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实施方案
1公共卫生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和慢性病,保障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根据卫生局统一安排部署,调整充实长山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小组,成立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人员分工、制度职责附后),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项目和内容,即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0-6岁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具体任务及要求如下: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对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信息、保存档案;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二)健康教育
全年至少开展1次基层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全年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不少于12种;全年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健康教育宣传栏至少每2个月更新一次内容;组织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全年不少于9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每2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存档保存。
(三)预防接种
0~6岁儿童建卡、建证率达10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每苗合格接种率≥90%,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报告与处理率达100%。
(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做好相关服务记录。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完整率、准确率100%。
(五)儿童保健
辖区内的0~6岁儿童进行新生儿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访视、新生儿42-56天健康检查;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4~6岁儿童保健管理;健康问题处理。
(六)孕产妇保健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进行孕期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后访视;产后42-56天检查;健康问题处理。
(七)老年人保健
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对其进行1次健康体检,内容包括病史及生活状态询问,身高、体重、血压测量,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妇科等一般检查,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八)慢性病管理
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或Ⅱ型糖尿病患者通过门诊首诊测血压,测量空腹、餐后2小时血糖方式,对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筛查;对确诊的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采取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定期对其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同时填写《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或《Ⅱ型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每年对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进行1次较全面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检查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病史及生活状态询问,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每次随访后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十)卫生监督协管
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以及发现或怀疑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旗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单位要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以文件形式明确各项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和信息联络人员,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职责,镇卫生院负责项目的全面组织实施和组织领导及协调工作,督促各村卫生室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各村医疗卫生机构实施项目情况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及项目考核验收。
2、实施机构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要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充分发挥好村卫生室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作用,将工作量下沉至基层,村卫生室至少应承担约55%项目工作任务重点做好预防接种通知单的发放,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维护,健康教育宣传,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随访等工作。
(三)强化宣传与人员培训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折页与手册等方式,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使城乡居民了解项目的服务内容和免费政策,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及稳步推行。积极与镇政府、村(居)委会等基层管理组织和辖区单位的协调与沟通,争取支持,引导居民自觉自愿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要认真学习组织开展好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要重点针对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使每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人员能够按《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内容与流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长山中心卫生院
二〇XX年七月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县辖区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内容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卫生监督与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2项。
三、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在我县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以实施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弱势人群健康管理为主要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20XX年主要任务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XX年版)》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对已录入系统电子档案(包括一般人群、重点人群)的姓名、性别、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
2.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规范健康档案使用和管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加以完善,对未体检即给予建立的,要给予补充体检。要把健康档案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日常医疗服务中,动态补充和完善,对持社保卡就诊的群众,就诊后要及时点击关联,将就诊信息关联到电子档案,确保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充分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3.电子建档率达≥85%,合格率≥80%,健康档案使用率≥50%。
(二)健康教育
1.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严格按照服务规范要求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2.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60%。
(三)预防接种
1.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2.6岁以下儿童建证率达95%,各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接种率达95%。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6岁每年开展一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新生儿访视率≥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0%,系统管理率≥75%。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1.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2.早孕建册率≥85%,产后访视率≥85%,系统管理率≥8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将每年1次的老年人健康体检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老年人的参与和认可程度,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指导。
2.老年人健康体检率≥70%,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
(七)慢性病健康管理
1.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每年进行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较全面的的健康体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项目。
2.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0%,规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25%,规范管理率≥6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1.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XX〕102号)文件要求,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开展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体检工作等健康管理工作。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3.5‰,规范管理率≥60%。
(九)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2.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95%。
(十)卫生监督与协管
1.做好辖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率≥9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确保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指标要求详见《县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附表1),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各项目任务指导数详见《20XX年度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数》(附表2)。各项目指标要求、任务指导数如有变动另行下发。
五、职责分工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XX年版)》要求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辖区内村卫生所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指导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对其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接受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培训。
2.村卫生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集居民信息,参与、协助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接受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考核。
(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预防接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相关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2.健康教育机构。县健康教育促进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健康教育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3.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院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4.卫生监督机构。县卫生监督所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5.精神卫生机构。县第三医院要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XX〕102号)文件要求,负责做好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及时将情况稳定、出院后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转交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6.中医药服务指导机构。县中医院应协助县卫生局制定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六、绩效考核
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20XX年版)》(安卫〔20XX〕342号)要求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6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12月底前完成。
七、经费保障
(一)经费补助。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人均30元提高到人均35元。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XX年版)》(安卫〔20XX〕342号),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兑现补助经费。
(二)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各乡镇医疗单位原则上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0%-40%工作量交给村卫生所承担,并兑现相应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补助经费要与任务完成数量、质量挂钩。各乡镇医疗机构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XX年版)》(安卫〔20XX〕342号),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经公示无异议,发放乡村医生补助经费。
(三)资金使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XX〕28号)、《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落实并规范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通知》(泉卫基妇[20XX]176号)规定规范专项资金的支出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八、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管理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新医改实施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健全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二)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贯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卫生工作的始终,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既要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又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促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良性互动,推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三)要强化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指导力度,每年要组织不少于2次的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各乡镇医疗单位要加强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使每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村医生能够按《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内容与流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强化督导检查,落实绩效考核。20XX年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实行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督导为主,综合督导组督导为辅。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健教中心、卫生监督所、第三医院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责任,要实行领导分片挂钩,抽调业务技术人员分片包干,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各乡镇医疗单位要加强村卫生所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确保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高,相关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医疗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安仁县卫生局、安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安仁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发[20XX]10号),结合实际,现制定20XX年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公共卫生服务实施以院长、防疫专干、妇幼专干牵头,全院职工协助,各村乡村医生提供支持。卫生院设立排山乡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牵头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各项目负责人。
(一)、成立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
主任:袁平(院长)
成员:颜萍萍(防保专干)黄兰花(妇幼专干)
公卫办下设各项目工作小组,,项目小组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协调管理,承担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组
(注:各项目小组成员均包括各村乡村医生)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工作小组、预防接种项目工作小组、传染病防治项目工作小组
责任人:颜萍萍
2、慢性病管理项目工作小组、儿童保健项目工作小组、孕产妇保健项目工作小组
责任人:黄兰花
3、健康教育项目工作小组、老年人保健项目工作小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项目工作小组
责任人:袁平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20XX年,居民建档率≥10%,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60%。
2.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每年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卫生院不少于12种,村卫生室不少于6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组织面向公众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于6次,设置永久性健康教育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个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重点人群健康教育讲座每季度不少于1次,购置并使用DVD、电视机、照相机,并保证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3.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如甲流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6岁以下儿童健卡率达100%;20XX年,一类疫苗各单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均95%以上,信息化率达95%以上,强化免疫、应急接种目标人群接种率95%以上,规范疫苗进购流程、进购渠道、规范疫苗保存保管。
4.传染病防治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管理。做好死亡病例登记与报告,保证完成目标任务数。按要求设置传染病诊室。
5.儿童保健
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建册率≥80%,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度和第3年度每年至少2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20XX年,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30%。
6.孕产妇保健
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早孕建册建档率≥30%,开展至少5次孕产妇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20XX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0%。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叶酸发放率占活产数60%以上,产筛率≥2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巩固在98%以上,产后访视率≥80%。
7.老年人保健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20XX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50%,建立实施老年人健康体检流程,按要求上墙公布,提供老年人健康体检,记录完整率95%。
8.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20XX年,对已建档高血压患者管理率≥90%,对已建档糖尿病患者管理率≥50%。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20XX年,对已建档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90%。
三、工作职责和任务
(1)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各自的职责分工与辖区内村卫生室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并指导其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2)村卫生室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助卫生院完成和落实9类基本公共卫生任务,接受卫生院的指导和县卫生局的考核,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工作的完成情况合理补助经费。
(3)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岗位规范,细化考核内容,将人员收入和工作绩效挂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每年根据要求及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四、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一)建立考核制度。按照《安仁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镇卫生院考核标准》和《安仁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考核标准》要求,组织考核工作。重点考核机构各项目小组、各村卫生室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
(二)计量和综合考核相结合。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3项服务采取计量考核方式,按服务工作质量和数量核定补偿,其他项目采取综合考评。
(三)考核结果的利用。考核结果要与年度考核挂钩,作为工作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考核情况向社会公示,结合群众评价,将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定期组织下村检查督导,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
(三)参加技术培训。要积极参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基本医疗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综合服务能力,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四)加强经费管理。要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安仁县排山乡卫生院
20XX年4月20日
4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XX]3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XX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政府职责,对全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全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1、居民健康档案:按照统计局统计20XX年度全镇总人口数建立相对应的居民健康档案,争取到20XX年底建档率达到95%以上,并同时为新出生儿童进行档案建立工作。
2、健康教育:卫生院:根据实际情况和节日安排每月开展一次相对应的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开展9次以上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并每2个月更换一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同时做好各类文字登记和影像资料。卫生室:根据实际情况和节日安排每2个月开展一次相对应的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每2个月更换一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同时做好各类文字登记和影像资料。
3、预防接种:做好0-6岁儿童摸底工作,利用金苗系统短信平台,向适龄儿童发放接种信息预约短息,提高辖区内预防接种率。做好上级交给的各项预防接种任务,做好文字登记和影像资料。每月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工作,发现一例及时报告到上级单位并留好相应的的报告表格。每月做好常规报表的上报工作。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和报告定期对辖区进行自主监测,发现可疑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并做好相应的处理记录、门诊登记等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
5、慢病服务:高血压患者保健:继续发现新病人,并及时的为其建立高血压患者管理卡和相应的随访和体检工作。为其发放高血压患者服务卡,提醒新患者随访日期,建立高血压台账和服务卡发放台账。已经建立的老患者进行一年至少四次的随访和一年次的体检工作。完善高血压患者的联系方式,联系率达80%以上。糖尿病患者保健:继续发现新病人,并及时的为其建立糖尿病患者管理卡和相应的随访和体检工作。为其发放糖尿病患者服务卡,提醒新患者随访日期,建立糖尿病台账和服务卡发放台账。已经建立的老患者进行一年至少四次的随访和一年次的体检工作。完善糖尿病患者的联系方式,联系率达80%以上。重型精神疾病患者保健:继续发现和登记新增病人,并为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卡、随访和体检工作,建立好精神病患者的台账,完善联系方式,联系率必须在80%以上。
6、儿童保健:摸清辖区内0-6岁儿童底数,分别在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满28天后,3、6、8、12、18、24、30、36月龄时为其进行相应的服务,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腭弓、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和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
7、孕产妇保健:做好孕早期健康管理,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随访。孕中期对孕妇进行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对发现有异常的孕产妇要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孕晚期最好随访工作,对有异常的孕妇要立即转到上级医疗机构。产后及时做好产后访视,询问孕产妇的健康状况,并对其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有异常的孕妇要立即转至上级医疗机构。
8、老年人保健:为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查体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做好纸质档案保存和电子档案及时录入工作,同时做好老年人台账建立工作和服务卡发放登记工作。继续完善老年人联系方式,保证联系率在60%以上。
9、卫生监管工作:协助上级主管单位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安全卫生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
10、中医保健工作:老年人中医辨识:结合为老年人健康体检时,为老年人进行中医辨识工作,认真仔细的询问老年人33个问题,为其进行中医辨识,并作出相应的中医健康指导。将中医辨识的结果填到老年人体检信息表中,及时录入到电子档案系统。中医辨识服务率达到40%以上。0-36月儿童中医保健工作:结合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时集中或针对个人的对儿童家长进行中医保健的指导工作,在对应的月份为其指导中医按摩、穴位按摩等中医指导,儿童中医保健服务率达40%以上。
11、死亡登记类:做好辖区内死亡人员的统计和登记上报工作,发现辖区内有死亡的人员,卫生室需在7天内填好死亡推断书上报到卫生院,卫生院及时将信息上报到网络系统,卫生室和卫生院分别做好死亡人员登记工作。
12、结核病人管理工作:接到县结防所关于辖区内人员的督导通知单后,卫生院和卫生室应及时对结核病人进行督导随访,并每月30日之前将督导表格填好送至卫生院公共卫生办公室。同时卫生室做好辖区内可疑的结核病人转诊工作,对发现的病人及时的填写结核病人转诊单,督促患者到县结防所进行确诊和正规的治疗。
13、肿瘤上报工作:对辖区内的肿瘤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包括病人姓名、性别、身份证、病名、和首诊日期等。
14、冠心病、脑瘁中患者管理工作:做好冠心病、脑瘁中患者的登记工作,并为其进行健康指导服务。
三、保障措施
由卫生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公共卫生服务督导小组,每月对卫生室进行公共卫生督导考核,并根据卫生室考核得分进行相关资金的发放。
520XX年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项目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以下简称《规范(20XX年版)》、《20XX年德江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德卫计通〔20XX〕85号),结合实际,制定基本方案。
一、思想指导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针,着眼于现实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效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普及性.公平性.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要求免费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坚持突出重点,分布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三)坚持注重实效,强化管理,保障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三、工作目标
总目标: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影响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慢性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提高居民健康水平。20XX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一)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
(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40%以上;
(三)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四)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85%以上;
(五)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以上;
(六)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七)65岁以及老年人.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40%以上;
(八)排查发现的重性精神病人全部纳入管理;
(九)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达100%。
四、服务项目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二)健康教育;
(三)预防接种;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八)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
(十二)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另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可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五、实施范围、对象及时间
项目范围:全镇;对象:镇内所有常住人口以及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时间: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六、服务规范.按照《规范(20XX年版)》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XX〕7号)执行。
七、经费管理
(一)经费使用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专项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须的耗材等公用支出。
1.人员支出:可用于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人员的劳务补助,工资或绩效的发放。
2.公用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所用耗材费用(各类项目所需的表单,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的印刷及生化检查所用试剂耗材等)和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所产生的共用支出等。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
(二)管理及拨付原则
1.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帐、专款、专用,严禁她用。
2.实行“当年拨款、次年结算”的管理原则,根据考核情况,按比例拨付。
3.超额完成本年度任务的,超额部分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调配拨付。
4.要保证48%以上的经费下沉到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5.年终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县级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进行考核病按得分情况确定的经费拨付准予以拨付,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专项使用或作绩效奖励(奖励等次及奖金另行文)。
(三)拨款方式
1.全年经费分两次拨付,上半年预拨50%,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规财科直接拨到项目实施单位,另外50%由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年综合考核后按考核结果予以兑现。
2.乡镇卫生院尚不能开展的项目又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的,其经费直接拨付到具体承担该项目工作的医疗卫生单位。
(四)经费预算由专业指导机构《铜仁市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补偿参考标准》(见附表)科学测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XX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在3月20日以前测算情况报卫生院办公室。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项目实施机构要高度重视,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或者辖区项目工作方案,适时监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提高项目执行力。
1.成立20XX年枫香溪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院,杨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亦鸿、夏应容、董芹三位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2.成立20XX枫香溪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技术指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负责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指导与日常工作督导。
(二)做好人员培训。着力抓好项目全员培训,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镇基本公共卫生业务指导机构要做好对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培训工作,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级卫生人员的日常培训,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培训率100%,培训通过率100%,使受训人员全面掌握项目服务内容,提高项目实施水平。
(三)强化督导考核。镇对督导,每年不少于4次。要落实责任,实行分片包干,跟踪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推进;项目实施机构要结合项目工作完成数量和质量,按照“费随事走”的要求,将考核结果于补助经费挂钩,并作为医务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四)健全信息报告和公开。项目实施机构要进一步健全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报告工作,认真收集基础数据,真实填写信息报表,严格审核,及时上报,确保信息报告真实。及时、准确。卫生院会同财政部门利用相关媒体或公共场所,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实施情况和项目资金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提高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项目实施机构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医疗机构的显目位置公示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五)加大宣传力度。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要通过宣传单,健康教育宣传栏和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使城乡居民了解项目的服务内容和免费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鼓励居民积极主动参与,为基本卫生服务深入开展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九、绩效考核
(一)考核细则的制定。由业务指导机构根据《规范20XX年版》、《铜仁市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铜卫计通〔20XX〕27号方案)及本方案,制定相关业务考核细则。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三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80以下的为不合格。
1.得分90分及以上的全额拨付经费;
2.80-89分应按拨经费的90%拨付;
3.80分以下应按拨经费核减30%后拨付;
4.年终排名挂末的村(社区),实行室长诫勉谈话,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