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环境整治方案
1站前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各直属单位、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改善全区校园周边环境,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切实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站前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松立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解志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庆文区政府副区长
关昌志区政府副区长、站前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员:田晋祥区政府副秘书长、区财政局局长
乔显禄区教文体局局长
任长胜区卫生局局长
赵焕发区安监局局长
翟忠满区综治办主任
于群区城建环保局局长
张满勤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白小平站前公安分局副局长
于泳站前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赵明源工商局站前分局副局长
二、整治范围
根据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范围包括:
1、取缔清理和整顿校园周边地区非法、违规经营场所。
2、整治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进一步完善以校园门口半径200米设立道路交通标识、设置标线,以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
3、在校园周边安排治安信息员,在公共场所建立治安信息联络点。逐步形成多层次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为构建学校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做好准备。
三、具体分工
1、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迅速查处各类伤害学生的恶性案件,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卫生部门要积极配合工商部门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卫生条件不合格的各类饮食场所,特别是流动摊点、及小饭桌。
3、工商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区的统一行动,在审批营业执照过程中,对学校周边的商业网点要严格把关,定期对营业范围进行检查,对发现无证经营或违规经营的业户要坚决予以取缔。
4、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图书音像摊点的检查力度,发现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出版物及音像制品要及时查抄。从而,净化文化市场。
5、城建部门要积极协调市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针对校园周边乱搭、乱建的现象进行集中整治。
6、交(巡)警大队应保证学校门前的交通秩序,对在校门200米以内出现的乱停、乱放等违规现象及时查处。
7、综治部门要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8、教育部门要做好区域内各学校的管理工作,提高主管领导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认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要强化学校的内部管理,健全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机构,强化工作措施,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此项工作。
四、时间安排
本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3月20日到4月15日为发动、部署阶段。第二阶段:从4月15日到4月25日为自查与集中整治阶段。第三阶段:从4月25日到4月30日为督导检查阶段。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完善领导机制,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真正把整治工作部署好、组织好、开展好,认真抓好工作的落实。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围绕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编写具体化、形象化的标语、口号等形式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
3、加强合作,密切配合。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按照各自分工,各负其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也要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和解决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检查,强化监督。
领导小组将通过重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各部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督促各有关单位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工作的整治力度,切实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工作。同时,监察机关也要加大对各单位、各部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林甸县工信局秋冬季公共场所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方案
按照中共林甸县委办公室、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甸县秋冬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林办发R22;20XXR23;66号)及全市的统一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县各大商场。
二、整治目的
通过对公共场所环境整治和加强公共场所秩序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公共场所管理水平,推行标准化文明服务,确保公共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干净、设施齐全、功能完备、运行安全;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周边交通及治安管理,做到公共场所周边功能区域划分合理、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整治内容:对全县商场的室内外卫生、“四害”防制、公共设施、功能区位划分、公益广告和健康教育宣传栏、车辆停放、禁烟及文明服务等方面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商场环境和管理秩序达到标准。整治标准:商场内外整洁干净,各类卫生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停车场区域划分合理,车辆停放有序;有健康教育及文明行为规范内容的公益宣传栏并及时更新;商场周边场所、单位环境卫生整洁,“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交通秩序井然有序。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准备阶段(20XX年11摸清底数,制定整治方案,召开动员会。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2日至20XX月31日)。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公共场所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整治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整治任务。11月末,在全市进行检查之前我县要开展一次自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按照实施方案和市里的要求,组织全面验收,总结、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
五、保障措施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行业管理”的原则,各责任部门要全面做好整治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标准、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列出倒计时推进时间表。各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全力以赴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2、加强督导,全力推进。要严格按照方案和推进时限的要求,强化日常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定期组织召开推进工作例会,总结督导检查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同时,编发整治动态信息和督导简报,通报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优势,广泛宣传报道开展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及时报道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整治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4、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动员一切力量,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积极开展好这一专项整治工作;要克服畏难情绪,严细认真,一丝不苟,攻坚克难,务求实效,确保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各自的整治任务。
3南海区“创文”主次干道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区测评报告结果及实地考察的情况,为加速加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创文”整治达标和提升,现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南海区“创文”主次干道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南海区“创文”计划部署,以南创建办〔20XX〕5号文、南创建办〔20XX〕36号文等“创文”指标内容和要求为依据,以切实有效的工作手段,以项目化落地为要求,通过集中整治行动,促进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硬件建设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力争南海区创建工作取得大的突破。
二、整治专项
(一)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整治。以镇(街道)为主体,根据市、区测评报告结果及实地考察的情况,对照南创建办〔20XX〕5号文、南创建办〔20XX〕36号文等有关“创文”实地考察指标内容和要求,以发现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方向为目的,根据广场、公园、主(次)干道、主要商业街的环境卫生及公共设施;集贸市场的环境整洁及亮证经营;长途客运站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盯人拉客等情况,具体分析存在问题和难点,制定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方案。各镇(街道)作为组织实施主体,根据整治方案尽快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区“创文”城区管理专门工作组,组长:朱武(副区长),副组长:梁康(区委办、区府办副主任)、李尚钜(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综、市政、交通、环保)、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卫生)、区经济促进局(农业)、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民政)、内河涌办等单位。
(二)主次干道交通秩序整治。由区交警大队牵头,联合区环境运输与城市管理局(交通、城综、市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市、区测评报告结果及实地考察的情况,对照南创建办〔20XX〕5号文、南创建办〔20XX〕36号文等有关“创文”实地考察指标内容和要求,针对目前南海区主(次)干道的交通秩序、道路设施、公交(出租车)司机文明驾驶等状况,结合各自部门职能范围,制定主次干道交通秩序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区“创文”交通秩序专门工作组,组长:刘涛根(副区长),副组长:冼树雄(区委办、区府办副主任)、黄志生(区交警大队大队长)。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综、市政、交通)、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区公路局等单位。
三、推进计划
(一)4月底启动;
(二)5月份见明显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条块联动、工作对接,确保整治项目落实到镇街;
(二)各镇街、责任单位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三)区创建办加强业务指导、沟通协调和宣传配合,严格按照交办、督办要求落实跟进督促工作,避免推诿扯皮、工作不力情况出现,确保整治工作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