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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干部考察方案

时间: 06-07 栏目:方案

1公选县科级干部考察方案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切实为县委选准用好干部提供决策依据,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滁州市公开选拔县、科级干部公告》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对公开选拔县级干部考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察时间

9月中旬。

二、考察组组成

结合考察职位、考察对象分布及人数情况,考察工作共分成3个组:第一考察组负责县交通局副局长、县住建局总工程师、县盐化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职位的考察;第二考察组负责县监察局副局长职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的考察;第三考察组负责县发改委总经济师、县金融办副主任职位的考察;考察组成员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

三、考察工作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干部的群众公认程度、工作实绩等。具体考察程序如下:

(一)与考察对象所在地或单位党委(党组)联系,通报考察时间及考察程序等。

(二)发布考察预告。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预告,公布考察对象、考察组成员、联系电话等。同时在考察对象居住的社区张贴考察预告。

(三)召开民主测评会,考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会上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德的专项测评。

民主测评范围:

1、考察对象为县(市、区)直部门的,范围为本部门领导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2、考察对象为县(市、区)直部门下属单位的,范围为下属单位全体干部。

3、考察对象为乡镇(街道)的,范围为乡镇(街道)机关全体人员,县(市、区)直部门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所辖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村委会(居委会)主任。

4、考察对象为省直单位的,范围为所在处室全体人员。具体参加测评人员范围,可按惯例由考察组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商定。

德的专项测评根据综合评定得分,划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100分-90分为“好”,89分-80分为“较好”,79分-6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

对民主测评(满意度测评)中不称职票(不满意票)超过30%的,德的专项测评等次认定为“一般”及以下的,考察组进行重点了解核实,对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且情况属实的,不作为拟提拔人选。

(四)进行个别谈话。

谈话人员范围:

1、考察对象为县直部门的,范围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其他现任副科级以上干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考察对象所在科室全体人员。

2、考察对象为县(市、区)直部门下属单位的,范围为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主管部门分管领导。

3、考察对象为乡镇(街道)的,范围为乡镇党政正职,党委副书记,分管或联系的乡镇领导,纪委书记、组织委员、机关中层正职,县(市、区)直部门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所辖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4、考察对象为省直单位的,范围为单位分管领导、所在处室中层以上干部。

对在现工作单位任职不满3年的考察对象,应当到其前一个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延伸考察,进一步听取与考察对象共过事的班子成员和其他同志的意见。

(五)进行集体面谈。

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集体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思想政治水平、适应职位能力、发展潜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反映的有关问题,深化对考察对象的了解。

(六)查阅档案材料。

查阅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等材料,重点审核其是否符合公开选拔的资格条件,并对“三龄一历”和其他基本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如有前后记载不一致、填写不正确的,需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认定。

(七)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等机关意见。

书面征求考察对象党风廉政、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一票否决”方面的证明材料。

四、撰写考察材料,汇报考察情况

考察组在考察工作结束后,认真撰写考察材料(考察材料中要有考察对象德的测评和等次认定情况的表述),将考察情况向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汇报。

20XX年9月11日

2四川警察学院科级干部考察方案

根据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经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所在部门和用人部门民主推荐,并报分管院领导审查,党委常委研究,将对科级干部候选人进行考察,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察方案。

一、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应为用人部门按规定程序推荐确定,并由分管院领导审查同意的拟任人选。

二、工作原则

必须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相关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制定方案

(二)组织考察

1、组建考察组各部门确定2名以上同志组成考察组,原则上由部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组长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人员构成情况报院政治部审定后开展工作。考察对象应按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2、考察预告考察前应在全院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

3、实施考察本次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从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考核。

(1)个别谈话由考察组对拟任用的科级干部候选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谈话。参加谈话的人员原则上应包括本门分管领导、同级干部、同科室干部和其他相关人员,根据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情况,由考察组集体研究确定。谈话时要问清谈话人对考察对象是否同意提拔的态度,并要有量的统计。考察对象在现工作部门和岗位工作不满1年的,要到其前一个工作过的单位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向有关知情人员了解情况。

(2)考察对象面谈由考察组全体成员与考察对象进行谈话,主要由考察组组长提问。通过谈话,进一步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水平、适应职位能力、发展潜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印证不同考察环节的评价意见,核实反映的有关问题,深化对考察对象的认识。

(3)撰写考察材料考察组在综合分析和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组成员集体签名。

4、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对考察对象的书面审查意见

5、考察结果审定

考察组将书面考察材料交政治部,由政治部进行审查后,报院科级干部选拨任用领导组审定。若考察对象经查实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时间安排

用人部门在6月21日至22日期间全面完成对拟任人选的考察。

政治部

20XX年6月10日

3科级后备干部考察方案

按照中共xxx委组织部《关于印发<xxx关于加强科级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六特组字〔XX〕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科级后备干部推荐上报工作的通知》(xx组字〔XX〕57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乡科级后备干部考察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察对象

科级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当是同级副职。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下一级正职,也可以列为上一级正职的后备干部;

(二)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当是下级正职;

(三)一般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有基层工作经历;

(五)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

必须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相关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杜绝不正之风,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制定方案

方案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在全乡范围内公布。

(二)组织考察

1、组成考察组

由乡党委确定2名以上同志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组长应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纪委、组工干部组成。

2、考察预告

考察前3天在全乡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

3、实施考察

(1)资格审查。

对考察对象近3年来的学习、思想、工作等情况进行考察。

(2)民主测评。

由全乡干部职工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评价要素进行量化打分。

(3)个别谈话。

由考察组对拟推荐的科级后备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谈话。

(4)考察对象面谈。

(5)撰写考察报告。

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考察情况写出考察报告。

(6)考察结果审定。

考察组向乡党委汇报考察情况,乡党委对考察对象进行审定。

4、考察公示

综合评定后,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察对象姓名、现任职务、出生年月、综合评定分值、推荐意向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7天。

5、确定人选

乡党委确定考察对象,收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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