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1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工资和绩效考核方案
公共卫生工作是当前卫生改革中的重中之重,只有充分认识建立一支优质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队伍,才能保障和提高国家发展公共卫生的目的,才能体现党和政府惠及民生的执政理念,起到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控制疾病、关注和解决百姓健康水平的重要意义。
为了使我院的公共卫生工作开展的有章、有序、成效显著,尽心、尽职、尽责,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公共卫生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及工资报酬解决方案。
自我县公共卫生工作启动以来,院领导就高度重视,亲自挂帅、副院长分管,并成立了公共卫生科室由曾国武任科长,全面负责安排、协调公共卫生工作。高耿和林述豪负责慢性病管理,林小花负责档案管理、信息报表工作。丁明钦负责0-6岁儿童保健管理。林品玉负责孕产妇随访及妇幼保健管理。林婷婷负责老年人管理,郭鹏负责重症精神病管理,高雄鹰负责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及组织管理。曾国武负责预防接种、传染病及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人员待遇分为工资与绩效挂钩办法,基本工资不低于同等临床医务人员水平。
儿童保健项目考核办法:排名全县前五名按本项目总经费的15%拨付,排名5-8名按10%拨付、排名后三名按5%拨付。另儿童项目化验检查费用由院方、化验室、及项目执行人三方共同合理分配另计。
计划免疫项目;传染病、死亡等报病费按人次提取一元,二类疫苗普打接种按每针次0。5元给予提取。门诊考核办法:一类疫苗接种按接种针次每针2元给予拨付,二类疫苗接种按卫生院分配方案执行。接种本内容项目填写如缺项等问题影响计划免疫工作排名,迟到、早退、旷工、私采疫苗等,院方将按制度执行扣除相应经费。
妇幼保健项目考核:工资院方规定的档案工资发放,随访经费归本人。排名前5名拨付全额经费,排名中间拨付经费70%,后三名不予拨付经费。公共其它人员工资按院方档案工资发放。项目管理:如慢性病、老年人、精神病、健康教育项目共作。排名前5名按10%提取,排名中间按5%提取。排后三名不予奖励。
以上分配方案及激励措施做为本院主要考核依据。如有不妥之处望上级给予指正,我们将更好的改进。
2桥头河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办法》湘财社【20XX】9号文、《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XX】76号文及《涟源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操作办法的通知》涟人发【20XX】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公共卫生工作的特殊性特点,对工作人员实行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实际贡献等方面的绩效考核,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我院公卫办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根据湘财社【20XX】9号“核定任务、核定收支、超支不补”文件精神,以收定支,确保结余;坚持按劳取酬、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绩效工资挂钩,真正做到“奖勤罚懒”。
(2)坚持向“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岗位倾斜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评价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综合考核评价。
(4)坚持以社会效益为重的原则。实施一票否决制,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改善服务态度,坚持责任第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更好的为人民健康需求服务。
三、绩效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由公共考核部分和项目管理考核、否决性指标等内容。
(2)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要根据各类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职责要求,考核其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率、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岗位业绩及贡献等情况。
四、绩效考核实施对象
本院公卫办工作人员。
五、绩效考核方法与程序
(1)制定《桥头河镇中心卫生院公卫办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细则(试行)》从20XX年7月1日实施。
(2)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组长:李斌
副组长:阳钊、李芳勇
成员:医院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中抽调3~5人组成。
(3)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绩效考核评价细则对各成员进行考核,以“数据说话”客观评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于每月10日前对上一月份的各岗位绩效情况进行考核,填写绩效工资测算表及绩效考核分值计算情况统计表(平均工资不得超过医院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并将考核结果报财务造工资表。
六、绩效考核结果与运用
月、季度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职称(务)晋升、表彰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学习培训等的主要依据,并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档案。
(一)绩效工资系数:
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绩效工资计算:
如果有上级季度督导、半年考核,则占公卫办成员个人考核得分30%;
奖励性绩效工资=个人绩效工资(系数基数)×个人考核部分得分百分值。公卫办成员另提取公卫办业务纯收入的15%组成(说明:有价疫苗必须先入库,由公卫办编制任务分配明细表分配给乡村医生,乡村医生按总价格打欠条到财务后,西药房按分配明细表进行发放有价疫苗,规定在免疫注射活动周期完成后一周内把疫苗款上缴财务,然后凭财务电脑打印收据做附件领取提成补助,每推迟一日扣除乡村医生提成补助2﹪,公卫办未按规定入库不予提取有价疫苗收入补助,公卫办疫苗款上缴每推迟一日扣除提成补助2﹪)。
全年在全市乡镇卫生院排名在18名及以下只有全院职工平均绩效工资,无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7-17名及以上发放年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院都发放的前提),取得单项奖按上级奖金200﹪+现金1500元奖励公卫办全体成员;取得三等奖奖励上级奖金200﹪+现金3000元公卫办全体成员,每提高一个等级现金数加倍由院长按工作量、任务难度进行分配。
涟源市桥头河镇中心卫生院
20XX.7.18
3壶关县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为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工作效率,逐步建立乡镇卫生院提供医疗服务所得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不直接挂钩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方案》(晋卫[20XX]16号)和壶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壶政发[20XX]31号)的精神,结合我县乡镇卫生院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效率优先原则。坚持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按劳取酬、优劳多酬,不得将个人收入与开单提成相结合,突出社会效益,淡化经济效益;
(二)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工作总量与服务质量相结合、岗位风险与分配系数相统一,实行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取酬;
(三)合理分配原则。坚持成本核算、保底封顶、总量控制、确保结余,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摒弃短期行为,增强发展后劲。
(四)分级考核原则。卫生院接受卫生局的考核,同时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同一层级实行一个考核标准、一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卫生院干部职工的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参照附件制定。
三、考核方法及绩效工资的核算
(一)考核方法
1、乡镇卫生院院委会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县卫生局定期不定期对考核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由县财政核算中心拨付。
2、乡镇卫生院每年年初要结合本院实际,根据职工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工作职责和考核评价标准,坚持每月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按考核结果兑付绩效工资。
(二)绩效工资的核算
1、基础性绩效工资用于基本任务完成情况。占绩效工资的60%,主要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考核不同岗位风险、责任、兼职等情况。占绩效工资的40%,主要考核德、勤、绩、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工作任务及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奖惩情况。
3、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加上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一票否决情况、责任扣除情况即为当月的绩效工资。
4、乡镇卫生院职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上月收入分配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晋级、分配、奖励、以及聘用、绩聘和辞退的主要依据。
四、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包括查阅各种统计报表、病历、处方、诊疗登记、疫情报告、疾病谱排序等;
2、现场检查。包括查看医疗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工作纪律、制度建设、环境卫生等;
3、走访群众。包括对预防接种对象、保健对象、建档对象和患者及其家属等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情况,测评满意度。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30%的职工和患者进行座谈,征求意见。
5、计算工作量。对每个职工的工作量进行核算。
6、评价服务质量。对每个职工的服务质量采取不定期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作为评价服务质量的依据。
7、评估满意度。对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要按次、按性质予以扣分。
8、考核结果。乡镇卫生院职工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包括:公共考核项目35分、岗位考核项目65分)。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分值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15%,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
五、监督管理
(一)县卫生局每年年初制定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乡镇卫生院对职工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根据签订的责任书和本方案,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上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
(二)县卫生局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每月抽查20%的乡镇卫生院,采取明查暗访、民主测评、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三)各乡镇卫生院要坚持考核分配原则,紧贴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绩效考核方案,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权利到人、考核到人、分配到人。决不能偏三向四,厚此薄彼,要始终做到公平、公道、公正,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奖勤罚懒、激励创优作用,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各乡镇卫生院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绩效考核方案、结果、大额费用支出等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的监督。
(五)各乡镇卫生院职工的保健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节假日加班费、夜班费、出差费、下乡补助等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列入支出预算。
(六)各乡镇卫生院职工的请销假旷工按照机关事业人员请假旷工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乡镇卫生院分院职工绩效考核分配参照本方案执行。
七、本方案由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