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安保方案
1光明公交派出所大运安保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分局关于“大运安保”工作部署,全力维护好新区的公交治安稳定,为大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公交治安环境,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平安大运”为目标,在我所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全体民警,努力构建公交治安立体防控网,突出抓好关键环节、要害部位、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保工作,为大运会成功举办创造平安和谐的公交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从难、从严、从细准备,按照“一切皆有可能”的思路,从难评估形势,从高制定标准,坚决打赢大运安保攻坚战,具体做到“六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确保不发生敌对分子滋事捣乱事件;确保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恶性治安刑事案件;确保不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光明公交派出所大运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大运办),由派出所副所长吴峰(主持工作)任组长(大运办主任),派出所副所长宁勇、派出所副所长张卫文分别任副组长(大运办副主任),其他支部委员为成员。主要任务是统筹大运会安保各项准备和实施工作,掌握安全保卫工作情况,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场站设点盘查。按照大运会期间公交场站安保要求,组织各场站安保人员协助民警在乘客入口设置检查点。进入汽车客运场站的物品全部经过安检,大运安保期间保证每个检查点有案件人员在岗在位查控,所有检查情况要登记备查。
2、站内巡逻检查。组织民警带领协警人员、场站保安人员在公汽、场站内着装巡逻和便衣反扒,维护场站秩序,所有盘查情况要登记备查。
3、安检监控细查。要充分利用公交电子监控系统、汽车站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掌握违法犯罪线索和嫌疑人行踪,开展有针对性的打击防控,认真落实串并案工作,坚决打掉一批惯犯、累犯和团伙案犯。
4、场站区域清查。全面清理,准确掌握辖区内重点人口、无业人员和重点场所情况,加大对无居住证和“三非”人员的清理力度,并加大C类人口的指纹、DNA信息采集数量,压缩重点人口的生存空间,防止高危人群聚居。
5、加强民用危爆物品检查监管。对辖区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要及时查处非法运输、储存、使用民用危爆物品,非法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全面清查收缴流散社会的危险物品,严防违法买卖、非法使用、违规储存民用危爆物品造成现实危害。
(二)开展重点区域治安整治和重点犯罪专项打击。大运会期间,针对侵财性案件和非法营运多发的特点,分别组织开展1次重点打击集中统一行动,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对行动期间发生的重大现行案件,做到发一宗,破一宗,最大限度降低社会影响。
1、深挖重打公交线上违法犯罪团伙。一是积极与充分运用“轻罪打击机制”,对抓获的嫌疑人员,实行全市指纹比对,经查实属屡教不改的,坚决依法予以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要加强审讯深挖和证据收集,把串并案作为行动的重点,强化审讯深挖,破一案带一串,不断深化打击效果;三是根据掌握的情报信息,打击公交线上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捣毁团伙和窝点。
2、严控严查非法营运重点地区和行为。在非法营运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力度,重点以查黑大巴和假套牌出租车为主,兼顾重点地区整治蓝牌车,进一步净化我市营运环境。
3、严打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积极深入运输企业,摸排线索,严打在大运会安保期间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扰乱客运市场秩序、收取保护费的不法子,坚决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重点区域治安防控。行动期间,要加强公汽地铁场站治安防控力度,严防发生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以及群死群伤事故,保障市民人身和财产安全。重点强化以下措施:
1、警企联动。按照分局划分的管辖公交企业范围,发挥法制副经理作用,积极与负责企业联系,动员和组织公交企业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共同维护公交治安稳定。
2、警民联防。一是积极发挥公交治安信息员作用,动员指导信息员在全市搜集提供各类情报信息;二是开展“红袖章”工程,动员企业司乘人员、内部保卫人员上班值勤时统一佩戴,在辖区内布防巡逻,形成一张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的公交治安防控网;三是在汽车站张贴公告、发放治安防范等宣传卡片,提高乘客安全出行和治安防范意识,积极举报、提供案件线索。
3、警区联控。一是按照“创平安、迎大运”、重点区域整治等专项行动的要求,加大警力部署,加强重点区域公交线上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二是组织动员全市公交运输企业保安队伍,在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负责辖区内的治安防范工作。
4、加强大运会安保期间重点场站安全保卫。按照分局要求,在大运安保期间组织专门警力开展巡逻、交通疏导、维护秩序和服务群众等工作,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交通阻塞、人员大量滞留等事件和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四)有重点地开展公交行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1、加强对企业经营、员工思想等情况的调查,尽早掌握不稳定因素及苗头,全力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2、积极开展法制副经理工作,按照负责企业分工,充分发挥法制副经理作用,深入企业一线了解掌握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掌握行业内重点人员,做到心中有数。
3、充分调动治安信息员积极性,发动和指导信息员广泛搜集情报信息,为分局及时掌握行业动态提供帮助。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大运安保工作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形成“公安主抓、公交协同”的局面,形成最大合力。
(二)加强协作,齐抓共管。自觉服从党支部(大运办)在大运安保方面的领导,积极主动地参与大运安保工作。
(三)广泛发动,专群结合。充分发挥好主力军作用的同时,要紧紧依靠、组织新区群众和各种治安力量,积极探索新型群防群治模式,完善公交面的巡逻防控。
(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通过严打严防,广泛发动公交治安力量开展大运安保工作,落实重要目标、重要场所、重点路段的严密防范工作,为大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并以此为契机,实现新区公交治安的根本好转。
二〇XX年四月八日
2大冬会期间公交行业反恐安保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交通厅及市交通局反恐工作部署,确保大冬会期间我市城市公交安全、畅通、有序,特制定抚顺市公交行业大冬会期间反恐安保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反恐工作的部署,按照“预防为主、禁于萌芽、防患未然、制敌先机”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稳定第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广大公交干部、职工的反恐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各项措施,消除安全生产和反恐防范死角;深入排查各类隐患,积极预防和及时化解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切实维护全市公交基础设施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大冬会期间,全市公交行业要全体动员,整体联动,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按照市反恐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确保公交行业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严防敌对势力捣乱破坏发生,严防群死群伤、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严防重大治安热点问题发生,严防大规模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工作时间:从2月9日起至2月28日止。
重点部位:全市各公交客运站场、调度室、公交设施、公交客运车辆、油料储库、储罐及车辆等。
三、主要措施
全市公交行业要按照层级和部门分工,加大防范力度,严格履行职责,全方位做好反恐安保工作。
1、公交客运站场及公交设施。各公司要安排专人在各公交客运场站对人员、车辆进行检查,严禁可疑及闲散人员、车辆进站,对乘客随身携带的可疑行包、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各公交停车场、调度室、油料储存库、油料储存车辆、变电所等重点部位建立监查制度,实施全天候监控。
2、公交客运车辆。加强公交客运车辆管理,确保技术状况完好,发车前及收车后,对车辆进行全面检视,发现可疑现象或物品要立即报告和处理。
3、从业及管理人员。各公交公司要加强对司乘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反恐责任,签订岗位责任状。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反恐安保工作。
3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的方案
8月20日上午8点30分左右,我省龙口市1路公交车(鲁FK1605)行驶到264省道龙化村附近时起火,9点左右火被扑灭。事件造成1人死亡,19人受伤。龙口市警方已证实这是一起人为纵火造成的公交燃爆事件,这一事件反映出了当前全国各地公交反暴、防恐的严峻形势,安保风险就在我们身边,为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反恐维稳和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保防范作,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文件《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XX】337号)要求,市运管处决定在8月5日至年底开展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重点开展城市公交安保大检查工作。现将此项大检查的有关方案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至上”理念,严防暴力极端案件和责任事故
各公司要从即日起迅速开展公交安保自检自查活动,对公交安保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做好细致登记,严格落实安保工作职责机构,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整改、谁负责”的要求,将责任落实到人。
(一)大力强化城市公交人防措施。有重点、分步骤地配备专职乘务管理人员,对暂时未配备专职乘务管理人员的,要组织人员佩戴“红袖标”,承担落实相关安防职责,维护站车秩序,及时发现违禁物品,报告可疑情况,积极制止违法犯罪。
(二)进一步配齐配全城市公交物防设施。首先要确保公交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对车辆逐车检查,重点对车辆的油路、气路、电路、轮胎、转向、灯光等系统进行检查,确保性能良好,严防车辆因漏油、漏电、漏气和机械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同时加强对公交车安全锤、灭火器、应急开关等车辆安全装置的检查,确保齐全有效。抓紧改装易开启的车门、车窗,积极推广安装自动破玻器、自动灭火装置和公交车门外安全阀装置等,提高车辆的安全防范性能和应急逃生性能。
(三)尽快配备城市公交技防设施。要建立健全安检制度,坚持人机结合、常态安检和临查抽检相结合,突出重点,坚决阻止爆炸物品、管制刀具,以及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上车。二级以上客运站要安装安检仪,有条件的可配备安检门、手持探测仪等器材,尽量实行人、物同检;其他等级客运站要配备手持探测仪等器材、设备,加强临查抽检。城市公交要实现车辆内视频监控全覆盖,并逐步实现与公交指挥中心无线对接。
(四)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客运从业人员要时刻保持安全意识和警惕意识,对乘客携带的可疑液体和物品进行询问和查看,对于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的人员,要坚决劝其下车。公交乘务管理人员、司乘人员要逢包注意、可疑必问、违禁拒载,严禁违禁物品上车。如确认发现可疑人员、疑似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靠边停车,疏散乘客,拨打110报警。
(五)制定各突发事件应急调度预案。明确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并配备专职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收集。与安保部门联动,并及时通过信息系统给予驾驶员恰当提示,配合公安部门充分做好应急处突各项准备。
二、全面落实行业指导责任和各项安全监管措施
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强行业指导,将治安防范和生产运营管理管理结合起来,把安防工作纳入考核体系,指导城市公交运营单位建立安防责任体系,完善落实安防制度,要全面加强物防技防建设和日常管理。加强对城市公交场站、公交车辆的动态监控,加大巡防力度,确保公交安全防范工作全覆盖、无缝隙。
三、适时开展督查抽查
各区县运管机构、各公交客运企业公交安保大检查自检自查活动结束后,市交通运输局将组织两个检查组,对全市公交安保工作进行督查抽查。市运管处也将结合已经开展的道路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对公交安保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各检查小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按照市运管处8月5日发出的《关于立即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进行,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并下发《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参与运营。
各区县运管机构、各公交客运企业安保防范自检自查工作报告要在8月29日前报市运管处安技科。大检查结束后,请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市运管处安技科。
日照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20XX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