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后勤服务中心方案
1关于成立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建立新型后勤保障体系,促进学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针对目前学校后勤服务方面的实际情况,改革学校学生后勤管理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办学成本,充分调动后勤服务人员积极性,提高为学生服务的质量和办学效益,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结构
1、后勤服务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
2、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从现任中层干部中产生,采取本人志愿和组织选派相结合的办法。具体产生程序:公开职位、自愿报名、组织选派、组织考核、党委研究决定。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原有职级不变,校内岗位津贴享受校中层正职待遇。
3、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由主任提名,学校组织考核后报党委研究批准。
4、主任的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
(2)业务素质好,具有从事后勤服务工作的基本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热爱后勤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团结协调能力,能及时沟通、解决突发事件。
5、聘期
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聘期为1.5年(20XX.9—20XX.2),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在下一轮中层干部竞聘中,该职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现任主任。
二、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树立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的宗旨,履行管理和经营职能,负责后勤服务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的实施。
3、负责校内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工作和振兴公寓的学生管理工作。
4、负责校内学生食堂、校内小卖部的经营、服务、管理工作。
5、负责本中心职工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完成任务、遵守劳动纪律情况考核、考评。
6、负责后勤服务中心的对外工作联系、协调等。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经营服务管理项目
1、宿舍管理
主要包括校内学生宿舍管理和振兴公寓电大学生宿舍管理。校内学生宿舍管理主要指学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卫生保洁、宿舍纪律及宿舍文化建设、新生卧具代购、设施小修、宿舍卫生检查评比、日常水电管理等项工作。振兴公寓学生宿舍管理主要指所住学生宿舍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纪律教育及宿舍文化建设等。
2、校内学生食堂和小卖部经营、服务、管理。
主要包括校内学生就餐食堂的经营、服务、餐饮质量、安全卫生等(具体执行上级关于学生食堂管理的标准和规定),校内小卖部为学生服务项目的经营和管理。
四、经营切块标准与管理办法
(一)经营切块标准:
1、行政办公经费按每年5000元划拨。
2、校内学生宿舍管理费用,按上缴住宿费的30%划拨,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水电正常维修、卫生清洁支出等。
3、振兴公寓学生管理费用按每年10000元划拨。
4、校内学生食堂和小卖部管理费:若发生承包费用,全额划拨给后勤服务中心。
5、校内学生宿舍水电费每生每月1.5吨水,1.5度电,超支不补。
6、按学校教职工年工资和津贴总额平均标准,划拨一名人员经
(二)管理办法后勤服务中心
作为一个学校的部门,由学校领导分管,经费实行二级核算切块管理。具体财务经费管理办法按照连电大(20XX)103号《二级核算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主任的岗位津贴按照连电大(20XX)78号《教职工岗位津贴分配方案》执行,由学校统一支付。
五、绩效考核与奖惩
对后勤服务中心考核纳入到学校工作目标管理,同时要反映后勤服务中心的行业特点、职业特点。通过考核使后勤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分配的激励作用和杠杆作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形成管理顺畅、保障有力、服务优良、务实高效的后勤服务新格局。
1、考核内容。以学校与后勤服务中心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依据,重点放在绩效考核上,具体分为五个方面:安全工作、服务工作、管理工作、卫生工作、节能工作,权重分别为3:2:2:1.5:1.5。
2、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按照学校工作目标管理实施,在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年终考核服务对象(学生)评议、对口服务部门测评、考核领导小组审议的考评权重分别为3:4:3。
3、奖惩措施。奖励部分: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按学校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兑现奖励;年度切块经费节余部分全部用于后勤服务中心奖励基金;中心创收部分,70%用于奖励,30%用于再发展;水电节约差额的40%奖励服务中心。惩罚部分: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具体惩罚按学校工作目标管理办法执行;在安全工作、服务工作和管理工作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奖励和评选先进实行“一票否决”。
2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精神和《云南省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的要求,按“三服务、两育人”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后勤改革,在体制及机制上创新,将后勤构建成服务一流、安全可靠、管理科学、和谐进步、持续发展的良性运行体系,为学院和广大师生提供坚实的后勤服务保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机构设置
1、成立学院后勤管理委员会
后勤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学院分管后勤工作的院领导以及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审计室、教务处、学生工作部、院工会、后勤服务中心部门负责人组成。
2、撤消后勤处,设立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中心(由学院后勤处组成,属学院二级单位,与学院机关处室同级,行使原后勤处职能)。在后勤服务中心成立云南云交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由学院出资成立,委托后勤处选派三人出任股东,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为后勤服务中心的人事管理和对外服务提供平台。后勤服务中心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副主任由学院聘任,并兼任注册公司经理、副经理职务。
二、后勤管理委员会职责
1、后勤管理委员会代表学院对后勤服务中心工作实施管理。
2、参与规划学院后勤工作的发展目标,以确保后勤工作的正常运行和良性发展。
3、代表学院与后勤服务中心签订《后勤服务责任书》等相关文件,并负责监督执行。
4、参与后勤服务中心重大项目开发、投资中的决策,审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5、受理学院各方面对后勤服务中心工作的投诉,代表学院对后勤服务中心行使监督、考核、审计、奖励和处罚。
6、协调各方面工作,努力为后勤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创建良好环境。
三、后勤服务中心所承担的学院管理职责和服务、经营项目
1、管理职责: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疾病预防、房管房改、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统筹等工作管理。
2、服务项目:学院饮食、交通保障、水电供应、基建修缮、物业管理、绿化卫生、医疗保健、宾馆、会议和文印等服务性工作。
3、对外经营项目:对外开展注册公司经营项目内的活动。
四、资产管理
将学院后勤使用的资产委托给后勤服务中心经营和使用,由学院组织人员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造册登记,移交给中心。资产所有权属学院,经营使用权属后勤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应保证所使用资产的安全、完整。学院委托给中心的资产,中心不具有押租、出让和其他处置权。中心根据发展需要,由学院购买或中心自行购买的资产,以及其他合法方式获得的资产,所有权属学院,学院有权根据发展需要调整、使用中心的资产。
五、人事管理
按照社会化和公司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劳动人事用工制度。中心实行聘任制和劳动合同制管理,后勤服务中心全体人员,由后勤服务中心按“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原则,在定编、定岗、定责的基础上,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按后勤服务中心分配办法执行。
(一)在后勤服务中心内的学院事业编制人员
1、实行留聘制:后勤服务中心属学院事业编制人员,实行事业身份、企业化管理。由学院建立健全并保留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身份的一切人事、劳动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关系。在后勤服务中心聘用期间,按企业化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考勤、计发工资及享受其它福利待遇。
2、因工作需要经中心同意、或者中心解聘不再聘任的,由学院按照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其他不属学院事业性编制的聘用人员
以云南云交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为平台,按公司劳动合同制原则实行企业化管理,以规范用工制度,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充分调动公司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借用及其他临时用工人员
按借用及临时用工制度管理办法执行。
六、财务管理
后勤服务中心设立二级财务机构,财务部门应根据国家及学院财务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二级财务核算管理工作,每年应提交财务状况分析报告,主要包括以下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年报);
2、利润分配表(年报)。
对后勤服务中心及下属各部门的经济业务和财务活动进行统一管理。要建立成本核算体系,加强财务管理,降低成本,同时接受学院财务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费用来源
1、后勤服务中心属学院事业编制的人员费用,学院按20XX年在执行的政策(含20XX年5月学院组织人事处《关于学院卫生所、饮食服务中心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福利待遇发放的处理意见》的相关规定),将应发的各种费用总数,按月拨付给后勤服务中心。今后学院因政策使工资待遇等有所增加的,按相应人员增加的部分追付予后勤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属学院事业编制人员调进调出的,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随之增减拨付。
2、学院后勤管理工作岗位上现聘用临时性工作人员(经学院领导批准聘用的),以现聘用工资标准由学院拨付。
3、与学院签订后勤服务责任书,按责任书规定应收的费用。
4、中心其他经营性收益费用。
八、后勤服务中心经营管理要求
后勤服务中心要根据学院及市场的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把服务收费和项目收费制作为工作关键抓好、抓实,达到优质服务的目标。不断发展后勤产业,壮大后勤实力,提高效益。加强内部管理,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内部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直接挂钩,薪随岗变、多劳多得、优质优酬,打破平均主义,引入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内部分配具体办法报学院批准后实行。
九、其他
1、根据后勤服务中心情况,成立相应的党团组织、工会组织,接受学院相关组织的监督和管理。
2、本方案由学院批准实施。
3滨州职业学院后勤服务中心筹建方案
为贯彻落实学院后勤改革实施意见,依据当前高校后勤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建立服务优良、运转高效的后勤服务中心,特制定如下筹建实施方案以供讨论。
一、后勤服务中心的基本体制
后勤服务中心是在后勤管理处监督指导下以提高服务质量为目的,节约开支为前提的服务与经营相统一的经济实体。后勤服务中心暂定为副处级单位,配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主任享受副处级待遇,后勤服务中心下设餐饮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中心,餐饮服务中心配主任一名(兼),副主任一名;物业管理中心配主任一名(兼),副主任二名。以上人员配备由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二、后勤服务中心的总体发展目标
1、紧紧围绕学院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坚持为师生的教学、科研、生活服务的方向,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后勤保障和服务保证学院的发展和稳定。
2、建立以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市场驱动机制,自主经营,有偿服务,自负盈亏,承包管理,有序竞争,建立新型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后勤服务中心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
3、充分开发校内市场,立足院内打基础,面向社会求发展,促进后勤服务中心自身发展,努力减轻学院和师生负担。
三、后勤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
1、按照甲方的托管服务要求,坚持为学院教学、科研、师生服务的方向,全面履行服务职责。
2、按现代企业运行机制的要求,强化内部管理,建立精干、高效的管理机构和实体机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聘任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任务核岗定编,聘用实体职工,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上岗合同,设立内部监督机构,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3、对各分中心的经营状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成本核算,'对收支总量和资金流量进行总体控制;协调和帮助解决下属各中心在经营管理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下属各中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任务。
4、对学院资产负保值增值责任,确保学院资产在规定年限内的正常使用,认真做好设备维护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积极开拓经营服务项目,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自身实力和服务中心的发展后劲。
四、后勤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
1、后勤服务中心是学院后勤服务项目的经营管理实体,按照科学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经营的要求,自主经营,有偿服务,承包管理,有序竞争,自我发展。
2、后勤服务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具有对人、财、物的调配权和对中心所属各部门负责人的聘免权,同时对学院资产负保值增值责任。涉及服务中心经营发展的重大决策由中心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报学院批准。
3、后勤服务中心在完成国家税收、上缴学院任务和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费用外,根据中心运行情况自主制定分配办法,按照"多劳多得、绩效挂钩"的原则,逐步建立以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三位一体的企业化工资结构,实行以岗位、效益、贡献为主要参照因素的分配制度。
4、经费运行方式由拨款制逐步改为服务收费制,各经营实体主要通过平等竞争和优良服务,赢得市场,并取得合理的效益。
五、后勤服务中心人事管理
后勤服务中心成立后,在人事管理上实行全员聘任制,岗位目标式管理。依据后勤改革实施办法的要求,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方法处理后勤服务中心的人事问题,即:学院正式职工聘任后,工资由学院发放,奖金、福利从中心创收中解决,奖金数额依据效益情况而定;新聘临时工,季节工所有费用全部由中心承担,必须完善用人制度,签订用人协议。
六、后勤服务中心经营、服务范围
1、负责管理维护好现有供水、供电、供暖设施,确保水、电、暖供应,收缴水、电、暖费用。公司按比例提取水、电、暖所收回的资金。
2、承揽学院小型建设工程、维修工程等。后勤管理处汇同招标办、基建办等与各公司签订工程承揽合同,完善手续,后勤管理处、基建办等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并做好竣工验收,由学院咨询公司按照定额给与审定决标。随着公司不断壮大与发展,较大工程参与学院的公开招标。
3、日常小型零星维修和常规维修由后勤管理处与各中心签订保修协议书,费用由后勤管理处按照包干经费支付。
4、承揽职工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执行招标价。
5、逐步对外承揽小型工程施工等。
6、搞好学院餐饮服务与管理。
7、中心投资开办其他项目要提交论证报告,学院同意后实施。否则,一切后果由中心主任承担。
七、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与运行
1、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制度
(1)后勤服务中心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实行财务统一管理。
(2)后勤服务中心财务接受院财务处和审计部门的指导、监督。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建立中心内部财务管理、核算体系,实行规范化操作。
(3)学院对后勤服务中心的各类经费补贴及对中心各部门的经费往来均由中心财务部统一结算。
(4)从严从俭掌握业务招待费、非经营性支出,实行总量控制、项目申请、中心主任审批制。
(5)加强现金支出管理。控制现金流量,大额支出由部门负责人申请,报中心主任审批后转帐支出。
(6)加强对职工工资、临时工工资、效益奖、加班费等工资性支出的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支出审批制度。
2、收入及支出管理
(1)收费项目、标准必须报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主任批准后实施。各部门不得私自增设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2)下属各部门一律使用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的收款收据。各部门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和自制、自购收款收据,不得以自条代替收款收据,更不得以行政章代替财务专用章收费。
(3)各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开具后勤服务中心收据,收取的款项随同收据记账联及时、足额上交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及时入帐核算。严禁截留、私分、坐支及公款私存。各部门之间相互提供服务的收入通过内部转帐结算,不得支付现金。
(4)各部门根据后勤服务中心规定从有关的劳务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劳务费,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提取金额由后勤服务中心财务根据己入账的收入核算,列财务专户,分配处理。
(5)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对中心的收款收据实行统一管理,收款收据加盖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章,由专人管理发放给有关部门使用。各部门在使用时要留有收据存根,用完后上缴后勤服务中心财务部,及时做好领用收据查对销号工作,并据此领用新收据。
(6)下属各部门自主创收部分的收入,后勤服务中心按25%比例提取中心发展基金、储备基金、奖励基金,其余部分予以财务专列,创收的部门负责人对该部分资金拥有奖金发放、业务支出等支配权,但开支必须履行规定的财务手续。
(7)后勤服务中心支出包括:工资性支出、经营服务所需原材料和非经营性支出(含业务费)等日常性开支。各项支出必须真实、合法、必要。服务中心认真审查支出的内容和金额,对支出的必要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8)各部门办理支出事项必须在相应权限范围内审批报销。支出报销程序: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把关签字、中心主任签字。没有中心主任签字的支出凭证一律不予报销。
八、后勤服务中心服务标准与服务监督
1、小型基建维修工程。凡是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必须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定额管理办法,限定保修年限,由监理公司或质量监督考核小组定期检查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2、各项维修标准。各项日常维修凡是有国家标准和市技术监督部门规定要求的必须执行国家标准并经上级技术部门验收,其他由监督考核小组进行逐项清点、审核,并填写验收单方可结算。
3、物业管理标准。依据滨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投标文件规定内容,由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监督考核小组负责监督与考核。
4、确定水、电、暖付费价格,定期抄表,年底与财务算结。
5、食堂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和高校食堂管理的有关文件制定工作标准,有伙管会和膳监会分别考核到食堂,确保各个食堂卫生良好,操作规范、进货质量好,大型设备购置和维修开支报学院主要负责人批准。
6、由学院监察审计室负责每年对中心财务进行审计。
7、日常监督由后勤管理处汇同有关部门成立监督小组,对后勤服务中心提供的各项服务给与量化监督,并与费用、业绩挂钩。
九、考核与绩效工资的发放
1、对中心所属部门的考核采取双向考核的办法。后勤管理处监督小组对各般的考核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例后勤服务中心根据各部门工作完成、业绩、奖罚等情况号进行考核,后勤服务中心的考核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40%。考核按百分制算分。
2、绩效工资的发放
(1)后勤服务中心根据中心总的收入情况在按一定比例提取发展基金、储备基金、奖励基金后,核算绩效工资的总体发放数额。
(2)绩效工资的发放采取与工作考核挂钩的办法发放。具体办法是:将各部门的考核成绩换算成制绩效工资系数,以各部门年度考核的最低成绩为系数1,其他各部门考核成绩比考核最低分每高出5分增加0.1的绩效工资系数,以此计算中心下属各部门的绩效工资系数。后勤服务中心的绩效工资系数为所有分部门绩效工资系数的平均值。
(3)后勤服务中心下属部门负责人根据自己部门年度自主创收情况,在报请服务中心批准后,可以在后勤服务中心绩效工资发放的基础上自主发放部分奖励工资。
(4)根据后勤服务中心财力状况,在公司年终节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工作业绩突出、取得较好效益的部门或个人。
十、后勤服务中心的党、团、工会组织
后勤服务中心的党、团、工会组织统一归属学院后勤管理处领导。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