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禁烟方案
1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活动方案
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全面禁烟是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是全面体现学校文明程度和全体素质的重要方面。为给全校师生创造健康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要求,围绕把我校建设成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学的总目标,以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为目的,坚持以引导为主,以纪律约束为辅的工作手段,全面开展公共场所禁烟活动,全面提升教师素质文明程度。
二、工作原则
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禁烟工作要坚持思想先行、法制保障、全体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原则,采取“限定场所、部门负责、全民参与、加强引导、依法管理”的措施,全面开展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禁烟工作。
三、工作目标及范围
通过在全校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开展禁烟活动,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健康、有序、文明的工作环境。
(一)工作目标
在全校建立起控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全校公共场所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工作目标。
(二)禁烟范围及职责
全校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
1、校领导干部做好表率,做到不在单位吸烟,提倡有多年吸烟习惯的干部职工戒烟。
2、禁止外来办事人员在办公楼和公共场所内(食堂、医务室、会议室、理发室等)吸烟。
3、在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内张贴醒目禁烟标识,明确要求室内不得摆放烟缸,地面不得有烟蒂、烟灰。
4、积极开展“无吸烟单位”创建活动。
四、主要工作
要将禁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督促检查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禁止吸烟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禁止吸烟工作的长效管理;要设立禁烟宣传员、监督员,开展好全区禁烟工作并对外来人员的吸烟情况进行及时的劝阻;在工作场所及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0XX年9月)
宣传工作是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目标的核心工作,要引导干部、教师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升全体素质,营造创建文明校园和文明城市良好氛围。我校要采用召开动员会、板报、简报等形式,对创建文明校园和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吸烟造成的危害以及健康生活知识进行广泛宣传,让全体师生能够认清吸烟的危害,远离烟草,并进一步开展禁烟的督查工作,对公共场所(食堂、医务室、会议室、办公室、教室等)和工作场所要设置统一的禁烟标志,清理室内摆放的烟具,并做到禁止吸烟、无人吸烟,对我校禁烟工作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
开展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活动,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对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定期督促相关个人落实整改方案;对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检查进行“回头看”,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经过一系列的整改,再次对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标识进行检查,实现禁烟标识全覆盖。
(三)实现全面禁烟(20XX年11月至12月)
根据前2个月的检查和整改,实现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全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对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工作的认识,制定落实禁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开展“无吸烟单位”创建活动,确保禁烟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把控烟工作落到实处。要利用网络、板报、简报的形式积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禁烟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禁烟工作氛围,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其中。
(三)加强督察,强化落实
紧紧围绕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依照无烟工作标准,确保我局如期高质量完成禁烟工作并加大监督力度,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七、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领导小组
组长:刘加平
副组长:欧钦玉、杨金玉
成员:李金军、丁志美、赵溪友、郑德平、郭焕伦、王瑞龙、张淑明、焦安智、张祚春
2关于在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恩施市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参照制定我校禁烟工作方案:
一、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在公共场所、办公室、会议室、服务窗口大厅、食堂、楼梯、洗手间等区域设置醒目的禁烟标识,由组长负责抓落实;要开展各种形式的禁烟宣传工作,组织学习有关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材料,大力普及烟草流行给健康带来严重危害和禁烟知识、戒烟方法与技巧;要求党员干部要做好禁止吸烟工作的表率,全体教师要自觉做到不在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并劝阻他人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三、主要措施:
1、自20XX年2月18日起,全体教师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不给他人递烟,不接受他人敬烟;禁止摆放烟缸、烟具;禁止用烟接待宾客。
2、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3、办公区域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4、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和帮助吸烟的教职工戒烟。
5、开展禁烟活动宣传,形成禁烟氛围;每位干部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对吸烟者耐心劝阻,坚决制止;干部职工关于“吸烟危害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6、对禁烟工作不落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不履行禁烟规定的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参评表彰资格。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戒烟责任体系。成立禁烟领导小组:XXX。
3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工作实施方案
各处(室)、中心:
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全面禁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是全面体现城市文明程度和全民素质的重要方面,根据市爱卫办《关于印发<西宁市开展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爱卫[20XX]8号)文件精神为给全局干部职工创造健康良好的办事和工作环境,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要求,围绕把我市建设成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现代化中心城镇总目标,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目的,坚持以引导为主,以法制为辅的工作手段,全面开展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禁烟活动,全面提升居民素质文明程度。
二、工作原则
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禁烟工作要坚持思想先行、法制保障、全民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原则,采取“限定场所、部门负责、全民参与、加强引导、依法管理”的措施,全面开展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禁烟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建造良好的无烟环境,推进我局创建工作,成立我局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柳安宁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海明、张大国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禁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日常管理、考核评价工作。
四、工作目标及范围
通过在全局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开展禁烟活动,为全局干部职工创造一个健康、有序、文明的工作环境。
(一)工作目标
在全局建立起控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全局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工作目标。
(二)禁烟范围及职责
全局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
1、局领导干部做好表率,做到不在单位吸烟,提倡有多年吸烟习惯的干部职工戒烟。
2、禁止外来办事人员在办公楼和公共场所内(食堂、医务室、会议室、理发室)吸烟。
3、在办公楼内张贴醒目禁烟标识,明确要求室内不得摆放烟缸,地面不得有烟蒂、烟灰。
4、积极开展“无吸烟单位”创建活动。
五、主要工作
要将禁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督促检查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禁止吸烟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禁止吸烟工作的长效管理;要设立禁烟宣传员、监督员,开展好全局禁烟工作并对外来人员的吸烟情况进行及时的劝阻;在工作场所及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0XX年7月上旬至8月上旬)
宣传工作是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目标的核心工作,要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升全民素质,营造创建文明城市良好氛围。我局采用召开动员会、板报、简报等形式,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吸烟造成的危害以及健康生活知识进行广泛宣传,让干部职工能够认清吸烟的危害,远离烟草,并进一步开展禁烟的督查工作,对公共场所(食堂、医务室、会议室、理发室)和工作场所要设置统一的禁烟标志,清理室内摆放的烟具,并做到禁止吸烟、无人吸烟,对我局禁烟工作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8月中旬至10月上旬)
开展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活动,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要加强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宣传与管理,各处(室)、中心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能,依法管理室内公共场所的禁烟工作,确保我局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如期达标。
(三)无烟创建阶段(全年)
要按照无烟单位标准,大力开展创建活动,为创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开展“禁烟工作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禁烟宣传教育,把禁烟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四)考核评价(20XX年11月下旬至12月)
按照《西宁市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考评办法》,局领导小组对全局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按照标准要求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对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工作的认识,制定落实禁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开展“无吸烟单位”创建活动,确保禁烟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把控烟工作落到实处。要利用局门户网站、板报、简报的形式积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禁烟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禁烟工作氛围,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
(三)加强督察,强化落实。紧紧围绕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依照无烟工作标准,确保我局如期高质量完成禁烟工作并加大监督力度,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大学关于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实现全校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努力创建无烟学校。
二、具体目标
(一)20XX年建立比较完善的禁烟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督导体系。
(二)20XX年7月1日起在校园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到20XX年底各类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力争达到全面禁烟。
三、活动范围
学校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具体包括;
(一)校园内所有室内学习和工作场所(包括各类报告厅、会议室);
(二)宾馆、招待所、餐厅、咖啡厅等服务场所;
(三)室内体育馆(场)的观众厅和比赛厅;
(四)学生宿舍、教工集体宿舍等;
(五)接送教职工车辆;
(六)商场(店)、书店、邮电、金融的营业场所。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禁烟工作体系
1.建立由分管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禁烟工作领导小组。禁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禁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禁烟办”),挂靠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
2.学校各单位成立禁烟工作小组。各单位禁烟工作小组组长由单位领导兼任,学院禁烟工作小组需有教师和学生代表参与。
3.设立学校禁烟监督员
各单位均应从禁烟工作小组中指定一名成员作为禁烟监督员,禁烟监督员应接受相关的禁烟知识培训,负责本单位的禁烟工作组织、实施和联络工作,并监督本单位禁烟情况,监督意见作为本单位成员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之一。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禁烟意识
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校园广播、禁烟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禁烟宣传教育,利用“5.31世界无烟日”,集中开展禁烟主题宣传活动。吸烟的同志在做好自身戒烟的同时,也要做好他人的劝烟工作,不吸烟的同志要积极监督、帮助吸烟的同志做好戒烟工作。
(三)制订禁烟制度,明确责任范围
1.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禁烟工作的领导和部署,制订禁烟制度,将禁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2.禁烟办作为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机构,每年初提请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总结上一年度禁烟工作情况,部署本年度禁烟工作计划。根据学校禁烟工作重点,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协调各部门开展禁烟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3.学校办公室负责学校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
4.校宣传部负责校园禁烟宣传和教育内容等。通过宣传栏、广播、电视等方式开展校园禁烟宣传,每年“5.31世界无烟日”全面开展禁烟宣传教育,同时禁止校内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5.学生工作处、校团委主要负责学生禁烟工作的组织、教育、检查,发挥心理健康咨询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禁烟工作,学生禁烟情况可作为学生评先评优的参考指标之一,具体办法由学生工作处另行制定;组织由学生志愿者参加的校园禁烟督导队,配合禁烟办的禁烟工作。
6.研究生院、教务处负责开展师生在教学活动过程中的禁烟工作,师生在教学活动过程中不吸烟、不向他人递烟、不接受他人敬烟。
7.工会主要负责教职员工禁烟工作的组织和督促。
8.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负责校园公共区域禁烟标识及室外吸烟区的设置。
9.保卫处负责监督重点消防区域和场所(如国家文物保护建筑、消防控制室、煤气间等)的禁烟执行情况。
10.医学院主要负责禁烟知识培训。每年无烟日期间定期组织专家举办戒烟咨询或吸烟有害健康的专题讲座,为吸烟者介绍吸烟的危害性与戒烟方法、技巧等。
11.后勤集团负责其服务场所的禁烟工作,禁止校内各商业网点的售烟行为和烟草广告。
12.校内各单位禁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禁烟工作的贯彻和落实,做好各自辖区禁烟标识设置,制订相应的禁烟制度,将禁烟情况纳入员工各项评优评先参考指标。各单位需于每年12月中旬前统计好本单位吸烟师生人数,统计项目统一按照表格进行,建立详细的记录,并于每年12月下旬上报学校禁烟办。每年1月份按照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召开本单位禁烟工作小组会议,安排本单位年度禁烟工作计划。
13.漳州校区、嘉庚学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领导本区域的禁烟工作。
(四)制定实施步骤,推进禁烟进程
1.学校禁烟办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厦门大学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任务分解》。
2.各单位根据本方案和《厦门大学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任务分解》,于6月30日前建立各单位禁烟工作小组,制定各单位禁烟方案。各单位禁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组联络员联系电话需于6月30日前报禁烟办(联系人:魏丽华,2185976)。
3.设置禁烟警示标识。在校内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宿舍楼、实验室、行政办公楼、会议室、图书馆、食堂、楼道、宾馆、卫生间等贴有醒目的禁烟标识,全体师生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给他人递烟,不接受他人敬烟,禁烟区域禁止摆放烟缸、烟具,禁止用烟接待宾客。各单位对各自责任范围的上述区域进行自查,并于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禁烟标识设置,禁烟标识需含禁烟图标和“禁止吸烟”字样。
4.各单位可设置室外吸烟区。吸烟区须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通风条件好,有明确引导标识,吸烟区可设置烟草危害的宣传品。
5.积极开展无烟单位评比活动,逐步推进无烟宿舍、无烟宿舍楼的创建,进一步推动师生员工禁烟的积极性。动员不吸烟的同志对吸烟人员进行监督教育,全体师生有责任对校园内吸烟者进行劝阻。
6.自20XX年7月1日起校内各商业网点禁售香烟,禁止烟草或变相烟草广告。
(五)建立巡检机制,确保禁烟实效
1.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禁烟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各单位的禁烟工作情况,对禁烟工作开展良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2.各单位要将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和禁止用烟接待宾客等指标纳入精神文明、行政管理考核和评先评优内容,把禁烟工作纳入单位年终考核指标,切实落实禁烟工作,提高禁烟工作效果。
3.学校禁烟办和各单位禁烟工作小组做好相关资料、文件、档案的汇总和保存,迎接上级部门的考核和验收。学校禁烟办每年根据各单位吸烟情况统计进行分析和总结,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禁烟工作。
5学院关于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营造清新怡人的教书育人环境。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实现全校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健全考核考评体系,努力创建无烟学校。
二、禁烟范围
学校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具体包括;
(一)校园内所有室内学习和工作场所(包括各类报告厅、会议室);
(二)宾馆、招待所、餐厅、商超等服务场所;
(三)室内体育馆(场)的观众厅和比赛厅;
(四)学生宿舍、教工集体宿舍等;
(五)接送教职工车辆;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禁烟工作体系
成立禁烟考核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邱小林
副组长:赖春麟、陈志龙、王桂林
成员:黄学光、周建平、周军、李熙兰、廖江红、姚卫国、周亦人、张友文、曾兴隆及各处(室)、院(部)主要负责人。
1.建立由分管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禁烟工作考核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禁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禁烟办”),挂靠学校学工处。
2.学校各单位成立禁烟工作小组。各单位禁烟工作小组组长由单位领导兼任,院(部)禁烟工作小组需有教师和学生代表参与。
3.设立学校禁烟监督员
各单位均应从禁烟工作小组中指定一名成员作为禁烟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禁烟工作组织、实施和联络工作,并监督本单位禁烟情况,监督意见作为本单位成员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之一。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禁烟意识
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校园广播、网络、禁烟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禁烟宣传教育,利用“5.31世界无烟日”,集中开展禁烟主题宣传活动。
(三)制订禁烟制度,明确责任范围
1.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禁烟工作的领导和部署,制订禁烟制度,将禁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2.禁烟办作为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机构,每年初提请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总结上一年度禁烟工作情况,部署本年度禁烟工作计划。根据学校禁烟工作重点,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协调各部门开展禁烟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3.学校党政办负责学校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
4.校宣传部负责校园禁烟宣传和教育内容等。通过宣传栏、广播、网络等方式开展校园禁烟宣传,每年“5.31世界无烟日”全面开展禁烟宣传教育,同时禁止校内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5.学生工作处、校团委主要负责学生禁烟工作的组织、教育、检查,发挥心理健康咨询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禁烟工作,学生禁烟情况可作为学生评先评优的参考指标之一,具体办法由学工处另行制定;组织由学生志愿者参加的校园禁烟督导队,配合禁烟办的禁烟工作。
6.教务处负责开展师生在教学活动过程中的禁烟工作,师生在教学活动过程中不吸烟、不向他人递烟、不接受他人敬烟。
7.工会主要负责教职员工禁烟工作的组织和督促。
8.总务处和资产处负责校园公共区域禁烟标识及室外吸烟区的设置。
9.保卫处负责监督重点消防区域和场所的禁烟执行情况。
10.总务处负责各服务场所的禁烟工作,禁止校内各商业网点的售烟行为和烟草广告。
11、人事处负责考核考评结果的落实工作。
12.校内各单位禁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禁烟工作的贯彻和落实,做好各自辖区禁烟标识设置,制订相应的禁烟制度,将禁烟情况纳入教工各项评优评先参考指标。
(四)制定实施步骤,推进禁烟进程
1.学校禁烟办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南昌理工学院禁烟条例》。人事处、教务处、总务处、工会、保卫处等相关处(室)协助完成《条例》的制定和落实。(2月28日前)
2.各单位根据本方案于2月21日前建立各单位禁烟工作小组,制定各单位禁烟方案。各单位禁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组联络员联系电话需于2月25日前报禁烟办(联系人:杨涛,82137116)。
3.设置禁烟警示标识。在校内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宿舍楼、实验室、行政办公楼、会议室、图书馆、食堂、楼道、宾馆、卫生间等贴有醒目的禁烟标识,全体师生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给他人递烟,不接受他人敬烟,禁烟区域禁止摆放烟缸、烟具,禁止用烟接待宾客。各单位对各自责任范围的上述区域进行自查,并于年2月28日前完成禁烟标识设置,禁烟标识需含禁烟图标和“禁止吸烟”字样。
4.总务处可设置2—3处室外吸烟区。吸烟区须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通风条件好,有明确引导标识,吸烟区可设置烟草危害的宣传品。
5.积极开展无烟单位评比活动,逐步推进无烟宿舍、无烟宿舍楼的创建,进一步推动师生员工禁烟的积极性。动员不吸烟的同志对吸烟人员进行监督教育,全体师生有责任对校园内吸烟者进行劝阻。
6.自20XX年3月1日起校内各商业网点禁售香烟,禁止烟草或变相烟草广告。
(五)建立考核考评机制,确保禁烟实效
1.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禁烟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各单位的禁烟工作情况,对禁烟工作开展良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2.学校将根据禁烟办起草的《南昌理工学院禁烟条例》全面开展工作,各单位在禁烟工作中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处罚与教育并举,提高禁烟工作效果
3、将禁烟工作成效纳入单位年终考核指标,切实落实禁烟工作,提高禁烟工作效果。
南昌理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XX年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