导人员、管理人员、业务人员,有效整合公共文化服务人力资源。建立专业人才、志愿者、业余文化骨干互为补充的服务队伍,打造专兼结合、素质优良、富有创造力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体系。

5、建立服务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建立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形成政府、社会、服务群体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起政府、文化和财政部门、公共文化机构、重大文化项目工作考核机制,实行文化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纳入各级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依据之一。

三、创建工作步骤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分以下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8月):召集阳新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召开全县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制订通过创建规划,全面部署创建工作;通过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广泛宣传创建国家示范区的意义、目的、任务和创建规划,营造浓厚的创建示范区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0月):在文化部、财政部和省文化厅、财政厅的指导下,认真落实本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创建工作目标。

1、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分两步进行,第一步(20XX年9月-20XX年8月):新建阳新县文化馆(内设图书室、文化活动室、展览厅、健身房、舞蹈室等)20XX年8月竣工,20XX年12月免费对外开放;新建阳新县图书馆,20XX年8月竣工,20XX年12月免费对外开放。第二步(20XX年9月-20XX年10月):还建阳新采茶戏大剧院,20XX年10月竣工,20XX年12月对外开放;新建阳新体育场,20XX年10月竣工,20XX年12月对外开放;新建体育馆,20XX年10月竣工,20XX年12月对外开放。

2、基层主要文化阵地建设:20XX年6月前,16个镇、4个农场、1开发区、1个工业园区建成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站,内含“三室一厅”(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电教室、多功能文化活动厅);20XX年6月前,433个行政村建成不低于100平方米的文化室,内含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或文化广场、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20XX年6月前,27个社区建成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文化室,内含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文化活动室。

3、重要制度建设:20XX年6月前,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20XX年6月前,建立政府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专家咨询制度、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的公众参与制度,形成政府宏观管理、行业协会参与、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的管理模式;20XX年6月前,制定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建立城市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20XX年12月前,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XX年6月前,建立分级分类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训长效机制,建立和推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机制;20XX年5月前,建立培养、吸引、使用文化人才的制度体系,建立专业人才、志愿者、业余文化骨干互为补充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体系;20XX年4月前,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机制;20XX年元月前,建立总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公共文化经费投入机制。

第三阶段为接受考评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2月):认真对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中部)》,逐项进行检查,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督促限期整改,保证各项工作达标。形成总结材料,向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市文化局汇报,并接受国家文化部、财政部的考评验收,争取进入国家示范区行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为政委、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县委宣传部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文体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研究室、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文化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城投公司、县发改局、县广电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旅游局、县城管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电力公司、县科协、今日阳新报社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宣传组、制度设计研究组和创建项目督导组,负责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信息报送和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督导检查工作。各镇场(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的创建工作。

(二)建立任务落实机制。将创建总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保证责任到人;按照三年创建时限,倒排工作日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按照“高于本省人均文化支出”的要求列支,保障必要创建经费。

(四)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镇场(区)、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按照创建任务进度安排,及时通报进度,总结经验,表扬先进。

(五)建立考核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各镇场(区)和相关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年度十件实事之一,纳入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一起部署,一起考核。

(六)形成创建工作的社会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着力创造更加有利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政务环境、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形成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文体、广电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体制改革的具体指导,发改委、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要搞好对重大文化项目和文化设施的立项、规划、建设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等团体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组织群众的重要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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