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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级干部考察方案

时间: 06-07 栏目:方案

1xx乡股级干部考察任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基层年轻干部队伍,为我乡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考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汪洵(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磊(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员:殷开盛(党政办工作员)

王云贵(党政办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王磊负责考察的具体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四、基本条件

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具有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工作岗位上能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5、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团结同志。

五、资格条件

1、具备2年以上工龄;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国家正式干部;

3、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无违纪违法行为;

4、担任党内职务的,必须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知识并具有2年以上党龄;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此次考察对象:

1、违反人口计生政策的人员;

2、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内的人员。

六、考察程序

(一)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参加推荐人员为XX乡党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无职务正式干部。

具体程序为:

1、召开民主推荐会(参会实到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发放民主推荐表、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提出有关要求,提供推荐干部名册。

2、组织填写推荐票,领导班子成员填写A类票,中层以下干部职工填写B类票。

3、考察组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并填写好《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

4、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填写《干部考察征求意见表》。

5、考察组向党委汇报民主推荐情况。

(二)确定考察对象

党委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三)集体研究

1、召开党委会议。党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成员到会,会议时间要提前一天报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并就干部股同志是否列席会议进行沟通。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听取考察组关于干部考察情况和调整意见的汇报。

2、酝酿和表决。党委委员要依据民主推荐结果、考察情况、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进行充分酝酿。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因故缺席的成员不另行投票,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填票。拟提拔人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同意方为通过。集体研究干部的过程和表决结果,要如实记入党委会议记录簿。乡党委讨论决定后,按规定报送相关单位进行审批。

拟任人选在考察后、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由分管领导组织酝酿,并书面征求县相关局党组的意见。

(四)任前公示

按照公示制的规定,对拟提拔人选集体研究并初步确定后,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的内容为:拟提拔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和拟任职务等。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党委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公示结束,党委根据公示的结果,作出任用、暂缓任用或不予任用的建议或决定。

七、纪律要求

(一)考察组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XX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程序开展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情况。对考察中反映的问题,考察组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严禁泄露考察情况,更不允许在非工作场合和非工作时间议论考察工作。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

(二)认真撰写考察材料。考察材料要客观公正地反映干部的德才表现和主要优缺点。

(三)考察组人员要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被考察单位或个人的吃请,对违反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追求责任并严肃处理。

八、附则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乡组织办负责解释。

中共XX乡委员会

20XX年6月3日

2垣曲县教育局正股级干部考察工作方案

为了搞好教育系统股级干部调整工作,经局委会研究,决定对教育系统正股级干部人选进行组织考察,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

通过全面考察拟任人选,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准确了解其政治业务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实绩、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为教育局调整配备干部提供详实准确的决策依据。

二、时间安排

7月3日一天。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教育局成立考察组分赴各单位,同单位主要领导接头,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明确具体的工作步骤、工作方法和有关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1、确定参加会议投票推荐人员范围,并安排好会场。

2、安排印制《会议投票推荐表》、《个别谈话推荐表》、《民主测评表》,由考察组成员点清份数,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后,妥善保管。

3、安排通知参会人员

(二)召开民主推荐大会

1、参加会议人员范围:

学校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全体教职工。

局机关参加会议人员范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在编干部职工。

实际参加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2、会议由单位主要领导主持,会上要介绍考察组人员,传达本次考察的有关精神,安排本单位考察工作。会前要强调参会人员范围,并检点参会人员,清点核准人数,凡不符合规定参加的人员,一律清退出场。

3、考察组长讲话。讲明民主推荐的目的意义、工作程序、相关政策、注意事项,做好思想动员工作。

4、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由考察组具体组织实施,民主推荐表的印制、分发、汇总、保管等一定要严密程序,严格操作,确保公正、公平。

(三)个别谈话推荐

参加个别谈话范围:

学校为:现任副校级以上干部,学校中层干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局机关为: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谈话人数不得少于30人,单位上述人数不足30人的,全体人员参加。

(四)确定考察对象

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结束后,考察组统计、汇总民主推荐情况,向局委会汇报,确定初步人选考察对象。

(五)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考察组通过张榜公告等形式,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公开考察对象、考察组人员组成、驻地、电话等,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六)民主测评

对民主推荐确定的考察对象,在考察个别谈话的同时,进行民主测评,参加谈话民主测评的范围同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一致。

(七)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

(八)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单位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

(九)总结汇报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有关考察人员要在考察材料上署名签字。

四、工作纪律

考察组成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不得掺杂个人好恶,随意夸大、缩小和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严格按考察方案、规定程序和要求考察,不得擅自行事,自作主张。对考察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把握不准的,考察组要及时向局委会汇报。

3结构乡人民政府关于考察6名股级干部人选的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使优秀年轻干部得到锻炼成长,结合我乡实际,经党委研究,决定在我乡股级以下干部职工中分别考察产生计生办主任1名、副主任2名,妇联主席1名,残疾人联合会专职理事长1名,组织员1名,现将考察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赫章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坚持干部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方针,考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工作人员,为全乡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本次股级干部考察任用坚持以下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好科学发展观,努力用科学发展观分析和解决问题。

2、具有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工作岗位上能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5、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团结同志。

三、考察程序

成立考察组

组长:周遵龙(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徐桃(组织委员)

周涛(纪委副书记)

成员甘祖红(乡党政办主任)

李金誉(乡组织办工作人员)

(一)民主测评、推荐、谈话

由乡党委组织召开全乡副科级以上干部、所有中层干部、考察对象所在站(办)全体干部参加民主测评会,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推荐提拔使用各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

测评、推荐表分三类:领导班子成员填写A类票,中层干部填写B类票,其他干部填写C类票。

谈话按《赫章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规定范围进行。

考察组将测评、推荐票及谈话情况汇总,向党委汇报测评、推荐结果。

(二)确定考察对象

乡党委在民主测评、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将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1、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党委考察组按照程序进行严格考察。

考察要经过下列程序:个别谈话,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是否同意考察对象提拔使用等。

考察组填写好《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及谈话情况汇总表》,分析考察情况,研究提出考察对象能否使用的初步意见,撰写出《考察综合报告》、《个人考察材料》。

考察组向党委就考察情况作全面汇报。

2、酝酿征求意见

拟任人选在考察后,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充分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对拟任职的人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要征求上级部门、派出所、综治办、国土所、乡纪委及计生委的意见,没有问题后方能提交党委会讨论。

3、讨论决定

干部的任免呈报由党委会讨论决定,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

党委主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向党委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呈报任免的理由。

4、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讨论。

进行表决,无记名投票对拟任人选进行表决,以党委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决定是否呈报。

5、公示。在党委讨论决定上报前要将拟任人选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调查核实后不影响上报任职的方能上报。

(三)任命

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单位进行任命。任免职时间从组织、人事、教育部门或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之日计算。

(四)有关要求

本次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不准超职数配备干部。

不准临时决定人事任免。

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未尽事宜,按《赫章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办理。

中共结构彝族苗族乡委员会

20XX年11月23日

420XX年副股级领导干部人选推荐及考察任用工作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调整干部管理权限的通知》(琼地税党组〔20XX〕125号)文件精神以及我局空缺职位和工作需要,为做好我局副股级领导干部人选的推荐及考察任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民主推荐

(一)推荐职位

本次选拔任用职位6个。即:征管和科技发展室副主任1名、税政法规室副主任1名、行政审批办副主任1名、第四税务分局税源管理二室副主任1名、纳税服务管理局综合室副主任1名、纳税评估管理局综合室副主任1名。

(二)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1、信念理想坚定,为民服务,讲纪律,讲规矩,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勤政务实,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工作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工作成绩比较突出。

4、工作思路清晰,敢于担当,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强。

5、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勤俭节

约,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三)推荐人选的范围

1、现任科员级职务的公务员。其中:推荐职位为机关内设各室的,推荐人选为县局机关现任科员级职务的公务员;推荐职位为基层分局的,推荐人选为所在单位现任科员级职务的公务员。

2、下列人员无推荐任用资格: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正在立案审查的;20XX年7月1日后,请病假和事假累计半年以上的。

(四)推荐事项

召开民主推荐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会议推荐,推荐会后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1、会议推荐。推荐职位如为机关内设部门的,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为机关全体在职干部职工;推荐职位如为基层分局的,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为所在分局全体在职干部职工。每人限在该职务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推荐1名人选,多选无效。

2、个别谈话推荐。个别谈话推荐人员为县局党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荐职位所在单位有关人员。

3、参加推荐的人员要认真履行好职责,从大局出发,讲原则、讲正气,匡正选人用人的风气。

4、民主推荐的时间、地点待定。

5、对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6、向县局党组汇报推荐情况。

二、组织考察

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所推荐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考察作风及廉政情况。

(一)确定考察对象。

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确定考察对象。

(二)发布考察预告。

(三)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发放填写民主测评表。考察对象如是机关内设部门的,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考察对象如是基层分局的,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为其所在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以上实到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人数的80%。

(四)进行个别谈话。

个别谈话范围为:县局党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人员。

(五)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向县局纪检监察部门了解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

(六)同考察对象面谈。

(七)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延伸考察。

(八)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九)考察组向县局党组反馈考察情况,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县局党组报告。

三、提拔任用

(一)县局党组根据考察对象的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情况,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研究,确定拟任职务人选。

(二)对拟任职务人选征求县局纪检组、监察内审部门的意见。

(三)对拟任职务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予以任命。

四、组织领导

在县局党组领导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20XX年副股级领导干部人选推荐及考察任用工作。

组长:黄昌钦(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王磊(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峻宇(党组成员、社保费征管局局长)

云大纶(党组成员、直属分局局长)

成员:组织人事室、监察内审室全体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室。

主任:黄昌钦(兼)

成员:组织人事部门全体人员

五、时间安排

20XX年副股级领导干部人选推荐及考察任用工作拟定于20XX年7月底前结束。

六、纪律监督

20XX年副股级领导干部人选推荐及考察任用工作期间,县局纪检组和监察内审室全程进行监督。所有程序、结果适时进行公布,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县局在局办公楼设置意见箱,并设立监督电话,听取意见、受理举报:

纪检组:63809099

监察内审室:63831656

组织人事室:63824343

5泰顺县国家税务局20XX年推荐考察选拔股级干部实施方案

县局各(室)、稽查局、信息中心: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暂行办法》以及《温州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推荐考察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工作暂行办法》,结合县局的实际情况,制订选拔股级干部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荐考察选拔的职位

根据县局股级职位空缺情况,拟选拔正股级虚拟职位2个,副股级虚拟职位2个。

二、资格条件

被推荐选拔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暂行办法》、《温州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推荐考察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资格。

2、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在国税系统连续工作3年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等一般资格。

3、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资格条件所涉及的工作时间、任职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XX年6月30日。

三、民主推荐和考察程序、方法

(一)民主推荐。占总分50%

1、会议推荐(占总分30%)。

在县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范围内,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所有人员以会议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80%以上。

2、个别谈话推荐(占总分20%)。参加的范围为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在以上环节推荐各占30%,其他人员推荐各占70%。

(二)考察。占总分40%。

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表现,正股级、副股级按1:2的比例各确定4名考察对象。

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情况,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注重工作实绩的考察。

民主测评的范围与民主推荐相同,人数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个别谈话范围一般为县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考察对象所在科室干部等,同时应当听取县局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考察组在综合分析考察情况的基础上,形成考察材料。

民主测评分占总分的35%,其中县局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占本环节的30%,其他人员民主测评占本环节的70%。

考察组意见占总分的5%。

(三)县局党组审定。占总分10%。

县局党组成员根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情况,审核确定拟任用人选。

(四)公示、任前谈话和试用期。

县局党组审核确定的拟任人选后,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在任职前,由县局党组对新任职人员进行任前谈话及廉政谈话。

实行干部任用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领导职务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期前职级安排工作。

四、要求

县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这次选拔任用工作,按照县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宣传动员,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局党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参加本次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泰顺县国家税务局

20XX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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