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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督查方案

时间: 06-16 栏目:方案

1关于近期五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落实考核方案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利用一个月时间(20XX年11月14至12月14日),对全镇近期五项重点工作进行督察考评,做到团结一心,同心协力,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做到镇村同心,干部连责,工作连评;做到分段结账,全程考核,同奖同惩,推进落实短板工作。现将近期五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落实考核方案提出如下:

一、近期五大专项重点工作

1、水利冬建

2、精准扶贫

3、村庄垃圾治理

4、基层党建

5、计划生育

二、制订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责任领导

1、水利冬建由镇农办负责,责任领导:梅述文。

2、精准扶贫由镇扶贫办负责,责任领导:梅峰。

3、村庄垃圾治理由镇城建办负责,责任领导:邓海鸿。

4、计划生育由镇计生办负责,责任领导:张水民。

5、基层党建由镇组织办负责,责任领导:蒋俊峰

2关于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粮食直补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就督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提高各级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政治素质入手,坚持纠防结合、注重预防的方针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力求实效为原则,以检查种粮农民综合直补资金为重点,重点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通过扎实有效的监督检查活动,全面了解掌握我乡粮食直补资金落实情况,切实解决惠民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惠民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真正做到专款专用,更好地调动农民粮食生产积极性,让农民切实体会到国家对农民的关怀。

二、组织机构

成立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研究督查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定实施方案,对督查的重要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总结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

三、检查内容

检查各村20XX年以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惠民惠农政策情况。重点检查对粮食直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四、检查步骤

(一)督查时间:从20XX年7月中旬开始至20XX年8月底结束。

(二)动员部署、学习培训阶段。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惠民惠农的政策,掌握国家对粮食直补政策,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规定。

(三)开展自查。要求各被查村按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摸底,检查惠民惠农资金的发放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规定,乡组织的督查小组采取“听、看、访”的步骤进行:

听:听取各被查村汇报落实国家惠民惠农政策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

看:查看被查村粮食直补资金的有关资料和账目。

访:随机走访农户,面对面与农民群众进行谈话交流,了解粮食直补资金是否发放到手,以及农民对国家出台惠民惠农的想法。

(四)总结评估。各村及单位开展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情况认真进行总结评估,总结评估围绕督查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内容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督查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要求,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

(二)加大整改力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逐项整改,坚决查处违反惠民惠农政策案件。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各单位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惠民惠农资金落实的有效机制,做到有章可循,不断提高惠民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3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工作落实年”活动督查方案

为积极有效地开展督查工作,确保我办“工作落实年”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通知》(桂发[20XX]20号)和《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桂法制发[20XX]14)号的精神,特制订本督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本办各处、室、中心落实“工作落实年”工作目标分解书的完成情况,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督查内容

(一)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具体情况,重点督查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制度、督促检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工作目标任务有无明确到岗位和责任人;是否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是否明确完成时限;在推进工作开展方面有无创新措施;是否实现“五个突破”。

(二)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重点督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自治区法制办20XX年度工作目标分解书中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项目、任务进展情况;是否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组织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全区20XX年年中工作会议、全区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情况。

三、督查方式

(一)督查主要采取召开办公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和检查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督查组由办“工作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负责对本办“工作落实年”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处、室、中心要认真做好协调、配合、参与等各项工作,确保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各处、室、中心指定一名联络员,每月底定期向办“工作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信息,汇报重点工作或主要目标任务的整体推进情况。对已完成的工作要及时报送相关文件材料。

四、督查要求

(一)办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督查工作。要认真对照法制办20XX年度目标任务分解书的时限要求加强对各个重点工作任务的跟踪督查,督促各处室报送工作进度材料,及时发现问题,整改推进工作。要积极配合自治区“工作落实年”活动督查组做好相关督查迎检工作。

(二)每个季度末召开“工作落实年”推进情况汇报会,各处、室、中心对季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在会上进行汇报,说明工作措施、工作进度、预期完成时间等具体情况,由办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自治区“工作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凡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必须说明理由。办“工作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处室的任务落实和反馈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已落实的查成效,正落实的查进度,未落实的查原因,影响落实的查责任,对在落实过程中确实存在困难和问题的予以协调解决,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的处、室或者个人,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办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落实年”活动的信息、简报报送工作,注意收集整理本办在“工作落实年活动”中好的做法和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及时报送自治区“工作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XX年八月十日

4关于开展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区农办、财政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水务局、民政局:

为确保中央、省、市及我区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莆田市《关于开展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莆惠查[20XX]4号),按照20XX年省市区纠风工作任务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为原则,着重对中央和省市区新出台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找准惠民惠农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关键环节的整改措施,使惠民惠农政策资金真正落到实处,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

二、督查项目

在全面督查的基础上,重点督查:

(一)农办:

1、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

2、现代农业与闽台农业科技合作经费。

3、农科教结合资金。

4、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

5、新农村建设资金。

6、山海协作发展资金。

7、扶贫开发资金。

(二)农业:农机具购置补贴、能繁母猪补贴、良种补贴。

(三)教育:

1、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

2、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宿舍建设工程。

(四)卫生: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工资补贴。

(五)水务:

1、海堤除险加固。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3、新农村饮水安全。

4、水土流失治理。

5、灌区工程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

(六)民政:低保资金。

(七)财政:

1、种粮农民综合直补。

2、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3、家电下乡补贴资金。

三、督查内容

(一)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是否有方案,分阶段是否有情况分析、有总结。

(二)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是否按有关政策落实配套资金,有无滞留、截留、挪用、挤占、抵扣、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工程项目是否预算、决算、验收;是否政府采购等问题。

(三)资金发放方式。是否做到公开公示,是否实行“一折通”等。

(四)政策宣传。是否把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惠民惠农政策的落实范围、条件和补助标准,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宣传手册、公示栏、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为宣传。

四、督查时限

20XX、20XX年中央、省和我市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

五、督查方法和步骤

惠民政策资金落实督查工作采取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方式开展,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XX年5月份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

(一)自查自纠(5月下旬-7月上旬)。各部门要按照督查项目和内容,认真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并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区财政局举报电话:0594-3597741。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并于7月6日前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区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各部门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督查的具体方案、自查自纠情况和惠民专项资金督查情况统计表等有关材料。

(二)督促检查(7月中旬-9月上旬)。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对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委会)相应的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针对20XX年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一次“回头看”。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情况汇报,收集检查汇报材料,实地查阅相关政策文件、资料、账册。同时,采取明查暗访、群众举报、进村入户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要对所检查单位的强农惠农资金的拨付情况逐项进行核实,全面掌握强农惠农资金到位的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发放方式以及资金使用情况。实地检查结束后,要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情况,同时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意见,并于8月26日前将重点检查情况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区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检查内容、组织形式和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打算,并附上惠民专项资金督查情况统计表。

(三)总结整改(9月中旬-11月中旬)。各部门通过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分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研究制定资金监管的措施和办法,做好建章立制,完善资金监管机制,促进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拨付使用规范运作、安全高效。并于10月30日前将整改总结情况和督查所取得的成效报区协调小组办公室。

六、责任考评

财政作为强农惠农资金督查的牵头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专项治理参与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参与单位督查工作进行量化评分。

七、工作要求

惠民惠农资金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关系到党和政府惠民惠农政策的落实,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并按照时间要求,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督查任务。对工作不力、不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区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对牵头部门分配的工作不支持配合的单位,停止拨付该单位一切财政性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附:1、惠民专项资金督查情况统计表(省统一表式)

2、惠民惠农专项资金收到、拨出情况一览表

涵江区惠民政策督查工作协调小组

二○XX年七月七日

5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方案

根据省教育督导办《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x教督办〔20XX〕x号)和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x教体通〔20XX〕x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8月31日至9月2日对全州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工作进行督查。为做好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重点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情况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城乡低保户学生生活补助是否发放到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生是否免交学费,直接入学;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4.教学设备和资源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是否检修到位;是否有与教材配套的数字教育资源供师生使用;是否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专业检查行动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合成材料面层跑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学校塑胶跑道进行排查和整改。

5.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饮食、住宿、用水、用电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6.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是否将膳食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是否悬挂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标志牌;食品留样是否规范;食品及原材料采购是否规范;是否建立膳食委员会制度;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是否达标。

7.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存在经费截留问题;是否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

8.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是否落实中职生均拨款制度。

9.开学教育开展情况。是否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活动;是否开展节粮、节水、节电“三节”、节约型校园教育活动。

(二)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10.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了大中小学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是否健全完善了大中小学生党建管理体制和工作制度;是否把党组织工作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是否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否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融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党风廉政建设是否得到认真落实。

11.“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情况。各县市是否成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安排专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否组织对本单位和本系统各类惠民资金项目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和违规乱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并汇总统计;是否对自清自查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并及时进行核查处理,严格执纪问责,通报典型案例;是否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全面改薄资金等三类项目资金重点解剖和抽查工作;是否组织检查组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是否对检查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四风”、陋习问题建立台账、并进行核查处理。

12.德育工作情况。是否深入了解师生秋季开学思想动态,掌握学生个体思想动态;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是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中小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基本遵循;是否普遍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

(三)规范办学行为

13.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情况。免试、就近入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消除超大班额;课程安排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是否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是否存在组织学生补课行为;是否存在区分重点班的情况;是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查制度。

14.校务公开情况。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是否符合规定。

15.治理乱收费情况。治理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等有关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6.随迁子女就学和留守儿童关爱情况。是否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是否实现与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是否不收取有别于户籍学生的额外费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是否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是否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寄宿、营养和交通需求。

(四)教师队伍建设

17.教师配备情况。是否按要求配备教职工;音体美教师是否满足教学需要。

18.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是否存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收受家长礼品情况;是否存在有偿补课情况。

19.教师权益保障情况,教师的合法权益是否落实到位;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是否落实到位并按时发放;乡村教师补助是否发放到位。

(五)学校安全工作

20.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我州受“6.20”洪灾影响的学校,是否对地质及建筑安全进行认真排查鉴定;是否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是否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否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是否对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等苗头性问题进行排查化解;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行为。

21.校舍隐患排查情况。中小学是否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中小学校是否已消除所有D级危房。

22.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制定地震、火灾、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等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组织演练。

23.校园周边防控情况。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是否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24.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校车台账是否完善;校车GPS监管平台是否建立;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5.安全教育开展情况。是否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内容之中;是否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是否突出安全教育重点,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等方面教育;是否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管理后的监护责任;是否按照要求做好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和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6.《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XX﹞48号)贯彻执行情况。义务教育巩固率是否达到省级规定标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工作完成情况是否符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是否按照要求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工作;“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度安排等。

(七)教育发展脱贫工程

27.“四大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稳步推进;各类培训是否有序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任务是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贫困生资助全覆盖工作是否全面按要求实施。

(八)“四进”活动推进情况

28.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现场准备和资料准备情况;文明礼仪教育深入推进情况;安全及禁毒防毒知识教育情况。

二、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督查组要按照《20XX年秋季开学督查方案》要求,深入学校,尤其要深入受灾学校、基础薄弱学校、农村偏远学校,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对开学保障迟缓、各种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学校和县市教育和体育局,责令及时排除。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要认真开展自查,确保开学工作有条不紊。

(二)认真履职。每个督查组由3至4人组成。各督查组必须实地深入10所以上学校开展督查,做到幼儿园、村小、中心完小、九年制、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全覆盖,受洪灾严重影响的学校必到。根据各学段特点确定督查重点。

(三)加强反馈。督查结束后,要向学校和县市教体局进行情况反馈,推介典型经验,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各督查小组于9月5日前将督查书面材料和县市自查报告交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督导室邮箱:xx

(四)严格要求。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州委“七条规定”,不得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增加学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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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