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工作方案
1政务信息培训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和田地区公务员对信息化与电子政务的掌握了解与实际应用能力,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全面推进我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协调发展,根据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的通知》(新人发〔20XX〕27号)精神,20XX年将在全地区各级公务员中开展电子政务培训。现结合地区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一)提高公务员对推进地区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电子政务工作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促进地区信息化建设。
(二)掌握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主要目标和任务,以及电子政务工程的组织领导与管理。
(三)掌握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的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网上办公实务,了解信息安全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从事电子政务工作的专职人员要掌握新疆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和新疆电子政务建设规划规范。
二、培训内容
(一)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主要目标和任务。
(二)电子政务工程的组织领导与管理、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基础知识、信息安全。
(三)计算机应用技术及网上办公实务、电子政务与公共服务、新疆电子政务建设规划。
培训教材采用中国人事出版社20XX年新版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教材《信息化与电子政务读本》(陈云坤主编;书刊号:ISBN7-80189-450-2)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政务建设规划指南》(第二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编)。
培训教材由各单位、各县市自行征订。
三、培训对象
全地区各级机关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以外)。
四、工作职责和分工
(一)全地区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主管部门为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和田行署信息化办公室协办。具体工作由地区人事局承担。
(二)地区人事局负责全地区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考试等综合管理及师资骨干培训工作,地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的组织实施;各县(市)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县(市)电子政务培训的组织实施。
五、培训形式和时间安排
(一)电子政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演示及上机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以增强培训实效。
(二)举办地区电子政务师资、骨干培训班,聘请自治区专家授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地直各有关单位选派1名、各县市选派3-5名精通计算机的人员参加地区举办的师资骨干培训,参加师资骨干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后,负责对本单位、本县市的公务员进行全员培训。
(四)地直各有关单位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全员培训工作于20XX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各县(市)机关及乡镇机关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全员培训工作于20XX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
六、考试考核
(一)考试内容:按照培训教材全疆统一命题。(按年龄阶段35岁以下,36岁以上确定两种试题)。
(二)考试方式:采取上机操作的形式进行。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合格者,颁发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电子政务)》(按照年龄阶段,35岁以下考试颁发贰级证书,36岁-55岁考试颁发壹级证书,56岁以上人员只参加培训,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公务员培训证书》。
(三)取得全国计算机二级以上证书的公务员,由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自治区认定后,免于考试。
(四)具体考试考核工作安排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参训人员考试信息资料上报按照《关于在全地区公务员中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考试的通知》(和地人发〔20XX〕112号)第九项要求予以上报。
七、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地直各有关单位要从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和高效能政府的高度来认识此次培训学习活动,把“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纳入“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总体规划,作为公务员更新知识、提升能力的在职培训必修课程。并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克服工学矛盾,制定培训计划。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公务员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培训的宣传、动员工作,增强广大公务员的电子政务和信息化意识,提高自觉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三)地区将开展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列入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各县(市)、地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培训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对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地直各有关单位于20XX年5月30日,各县(市)于20XX年8月30日前将总结(包括单位应参训人数、实际参训人数、考试合格率、人员花名册等)报地区人事局。
(四)切实完善公务员培训证书登记制度,将培训学习情况和考试考核结果记入培训档案并及时予以登记,《公务员培训证书》送地区人事局培训科验证。培训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定等的重要依据之一,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五)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将对各县(市)、地直各单位开展培训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并对考试考核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六)考试费用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方便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务信息,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充分发挥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和江西省贯彻实施《条例》实施方案,经局务会研究,特制订我局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紧紧围绕当前重要工作,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资源指导、沟通和服务的作用,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主权利,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都必须公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真实、便民、及时”的原则。
4、坚持“谁制作、谁更新、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凡涉及矿产资源管理的职能、职责、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事事项,办事程序、服务项目、各类收费的依据和标准,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都要实现信息公开,促进我局政府务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三、公开内容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公开的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共享信息。
1、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办事流程等情况。
2、局机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矿产资源挂牌出让情况。
4、矿产资源管理的基本情况。
5、地质环境管理的基本情况。
6、矿产资源综合管理的其他情况。
(二)依申请可以公开的内容
1、探矿权登记结果。
2、采矿权登记结果。
3、地质灾害防治结果。
4、矿产资源管理信访件办理结果。
5、依申请可以公开的其他情况。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决定成立修水县矿产资源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曾宏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郑卫东矿产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
赵修芳矿产资源管理局党组副书记
熊承建副局长
冷木林副局长
周美贵副局长
政务公开具体负责人:
陈文华资源股股长
范炎生地环股负责人
张冬梅财务室负责人
杨乐信息中心负责人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信息中心,由杨乐同志负责。。
2、加强教育培训和舆论宣传。矿产资源管理局各股室、各队要对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政府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编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政策咨询等内容。矿产资源管理局各股室、各队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关心政务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务信息公开,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公开形式
1、把局矿产资源门户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栏目设置以公众为中心,努力方便群众办事,逐步推进网上办公。
2、印发《办事指南》,在局办事大厅显眼处放置《办事指南》,为群众了解办事程序。
3、在局设立政务公开栏,及时张贴与接受群众监督。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准备阶段(20XX年3月)
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及有关会议精神,成立我局政府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制定实施方案。
(二)梳理准备阶段(20XX年4月)
主要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认真梳理,区分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
(三)全面开展阶段(20XX年3月1日—20XX年5月)
组织各科室、各队,按照统一格式,编制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目录要做到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做到分类清晰、全面系统;要注重标准化,做到分类和编码都按同样的标准,同类信息采用相同的术语;要使用计算机辅助工具编制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相应的数据库。要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找准解决问题,继续充实和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迎接检查验收;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完善,开展政务信息工作试运行。
(五)规范运行阶段(20XX年5月)
认真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提高发布时效,做好更新维护,不断改善公开效果。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和重要工作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股室、中队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股室按职能分工负责,搞好配合,一级一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股室、中队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既要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不断增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又要自觉维护和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参与矿产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
(三)有效运作,畅通信息。各股室要认真履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及时确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流程,为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奠定基础,各股室之间相互协调,互相联系和沟通,搞好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修水县矿管局
二〇XX年三月十五日
320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做好我局20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信息工作机构及职责
邯郸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办公室)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机关各处室为职能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机构,务必及时搜集、梳理本科的有关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政府信息搜集整理任务
我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6类,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处室密切配合。各处室要按照要求,及时搜集、梳理、报送职能范围的有关信息,年终考评以此作为重要依据。
三、建立保密审查机制
我局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相关科室收集整理并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处长在本次拟公开信息或拟公开信息目录清单上签属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分管领导在本次拟公开信息或拟公开信息目录清单上签属意见),再公开。
四、实行信息公开责任制
按市政府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各处室处长为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人,审核、把关本处室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不泄密的情况下,确保本处室应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能及时、准确地公开。
监察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本局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或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投诉或行政复议。
五、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1、主动公开。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公开。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主动公开的公开程序:各处室收集整理的有关信息,报处长审核同意后(处长在本次拟公开信息或拟公开信息目录清单上签属意见),于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处室报送的信息,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分管领导在本次拟公开信息或拟公开信息目录清单上签属意见)后,于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上传到邯郸市政府门户网站。
2、依申请公开。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要做到统一受理,分类办理,统一答复。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受理和答复机构。
依申请公开的公开程序为:
①申请人填写《邯郸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采取互联网申请、信函(传真)申请和当面申请三种形式)。
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要件完备、可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要件不完备的,要求申请人补正。
③领导小组办公室于《申请》受理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之内,将受理的查询申请转相关处室办理。
④各相关处室在收到转来的查询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经处长审核同意(处长在本次拟公开信息或拟公开信息目录清单上签属意见)公开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资料或其他处理意见(如该信息不属于本局公开、不存在或不予公开及其原因等)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处室反馈的查询申请办理情况,报局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分管领导在本次拟公开信息或拟公开信息目录清单上签属意见)后,在《申请》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六、政府信息报送中的有关要求
1、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请各处室务必及时搜集整理,报经处长审核同意后,于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文件类信息必须注明文件编号和信息生成日期(即发文日期)。
3、每次报送时,请将报送信息及Excel格式的报送信息目录清单,一并以电子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报送资料,文档类请统一使用Word格式,表格类请统一使用Excel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