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实施方案
1干部推荐考察实施方案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荐考察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1、推荐考察范围:
2、推荐考察条件:
①提拔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年龄岁以下,在副科或相当于副科岗位上工作满2年,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②拟提拔担任科级副职的,年龄一般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③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技能、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工作实绩突出;
④身体健康;
⑤国家正式干部;
⑥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具有《党章》规定的党龄要求。
二、考察内容
考察时,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1、思想政治素质
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掌握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的情况。
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事关方向、原则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态度,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情况。
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谦虚谨慎,克已奉公,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的情况。
要注意了解考察对象在工作"八小时以外"情况,了解其社会交往、生活作风、家庭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组织领导能力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
3、工作作风
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勇于改革,敢于负责,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
4、工作实绩
了解在完成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和所取得的绩效。
考察实绩,要注意分析客观环境、条件等因素,把握好个人与集体、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的关系。对反映工作情况的各种数据要认真核实。
5、廉洁自律
保持和发场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
三、考察办法
1、考察预告。由县委组织部以口头形式向被考察单位发出考察预告通知。
2、书面民主推荐。
3、口头民主推荐。
4、汇总民主推荐情况,与主要领导沟通意见,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5、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会由考察组主持,各单位配合,由参加会议的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会的人员范围同民主推荐范围。
评价人要在“综合评价评”、“是否同意提拔”、“价人身份”相应栏内打“√”。民主测评结束后,当场密封,由考察组送县委组织部,进行汇总。
6、个别谈话。个别谈话要选择了解情况的人员,并注意代表性,具体人员由考察组确定。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一般人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谈话对象一般要在30人以上,不足30人的要听取所有干部群众的意见。根据考察内容,谈话对象要考察对象做出客观、公正地评价,对是否重用或提拔等情况提出具体意见。
7、综合分析。
考察组对所了解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实事求是地对考察对象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8、做好汇报。
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写出考察材料,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考察情况。
9、对已确定的提拔任用的科级以上的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公示期间,按照《吕梁市领导干部任前法规知识考试规定(试行)》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不合格者建议党委暂缓任用,在半年之内补考一次,合格者予以任用,不合格者不予任用。
四、考察材料要求
考察材料的标题为《XXX同志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公正的反映考察结果。撰写考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写实。要依据切实的事实和考察组集体研究的综合评价意见,有观点,有事例,选取的素材应具有典型性。反映考察对象的工作成绩要实事求是,力求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结合;缺点和不足要如实反映,避免笼统抽象。
2、准确。对考察对象的评价要恰如其分,经得起检验。所引用的事例、数据,要认真核实,准确无误。
3、精炼。考察材料应简明扼要。如遇必须说明的问题,由于篇幅所限不易说清楚的,可另附专题材料。
考察材料字数一般在1500字左右。考察材料统一在16K纸上打印,考察组成员必须在考察材料上亲笔签名。
五、工作纪律
考察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抽调。考察人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并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原则;
3、熟悉干部工作,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明晰的表达能力,有一定的领导工作经验;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5、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考察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1、坚持按党性原则办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奋工作,一丝不苟;
2、严守机密,讲究工作方法,对谈话人所提供的情况要严格保密,除向县委汇报外,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3、清正廉洁,严于律己,不准吃请收礼,不准借考察之机索要和购买土特产品。
4、干部考察中接触的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向考察组提供自己所了解的有关情况,发现不讲真话、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要追究其责任,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考察组工作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认真完成好组织交给的考察任务。考察组工作人员要在考察材料上签名,对考察结果负责。对在考察工作中不负责任、隐情不报、丧失原则、徇私舞弊,造成用人不当或严重失误的直接责任者,要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2xx乡股级干部考察任用实施方案
根据《XX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方案》,制定XX乡股级干部考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基层年轻干部队伍,为我乡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考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汪洵(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磊(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员:殷开盛(党政办工作员)
王云贵(党政办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王磊负责考察的具体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四、基本条件
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具有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工作岗位上能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5、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团结同志。
五、资格条件
1、具备2年以上工龄;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国家正式干部;
3、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无违纪违法行为;
4、担任党内职务的,必须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知识并具有2年以上党龄;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此次考察对象:
1、违反人口计生政策的人员;
2、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内的人员。
六、考察程序
(一)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参加推荐人员为XX乡党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无职务正式干部。
具体程序为:
1、召开民主推荐会(参会实到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发放民主推荐表、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提出有关要求,提供推荐干部名册。
2、组织填写推荐票,领导班子成员填写A类票,中层以下干部职工填写B类票。
3、考察组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并填写好《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
4、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填写《干部考察征求意见表》。
5、考察组向党委汇报民主推荐情况。
(二)确定考察对象
党委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三)集体研究
1、召开党委会议。党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成员到会,会议时间要提前一天报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并就干部股同志是否列席会议进行沟通。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听取考察组关于干部考察情况和调整意见的汇报。
2、酝酿和表决。党委委员要依据民主推荐结果、考察情况、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进行充分酝酿。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因故缺席的成员不另行投票,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填票。拟提拔人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同意方为通过。集体研究干部的过程和表决结果,要如实记入党委会议记录簿。乡党委讨论决定后,按规定报送相关单位进行审批。
拟任人选在考察后、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由分管领导组织酝酿,并书面征求县相关局党组的意见。
(四)任前公示
按照公示制的规定,对拟提拔人选集体研究并初步确定后,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的内容为:拟提拔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和拟任职务等。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党委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公示结束,党委根据公示的结果,作出任用、暂缓任用或不予任用的建议或决定。
七、纪律要求
(一)考察组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XX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方案》规定的原则、程序开展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情况。对考察中反映的问题,考察组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严禁泄露考察情况,更不允许在非工作场合和非工作时间议论考察工作。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
(二)认真撰写考察材料。考察材料要客观公正地反映干部的德才表现和主要优缺点。
(三)考察组人员要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被考察单位或个人的吃请,对违反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追求责任并严肃处理。
八、附则
(1)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方案由乡组织办负责解释。
中共XX乡委员会
20XX年6月3日
320XX年度第一季度区综治干部培训考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综治干部的工作能力,提高我区综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全年综治工作打好基础,区政法委决定组织我区综治干部进行一次考察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综治工作新的形势和任务需要,建立健全基层综治干部队伍,采取集中培训、实地考察和专题讲座等方式,不断加大综治培训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基层综治干部整体素质,确保综治各项工作和措施有效落实,为实现“构筑向前发展的安全阀”的目标,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全面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安全稳定治安环境,努力争当全市综治工作排头兵。
二、总体目标
通过培训,使镇村干部更进一步认识到综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全面掌握综治工作的基本知识,熟悉治安防范、矛盾排查调处、预防青少年犯罪、平安建设、档案资料管理等各项工作的主要内容、特点和方法,实现基层干部“爱岗位、明职责、会工作、有成效”的目标。
三、培训主体
镇府干部职工,村(居)干部、村小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派出所、交警中队干警、巡逻队员,在校师生等。
四、培训内容
1、政策、会议精神
及时贯彻、传达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法律、法规
紧扣当前镇村工作实际,按照“六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20XX年度,我们将在20XX年度普法的基础上(注:20XX年度已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了《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着重组织学习《劳动保障法》、《国土资源法》、《城乡建设规划法》、《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信访条例》、《治安处罚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业务知识主要涉及综治工作程序、基本方法,矛盾纠纷调解技巧,档案资料的收集、归类、存档等。详见《培训安排一览表》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详见培训安排一览表
2、地点:临江镇府
六、参加培训人员
镇府全体干部职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相关职能部门门负门负责人、镇村治安联防队员、村(居)干部、村(居)小组长。
七、具体要求
1、各村(居)委、镇直相关部门单位领导要把综治干部常年培训作为本村(居)、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在镇综治委组织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尽量不给参加培训人员安排其他工作,保证参加培训人员有时间、有精力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人员要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合理安排所分管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课,认真听讲,记好笔记,积极参加讨论,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3、保障培训工作经费。对培训费用,列入镇财政预算,按时确保资金到位,保障综治培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建立点名和考查制度。培训期间,每次课前、课后都要进行点名,凡是无故迟到或早退2次,进行大会批评;无故迟到或早退3次,缺课1次,向本村(居)、本单位领导通报学员培训情况。培训结束后,镇综治委要进行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对考查总分前3名的村(居)、单位和个人通报表彰,并在年终综治目标考评中,按照分数高低,依次给该村(居)、单位加5分、4分、3分;对后3名的村(居)、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在年终综治目标考评中,按照分数由低到高,依次扣该村(居)、单位5分、4分、3分。
本培训考查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