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菜单

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方案

时间: 05-08 栏目:方案

1城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实施方案

各市(县)、区创建领导小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今年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文明办制订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内容》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实际,通过定期组织开展城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我市在公共文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科学化、长效化、常态化,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二、测评范围

测评的区域包括: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新区。江阴、宜兴参照本《实施办法》自行组织实施。

三、测评内容

主要包括公共场所道德、生活环境、交通行为、市民精神面貌、人际互助、公益活动、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工作推进、投拆受理等9个方面的内容。

四、测评方法

城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采取“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两种方法进行,按百分制计分,每季度测评一次。

(一)实地考察

1、考察内容:

(1)公共场所道德:主要考察公共场所有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以及在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有无吸烟现象等。

(2)生活环境:主要考察社区内有无违章搭建、有无门卫值班或安全巡逻等措施、车辆停放是否有序、环境是否整洁、绿地是否损坏;集贸市场有无违规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是否良好、车辆停放是否有序等。

(3)交通行为:主要考察车辆是否闯红灯、抢道、乱停乱放,行人、非机动车是否各行其道,行人是否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乱翻栏杆,乘客是否遵守秩序等。

(4)人际互助:主要考察公共场合人们的行为是否热情、友善、耐心细致地回答外来人员求助询问等。

(5)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主要考察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效果。如网吧是否有违规经营现象、是否存在“黑网吧”,校园周边是否有兜售不良出版物、不良玩具等。

(6)投诉受理:主要查看各区对“市民热线电话”、无锡文明网“市民互动平台”反馈投诉问题的整改办结情况。

2、考察区域:主要包括广场、主要商业街、主要道路、主要交通路口、网吧、学校周边、“窗口”行业和社区等公共场所,以及市文明办“市民热线电话”、无锡文明网“市民互动平台”。

3、考察方式:以第三方旁观者的身份进行实地暗访考察。

(二)问卷调查

1、调查内容:包括公共场所道德、生活环境、交通行为、公益活动、精神面貌、人际互助、工作推进、投诉受理等8个方面。

2、调查方式:采取调查员在居民小区内入户调查的方式。

3、抽样方法:按每区100户进行配额抽样。

五、组织领导

城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委托第三方进行测评,市文明办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六、工作要求

城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是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举措,已纳入各地区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之中。全市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本地区薄弱环节整改提高,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城市公共秩序管理和公共环境整治,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居民从日常生活做起,切实提高自身文明素质,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4月2日

2镇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中央文明委每年要对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自治区和市也将对各盟市、旗县区城市公共文明指数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公开排队,纳入目标考核内容。我镇作为旗府所在地对全旗迎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起着决定性作用。为顺利迎接市对旗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把阿镇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秩序优良、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社区文明、文化繁荣的现代化文明城市。

二、目标要求

按照《伊金霍洛旗迎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旗委十三届九次全委会提出的“新城靓旗、新策富民、新业强旗、新风建党”的目标,镇党委提出的“围绕一个中心、立足三个提高、实现三个率先、突出五个重点”的总体思路,全面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力争在全旗“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

成立镇迎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一)办公室。主要负责“迎检测评”工作情况综合、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统筹协调调度各工作组开展工作,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提出分阶段工作任务、措施和意见;负责“迎检测评”有关领导讲话、会议记录、总结材料、典型材料、信息简报等各类文件的起草和印发;负责宣传报道和问卷调查的组织实施。

办公室下设三个组

1、文秘组。主要负责“迎检测评”有关领导讲话、会议记录、总结材料、典型材料、信息简报等各类文件的起草和印发;档案资料的审核、立卷、归档和信息报送工作,做好与旗“创城”办的联系、对接工作;做好新闻宣传、对外宣传、网络宣传等工作,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全方位、大力度在旗级以上媒体开展宣传活动。

2、实地考察组。主要负责面上工作的考察指导,采用暗访方式对城市市容环境、主要街道、主要交通路口、车站、公园、广场、市场、窗口单位、体育场馆、学校和社区等公共场所的市民行为进行实地观察;及时将存在的问题以通报的形式通知各负责单位,要求限时落实,并以《专报》形式上报镇“迎检”测评领导小组。

3、问卷调查组。主要做好“迎检测评”调查问卷工作;对各村、社区“城市公共文明指数”进行测评;积极配合上级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组开展入户调查。

(二)检查指导组。主要负责对各村、社区“迎检测评”工作进度及各阶段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迎检测评”工作。

四、实施步骤

我镇开展迎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

成立镇迎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镇迎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实施方案》和《镇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各村、社区要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创城”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成立“迎检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为第一负责人,并有专职工作人员,于4月18日前将成立的领导小组上报镇“迎检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营造“创城”氛围,每个村、社区至少要悬挂2条标语或横幅。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20日-5月20日)

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伊金霍洛旗迎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镇迎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考核细则》和《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要以我镇提出的立足“一个提高”、加强“四个覆盖”、开展“五项活动”、狠抓“五项治理”、完善“六项制度”总体工作思路,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第三阶段,自查阶段(5月20日-6月20日)

由镇“迎检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核细则》,在村、社区开展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并进行汇总分析、通报和公示测评结果,对测评结果公开排队。各村、社区也要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第四阶段,迎检测评阶段(6月底-8月中旬)

认真做好迎接市、旗对镇“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相关准备工作。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阶段(8月底-12月底)

总结“迎检测评”工作经验,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形成创建的长效机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具体要求

1、健全组织、强化责任。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要高度负责,按照统一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把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位,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自承担的任务。

2、分解目标、细化任务。要按照《镇迎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实施方案》、《镇迎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考核细则》和《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要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并认真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3、加强督查,严格考核。检查验收组要对照《测评体系》任务分解情况每周组织一次督查,坚持随查随反馈,将督查情况直接反馈到有关责任部门,要求限时整改;对长期积淀的棘手疑难问题,责任部门不能解决的要及时逐级上报镇、旗“迎检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要将“迎检测评”工作纳入镇对各村、社区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支部书记一把手”责任制,对测评结果不理想影响到全镇工作大局的要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最大限度的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户外广告牌、电子屏、宣传栏、发放市民手册及宣传单等形式,强化社会宣传、活动宣传、社区宣传和行业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好“创城”工作中的进展、先进典型及创建活动,形成家喻户晓的良好氛围。

3敖汉旗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方案

按照自治区文明委的统一要求,自今年起,在全区开展城市(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活动,根据《全区城市(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标准》的有关要求,为扎实做好我旗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巩固我旗文明旗县城创建成果,使文明旗县城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为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全区城市(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活动的要求,突出时效性,增强针对性,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加强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卫生环境状况,整治经营交通秩序,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努力营造道德风尚良好、群众安居乐业、环境优美整洁、交通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使我旗的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再有新的提升。

三、任务分解

(一)旗建设局

1、加强对城区各类公共设施的管理。报栏、窨井盖、路灯等公共设施完备,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保持功能完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2、加强城区街路管理。机动车道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栏、路灯等设施完好,无损坏现象。

3、加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新惠城区主要道路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医疗与交通建筑、室外公厕等公共建筑设有无障碍设施;文化体育建筑、为残疾人和老年人服务的福利院、新建商品房(20XX年以后的电梯商品房)的无障碍设施使用与管理良好。

(二)旗城管局

1、加强新惠城区卫生环境、经营交通秩序管理。主街路、广场、商业街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乱堆乱放物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无店外经营、摊担经营行为,无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彻底清除主街路两侧破旧春联、小广告,保持街容街貌观瞻良好。

2、加强公交行业管理。合理布置公交站点,建有一站多线的公交站点,方便乘客乘换;公交站点有醒目的站牌,用字规范,保持完好;公交车车况良好,设施齐全,路别标志清晰,车内张贴线路走向图、线路票价表;车身内外保持清洁,准点发车,无违章驾驶、停靠等现象;司乘人员按规定报清站名,用语规范,耐心解答乘客询问;开展"文明安全使者"活动,引导乘客自觉遵守秩序,排队侯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座现象;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让座。

3、加快主街路两侧及公园的绿化、美化进度,对破损的花池进行维修,查遗补漏,确保达到绿化美化效果。

4、加强环卫行业管理。清洁工统一着装,垃圾车完好整洁,无溢、跑、冒、滴现象;保洁人员坚持全天候值勤,彻底清除主街路两侧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背街小巷的生活垃圾,保持新惠城区卫生状况良好。

5、加强公共场所监管。做好座椅、垃圾箱等公共设施日常维护工作,保持功能完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室外公厕卫生清洁,设有无障碍设施;及时维护破损的公益广告牌,杜绝公共场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及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发生。

6、整治影响城区观瞻的废旧物品收购点,对城区及周边的废旧物品收购点进行清理或围封。

(三)旗公安局

1、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安全防范,各类公共场所、娱乐场所、商业街、集贸市场不发生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2、社会治安制度、措施、防范机制健全,主要街路及居民小区进行联防巡逻,开展"治安进社区"活动,社区设警务室,有民警值班。

3、完成交通标志标线施工任务,做到交通标志标线清晰规范,主要商业街斑马线、隔离栅、护栏设置科学,保持完好,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主要路口安有信号灯,功能完好,交警全天候上岗执勤。

4、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在中小学门口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识,保证车辆停放规范有序、秩序良好。

5、机动车遵守交通规章,严禁各种车辆乱停乱放;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车辆行人抢道、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现象;机动车道无被占用现象,保证交通畅通。

6、加强对网吧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四)旗卫生局、爱卫办

1、负责新惠城区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督查工作,完善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包卫生:无污水污泥、果皮果渣、烟头纸屑、垃圾积存,环卫设施无损坏;包绿化:负责管理好责任地段的行道树、花草和绿化美化设施;包秩序:门前无看相卜卦算命乞讨人员逗留。主街路重点场所个体经营户做到一店一匾,门窗、墙壁无乱贴乱画现象)。督促驻镇各单位完成卫生责任区卫生环境整治工作,达到要求标准。

2、加强对镇内经营性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管。餐饮、美容美发、浴场、宾馆、休闲娱乐等经营性公共场所室内外卫生清洁,无拖布、污水桶等物品摆放,无垃圾积存,设有固定停车位,车辆摆放整齐。

3、医院、卫生所等医疗单位设有无障碍设施,使用与管理良好。

(五)旗文体广电局

1、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实现网络与信息安全。网吧设有明显的"未成年人不得入内"警示牌、禁烟标志;网吧证照齐全,有《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合格证》、《营业执照》,亮证经营;网吧无违规经营现象,严格办理身份证登记、查验手续,无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无色情暴力邪教网站开通现象,网吧卫生、通风状况良好。

2、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服务规范,制度健全,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设有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

3、加大对街头巷尾、汽车站等公共场所摆摊占卜、制作出售封建迷信用品现象的查处力度,确保文化信息传播安全。

4、文化体育建筑设有无障碍设施,使用与管理良好。

(六)旗工商局、商务局

1、加强对新惠农贸市场、南街市场、食品城经营秩序的管理,配备市场管理人员,做到划行归市,分摊经营;加强市场内外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做到窗明几净,摊位整齐,地面清洁,无特殊异味,无蚊蝇鼠害,有专人管理;从事瓜果、蔬菜、冷饮等经营摊点,必须自备卫生洁具,废弃物品及时清理,定点投放;杜绝随处摆摊设点、店外经营、大声喧哗叫卖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盯人喊客、散发小广告等不文明行为,保证卫生状况良好,经营规范有序。

2、加强商贸流通业管理。店容店貌整洁美观,商品陈列整齐有序,明码标价;服务人员用语文明,礼貌待客;商店齐门售货,无私搭乱建行为;主要商业街经营有序,无大声喧哗叫卖、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盯人喊客、散发小广告、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保证商业街形象良好。

(七)旗交通局

1、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出租车设有出租标志,车内干净清洁,车况良好;驾驶员仪表整洁,用语文明,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食物,无违章驾驶和拒载现象。

2、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创建活动,高标准完成绿化任务,及时修复破损路面、标识牌,彻底清除公路两侧的杂草垃圾,营造优美整洁通畅的交通环境。

(八)旗工商联

1、车站内外、候车室环境整洁,卫生、消防设施齐全;室内外商亭物品摆放整齐、齐门售货、明码标价、文明经商,有禁烟标志,无大声喧哗叫卖现象;站外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无盯人喊客、散发小广告现象,各类车辆停放整齐,有专人管理。

2、开展文明乘车活动,准点发车,排队检票,秩序井然。

(九)旗教育局

1、中小学校门口设有安全设施,停车规范,秩序良好,无小商小贩占道经营现象。

2、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无物品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经常在师生中开展文明交通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证上下学秩序良好。

(十)旗民政局

1、城区合理设置道路名称、标牌及公共图形标志,符合国家标准,保持各种标志、标牌完好无损。

2、为残疾人和老年人服务的福利院设有无障碍设施,使用与管理良好。

(十一)旗水利局

加强对镇内河道的监管,加大对在河道内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行为的处罚力度,及时清运河道内的垃圾,确保河道清洁畅通。

(十二)旗委宣传部

1、负责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协调和业务指导。

2、协调相关部门对各窗口行业进行规范。

3、按测评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4、负责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检查验收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5、负责制作敖汉旗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网络宣传图片展。

6、负责制作一部对外推介敖汉的专题片。

7、协调相关部门按旗委、旗政府的要求完成宣传广告牌和景区指示牌的设置工作。

(十三)旗行政服务中心

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办事程序公开,服务规范、高效;设有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工作秩序良好,物品摆放整齐,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大声喧哗、嬉戏吵闹现象。

(十四)旗邮政局

邮政营业网点、居民小区设有邮箱,精心维护,功能完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十五)旗联通公司

大型公共场所、主街路设有公用电话,精心维护,功能完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十六)新惠镇

完成新惠镇东南出口、东北出口大型广告牌附近;南出口火箭桥至六中南;西出口大型广告牌至西500米处、北出口鑫岭工贸公司至西出口大型广告牌的卫生环境整治工作,清除公路两侧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乱堆乱放的柴草堆、石堆、土堆、粪堆,拆除公路两侧乱搭乱建的临时建筑。

(十七)新州办事处

1、抓好居民区、居住户的卫生环境整治工作,做到"门前三包、门内达标"。配合旗卫生局、爱卫办完成各单位卫生责任区的综合整治工作;协调物业公司做好小区的绿化美化工作,清除小区内及出入口乱贴乱画的小广告、楼外破旧春联,治理小区内物品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摆现象,加强卫生日常保洁工作,彻底清除卫生死角。

2、加强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宣传,提高测评工作知晓率,配合检查组完成入户问卷调查工作。

3、协调驻镇各单位做好城市文明公共指数测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宣传、督查。

(十八)驻镇各单位

各单位要对所属窗口按《文明示范窗口标准》进行规范,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健全相关制度,设立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树立窗口行业的良好形象;按照测评工作的要求,安排专人及时提供各单位的相关材料。

四、工作步骤

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旗委、旗政府召开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动员大会,落实各项测评任务。各新闻媒体及相关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确保测评活动顺利开展。

(二)整体推进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责任部门、单位,根据《全区城市(区)公共文明测评标准》和《敖汉旗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测评工作实施方案,按职责分工逐项抓好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整改提高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由旗级领导带队,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达到要求标准。

(四)验收自评阶段(8月6日至8月20日):旗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人员,按照《全区城市(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标准》,逐项进行验收自评,力争使软件项目不缺项,硬件建设高水平,以崭新的形象迎接自治区检查组的测评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同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推动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定领导、定责任、定任务、定时限,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真正把测评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健全机制,加大投入。要根据全区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标准,制定和完善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管理制度,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相关部门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保证重点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保证创建所需人员、经费及时到位。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由旗级领导带队深入实地,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开展迅速、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迟缓、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限期进行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关于在全市开展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方案

为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根据中央文明办自今年起每年对部分城市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有关要求,市创建指挥部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市开展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测评目的

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是检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手段,是评选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基础。通过定期进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有针对性地解决我市在公共文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不断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在全社会形成讲文明、促和谐的良好文明风尚。

二、测评内容

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着重选择反映城市公共文明水平的“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交往”、“公益行为”指标和今年中央、省、市文明委部署的重点工作以及创建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文明办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进行测评。

三、测评范围

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范围是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5个建成区和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谷滩新区。

四、测评方法

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由市创建指挥部和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共同负责,采取“入户调查”、“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核”三种方法进行。“入户调查”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和南昌调查队共同组织实施;“材料审核”由市文明办组织实施;“实地考察”由市创建办和市城管委组织实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集中组织一次,并于当年6月底和12月底公布。

自查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由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市城管委、市统计局共同组织实施。每两月测评1次,测评区类划分: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为A类;湾里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谷滩新区为B类。省市两级测评都按结果公布排名。

(一)入户调查

1、调查方式

采用调查员直接入户的方式,即调查问卷由调查员在现场根据被访者的意见填报。问卷调查分专业化调查和普遍性调查两类。

⑴由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每半年适时组织一次全市性专业化入户调查,作为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专业依据。

⑵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南昌调查队共同组织,每双月在各区开展万名机关干部入万户调查,调查人员由市直机关干部和城区(开发区、新区)街办、社区干部组成,在登门入户调查的同时,宣传“惠民工程”,普及创建知识,了解市民诉求。每单月调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作为各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排名和评选文明城区的主要参考依据。

2、调查对象

用随机方法选择年龄在18-65周岁且居住在本市1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作为被访者。

3、调查内容

重点请选中的市民家庭成员对本市市民在公共场所的行为进行评价。具体内容见国家统计局《城市公共文明调查问卷》(附后)。

4、调查规模和组织形式

⑴由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组织实施的每半年一次的专业化入户调查,根据每个区常住人口规模,按比例各抽取300-800户居民家庭,全市调查总规模为5000户。

⑵由市每两月对各区组织一次的普遍性调查,适当扩大调查规模,并原则上每个样本不重复,以扩大调查的覆盖面。

(二)实地考察

1、考察方式

采用暗访方式,结合市创建办定期开展的创建工作考评进行,每半年综合汇总,纳入文明指数统计。实地考察由市创建办、市城管委根据工作情况具体安排。

2、考察范围

重点对城市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商业街、车站、公园、广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的市民行为进行实地观察。

3、考察要求

纳入文明指数统计的考察地点与国家测评组的实地考察地点相对应,以确保我市与国家的测评标准统一、口径一致,具有可比性。具体的地点和要求见《南昌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实地考察测评表》(另行制订)。

(三)材料审核

1、审核方式

采取查阅相关文件、图片、影像资料的方式。

2、审核内容

侧重对各区今年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部署开展的“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评选推荐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学习宣传、社会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是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文明帮建”等重点工作的资料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文明办组织机构设置进行检查。

3、审核要求

根据每一条材料审核“测评内容”的要求准备原始材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资料。要做到资料齐全、内容丰富、佐证充分。材料整理按“测评指标”分类,存放于档案盒内,以便随时接受测评。

五、测评结果

测评结果按区分别统计,最后形成全市公共文明指数和各区公共文明指数,在媒体公布排名。

六、工作要求

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体现公共文明程度,反映全市和各区文明创建工作成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对待和高度重视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立足于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针对测评暴露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抓整改,高标准开展创建工作。要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大力整治公共环境,切实强化城市公共秩序管理,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日常行为做起,讲公德、守秩序、树立良好形象,展示文明风采。要加大测评工作宣传,特别是围绕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重点内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各类活动载体开展宣传,形成浓厚舆论氛围,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

七、组织领导

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在市创建指挥部指导下,由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市城管委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

附:1、公共文明测评指标(入户调查、材料审核)具体内容;

2、公共文明测评指标(实地考察)具体内容;

3、城市公共文明调查问卷。

南昌市创建指挥部

二○XX年五月五日

5西林街道关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整改方案

各村(社区):

20XX年11月,内江市接受了全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通过各村(社区)及街道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和扎实工作,内江市在迎接测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省、市、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街道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中还有很多问题和不足。按照内文明办【20XX】6号文件(内江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20XX年四川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反馈》意见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巩固成果、整体推进、分项落实、重在实效”的原则,以更加扎实有力的行动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迎接全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努力提高文明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扎实推进街道公共文明水平整体提升。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区的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各村(社区)整改工作任务,确保“迎检测评”各项指标“强项更强、弱项变强”,力争在全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迎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西林街道办事处“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吴大有(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陈光辉(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柳大军(党工委副书记)

成员:彭强(办事处副主任)

钟清(办事处副主任)

王晶(办事处副主任)

罗世勇(办事处副主任)

邱克荣(党工委委员)

练若平(党工委委员)

各村(社区)书记及驻村、社区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柳大军

副主任:赖玲

成员:何仁国、刘汉炳、陈桂仙、代小涵、侯亮

主要负责“迎检测评”工作综合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负责有关领导讲话、会议记录、总结材料、典型材料、信息简报等各类文件的起草和印发;负责宣传报道和问卷调查的组织实施。

四、整改措施

根据内文明办【20XX】6号文件,四川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反馈意见中的问题,结合各自职责,查找差距,落实措施,认真整改。

(一)公共环境方面

1、公共设施

存在的问题:公共设施存在人为损坏失修、乱张贴刻画现象。

整改措施: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居民的文明素质宣传教育,尤其是对中小学生的教育,树立爱护公共设施意识;加强对公共设施的巡查力度,发现有损坏公共设施行为的要进行批评教育。

2、街面环境

存在的问题:街面存在污迹、果皮、纸屑、塑料袋等现象,街面存在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设施,乱设置招牌、公告现象。

整改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要加强与街道城管办的密切合作,加大街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对各路段实行包干制,谁的路段出问题,由谁负责。

3、小区卫生

存在的问题:小区存在有垃圾、杂物现象。

整改措施:各村(社区)要加强与小区物业公司的联系,对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要求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彻底对小区的环境卫生负起责。同时组织社区志愿者进院坝、进楼院,向居民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知识。

(二)公共秩序方面

1、交通管理

存在的问题:交通设施存在人为损坏失修、乱张贴刻画现象。

整改措施:各村(社区)要集中力量抓好公共设施维护和交通秩序整治,组织开展“严打”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达标水平。

2、交通行为

存在的问题:机动车存在违章现象,行人存在乱穿马路、闯红灯现象严重。

整改措施:各村(社区)组织要社区志愿者成立文明劝导队,对机动车违章、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行为进行劝导。

(三)公共服务方面

社区服务

存在的问题:社区存在公共健身、文化设施不完善,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象。

整改措施:各村(社区)根据自身实际,完善和建立社区公共健身、文化设施等场所。尤其是月亮社区、桐梓社区和兴盛社区,依托现有的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大力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提升辖区居民的文化素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此高度重视。各村(社区)要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狠抓落实,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思想或畏难情绪,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迎检测评”整改工作。

(二)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各村、社区要对照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整改措施,将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位工作人员。要开展不间断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其整改。对城市公共文明指数项目中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工作,要加强沟通联络和组织协调,合力推进,确保不留死角。

(三)营造氛围,全员参与。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引导,加大对群众文明行为的宣传教育,总结推广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到测评工作中来。要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XX年2月21日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