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搬迁方案
1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搬迁的工作方案
为健全和完善我县政务服务体系,改善政务服务环境,顺利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搬迁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县城区规划和我县财政、土地现状,采取公开租赁方式配置政务服务用房,力争利用2-3年时间实现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搬迁,彻底解决当前政务服务中心面临的安全隐患大、服务面积不足、停车难等问题。进一步深化“两集中两到位”,与项目建设、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将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川南形象一流、功能齐备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
二、时间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XX年6月底前)。根据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计划,组建工作机构。召开领导组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
(二)第二阶段:方案完善阶段(20XX年7月10日前)。根据政务服务大楼功能需求,研究制定招租方案,并反复修改论证。同时,申请安排资金,明确采购方式。
(三)第三阶段:公开招租实施阶段(20XX年7-9月)。按正常程序实施政府采购,确定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根据租赁标的物的情况启动交通规划布局,开展前期宣传和舆论引导。
(四)第四阶段:督促实施及装修准备阶段(20XX年10月-出租方交付房屋)。督促出租方按照租赁协议履约,并研究制定装修方案。做好交通线路管理,保障办事群众出行需要。
(五)第五阶段:装修实施阶段(从出租方交付房屋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布局和各进驻部门的业务需求进行内部装修。
(六)第六阶段:整体搬迁阶段(装修竣工3个月内)。完善政务服务大楼租赁及运行的相关后续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交通引导;组织各进驻部门实施窗口搬迁入驻,新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投入运行。
三、责任分工
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搬迁工作的总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自身职能履行职责;把握搬迁工作总体进度,在关键环节组织召开领导组及相关部门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下达工作任务,协调推进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整体搬迁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充分征求各进驻部门意见,形成总体需求;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公开招租方案;根据县财政批准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公开招租;督促中标方履行协议,按期交付房屋;协助做好交通规划布局和宣传引导工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装修方案;督促装修方按要求实施房屋内部装修,协调处理装修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负责新政务服务大楼的内部布局分区,协调各部门搬迁入驻;领导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财政局: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搬迁工作全程经费保障。参与研究制定公开招租方案;根据公开招租方案确定合法采购方式;监督公开招租的实施;按照租赁协议安排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参与研究制定装修方案,并做好装修经费保障;按计划安排搬迁经费,确保政务服务中心顺利实施搬迁;做好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搬迁的其他经费保障;领导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审计局:按照自身职能职责参与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搬迁工作。跟踪监督招租方案的制定、成本测算、公开招租程序等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领导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规建局:按照自身职能职责参与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搬迁工作。参与公开招租方案和装修方案的研究制定,提供合理化建议;负责建设过程中(如果是新建)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把控,装修环节的质量监督;领导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国土局:按照自身职能职责参与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搬迁工作。参与公开招租方案的研究制定,结合现行国土政策和我县土地现状提供合理化建议;领导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发改局:按照自身职能职责参与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搬迁工作。参与公开招租方案的研究制定,提供合理化建议;领导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交通局:负责做好政务服务中心搬迁区域(银杏路以西,釜江大道以北)的交通规划布局,确保群众办事出行方便;领导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交警大队: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所在区域的交通疏导、保畅工作。合理设置路标、路牌,增派交通引导员,及时疏通拥堵,确保群众办事出行安全;领导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新闻外宣办: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搬迁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政务服务中心搬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收集社会反响,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使搬迁工作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宣传普及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和服务项目,引导群众到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领导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富世镇: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搬迁项目推进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协助新闻外宣办做好县城区范围内的舆情收集及正面宣传;协助交通部门做好政务服务中心所在区域的交通规划和保畅工作;参与项目推进期间所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领导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高度重视
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服务百姓的窗口,是履行政府职能,展示政府形象的重要平台,也是联结政府和百姓的纽带,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事关政府的形象和作为,也寄予着民心企盼。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搬迁是全县人民社会生活中的大事,各方关注度高,各部门(乡镇)要充分认识政务服务中心搬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转变事不关己的错误观念,高度重视整体搬迁工作,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积极参与,落实责任
各部门(乡镇)要增强大局意识,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到搬迁工作中来,按照自身职能职责为整体搬迁出谋划策。因整体搬迁工作程序复杂,耗时相对较长,故请各单位原则上要确定一名熟悉情况的人员负责整体搬迁的相应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2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搬迁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5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发〔20XX〕4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确保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大厅顺利启动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构建“审批服务一站式、公共服务一条龙”的大服务格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更丰富、更全面、更便捷、更高效、更透明的公共服务。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公开、规范、高效、廉洁”的要求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理念,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为支撑,着力打造“线上线下合一、前台后台打通、纵向横向联动”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过程零差错”,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努力创建一流的政务服务中心。
三、搬迁工作安排
(一)进驻方式。
1.实体进驻。各部门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将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审批人员进驻市政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驻窗口工作人员服从本部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双重管理。
2.分厅进驻。相关部门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审批人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XX分厅,接受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所有事项必须在分厅窗口办理,市级保留的分厅是:社保分厅、交警分厅、出入境管理分厅、工会分厅,同时社保分厅、交警分厅需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延伸窗口,办理相关事项。
3.网厅进驻。各部门将20XX年度市政府法制办公告的权责清单中9+X事项、20XX年市政府公告的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全部进驻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铜仁站点,并按照《贵州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模板,梳理、完善事项要素。
(二)实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及单位。
1.进驻事项。按照“应进必进、进而规范、办而有效”的工作要求,将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公开、透明办理,实现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全覆盖,并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办事指南模板,逐项完成编制工作,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大厅公开。(具体进驻事项及单位见附件1)
2.进驻单位。进驻大厅单位共54个,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共46个,分别是: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局、市地方海事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人防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气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旅发委、市水库生态移民局、市残联、市科技局、铜仁无线电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农委、市总工会、市民宗委、市工信委、市消防支队、市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铜仁高速公路管理处、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市投资促进局、市就业局、市体育局、市非税局;金融机构5个:工行铜仁分行、农行铜仁分行、中行铜仁分行、建行铜仁分行、铜仁农村商业银行;便民服务机构3个:铜仁广电网络公司、贵州邮政铜仁分公司、联通铜仁分公司。
(三)办公用房使用安排。
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办公场所位于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公共服务中心大楼,与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碧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大楼共五层,其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层为一楼、三楼、五楼,总面积12000平方米,具体布局安排是:
一楼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中介服务机构、便民服务窗口、文印中心、金融机构、档案室、专家评审室、安保室;
三楼为市级各进驻部门办事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层科室、专家评审室、党员活动室、档案室;
五楼为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层办公室、多媒体会议室、职工食堂。
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对窗口进行动态调整。同时按照“资源共享”原则,对各类会议室、档案室、专家评审室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使用,为进驻部门提供专家评审、会务调研、接待洽谈、档案暂存等需求,确保有限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四)搬迁进驻时间安排。
市政务服务中心拟于今年12月下旬搬迁到新址办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驻部门必须在搬迁前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做好相关对接工作,确保搬迁工作顺利完成。
四、大厅办事窗口设置及工作要求
(一)窗口设置。
政务大厅根据工作需求,分设三类窗口,一是常驻窗口由具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单位选派工作人员常驻政务大厅,受理承办本单位所涉及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等事项;二是综合代办窗口对审批服务事项单一且办理业务量较少的部门,可视业务情况季节性派驻工作人员或委托中心受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三是便民服务窗口为拓展政务服务功能,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常驻政务大厅办理相关业务。
(二)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高度重视。市政务服务中心是展示我市政府形象的重要平台,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事关政府的形象和效率,也寄予着民心企盼。市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搬迁是全市人民社会生活中的大事,各方关注度高,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服务中心搬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整体搬迁工作,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做好统筹,落实责任。搬迁工作实行窗口负责制,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做好搬迁统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协同合作,全力保障搬迁工作按时完成。各部门窗口要明确专人,切实做好国有资产清理、登记、转移等工作,不得因搬迁而导致国有资产损坏或流失。对于在搬迁过程中不遵守搬迁工作纪律、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问责。
3.完善配置,服务窗口。各进驻部门窗口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配备电话、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平板、资料文柜等办公设备,如进驻部门有特殊需求的办公设备可自行添置,需配置专网的由窗口部门提前做好对接和联通工作,确保窗口顺利对外办公。
4.落实“五全”,创新平台。此次搬迁工作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集中进场全覆盖,系统整合全联通,规范运行全方位,便民高效全天候,公开透明全过程”的“五全”服务目标,不是简单的场地迁移,涉及部门多,新增人员多,事项服务广,市政务服务中心要严标准、优质量地组织好、完成好搬迁工作,组织开展好进驻人员的岗前培训,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创新服务模式,打造一个更加公开、规范、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新平台。
附件:1.进驻单位及审批服务事项一览表;
2.窗口分布图
3平乐县政务服务中心搬迁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平乐县政务服务中心将搬迁至南洲新区弘润大厦办公,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建设综合行政服务平台,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确保县政务服务中心顺利搬迁运行,推动我县政务服务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建设“规范高效、公开透明、便民利企、服务一流”的政务服务中心为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政务环境,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新形象,树立行政审批“马上办”工作理念,最大限度提高服务窗口现场办结比例和即办件比例,最大限度缩短办结时限,实现即办件马上办结、承诺件马上受理,所有审批事项程序最优、环节最简、时限最短、效率最高。真正达到“审批职能集中、办理事项集中、工作人员集中,授权充分到位,审批时间最短、收费标准最低、服务效率最快”的要求,倾力打造“阳光台前、高效服务”品牌,努力创建一流的政务服务中心。
二、成立机构
为确保此次搬迁、入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平乐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新办公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县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法制办、编制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及进驻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务办副主任黄庆同志兼任,人员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
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体搬迁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充分征求各进驻部门意见,形成总体需求,督促各部门按照自身职能履行职责;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装修方案;督促装修方按要求实施房屋内部装修,协调处理装修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负责新政务服务大楼的内部布局分区,协调各部门搬迁入驻。把握搬迁工作总体进度,在关键环节组织召开领导组及相关部门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下达工作任务,协调推进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装修阶段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装修方案;协调处理装修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对装修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把控。
财政局按计划安排搬迁经费,确保政务服务中心顺利实施搬迁;做好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搬迁的其他经费保障。
(二)项目调查阶段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对部门和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名称、类型、要件、办理依据、承诺时限、窗口数量及进驻人员、人数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完成政务服务中心的进驻方案,做好办公室的分配安排工作。
(三)项目清理阶段
责任单位:县编制办、法制办、物价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各进驻单位。
凡此次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的单位,要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公布的关于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文件规定,做好各类事项的清理上报等各项准备工作。对每一项许可审批事项,按项目名称、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逐项汇总。编制办、法制办、物价局负责对县级各部门现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收费标准进行审核,提出大厅对应窗口设置方案,并进行分类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负责对各部门行政许可、办事服务和收费项目的确认。
(四)购买设备、公开招标阶段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做好中心管理办公区、公共服务区桌椅、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的采购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公开招租方案;根据公开招租方案确定合法采购方式;监督公开招租的实施。
(五)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制定、机构编制的核定阶段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编制办。
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
编制办确定政务服务中心机构人员编制,确保政务服务中心高效运转和人员稳定。
(六)核定进驻单位和人员、对进驻人员进行培训阶段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审批项目、人员、窗口进行审核。组织进驻人员学习各级关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见、决定,熟悉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程序、工作办法和制度,特别是熟练掌握本单位窗口业务及各类事项的办事流程,以尽快熟悉和适应中心的工作。同时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七)办公设备安装、网络调试试运行阶段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各进驻单位。
1.搭建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平台,测试有关部门提供信息的通道,模拟运行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征询部门、单位、企业及有关服务对象意见,并对中心网络平台进行改进和完善。
2.建立电子显示屏。设立大型电子显示屏,公示所有政务公开内容、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服务项目、工作职责、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期限;公开重大政务事项、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
3.各进驻单位负责本单位办公设备的安装、网络调试工作。
(八)政务服务中心搬迁阶段
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进驻单位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中心办公室搬迁车辆的安排、调度等工作;负责花卉的购买、摆放设置等工作。各进驻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搬迁工作。
(九)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揭牌、全面启动阶段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交警大队。
县交警大队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所在区域的交通疏导、保畅工作。合理设置路标、路牌,增派交通引导员,及时疏通拥堵,确保群众办事出行安全。
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举行新政务服务中心揭牌仪式的各项准备工作。各进驻单位窗口正式运转,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启动。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政务服务中心不是行政审批职能的平行移动,而是政府职能的一次重新整合,是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涉及到部门的权力和利益调整,涉及到资金、人员和内部机构设置等许多实际问题。因此,各单位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上来,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坚持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做到不讲困难、不谈条件、不折不扣地做好进驻工作。
二要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是进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进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做好审批事项、人员进驻、内部审批职能整合等前期工作。整体搬迁工作程序复杂,耗时相对较长,请各单位原则上要确定一名熟悉情况的人员负责整体搬迁的相应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政务服务中心要落实“两集中”、“八公开”,即对各部门行政审批权限集中到一个科室或股,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集中到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要在服务窗口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期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和窗口权限。各部门、单位要对窗口充分授权,确保其代表部门行使审批权利,独立办理各类事项并关闭原单位办事窗口。要按照上述进驻原则和窗口管理运行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管理模式创新,积极探索一条适合“一门受理、一站办结”的路子,对部门原有的操作程序进行重新修订和优化,在内部建立起一套与政务大厅运作程序相衔接的操作模式,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三要强化监督。县监察局负责对入驻单位在规定时间搬迁和入驻工作的督查检查;要加强对入驻单位入驻事项、入驻人员、事项授权及窗口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项目和收费应进未进、两头受理、体外循环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纠正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要广泛宣传。
各单位要对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搬迁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政务服务中心搬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收集社会反响,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使搬迁工作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宣传普及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和服务项目,引导群众到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
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研究协调解决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安排布置下一步工作。
4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搬迁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XX〕13号有关精神,市行政服务中心搬迁至原碧湖联友家居广场。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结合三明具体实际,特制定如下搬迁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全面贯彻落实“马上就办”为主线,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为根本,执行《福建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提升行政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建设目标
1、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完善“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运行模式,全面落实行政服务“三集中”要求,完善工程项目建设、企业注册、综合审批、公共便民服务、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重点项目服务、网上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及电子监察八大服务平台。
2、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功能。全面升级公共资源交易软硬件设施,新增远程电子评标设施和场地、多功能交易厅、隔夜评标专家休息室、样品展示场所等专用设施和场地,打造“公正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落实省级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试点要求,对中介服务机构实行统一规范监管,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为辖区企业及项目搭建“超市式”集中服务平台。
(三)入驻原则
1、“集中入驻,应进必进”原则。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中办发〔20XX〕22号及福建省《关于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闽委办〔20XX〕3号)有关规定,按照省效能办对设区市年度绩效考核关于“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服务中心办理”“进中心是原则、不进中心是例外”和“确实不能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和服务项目,必须经同级政府批准”的具体考评要求,同时参照省内设区市新建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做法,切实推进行政服务“三集中”,坚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相关的部门、单位、事项集中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强调前台窗口受理和后台审核在中心全程办理、禁止“体外循环”。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行政服务中心(含梅列区)应入驻单位共80个(其中:市54个,区26个),进驻事项1370项(其中,行政许可:市228项、区188项;公共服务:市481项、区103项;其他依申请办理事项:市256项、区114项)(详见附件1)。
2、“线上线下,统一入驻”原则。一是在所有现行审批服务事项均需统一集中到中心窗口办理(包括受理申请、发出审批结果等)的同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在网上受理的审批服务事项,以及属现场征管、查验、检测或因日常业务量特别大,中心办公用房难以满足其特殊需求的事项外,其余一律实行网上受理,接受市电子监察系统统一监督。各进驻单位认真核对审批服务项目清单,根据“七公开”(项目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服务电话)原则在网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凡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受理的事项,原单位不得再行受理,强化审核审批办和窗口直接办结权,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面授权窗口办理,对需会议研究、局领导签字环节,均应到窗口审签,严禁“两头受理”、“体外循环”。三是公交、水、电、气、广电网络等公共服务部门,除缴费事项可实行多点服务外,涉及开户、过户、销户、增容、管线改、扩、建等事项一律集中办理。
3、“市区合一,资源共享”原则。延续市行政服务中心和梅列区行政服务中心两级合一对外办公模式,有利于整合市、区审批资源、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一站式办事。
4、“功能完善,实用节俭”原则。一是按照“前窗口受理,后办公支撑”的办公模式,总体功能划分为公共服务、社会事务、建设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梅列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等七个功能区域。对已出租的医院场所,预留作为市医保中心等入驻区域,合同期满,由市产权单位收回,整体交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接管安排。具体功能从北到南依次划分一层为交易中心部分、梅列区中心、公共服务、银行、邮政、超市、强弱电机房等;二层为交易中心部分、社会事务工作区等;三层为建设投资项目工作区、中介服务、办公、会议、档案区等。内部设计坚持“一条龙”、相关联理念,将业务相关审批窗口划分在同一区域,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对各类会议室、档案室,包括开标室、评标室及其它公共活动空间,实行统筹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为进驻单位提供会务调研、接待洽谈、档案存储等多方位需求,充分合理布局,避免浪费,确保空间共享充分利用。二是按照实用、节简原则,严格控制二次装修标准,装修费用从简从省。
二、实施步骤
(一)项目前期工作阶段。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协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住建局及有关部门
完成期限:20XX年8月
(二)方案意见征求阶段。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完成期限:20XX年9月
(三)主体工程续建及二次装修建设阶段。
牵头单位:市城投公司
协办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梅列区政府
完成期限:20XX年8月
(四)统一集中入驻阶段。
牵头单位:市效能办、审改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协办单位:市直各有关入驻部门
完成期限:20XX年9月
三、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搬迁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市长杜源生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林守钦担任;市效能办、审改办、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城投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由陈兴兼任,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搬迁各项工作(具体责任分解详见附件2)。
(二)队伍建设。加强入驻中心人员选派及激励。各窗口单位派驻人员应符合行政审批主体资格、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职责、熟悉审批服务业务、熟练操作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各部门入驻窗口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有1名以上党员,进驻人员的选派和调整、选拔和推荐,须征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意见。明确首席代表,对窗口明文100%授权,实行“一名领导分管、一个科室履职、一个窗口对外、一枚公章签印”的审批模式。入驻中心人员身份不变、人事关系不转,党、团组织关系转入中心,不承担原单位的其他工作,工作期限原则上不少于2周年。除系统、行业规定统一着装外,工作人员应着行政服务中心规定的统一服装上岗,并佩带工作证。激励窗口一线人员的积极性,行政服务中心可结合入驻人员的实际表现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由相关部门单独划拨给行政服务中心,不占进驻单位指标。进驻单位应认可并充分运用行政服务中心的检查评比和考核表彰结果。
(三)经费保障。强化新址建设及运行资金保障,项目资金来源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解决。中心搬迁建设后运行费用相应增加,包括:保安保洁、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绿化物管等,新增运行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朝九晚五”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四)宣传引导。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中心搬迁建设有利于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阳光下操作、规范化管理”的运行模式,对我市在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加强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等方面都将发挥积极作用。及时发布中心搬迁建设进展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督查落实。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程序的重要工程,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通力协作,认真实施搬迁入驻工作,确保搬迁建设工作平稳有序完成。如因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或确有特殊情况暂不能进入中心办理的,须经市效能办、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核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市效能办、审改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组成联合督查组,按“集中入驻、应进必进”的原则,督促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部门单位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并将入驻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