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1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为认真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医疗机构服务项目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本地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国卫办基层发【20XX】35号)、青海省卫生计生委、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青卫基层【20XX】27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以加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医疗机构的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以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为主的绩效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促进作用,充分调动工作人员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展服务内涵,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群众的感受度。
三、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简便高效。明确考核程序、内容、标准,将所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基工作进展情况,考核结果要公示。简化考核程序,突出重点内容,抓住关键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2、科学规范,准确合理。考核工作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日常督导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准确、合理地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3、奖罚并重,跟踪整改。注重考核结果应用,建立奖惩制度和激励机制,坚持考核结果与职工绩效奖励挂钩,通过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提高服务效率,改进服务质量。
四、考核部门及考核内容
1、考核部门: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医疗机构的服务团队。
2、考核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项目效果及青海省增补项目。具体内容有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包括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负责的健康档案动态使用、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效果、居民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的成效。其中项目执行占55分,项目效果占25分,青海省增补项目占10分,管理数量占10分,共100分。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1、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蔡桂兰
副组长:雷延明
成员:李兴武张晓云刘燕韩杰康瑾包生梅赵淑芳李得旻各卫生院院长
2、蔡桂兰、雷延明负责考核方案的制定、组织考核人员、收集考核资料等具体工作。
3、各卫生院院长为本单位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小组组长,负责本院公共卫生服务的日常管理及月考核工作。
4、考核小组每季度抽调小组成员进行考核,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等方式进行。
六、考核时间:一年进行4次绩效考核,分别在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和12月下旬完成。
七、考核结果应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5-89分)、合格(60-84分)、差(60分以下)四个等级。被评为优秀和良好的,在全额兑现省补助资金的同时,按当年省财政应补助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其中优秀按10%、良好按5%予以奖励。被评为合格的,全额兑现省补助资金,不再另行奖励。评为差的,按当年省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0%的比例予以扣减。
附:《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第一分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大通县人民医院
20XX年7月20日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的公平性及可行性,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逐步建立和平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体系,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并指导和督促辖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站,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绩效优先的原则。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和政策措施,有效地开展考核工作。
(二)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的真实情况。
(三)坚持全面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和补助经费使用监督,通过全面考核促进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服务章程不断规范。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组织保障、管理制度、督导考核、落实整改等情况。
(二)项目执行情况。完成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服务质量情况。
(三)项目资金管理。主要包括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帐册清晰,原始凭证真实,资料符合规定。
(四)项目实施效果。主要包括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满意度和知晓率等。
四、考核对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科室和人员,各社区卫生服务站
五、考核方法
(一)考核采用自查、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社区卫生服务站自评的基础上,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并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重点抽查复核。
(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召开居民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
(三)中心各具体业务服务负责人,由院部组织业务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结果汇报院部进入当月绩效考核。
(四)由项目办组织医疗、防保、财务人员每季度对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拨村医劳务补助的依据。
六、考核指标体系
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为标准为依据,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中心和下属服务站考核细则,作为项目质量和数量的考核标准。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2。
七、机构职责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组织,制定制度,负责落实清浦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各项指标。根据区卫生局要求组织考核评估,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并指导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是承担辖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基础,按规定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0%左右基础性工作。按月进行自查自评,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在每月1日前填写好上一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月报表》上报民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八、考核结果应用
每季度对下属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每年11月份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季度考核结果和平时业务执行情况占30%年度考核占70%。考核结果实行100分评分制,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结果。考核成绩在95分及以上为优秀,考核成绩在80-94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69—79分为基本合格,考核成绩在69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下拨村医劳务费的依据。
每月对中心内部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40%绩效工资的依据。
九、工作要求
(一)健全考核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首要任务,中心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业务指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完善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和标准,做到公平、公开、科学、规范。及时考核,公布考核结果,限期整改。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核发绩效工资、奖金以及评先评优的依据。
(三)监督资金使用。根据文件要求使用专项资金,严禁挪用资金,杜绝不合理开支。及时兑现职工绩效工资,建立激励机制。根据下拨资金进度,确保30%以上的资金用于村医劳务补助。
(四)严肃考核纪律。对在考核中敷衍塞责或弄虚作假的,除责令立即纠正外,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按要求规范开展项目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设立意见箱,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3村卫生所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强化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我区村卫生所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的考核,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在考核中按照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果将作为XX年基本公共卫生补偿经费落实的依据。
二、考核依据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
(二)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XX)112号]。
三、考核内容
(一)农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情况,
(二)项目执行和效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要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考核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考核实行百分制,获得90分以上为优秀,89-85分为良好,84-80分为合格,79-6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运用
对考核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村卫生所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分别为100%、90%、80%、70%。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卫生所(室),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四、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XX镇卫生院管理下的6个行政村卫生所和9个卫生室。
五、考核方法
现场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和入户核查等方式进行。每季度考核一次。
六、考核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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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任务。要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工作,加强组织管理,配备专人负责,层层抓好落实。
(一)是做好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工,保证村医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40%并得到相应的经费补偿。
(二)是强化公共卫生机构业务指导,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三)是抓好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使项目实施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做好迎接市卫计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方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