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车实施方案
1潍坊市市区公共自行车项目实施方案
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是20XX年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之一。为切实搞好项目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规划,周密论证,一步到位,确保成功”的要求,建设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自行车系统。通过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切实方便群众出行,加快提升慢行交通分担率,优化城市交通结构,促进大气环境品质改善,提升城市形象和居民幸福指数。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20XX年实施范围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含经济开发区)和高新开发区的建成区、“三河”沿岸及其他城市风景区,到20XX年逐步扩展到滨海开发区和峡山发展区。
(二)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20XX年9月底前):完成初建并投入运营,初建规模定位为556个站点、15390辆自行车(投放数量)。
第二阶段(20XX年底前):依据初建后运营情况和社会需求进行调整和增加,争取20XX年底前达到18000辆以上投放规模。
第三阶段(20XX年底前):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市民需求,逐年提升规模,达到30000辆以上投放规模(不含滨海开发区、峡山发展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明显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65%以上。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方法
(一)规划定点。成立由市市政、规划、交通、公安(交警)部门以及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政府和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组成的站点规划小组。站点规划小组依据有关城市规划,在图上定点、现场踏勘的基础上,编制站点规划。建成区的站点覆盖半径控制在300-500米,具体建设规模在统筹考虑规划定点情况、系统运营情况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科学测算。组织专家对站点规划进行论证后,报市政府批准确定。滨海开发区、峡山发展区的站点规划由滨海开发区、峡山发展区管委会自行组织。
(二)项目建设。公共自行车项目建设由信息平台、管理中心及调度管理系统的安置场地、公共自行车和站点亭棚四部分组成。公共自行车系统软件及设施设备实行集成采购,具体由市政府采购中心按BOT模式统一招标采购。
信息平台分为后台和前台两部分。后台为管理调度系统,前台为站点的信息传递和车辆控制系统。前台控制设计以IC卡和手机借还车为主要方式,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电子信息技术,预设同各县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相互联通的功能,确保实现全市“一卡通”。
管理中心及调度管理系统的安置场地,为信息平台、建设期间的车辆装配和暂存及正常运营期间的库房和保养车间提供场所。市级建立管理中心;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和高新开发区分别确定区域性停保场地,面积不少于20XX平方米,满足3辆以上调度车和200辆以上自行车存放,并能为本区域调度管理人员提供驻扎休息服务。区域性停保场地由各区(有关开发区)负责落实,可通过新建或租用方式建设,费用纳入市级统筹。在管理中心办公场地具有足够容量时,可以考虑兼容有效辐射范围内的停保服务。
站点亭棚作为配套项目另行组织实施,可考虑采取市场化融资模式,由市市政局提出建设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运营管理。管理体制实行“管理中心+运营公司”的管理模式。市市政局成立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负责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的运营管理工作。将项目建设与5年的运营维护一体招标,由中标单位组建1家本地注册的分公司(子公司)承担具体的运营维护事务(主要包括日常巡查、车辆维修、设施保洁和车辆调配等,负责配合管理中心搞好系统平台的管理维护、二次开发和软件升级工作)。市市政局与中标单位签订长期的战略合作协议,中标单位同时获得市区公共自行车后期增容业务,并负责废旧设备的折价回收,具体价格由市市政局会同市财政部门通过采购招标程序确定。市市政局会同市财政、物价部门按照“短时免费、便民服务”的原则,制定自行车使用的收费标准和押金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市政、规划、交通、财政、建设、公安、物价、旅游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以及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和高新开发区分管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市区公共自行车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共自行车项目建设进行总体指挥和协调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保障资金。市区公共自行车项目的调查研究和方案设计由市财政核拨专项资金,除滨海开发区和峡山发展区独立组织建设和运营外,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建设和运营费用,按照区域建设规模由市、区(市属开发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具体比例另行确定。
(三)改善通行条件。市规划部门要加快自行车绿道规划的编制工作,市市政部门和建设部门要积极推进自行车绿道的建设与改造,市交警部门要认真落实对公共自行车出行的优先和保障措施。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探索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的新方法和新思路,切实改善公共自行车的骑行条件。
(四)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12345”和“12319”热线服务功能,广泛接受群众投诉和咨询。建立专门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网站,并在站点设立终端,搭建方便快捷的信息交流平台。在公共自行车系统规划建设以及服务规范、制度标准的制定过程中,积极征求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
(五)扩大舆论宣传。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宣传推广力度,开展“我爱自行车”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绿色出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运营主体要积极鼓励利用公共自行车开展竞技、健身、旅游等活动,切实打造服务品牌,让更多的市民和游客乘用公共自行车。
2丽水市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打造“秀山丽水,养身福地”的精神,扎实推进我市“绿色交通”与“低碳出行”工作的开展,在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前期调研已经完成。为加快这一系统的稳步推进,及时已经组织有关人员,实地考察了几个推广公共自行车较成功城市,经过多次专题分析研究,现从五个方面汇报如下:
一、公共自行车系统项目简介
1.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丽水经济的发展与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因机动车的迅猛增长和大量使用而导致的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两大难题。为了破解这两大难题,市委、市政府在坚持公交优先战略的同时,不失时机的提出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为方便百姓出行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同时,也解决了市民反映的私有自行车停放难、收费高和容易丢失等问题。
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凭借其便捷、健身、节能、环保等诸多优势,成为全球诸多国家和地区极力推广的公益性事业,骑自行车成为广大市民短途出行,业余健身、休闲观光的时尚选择。
2.公共自行车系统定义
作为“绿色交通”与“低碳出行”重要组成内容之一的公共自行车系统(PublicBicycleSystem,PBS),是指在城市或特定区域范围内提供若干个站点、一批公共自行车,通过智能控制系统,供人们免费或者象征性收费使用,并能在任意服务网点实现通租通还的自行车系统。
3.项目效应
项目建立后,对于进一步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对于有效缓解我市交通问题;对于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对于加快“环保丽水”步伐,促进产业向循环化、低碳化、生态化转型和建设一流的城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作为打造政府民生工程的重大举措,将提高城市的美誉度和提升了市民的幸福指数。
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同时在城市综合管理方面也有非常积极的效应。一是“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作为展示城市形象的良好窗口,传承城市美学,统一美观整齐的自行车棚有利于改善自行车乱停乱放问题,有助于改善街容市貌。二是公共自行车是零排放的交通工具,有效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打造“低碳城市”。三是通过建立租车人的信用体系,逐步推广无需租车押金的服务方式,打造“诚信丽水”。四是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服务人员招聘,可有效解决“40、50”人员就业和企业富余人员问题,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五是自行车出行一方面便于控制时间,另一方面又可起到健身的作用,倡导健康生活,打造“健康城市”。
二、建设方案
1.系统设计
系统主要由服务点控制设备、后台管理机房、调度控制中心、办退卡窗口及其公共自行车智能管理系统等组成。其中服务点控制设备又分别由专用控制锁具、集中控制处理器、集中控制柜、专门设计开发的服务亭棚、符合技术标准的自行车、语音查询机等组成;后台管理机房由配套的服务器、网络交换机、防火墙等组成;调度控制中心由实时智能调度平台、智能话务系统及实时监管平台组成;智能管理系统由公共自行车停放管理子系统、租用管理子系统、通信子系统、清结算子系统、调度管理子系统以及防盗子系统等多个子系统组成。
系统主要应用技术集合了计算机技术、通信网络、IC卡技术、RFID无线射频、CAN总线等当代较为先进的技术,系统主要的技术研究应用有:电子消费规则、租还数据采集设备设计开发、租用IC卡数据处理、锁止器开锁与闭锁的自动控制、并发前端设备与集中管理后台的通信、视频图象存储与传输技术、红外线自动防盗报警、RFID物联网管理、大型数据库、智能调度管理、设备实时状态监测的实现、网络、电源实时状态监测、城市家具的基础建设设计等。
2.公共自行车系统实现功能
(1)无:无人值守,自助租车,走动式服务。丽水市公共自行车系统采取先进的智能化租用管理系统,采取无人值守,市民通过公交IC卡自助租车与还车,自行车运营公司采取管理人员走动式服务。
(2)近:服务点间距控制在300-500米。为了更多的市民方便使用公共自行车,丽水市区将全面覆盖公共自行车站点,具体站点设置距离为300-500为一个站点。更为有效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3)通:通租通还。丽水市区建设的每一个站点、每一个锁柱、每一辆公共自行车都能实现通借通还。
(4)配:建立实时动态配送系统。通过智能化系统,建立实时动态配送系统,保证市民有车可借、有位可还。解决租车难和还车难问题。
(5)美:停车亭、棚一体化设计,彰显城市美学。为了能使这个城市未来家具能很好的融入丽水的城市环境,并能为丽水城市形象整体加分,丽水公共自行车系统在亭棚、自行车及室外柜等能在符合系统技术标准的前提下进行定制设计,将其打造成丽水的精品城市家具,彰显城市美学。
3.公共自行车运作模式
(1)政府主导是关键。公共自行车系统是惠及全民的系统工程,旨在解决百姓“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属于公共交通系统内的慢行公共交通系统,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离开政府主导,发展将举步维艰。国内外一些城市公共自行车至今无法拓展的案例,正是缺乏这一关键动力。当然政府主导并非是全部包揽一切事物,而是从规划、财力、法规等入手,推动公共自行车的健康发展。
(2)公益定位是方向。公共自行车只有坚持公益性服务定位,实行基本免费,才能吸引更多的人使用公共自行车出行,尽快形成规模,发挥效能。只有公益性定位,才能较好地解决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问题,避免市场化给人民群众特别是中外游客带来更多的负担。同时,也能更好地实现公共自行车建设中相关公共资源的集约利用。
(3)公交运作是基础。作为公共交通的组成部分,从杭州、海盐等地的模式来看,由公交公司来运作,有利于综合利用资源,协调建设发展中的关系,可以有效地整合与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的相关资源,特别是场站资源、人力资源。
(4)政企合作是良方。通过前期考察了各大公共自行车运作城市,在技术先进上、运营管理上、以及售后服务能否及时方面进行了综合考察,综上考察得出杭州公共自行车的建设、运营、服务及时性等方面是非常成熟的。所以此次丽水市公共自行车的建设将与杭州公交集团旗下的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金通)合作,杭州金通是杭州市公共自行车技术研发单位,并为全国其他城市公共自行车建设提供技术支持、运营管理,我市公共自行车的建设与杭州金通合作技术上有保障、运营管理更成熟、服务能够更加及时。
而丽水公共自行车的建设也得到了丽水电信的大力赞助,前期投入公共自行车建设费用200万现金支持,以及52个站点的接网工程的实施、网络监控设备的提供,而政府只需把52个站点广告位以及车身广告位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其免费使用。这样就使丽水市公共自行车的建设得到了充分的保证。在后期运营中亭棚的更多政企合作,是运营中逐渐减轻政府资金压力的一大良方。
杭州志愿者活动
(5)市民支持是前提。丽水公共自行车将公益性定位,便捷、经济、安全的服务,采取民主促民生的方式,会赢得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支持。为支持这一公益事业,倡导文明骑行,政府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可以组织志愿者队伍,到各公共自行车服务点开展义务修车、咨询、保洁等服务工作。
(6)财政补贴是保证。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要投资建设一个公共自行车系统并非是难事,但关键是如何更好的、长久的发展下去。一方面承担公共自行车运行的主体,不断加强质量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同时进行市场化经营、企业化运作,获取收益。另一方面,财政要对运行主体收入不足成本的部分进行补贴,这样才能促进运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保证了公益性服务的实现。
4.收费标准和计费方法。
丽水市采取阶梯收费、高效流动,保证有限的车辆高效流动,帮助租车的市民养成“随用随租,用后速还”的习惯。
其具体计费方法、收费标准:公共自行车租赁,凭丽水公交IC卡或者丽水市公共自行车专用卡,缴纳200元押金(可返还)并预缴100元租车费用后,租车实行60分钟内免费租用;60分钟以上至120分钟(含),收取1元租车服务费;120分钟以上至180分钟(含),收取2元租车服务费;租用超过180分钟以上的时间,按每小时3元计费(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租车服务费用实行分段合计,还车刷卡时,从租车IC卡中结算扣取。
5.布点方案(见点位图)。
前期召集市建设(规划)、市城管执法、市交通、通讯、供电等部门进行了选点,主要以满足交通性为主,兼顾健身、休闲为辅。具体站点设置为:公交点、公建点、居住点、休闲旅游点等相互补充点。目前主要考虑以主城区东至开发路,西至拓苍路,南至大猷街,北至城北路为主先行建设一期系统。初步定52个点位。
6.建设安排
(1)项目总体规划及系统定位。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及其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特点,我们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的原则进行系统建设。结合我市城市规模和人口数量,20XX年,在市区建成52个自行车服务点,投放1300辆公共自行车,在丽水市区建成网点布局合理、服务质量优良的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系统,系统需达到“理念先进,技术领先”的高标准,并通过强大的运营团队建设和完备的制度管理,达到促进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服务广大群众、倡导新生活方式的目标。
(2)分步实施思路。在20XX年10月份,力争完成主城区首批52个服务点和1300辆自行车的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行,20XX年根据社会反响再规划再分布实施。
(3)实施建设时间安排
6月份: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7月中旬:上会通过建设方案及相关内容。
7月下旬:完成完成商务合作及开发需求确认。
8月下旬:完成样板点建设。
9月中上旬:完成运营公司组建及管理人员培训到岗。
10月中上旬:建设完成52个点位的建设,并开展内部调试,内部试运行。
10月下旬:系统正式启动运行。
三、成本分析
1.建设成本概算。丽水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作为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民生工程,项目应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使用高品位、高质量的国内知名硬件产品和完善实用的管理软件。
2.运营机构组成及运营成本分析
公司组织规模:初期按照52站点计算,总计人员38名(6人由公交公司员工兼职)、3部室。
经理室:3人,高级管理人员
综合办:3人,包括财务、办公室人员(由公交公司员工兼职)
营运管理部:30人,站点服务人员15人、后台热线3人、调度员6人(司机+搬运工)、维修工2人、发卡点人员3人(由公交公司员工兼职),监督管理人员1人,
技术信息工程部:2人,系统专业技术人员2名。
其中公共自行车核心部门员工参照公交公司给予正式编制,其他基层人员采用社会公开招聘制,以减轻部门压力。职能部门下设一个热线信息中心,一个系统维护组,一个自行车维修组,一个收银组,一个稽查组,一个调运组,具体负责区域内营运、调运、车辆及系统维修、保洁工作。
在日常运营管理中,我们将采取市场化运作,对亭、棚、自行车广告资源进行商业运作,同时对公共自行车服务亭进行集约利用,实现一亭多用。通过获取收益来逐步填补运营成本。
每年运营成本测算
五、相关问题及建议
由于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是一项惠民、便民的公共服务,在初期就要着眼于未来,选择在成熟的服务系统基础上进行本地化创新和二次开发,使这一系统在完成后能为丽水市民及外来游客带来最大的便利,确保系统走在全国前列与系统的可持续运营、管理。鉴于该系统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能从项目审批、资金到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具体建议如下:
1.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快网点建设、加强运行监管、强化运营保障、加大协调力度,强势推进项目,建议建立丽水市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夏海国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纪委、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招投标中心、市建设(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传输局、相关通讯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运管处和公交公司、莲都区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
2.组建运营主体。依托市公交公司,组建公共自行车系统的运营主体,负责前期建设的协调和后续运营工作,为系统建设期的项目推进、质量及其后续的运营管理提供强大的团队保障。
3.强化社会监督。建立社会参与及监督机制,在公共自行车网点规划、建设及服务规范、标准制订等工作中,通过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征求市民意见。
4.规范行业秩序。建立各种长效管理机制,支持建设和市场运营。同时并分别对无照或超范围经营自行车租赁业务和未经审批擅自占道设置存放点的行为进行查处。
5.加强安全保障。不断提高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安全防盗水平,加大对恶意破坏城市公共自行车和服务网点设施、偷窃公共自行车、故意扰乱经营秩序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6.确保运营资金。要确保公共自行车的公益性服务,真正体现市委、市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除了亭、棚车广告资源的市场化运作外,市财政要给予大力支持,以保证公共自行车系统的稳定、健康和可持续运营。
7.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丽水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宣传推广力度,倡导市民绿色出行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鼓励利用公共自行车开展竞技、健身、旅游等多种活动,让更多的市民和中外游客了解和使用公共自行车。
3顺义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为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促进节能减排,有效发挥自行车环保、节能、便民、健身等优势,探索绿色公共交通发展模式,不断完善区域公共交通综合运输体系,经区政府同意,启动实施本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筹规划、政府主导、政策扶持、企业参与”的原则,加快实现公共自行车与其他公共交通系统的无缝对接,破解交通末端“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丰富市民出行方式,削减机动车尾气排放,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等问题,为“建设绿色国际港、打造航空中心核心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根据人口密度、周边交通状况等合理设置服务网点,一期在主城区范围内共设置77个公共自行车站点,投入3000辆公共租赁自行车,倡导绿色出行,提升城市品位,缓解城区交通压力。
三、站点设置
(一)选址原则。
1.中短距离便捷出行区域。在顺义中心城区内所有社区周边、商场、医院、办公区等聚集地布设自行车站点,解决市民中短途出行用车需求;在各经济功能区内部独立设置站点,解决园区内部工作人员短距离出行问题。
2.公共交通接驳区域。依托地铁站、公交枢纽、公交站点布设公共自行车站点,向周边2-3公里地区辐射,解决市民换乘接驳问题。
3.绿色休闲健身区域。在五彩浅山、顺义新城滨河森林公园等旅游景区出入口设置公共自行车站点,倡导市民休闲健身、绿色出游。
(二)站点布局。
公共租赁自行车整体布局以我区城市化、工业化发展进程为主线,主要分为五大板块,分别是顺义中心城区、马坡及牛栏山组团、空港后沙峪组团、旅游景区和经济功能区。一期以顺义中心城区为主,重点围绕地铁站、公交车站、商超集贸市场、医院、办公等场所建设,以300-500米为半径建设服务站点,逐渐向外部区域扩充。每个站点根据需求设置不同数量的车桩数,一般站点存放车辆数和车桩数比为1:1.2,地铁站等重要站点比例为1:1.4。
四、建设及运营管理模式
(一)专业化建设和管理。
采用招投标方式向社会公开聘请专业的项目建设公司和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公司,负责本区公共自行车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建设公司要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运营公司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实施精细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优质服务。
(二)服务方式。
我区使用北京市市政交通一卡通(以下简称公交卡)租用自行车。市民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运营公司将持有的公交卡进行实名登记并交付押金,通过刷公交卡租用自行车,在任何一个站点实现通租通还。
(三)收费标准。
按照“随借速还、限时免费”的原则,收费标准采取一小时内免费,一小时至两小时收费1元,两小时至三小时收费2元,三小时以上每小时收费3元,全天24小时累计收费最高20元。通过免费、低价的方式引导租车人用后及时归还,保证有限的公共自行车高效使用。
五、监督管理
(一)企业管理。
运营公司要建立健全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内部各项设施、设备要符合安全标准;同时,要保障从业人员和企业之间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
(二)行业管理。
区交通局负责定期开展入户检查,重点检查运营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教育培训情况;对于市民投诉,要及时查处解决。
(三)综合考评。
区交通局、区市政市容委、区文明办、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财政局负责每半年对运营公司进行1次考核,从企业安全生产、运营服务质量(车辆安全、保洁等)及乘客满意度调查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建立奖励机制,将每年总体收入金额的5%用于考核奖励。
六、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5月底前)。完成前期调研,确定站点选址方案;完成招投标、启动站点建设和运行指挥中心设计等工作。
(二)建设实施阶段(20XX年6-7月)。完成站点建设和指挥中心建设和设备调试等工作,具备运营条件。
(三)示范运营阶段(20XX年8月)。公共自行车投入使用,根据各站点需求调节车桩数,进一步优化公共自行车运行系统。
七、职责分工
(一)区交通局负责全面组织实施公共自行车项目相关工作。
(二)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公共自行车项目财政资金保障,并加强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三)区审计局负责对区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四)市规划委顺义分局负责做好公共自行车站点选址的规划研究。
(五)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为公共自行车项目实施提供政策支持,加快公共自行车项目的立项手续办理等工作。
(六)区园林绿化局负责做好自行车站点等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树木伐移手续办理工作。
(七)区园林中心要会同规划、交通等部门合理确定自行车站点的建设位置,对于必须占用城市绿地、广场的站点,协调加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八)区市政市容委负责协调解决自行车站点选择、步道占用、站点接电等工作。
(九)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治安支队负责严厉打击恶意破坏公共自行车及相关设备、盗窃公共自行车等非法行为。
(十)区广电中心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大力宣传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绿色骑行、绿色出行。
(十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要加强对自行车站点的巡检巡查,督促运营公司及时做好自行车站点保洁工作。
(十二)顺义供电公司要做好自行车站点设备设施的用电保障工作。
(十三)北京联通顺义分公司负责做好自行车站点及信息中心的网络传输保障工作。
(十四)各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自行车站点选址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宣传保障。
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是一项惠民工程,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及运营的宣传和引导,为公共自行车推广普及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低碳生活,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二)协作保障。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涉及服务站点选址、用地、施工建设等具体环节,要简化手续、加快办理,确保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顺利实施。
(三)秩序保障。
区交通、城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日常监管和周边的环境卫生、治安秩序建设,督促运营公司及时调配中转自行车,严厉打击恶意破坏公共自行车及相关设备和盗窃公共自行车等行为,保障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正常、高效运转。
(四)应急保障。
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投入运营后,区交通局要牵头制定应急保障措施,出现系统故障等临时停运现象,要第一时间增加其他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4完善闵行区公共自行车项目服务实施方案
闵行区公共自行车服务项目从问题、需求、项目出发设立的。在倡导绿色出行,解决市民从轨道交通、公交站点到居住小区、商厦、医院、学校的“短距离出行”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项目运行四年多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基本肯定。由于项目实行的是全免费运行模式,导致了一定问题的产生。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民关于完善公共自行车项目发展的要求,为促进项目健康、有序、有效的发展,经广泛征询各方意见,社会中介机构评估,形成了完善闵行公共自行车服务项目的方案,现予发布。
一、明确项目定位
1、项目目的。落实公交优先、发展低碳经济、缓解交通拥堵、降低出行成本、培养诚信理念。
2、项目定位。公共自行车服务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补充,主要功能是作为与轨交站点衔接的“最后一公里”短距离的出行方式。
3、网点设置。新增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原则上设置在与轨交站点2公里之内的小区、主要公共服务机构等场所。
二、改变运行模式
改变全免费运行方式,拟采用“办卡预存押金、预存备扣金,收取办卡工本费和年费、实行超时还车收费”的办法,引入中国农业银行闵行公共自行车IC联名借记卡(以下简称“自行车IC卡”,原有公共自行车诚信卡届时作废),增加IC卡公共自行车租借功能,以有效制约隐性需求,适度发展公共自行车项目,增强市民责任意识,减少霸车等问题的出现。主要内容如下:
1、押金标准。用户如需办理加注闵行公共自行车租借卡功能的自行车IC卡,应当在本人账户内预存200元~300元车辆押金。
2、备扣金标准。在办理加注闵行公共自行车租借功能的自行车IC卡时,应当同时预存100元~150元作为超时还车备扣金。超时还车收费主体为闵行公共自行车项目运行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3、卡工本费及年费。按银行规定办理自行车IC借记卡时,农行需收取50元工本费(目前优惠为15元/卡),同时按年收取卡年费(10元/卡)。
三、超时还车收费
1、超时定义。以每次使用不超过一个小时为未超时,单次连续使用超过一个小时为超时。
2、先还再借。市民若需不断使用公共自行车,应在一个小时内先还车再借车,可不限次数免费使用,其累计用车时间超过一小时不属于超时还车范畴。
3、超时收费。凡卡持有人借用公共自行车在一小时之内还车的,为免费使用;使用超过一小时未还车,按每超一小时收取一元,每天(按日期计算)最高不超过5元~10元。
四、办卡条件及流程
(一)办卡条件
1、年龄情况。申请人年龄须在16周岁(含)至65周岁(不含)。
2、健康状况。申请人应具备骑驶自行车上路的身体条件。
3、实名登记。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正确手机号登记。
4、预存资金。预存押金、超时还车备扣金。
5、支付卡费。按农行规定,办卡者需缴纳卡工本费50元(农行现优惠为15元/卡),同时农行按10元/卡收取年费。
6、借车已还。办理新卡时,原办理闵行公共自行车诚信卡者所借车辆应是已还车状态。
(二)办卡流程
1、申请。申请人需要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农行闵行支行营业网点窗口填写申请表,签署租赁协议等相关内容。
2、审核。银行工作人员需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及属实,审核确认后发放新卡,48小时后开通公共自行车租借功能。在此期间由农行闵行支行将资料提交项目公司进行审核登记。
3、费用。申请人在本人自行车IC卡内预存押金、超时还车备扣金,缴纳卡工本费及年费。
在IC卡公共自行车功能未注销前,预存的押金被冻结不可支取,超时还车备扣金不能取现\转帐\消费只能用于公共自行车项目。
(三)办卡时间
1、第一阶段。集体(企事业、居委会等)登记至银行柜面预约办卡,20XX年8月1日~20XX年9月30日止。
2、常规办卡。20XX年10月1日之后,闵行区农业银行网点均可受理市民柜面办卡,具体时间以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工作时间为准。
五、关闭、销户、补卡及解锁修卡的条件及流程
(一)关闭自行车功能
1、条件
(1)时间。自行车功能开通满24小时后方可申请办理关闭自行车租借功能。
(2)已还。用户的IC卡处于已还车状态。
2、流程
(1)申请。IC卡持有人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农行闵行支行原开卡营业网点,申请关闭自行车租借功能。确认后,卡租借自行车功能将暂停使用。
(2)审核。农行闵行支行将客户关闭自行车功能申请提交项目公司审核。
(3)解冻。若项目公司审核无误,48小时后银行将备扣金及押金子账户的金额将转入主账户,IC卡持有人可自行支配上述余额。
(二)销户
1、条件。已关闭公共自行车租借功能。
2、流程。按银行销户规定办理。
(三)补卡
1、银行卡遗失。持卡人需致电公共自行车客服热线及农行客服热线,实行“双挂失”。持卡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时前往农行闵行支行原开卡网点进行挂失。补办卡需缴纳卡工本费50元(农行现优惠为15元/卡)及挂失费10元,市民当场可拿到暂不具备租还车功能的新IC卡。租还车功能需经项目公司审核确认公共自行车处于已还车状态后,48小时后方可恢复。
2、银行卡损坏。按照银行卡损坏规定,持卡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时前往原开卡网点,申请补办。
3、责任认定。卡遗失后,按照银行规定,在未向银行挂失前所发生的卡内资金损失,银行方面不承担责任。
本卡在未经项目公司确认公共自行车处于已还车状态,所借车辆未还的所有损失由卡持有人承担。
(四)解锁修卡
还车时应确认车辆已被锁定并刷卡,部分用户未刷卡或者数据传输中断造成租还车功能锁定,解锁修卡方法如下:
1、现场自助。用户先确认车辆已被锁柱锁定,等待十分钟后,可在任意自行车网点的锁柱上进行刷卡(此步骤为解锁申请信息发送,锁柱会提示“修卡,稍后刷卡”语音,仅需刷卡一次),解锁申请发送约1~3分钟后(后台系统读取信息过程),在原刷卡锁柱再次刷卡进行修卡确认,当语音提示“修卡成功”,该卡便可再次使用。
2、拨打电话。若现场解锁修卡不成功,用户可拨打公共自行车客服热线,根据客服人员指导进行操作。
3、服务站点。用户也可就近前往自行车服务站点办理解锁修卡。
六、其他
1、产权归属。闵行公共自行车项目是区政府采用“租赁设施、设备,购买服务”的运作方式运行的,按照约定,公共自行车等设施设备产权属于项目公司(目前为上海永久自行车有限公司)。如发生用户对公共自行车长期占用不还、放弃押金、车辆被盗等情况,项目公司拥有对超时未还车辆的永久追索权。车辆追索到位后,原卡持有人已被收取的押金不予返还。
2、客服电话。闵行公共自行车服务项目的客服电话为:“400一105一0088”,服务时间5:30一0:00。
3、诚信卡失效。原有诚信卡在20XX年10月8日后将自然失效。
20XX年6月28日
5江山市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在城区开展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是转变市民出行方式,倡导绿色出行、健康生活的一项民生工程,也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落实公交优先战略,给市民提供环保、节能、便捷、健康的多途径公共交通配套出行方式,市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我市实际,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微交通、大民生”、“安全、优质、高效”的服务要求,依托浙江驰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骋公司”)旗下“左邻右舍”与“生活驿站”两个连锁品牌便利店布点及人员、网络优势,通过2-3年时间,在中心城区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100个左右,公共自行车20XX辆,建成网点布局合理、服务质量优良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
20XX年,在中心城区居民、人流密集区域先期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60个,公共自行车1000辆。
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后续建设根据系统运营情况和市民需求适时推进,逐步扩大城区服务覆盖范围。其中,广场、公园、大型商业区等公共场所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鼓励社会力量、政府部门参与建设,由驰骋公司统一管理。
二、建设及运营模式
(一)实施主体及运营期限。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建设、运营管理实现一体化,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形式,选择驰骋公司为实施主体,首次合作运营期限为5年。
(二)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20XX年依托驰骋公司门店先期建设的服务网点可使用无棚式或简易棚;后期在主要街道、自行车租用量大、大型公共场所等服务网点应建设高标准亭棚。
(三)建设投入。购置公共自行车、调度用车、系统改造、车锁配件、停车设施等必备设备以及无法市场化运作的亭棚建设等建设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拨付,具体由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审计局、监管办等部门指导设备采购、亭棚建设,并负责审核发放建设资金。同时,在市“天网工程”中增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监控子系统,由市公安局负责实施。
(四)运营费用。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成后的运营费用纳入市财政预算,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产生的广告租金等收入抵充运营管理成本,由市财政局牵头交通运输局、监管办等部门提出运营费用分年度支付方案。
为加强运营监督管理,市财政每年另行安排12万元作为服务质量考核奖,具体考核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实施。
(五)行业管理。市交通运输局为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行业主管部门,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成立“江山市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监督管理和服务质量考核工作。
三、服务方式
(一)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为提高公共自行车使用效率,倡导“随借随骑、骑后速还”的用车理念,在各网点实现通租通还。公共自行车服务实行1小时内免费租赁,超过1小时的收取一定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
(二)服务时间。各公共自行车站点保证服务时间14小时以上(夏令7:00-22:00,其他7:30-21:30),服务时间外暂停提供租还车服务,超出服务时段未还车辆可在第二天再办理还车手续。
(三)相关手续。市民凭身份证办理自行车IC卡租用公共自行车,首次办卡时需缴纳200元押金,并另充值20元作为租赁备用金,卡内租赁备用金余额不能少于5元。公共自行车IC卡应预设同衢州市自行车服务系统相互联通的功能,能够进行异地刷卡,独立结算。为方便租用公共自行车,适时开通支付宝租车、手机站点查询、预约借还车等功能。
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相关管理制度、服务指南等由驰骋公司根据实际自行制定。
四、工作步骤
(一)确定建设运营模式。20XX年8月20日前,明确我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建设、运营主体,由建设、运营主体组建相关工作机构。
(二)确定网点和建设方案。8月底前完成公共自行车服务点的布局确定工作,经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确认,形成建设方案。
(三)实施服务系统建设。由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监管办等部门指导监督驰骋公司做好系统改造和自行车、停车器等设施设备的采购工作,争取9月份开始建设,10月31日前完成20XX年度建设计划。驰骋公司应同步做好人员配置、技术培训、社会宣传及后台资金管理等工作,要求员工熟悉操作流程,掌握上岗技能。
(四)完成系统建设验收。系统建成后,由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领导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快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加大协调力度,成立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交通运输局长、市治堵办主任任副组长,市住建局、公安局、规划局、财政局、审计局、监管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二)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牵头确定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设置,协调建设过程相关问题,抓好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成运营后的监督管理;市住建局配合做好服务网点选址确定和方案设计,负责做好站点建设的相关协调工作,加强公共自行车存放地周边秩序管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实施站点监控系统,配合做好服务网点选址确定和站点施工条件评估工作,解决站点与周边交通组织有关问题和建设营运中的各类治安问题;市规划局配合做好服务网点选址确定,负责审核亭棚建设设计方案;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和运营资金保障,参与服务系统建设、运营管理相关费用测算和有关政策文件制定;市审计局负责对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运营费用的审计;市监管办负责指导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涉及的设施设备等采购工作,参与服务系统建设、运营管理相关费用测算;双塔街道、虎山街道及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助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帮助解决系统建设、运营中的相关问题。
(三)强化服务,提升效能。驰骋公司应注重公益性,对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管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职业道德培训,严格管理,规范服务,文明待客,确保系统运行安全,不断提高市民满意度。各相关部门在选址、施工建设等具体环节,要简化手续、提供方便,免除涉及的行政审批收费及赔补偿费用。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市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市治堵办等单位,做好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公益宣传的策划、审核把关等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绿色出行、健康环保的理念,为推广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