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方案
1常平卫生院对乡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为加强乡村医生管理,规范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强化村卫生所(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建设,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常平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督促指导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在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三)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补助。
四、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经市卫生局确认的、承担一定区域内居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基本条件是:在市卫生局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2.健康教育。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3.预防接种。协助组织适龄儿童到乡卫生院接种及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等。
4.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5.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工作。逐步完善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
6.孕产妇保健。及时发现孕妇,动员其到乡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定期接受孕产妇保健管理;进行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协助追踪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开展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儿童保健。开展新生儿访视,协助为辖区内的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并接受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积极宣传儿童保健知识和开展必要的健康指导。
8.老年人保健。协助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村卫生所管理。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政策措施情况以及各项卫生政策宣传情况。
11.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
12.居民满意度评价。
五、考核时间
(一)卫生院、对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应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并上报市卫生局。
(二)市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每半年随机抽取20%的行政村进行复核,上半年考核在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考核在次年1月底之前完成。并在考核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市卫生局。
六、考核结果应用和经费补助
(一)考核依据《常平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导标准》进行评分,总分100分。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在人均补助方面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合格的给予一定的处罚,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10%。
(二)承担并经考核圆满完成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年人均补助总额不低于3元。
七、实施与管理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卫生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理,规范运作
要做到考核公正公开,资金分配合理,资料档案齐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加强检查和指导,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及乡村医生津贴补助足额到位。
2双田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根据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赣卫办字[20XX]27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双田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考核,组成人员如下:
二、考核依据
(一)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赣卫办字[20XX]27。
(二)江西省卫生厅、财政厅当年下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
三、考核对象各村卫生所
四、考核指标(详见附件)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服务数量和质量,以及项目实施效果等。
五、考核方法
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现场检查,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考核等方式进行。走访居民。通过电话调查、入户随访、问卷调查等方式,由居民对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评价。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村入户调查。
六、考核周期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每两个月考核一次。
七、考核结果及应用
(一)考核结果年终绩效考核分值取平均分(即每次绩效考核得分的总和除以考核次数),平均得分85分以上的为优秀,71-84分为合格,70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等级与奖惩挂钩,考核分数与划拨经费挂钩。
(二)结果应用对考核为合格以上的单位,按照规定全额拨付补助资金,考核分值低于70分,每少1分扣减1%的补助经费,以此类推。扣减下来的资料用来奖励优秀的村卫生所。
附件: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评分标准(村卫生室)
3东沟乡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与领导,有效落实我乡的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等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各个项目的的不同特点,试行分类考核,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实行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实际贡献等方面的绩效考核,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成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建立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考核目的
督促指导我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与职能,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保证我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评估的具体内容、标准、方法和评分办法,强化考核评估结果的反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考核评估实效。
(二)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和评分标准,严格依据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和综合评价。
(三)坚持全面考核评估与日常性监督检查、定期考核抽查和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指导和全面考核评估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坚持绩效导向、奖优罚劣。
(四)坚持内部考核评估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内部考核评估与社会综合评价督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考核内容
根据我区现阶段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及基础性资料等10大类。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等文件,制定了《东沟乡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细则(试行)》(见附件),作为我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五、考核方法
东沟乡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的数量、质量、群众满意程度调查按《东沟乡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核对象
本院负责公共卫生项目的工作人员及各村卫生室村医。
七、考核方法与程序
(1)制定《东沟乡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及《东沟乡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岗位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
(2)成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岗位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和实施。组长:马巧娟
副组长:马玲
成员:马红艳,席莹
(3)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评价细则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以“数据说话”客观评分。在公共卫生的每项年度完成4次对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兑现、本人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档案,根据考核结果,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4)考核等次建议报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并在院内予以公示。
八、绩效考核结果与运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0—79以下为基本合格,70以下为不合格。
2、按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系数,优秀的为1.4、合格的为1.2、基本合格的为1.0,不合格的为0.8。
3、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后,按个人绩效考核系数的50%确定其考核得分系数。
(1)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
(2)在工作中吃、拿、卡、要等经调查核实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的;
(4)因服务态度引发医疗纠纷给单位造成损害的;
(5)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时逐级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
(6)对损坏卫生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的;
(7)不服从院领导工作安排的。
九、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做好此次考核工作关系到广大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调动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我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镇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依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项目的工作任务量,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确保考核结果实事求是。
(三)严明纪律,公正公平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对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对考核工作不负责任的,监督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东沟乡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岗位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
东沟乡卫生院
20XX-1-10
4海头镇卫生院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儋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和《海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暂行办法》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特制定海头镇卫生院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考核20XX年各科室、村卫生室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情况,确保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提高科室、村卫生室服务质量,保证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组织领导
在海头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海头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院各科抽调人员成立考核组,具体负责对各服务项目实施考核,具体成员如下:
考核组长吴必武院长、公共卫生工作组组长
副组长李红波公共卫生科科长?
成员薛大青、李成厚、陈炉平、潘秀兰、陈贤朝
三、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科室、村卫生室。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的数量和质量,项目实施效果、群众满意度等。
四、考核时间安排
另行通知
五、考核方法
(一)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核、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考核。社会满意度等调查。
(二)分级进行考核。
1、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科室、村卫生室对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机构内部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
2、海头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小组对科室、村卫生室进行考核。
六、考核结果评定与应用
一考核结果评定。对科室、村卫生室考核采取100分制,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80—90分为良好,得分70—80分为合格,得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挂钩,作为对卫生室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对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科室、村卫生室,按照规定全部兑付补助资金,不合格的,通报批评,并按分值比例扣减补助资金。
20XX-01-01
5龙门中心卫生院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镇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与领导,有效落实我镇的12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各个项目的的不同特点,试行分类考核,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实行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实际贡献等方面的绩效考核,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成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建立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考核目的
督促指导我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与职能,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保证我镇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评估的具体内容、标准、方法和评分办法,强化考核评估结果的反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考核评估实效。
(二)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和评分标准,严格依据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和综合评价。
(三)坚持全面考核评估与日常性监督检查、定期考核抽查和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指导和全面考核评估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坚持绩效导向、奖优罚劣。
(四)坚持内部考核评估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内部考核评估与社会综合评价督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考核内容
根据我县现阶段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及突发性公共卫生报告、卫生监督协管、0-6岁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及基础性资料等12大类。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和《安溪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20XX年版)》等文件,制定了《龙门中心卫生院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细则(试行)》(见附件),作为我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五、考核方法
龙门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的数量、质量、群众满意程度调查按《龙门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核对象
本院负责公共卫生项目的工作人员及各村卫生室村医。
七、考核方法与程序
(1)制定《龙门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及《龙门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岗位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
(2)成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岗位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和实施。组长:蔡新疆
副组长:钟德生
成员:白永志廖淑娇林琼霞李清山
(3)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评价细则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以“数据说话”客观评分。在公共卫生的每项年度完成4次对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兑现、本人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档案,根据考核结果,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4)考核等次建议报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并在院内予以公示。
八、绩效考核结果与运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0—79以下为基本合格,70以下为不合格。
2、按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系数,优秀的为1.4、合格的为1.2、基本合格的为1.0,不合格的为0.8。
3、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后,按个人绩效考核系数的50%确定其考核得分系数。
(1)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
(2)在工作中吃、拿、卡、要等经调查核实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的;
(4)因服务态度引发医疗纠纷给单位造成损害的;
(5)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时逐级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
(6)对损坏卫生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的;
(7)不服从院领导工作安排的。
九、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做好此次考核工作关系到广大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调动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我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镇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依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项目的工作任务量,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确保考核结果实事求是。
(三)严明纪律,公正公平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对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对考核工作不负责任的,监督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龙门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岗位绩效考核评价细则(20XX年)
龙门中心卫生院
20XX-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