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中央环保督查方案
1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工作方案
按照督察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下沉我县督察的有关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下沉时间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我县督察工作期间。
二、主要督察内容和方式
下沉期间不开动员会、不听取汇报、不对外发布信息、不接受媒体采访、不处理具体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书面汇报
县上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围绕督察重点内容,汇报党的十八大以来,当地环境保护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汇报材料要以问题为导向,问题表述部分应不少于材料整体内容的60%。
(二)个别谈话
督察组带队领导或组长与当地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等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党委和政府落实环境保护职责和工作推进等有关情况。
(三)交流座谈
组织召开座谈会。分别与涉及组织、发改、工信、住建、水务、农牧、林业、国土、监察、财政、教育、环保、城市执法等领域的分管县领导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座谈,以及与乡镇党政负责同志进行座谈。
(四)走访部门
主要包括发改、工信、国土、住建、水务、环保、城市执法等,具体部门可结合督察实际确定。
(五)现场核实
根据省协调联络组交办的整改任务逐项进行现场核实。
三、成立协调联络小组及工作小组
组长:张政能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程光东县委副书记
马国开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杜锦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委宣传部部长
刘明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王全宾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王玉鲲县委办副主任(13139459088)
张世明县政府办副主任(13830585177)
曹东庆县环保局局长(13993585358)
总联络:曹东庆县环保局局长
职责:负责中央督察组在永期间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度指挥等,汇总分析相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及时研究督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协调联络组下设5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组(秘书组)
职责:主要对接中央环保督察组综合协调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各小组工作;负责起草我县书面汇报材料;负责整理会议记录、会议图文资料和制发会议纪要;负责中央督查组调阅资料的归口管理、审核把关;按照《中央环保督查组工作资料清单》,组织相关部门准备有关资料,主要包括党委和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工作落实等支撑资料,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资料;制定接待手册。
人员组成:
组长:程光东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玉鲲县委办副主任(13139459088)
张世明县政府办副主任(13830585177)
杜寅伟县政府督查室专职副主任(13830554889)
联络员:杨远程县环保局副局长(18593015068)
成员:张洪林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13389452970)
刘绍周县委办干部(18993521117)
吴玲才县政府办干部(15009454577)
赵守堂县政府办干部(15809454908)
王汀晖县环保局干部(13993594337)
陆鑫县环境监察大队干部(13830564004)
赵赟娟县环保局干部(15809459141)
李曰玺县环境监测站干部(15025995948)
任务分工:
1、对接市协调联络组,负责协调督察组交办的相关事宜,做好督察组的驻地值班,调度协调其他各小组工作。(县委督查室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2、及时了解督察组人员下沉情况,协调各工作小组做好下沉前相关准备。(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3、根据督察组工作资料清单,组织相关部门准备有关资料,主要包括党委和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工作落实等支撑资料,以及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其他相关材料。建立文件及资料收发登记制度,对各类工作资料按要求严格审核,做好交接记录,妥善保管,及时整理归档。(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4、负责整理有关会议记录、图文资料和制发会议纪要。(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5、负责中央督查组调阅资料的归口管理、审核把关。(县环保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6、根据每天工作情况,编辑《工作动态》,对于重要工作以《工作专报》形式呈报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环保局负责)
7、跟踪了解督察动态,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县环保局负责)
(二)联络组
职责:负责与中央环保督察组沟通联系,完成督察组交办的相关事宜;根据督察组确定的个别谈话范围和日程,协助做好谈话工作;负责协助安排督察组调研、走访、问询、座谈等活动。
人员组成:
组长:曹东庆县环保局局长(13993585358)
副组长:张世明县政府办副主任(13830585177)
联络员:杨远程县环保局副局长(18593015068)
成员:柯浩鹏县委组织员、组织部办公室主任(13884503686)
郭承祥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13830584409)
吴玲才县政府办干部(15009454577)
王汀晖县环保局干部(13993594337)
刘世俊县环保局干部(18193517007)
谢俊生县机关事务局干部(13884520099)
陆鑫县环境监察大队干部(13830564004)
任务分工:
1、根据督察组的要求,制定个别谈话的具体方案。(县政府办公室负责)
2、个别谈话前,以县委、县政府两办名义下发通知,告知被谈话对象谈话时间、地点、谈话内容及注意事项。(县政府办公室负责)
3、根据督察组的要求,制定走访座谈的具体方案。(县政府办公室负责)
4、根据督察组的要求,提供县级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名单。(县委组织部负责)
5、根据督察组的要求,通知县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交流座谈会,并做好会议相关衔接工作。(县委办公室、县机关事务局负责)
6、收集整理座谈、走访、现场核实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关注的事项,汇总反馈综合组。
7、根据督察组的要求,对需要现场核实的重大任务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审批建设情况、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等,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三)信访组
职责:负责协助督察组做好来电、来访、来信的登记等工作;即交即办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并做好反馈;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应对预案,牵头做好处置应对工作。
人员组成:
组长:刘明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王全宾县政府副县长
联络员:杨远程县环保局副局长(18593015068)
成员:李国祖县纪委副书记(13830552222)
董玉柱县信访局局长(18993507018)
王胜天县公安局副局长(13830590006)
张洪林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13389452970)
张万宏县环境监测站站长(18993503666)
郭承祥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13830584409)
张文国县信访局干部(18793629309)
张桂华县环境监测站干部(13359309003)
王展县环境监察大队干部(18593015070)
李建国县环境监察大队干部(13830550519)
刘剑县环境监察大队干部(13884528222)
任务分工:
1、制定信访工作方案和突发信访事件应急预案,领受督察组关于信访工作的任务安排,按照部门职责做好来电来信的转办督办工作,指导全县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信访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县信访局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2、做好下沉督察期间的维稳工作,及时处置群访、闹访等突发群体性事件稳控工作。(县公安局负责)
3、做好突发信访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信访局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4、做好督察组交办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调查、处理。(县监察局负责)
5、负责网络舆情工作,收集汇编督察期间舆情工作中的全局关键点、社会关注点和舆情隐患点,积极妥善处置热点网络舆情事件,每日形成专报报送协调联络领导小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信访局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6、负责环境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县环保局负责)
(四)宣传组
职责:负责配合中央督察组做好信息公开、新闻发布、通稿联络等工作。负责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分析研判、整理上报等工作。负责完成总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组成:
组长:杜锦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蒲浩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13830575706)
马积文县文广局党总支书记(13519466840)
联络员:李克斌县环保局副局长(13519453919)
成员:马长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负责人(13830575400)
吕志忠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13993581986)
王莉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13830593852)
刘开锦县委宣传部干部(13909455900)
张宝睿县环保局干部(15209451118)
金兆飞县电视台记者(15193597715)
任务分工:
1、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和我县《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下沉督察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召开舆论引导联系会,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县委宣传部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2、按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县委宣传部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3、收集并分析舆情,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县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报送《环保督察舆情报告》、《环保督察应急舆情报告》。(县环保局、县公安局负责,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4、实行信息发布审核制。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需填写《中央环保督察信息发布审核表》,由组长签字后方可进行发布;所有上报的《环保督察舆情报告》、《环境督察工作简报》均由组长签字后方可上报。(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5、实行痕迹管理制度,所有宣传工作资料均有专人进行分类存档。(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6、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安排,分阶段汇总整理宣传工作资料。(县环保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五)保障组
职责:负责做好督察组食宿安排、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及车辆使用保障、在永期间食品安全等接待工作;及时开通驻地固定电话和邮政信箱,设置意见箱;做好驻地值班及驻地和督察组外出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人员组成:
组长:马国开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丁伟年县机关事务局负责人(13993583859)
联络员:李克斌县环境局副局长(13519453919)
成员:魏希年县卫计局党委书记(13830585001)
王胜天县公安局副局长(13830590006)
王振喜县食药监局副局长(15193530811)
宋春兰县环境监察大队干部(13993585145)
王汀晖县环保局干部(13993594337)
谢俊生县机关事务局干部(13884520099)
李曰玺县环境监测站干部(15025995948)
保健医护人员2名
任务分工:
1、负责对接中央督察组和省级陪同人员到永时间,及时安排接站接机车辆。(县机关事务局负责)
2、负责做好督察组食宿安排、办公用品和生活用品配备等保障工作。(县机关事务局负责、县环保局配合)
3、负责开通督察组驻地固定电话(信访联系电话)、传真和邮政信箱,设置意见箱。(县机关事务局负责、县环保局配合)
4、负责保障督察组会议室和座谈会等会议的会场布置等工作。(县机关事务局负责)
5、负责督察组在永期间的车辆保障工作。(县机关事务局负责)
6、做好驻地值班及驻地和督察组外出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县公安局负责)
7、负责督察组在永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县食药监局负责)
8、负责安排2名保健医护人员,做好督察期间医疗保健工作。(县卫计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组长负责制。所有人员自觉接受组长的调配,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报告制度。下沉督察期间,各专项工作小组要每天向协调联络组汇报当天工作完成情况、第二天工作安排以及本组负责的其它工作事宜。
(三)工作保障要求。下沉督察期间,各工作组成员必须专职保障,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任何岗位、任何时间不得空岗。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一律向本组组长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五)遵守工作制度。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政府相关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五、督察组下沉工作安排(见附表)
2秦淮区洪武路街道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组工作方案
根据《秦淮区迎接中央环保督查组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制订我街道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组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督察工作协调机构
总协调人:
严伟街道办事处主任
负责统筹街道层面迎查工作,制订方案并督促落实;
相关领导:
朱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城市管理部主任
具体负责街道迎接督察工作的组织工作,牵头做好交办问题应急处置,联系区环保局、城管局;
徐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经济服务部主任
负责配合做好交办问题应急处置,联系区市场监管局、洪武监管分局、区消防大队;
程建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社会管理部主任
负责安全保障和交办问题协处,联系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洪武路派出所、建康路派出所;
戴寒芳街道工委副书记、党政综合部主任
负责宣传对接和舆情处置,联系区委宣传部;
张凤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市民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社区层面工作的督促和落实,配合做好交办问题应急处置。
洪武路派出所副所长夏聪、建康路派出所副所长周斌、区消防大队参谋阎晓栋、区市场监管局洪武分局局长吴俊协同配合。
街道联络人由城市管理部副主任汤红忠担任,具体负责对接区协调联络工作小组,承接有关交办问题。
二、做好资料搜集准备工作
街道城市管理部(环保科)、街道行政执法中队负责梳理近年来街道具体承接的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资料,包括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淘汰黄标车、扬尘防控、水环境治理、日常环保问题接处资料等。(责任人:汤红忠、朱璘,完成时间:7月22日)
三、梳理形成自查整改菜单
街道城市管理部(环保科)、行政执法中队、党政综合部12345办公室分别梳理近2年来涉及生态环保问题的投诉工单,结合社区居民来信来访反映的环保问题,形成街道的迎查整改菜单。(责任人:汤红忠、朱璘、王曙东、韦之明,汤红忠负责汇总,完成时间:7月18日)
四、启动问题预先整改工作
根据街道自查整改菜单,由城市管理部、行政执法中队牵头,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社区参加,对各个问题展开调查处置工作,宣传环保知识,依法规范经营,对环保不达标、社会影响突出的问题点位坚决查处,必要时予以关停。整改标准为,上门执法,法律文书、谈话笔录、视频资料齐备,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效果明显,落实一案一档。(责任人:汤红忠、孙建民、朱璘、曹宇,倪军、夏聪、周斌、阎晓栋、吴俊配合,完成时间:7月24日)
五、迎接督察组下沉督察
根据督察要求,7月25日-8月3日,中央督察组将重点针对梳理出来的主要问题或问题线索,下沉至南京市进行调查核实。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资料提供、参加谈话、帮助工作等事项。
(责任人:各相关领导)
六、认真落实交办问题整改
7月15日-8月14日,对中央督察组交办和省市协调联络组转交的信访事项,做到随交随办,及时办理、回复、反馈。对督察组发现指出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落实整改,能够马上整改的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按要求反馈整改情况。
(责任人:严伟、朱涛、汤红忠、朱璘、韦之明,完成时间:8月14日)
七、舆情稳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7月15日-8月14日,协助省市协调联络组做好督察期间的信访、网络舆情稳控以及突发应急处置等工作。(责任人:各相关领导)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中央督察组在苏、在宁期间,街道办事处明确三项要求:1、所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城市管理部相关科室长原则上不得请假外出。2、城市管理部、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人加强夜间值班力量,保证督察组交办问题有足够的人力及时处置。3、街道、社区全面动员,从7月17日开始,在全街道开展迎卫生城市复审、迎中央环保督查的“双迎查大干30天”活动,全面改善区域环境品质(方案另发)。
3北海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综合督察组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20XX-20XX年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方案》要求,为主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配合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综合督察组对广西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的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整改自查问题清单中的环境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通过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重点工作
各县区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我市实际,扎实做好以下三方面环保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一)各县区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等情况,重点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17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37号)等6个文件的情况,结合《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自查表》(下简称《自查表》),自查自纠存在的环境问题。
(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三)自治区通报的北海市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重点为南流江、西门江水质超标;北海诚德镍业等重点工业项目污染和未批先建项目清理情况;自查整理出的《北海市环境问题清单》(详见附件)。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担任组长,各县(区)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北海市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协调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蔡中平市委副书记
陈勋副市长
副组长:黄深浦市委副秘书长
何小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毅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员:梁思奇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秦子山市接待办主任
钟林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蒋同根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李光劭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党组书记
谢文市科技局局长
贾志刚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海文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雷三忠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彭在清市海洋局副局长
陈敬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游君宇市城管局党组书记
关国明市规划局局长
左晓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学军市水利局局长
冯群声市农业局党组书记
周宏禹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钟宇华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覃善府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邓金雄市工商局局长
沈祖亮市质监局局长
覃勇市林业局局长
张均栋市信访局副局长
李安洪合浦县委副书记
裴相春海城区委副书记
梁田银海区委副书记
曾玲铁山港区委副书记
林德光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开展环保督查的日常工作,在迎接督查的准备阶段重点协调督促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在督查组督查阶段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完成。何小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毅同志兼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资料组、联络组、后勤组、安保组,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要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综合督查准备工作。
1.综合组
何小龙同志兼任组长,宋毅同志兼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从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制定中央督察组在北海市期间的保障工作方案,与中央督察组沟通联系,以及中央督察组交办事项的协调和驻地值班安排等工作。
2.资料组
宋毅同志兼任组长,市环境保护局汪荣礼同志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从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海洋局、规划局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市领导讲话稿的起草,负责准备工作调度会的召集,负责会议记录、会议图文资料和制发会议纪要,负责协调宣传报道工作。
3.联络组
钟林同志兼任组长,市环境保护局张国莲同志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从市信访局、环境保护局、各县区政府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根据督察组确定的个别谈话范围和日程协助安排个别谈话,通知被谈话人并安排谈话地点。负责安排督察组调研、走访、座谈活动,负责下沉督察的通知、协调、保障工作。
4.后勤组
秦子山同志兼任组长,小组成员从各县区政府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方案,负责督察组在我市督察期间的食宿、办公场所、生活用品及督察工作用车等后勤保障服务。
5.安保组
贾志刚同志兼任组长,小组成员从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应对信访和网络舆情工作方案,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接待驻地群众信访,负责驻地及督察组外出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二)召开动员大会。20XX年5月下旬召开北海市环保综合督查工作动员会,正式启动我市环保综合督查工作。
(三)自查整改。20XX年4月下旬-5月底,各级各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清理出的环境问题和自治区通报的环境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整改工作。要制定详细的整改工作方案进行整改,定期向市环保综合督查工作协调保障领导小组报送进展情况。同时要在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分阶段的整改计划,对于短期内能够完成的整改工作,第一阶段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在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对于短期内无法实现根本改善(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质量、黑臭水体的治理)的工作,还需细化下一步工作方案,并逐步整改完善。
(四)总结报告。各县区党委、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6月5日前报市环保综合督查工作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开展督查。市环保综合督查工作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10前对整改工作情况组织现场督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全面落实,于6月20日前形成全市工作整改报告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六)迎接督察。各县区党委、政府,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将工作材料整理归档,做好迎检前期工作,一旦中央环境保护综合督察组明确下沉督查至我市,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本方案的分工做好迎检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为确保配合开展环保综合督查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各县区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自查表》分工要求,结合《北海市环境问题清单》(详见附件)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明确措施、限时完成,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通过此次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切实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参照本方案的工作分工及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坚决配合做好督察有关工作,确保督察不出问题。
(二)强化责任机制。各县区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抓好环保综合督查工作,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细化工作任务,组织专门力量切实推进环境问题整改。市政府在组织全面验收前,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整改工作进度和成效进行督查督办。对工作滞后、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县(区)和部门,由市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工作的,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合力推进工作。各县区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络,防止出现工作责任推诿或资料、数据不实现象,对于存在的分歧要及时开会研究,做到职责内容明确、资料数据统一,做到部门联动顺畅,环境突出问题“快、准、狠”解决到位。
(四)健全管理制度。各县区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领导小组将按照综合督查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整改工作调度,对各县区党委、政府,各有关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全市各项综合督查整治任务有序推进,全面完成。
4黄山市国土资源局迎接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准备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迎接环保督查工作协调联络领导组会议精神,根据《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迎接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准备工作的通知》(黄办明电〔20XX〕12号)、《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要求,结合国土工作实际,切实做好迎接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准备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督察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国土资源部门工作职责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国土资源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如下:
1、编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等,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
2、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
(二)具体任务分工
根据《环境保护督察调阅资料大纲》确定,环保督察将调阅以下档案资料,具体准备工作分工如下:
1、20XX年-20XX年,国土资源部门制定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政策、规划等文件。
责任领导:程冬生、吴金旺、王锡昌
责任单位:法规科、规耕科、地矿科、利用科,区县局
责任人:汪涌泉、徐群、许永忠、刘志坚,区县局长
2、20XX年-20XX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及实施情况等相关资料。
责任领导:程冬生、吴金旺
责任单位:规耕科、地矿科,区县局
责任人:徐群、许永忠,区县局长
3、20XX年-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资料,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相关资料,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监督管理相关资料。
责任领导:吴金旺、王学杰
责任单位:地矿科、监察支队,区县局
责任人:许永忠、孙辉,区县局长
4、20XX年-20XX年,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相关资料,加强土地复垦监督管理相关资料。
责任领导:程冬生、王锡昌、王学杰
责任单位:规耕科、利用科、监察支队,区县局
责任人:徐群、刘志坚、吴谦,区县局长
5、20XX年-20XX年,国土资源部门年度工作总结。所有相关档案资料和文字综合材料汇总上报工作。
责任领导:方友连
责任单位:办公室,区县局
责任人:蒋长征,区县局长
二、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20XX年3月中下旬)。学习贯彻全市迎接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组(扩大)会议精神,制定迎检准备工作方案,部署迎检工作。
(二)自查自纠(20XX年3月底前)。各区县国土局和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抓紧补充和完善相关资料,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先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督察调阅档案资料各项准备工作。
(三)现场检查(20XX年4月-5月)。配合做好环保督察组资料搜集、交流研讨、工作调查、现场督察等各项工作。
(四)整改落实。对环保督察提出的涉及国土问题,按督察组要求进行全面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迅速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局迎接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小组,由徐玉宝任组长,汪国华、查秋生、吴金旺、程冬生、王锡昌、方友连、汪永龙、王学杰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区县局按照有关要求,也要成立相关组织协调机构。为加强环保督察工作协调和调度工作,由吴金旺、程冬生、王锡昌、方友连按照分工,分别牵头负责;由蒋长征、汪涌泉、刘志坚、许永忠、徐群任联络员,按照职责,具体负责落实迎检和协调对接相关督察工作;协调联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各区县国土局和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全面动员,确保工作落实。
(二)补缺补差,完善各类档案资料。从落实国家环保政策、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组织领导和环保责任落实以及环保能力建设等方面,抓紧补充和完善相关资料,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做好督察调阅档案资料各项准备工作。
(三)全面梳理,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要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及时交办、限期办结和销号,确保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四)明确职责,抓好督察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建立和完善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档案资料。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开展相关整治工作,做好迎接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各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