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方案
1县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我县文化软实力,推动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及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宝政发[20XX]3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文化发展理念,整合优势文化资源,建设文化基础设施,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文化事业,构建与经济社会相协调、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新格局,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公益服务、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就近方便、惠及全民的原则,坚持城乡统筹,突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到20XX年,形成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比较健全,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比较充足,资金人才保障有力,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比较完善的覆盖全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达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有效地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覆盖。
20XX年至20XX年,围绕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总目标,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效益明显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体系。
1.持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争取国家资金,启动占地180亩的南岸新城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有效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搬迁新建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新建东风、温水、八渡、李家河、东南、曹家湾7个镇综合文体活动中心和50个新农村建设重点村村级活动室,158个农家书屋。建成门类齐全、功能先进、层次分明、省内领先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文化站、镇文体中心、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等文化设施齐全的新格局。
2.大力加强流动文化设施网络建设。争取中央、省、市项目支持,为县文化馆、图书馆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建成与我县人口分布和地域条件相适应的流动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方便的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3.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标建设。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颁布的关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标准,加强县图书馆、文化馆达标建设,使县文化馆、图书馆达到文化部颁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图书馆馆藏图书达到全县人均0.4册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2册以上。
4.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到20XX年底,在全县已建成的1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基础上,新建八渡镇、关山管委会综合文化站,使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达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制定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
5.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至20XX年,全县60%以上的镇、社区建成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二)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供给水平,保障公众文化权益。
20XX至20XX年,以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强化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效益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的供给水平。更好地维护和发展城乡群众公共文化权利、培育社会价值观、提升文化软实力。
1.全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重心下移。组织文化部门、演出团体和作家协会、社火协会、书法协会、摄影协会、美术协会、音乐协会等单位,继续开展大型文化下乡活动、图书流动阅览、送书下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农村文化服务活动。组织农村和城市社区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公益文化活动。办好广场文化周、社区文艺汇演、秦腔大赛、歌手大赛、自乐班大赛、民间曲艺大赛、“非遗”展示展演展览宣传活动、社火艺术节、关山消夏节、龙门洞道教文化节等品牌文化活动,全县镇村文艺演出不少于200场次。努力满足各阶层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人均参加文体活动时间每周不少于3小时。
2.逐步实现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多元化。继续深化县级院团体制机制改革,大力解放艺术生产力。抢抓全市重点支持300支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支持600支基层农村群众业余文艺团队的政策机遇,扶持我县城乡156支群众业余文艺团体,支持其活动经常性开展,满足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
3.全面实现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根据中、省《关于推进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推动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室全部实现免费开放。公共电子阅览室为社会公共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42小时,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文化馆(站)、博物馆、体育馆(场)等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4.积极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组织文化馆、图书馆业务人员走进社区(农村)培训、辅导和调研,人均每年不低于48天;县图书馆每年举办各类讲座、展览、培训等活动不少于20场(次),下农村、社区服务点活动不少于200次。县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12场以上,流动展览10场以上;每年下基层服务次数不低于60次。乡镇文化站每年举办有影响的大众性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开展培训、展览、演出等文艺活动12次以上。各村(社区)农家书屋每年开展群众主题读书活动4次以上。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领导,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以上电影,全县每年公益性电影放映不少于20XX场次。
5.全面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施步伐,建成12个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点,69个数字农家书屋。20XX年底,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化服务体系,实现县有支中心,乡镇有基层服务点、村有“村村通”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络;使基层群众可以通过服务点使用文化信息资源,享受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的资源服务。
6.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把南岸新城文化产业园打造成省级文化产业园。大力支持县文化产业开发公司、县华艺民俗文化传承有限责任公司、县创新工艺品厂等有实力的文化专业公司做大做强,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县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机构队伍建设,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人才落实。
健全镇综合文化站组织机构,至20XX年,在现有每镇已有1名文化专干的基础上,再配备1名文化站长,1名网络媒体技术员;为每个行政村和社区配备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专干。县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得低于80%(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业务人员总数的20%以上)。彻底解决公共文化机构无编制,非文化工作人员占编、文化专干不专现象,充分调动发挥广大基层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在职人员培训教育制度,县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按照省颁标准,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配备3名技术人员。落实人员经费,确保系统正常运转,实现全县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四)完善机制,加大投入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按照“五纳入”要求把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县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把公共文化体系示范区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惠及于民的基础工作认真抓好,地方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同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每年文化事业费“不低于财政总支出的1.5%”;按照部颁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标准,县级文化馆文化事业经费不低于全县人均0.60元拨付;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按全县人均0.60元拨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运行经费每年6.8万元拨付;镇文化站业务活动经费按所辖人口人均0.30元拨付,切实保障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所必需的资金。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按照省市关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工作要求,成立创建组织领导机构,对照创建任务,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突出重点,全力推进,全面开展各项建设服务工作,基本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力争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创建标准。
第三阶段: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改造提升,迎接国家验收,确保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常见验收顺利通过。
六、责任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日常联络协调,负责召集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县委宣传部负责创建示范区的宣传工作,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创建宣传工作,扩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社会影响,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宣传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和亮点,推动我县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县文化广电局负责制定创建规划和有关方案;负责与中省市市文化部门落实上级创建专项资金,协调指导全县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负责督察创建进展情况和信息报送工作;开展县、镇、村文化活动、图书阅览、免费开放、人才队伍等制度设计课题研究,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依据及决策参考。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我县创建示范区工作所需启动资金和配套资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落实县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室人员编制。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配合文化广电部门做好县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的立项和规划建设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负责做好本辖区文化广电设施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作,负责辖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镇(街道办事处)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的建设工作,负责本区域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设施建设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是文化部、财政部“十二五”期间共同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是研究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进而惠及民众和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健全发展的有效措施。示范区创建任务十分艰巨,时间非常紧迫,各镇、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以更加清醒的文化自觉、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更加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加务实的政策措施,切实把我县创建工作组织好、落实好。
2.创建示范区要在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创建标准涉及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措施落实,公共文化服务评估等各个方面,其中有许多硬性指标。各镇、有关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我县创建规划标准,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建规划和措施,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和部署下,严格对照标准,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在明年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
3.各有关部门和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将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把普遍达标和重点突破结合起来,把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效益作为示范区创建的重要内容,把城乡统筹、带动基层作为示范区创建的重要任务,围绕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目标、任务,按照责任分工,落实相关机制和保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宣传引导,克服困难,努力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我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一举达标。
2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系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系创新,不断提升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的总体安排,不断探索和创新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的理念、机制和方法,全面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打造“文明城市、和谐广州”创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社区网格化建设。以社区为格,明确每一个社区所辖地域和人口,科学整合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力量,把人、地、物、房、情、事、组织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管理,实行“一网多格,一格多员”,科学整合配备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力量。
1、城市社区网格建设。按照便于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便于资源整合、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以街巷、道路为标志,确保年内社区实现网格化公共文化管理全覆盖。
2、加强社区组织建设。推进社区公共文化体系网格化建设,重点围绕社区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建设、社区工作者管理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快社区规划化建设步伐。健全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社区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商业服务组织、便民利民中介组织以及其他组织为配套的组织体系,逐步实现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管理的高效化和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的全覆盖,夯实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管理基础。
(二)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通过电脑和网络技术,建立起与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相适应,连接社区信息系统,推动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信息化。确保社区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管理信息化,基本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服务、便民利民”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信息化发展格局。
1、建立统一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信息管理平台。开通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信息管理软件。建立以宽带城域网和虚拟专网为依托,社区为应用终端,形成纵贯整个社区四级统一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信息管理平台。重点完成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数据库建设。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功能模块:社区概况、社区服务、社区组织、社区文化、社区保障、社区环境、社区图片、日常工作、系统功能、系统维护、扩展功能、其它功能、其它工具等。每一个模块包括非常全面细致的内容,社区要安排专门人员集中录入填写,还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对数据库的项目和内容提出添加和修改。推进信息资源共享。通过管理系统功能模块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建立起社区四级社区工作数据指标体系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信息共享体系,为协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创造条件。初步实现党建群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信息的规范化管理和使用。
2、建立统一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网络平台。以“中国社区在线”为依托,建立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四级外网服务平台(网站),以沟通社区居民邻里关系、发展社区民主自治、推进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推动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辖区单位和居民的有效服务。
3、建立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工作体系。建立健全适应“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体制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工作体系。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抓好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心建设;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制订本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统一规划信息平台和服务网络建设;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街道各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信息化应用建设任务;社区要在街道的指导下,做好源数据的采集和录入,组织开发好社区内各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信息资源。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信息管理系统和社区服务网络平台要在今年全部安装开通运行。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所需资金和运行费用,采取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自筹相结合的方式来解决。
(三)推进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力量志愿互助力量的作用,建立完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居民互助志愿服务、市场化服务相衔接的覆盖居民群众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站点为补充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网络。
1、推进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中心建设。
社区应有一个统一标识的综合性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中心,具备办公、管理、服务、活动等多种功能,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2、建立完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主导建立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以社区文教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社区,依托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中心建立“一站式”服务大厅,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公共文化服务。倡导建立社区居民互助和志愿服务体系,利用地缘相近、血缘相亲的优势,积极组织动员社区居民、社区组织和驻区单位参与社会救助、拥军优属、治安防范、普法宣传、婚育新风、法律援助、文体健身、环境保护等互助和志愿服务,发展慈善事业。引导建立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安全、生态、方便、实惠的要求,积极吸引社区居民中具备文化娱乐方面才能的人员进社区,推进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实施,鼓励和支持、动员社会力量利用闲置设施、房屋等资源为其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多样化的需要。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协调,明确责任。实现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格化管理,要通过社区综合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形成对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方位管理服务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督导,抓好落实。
三是建立定期督办、检查、考核机制。
3整体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省文化厅为进一步推进后十艺节长效机制建设,结合目前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以山东省整体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为总抓手,全面提升我省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现将整体创建方案制定如下。
一、充分认识整体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对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作出了重大部署,提出了“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加强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的新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建设,提出以十艺节筹备全面带动公共文化服务完善提高的部署。文化部对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建设给予大力支持,文化部与我省签署的《关于合作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框架协议》中明确提出“文化部加强对山东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的指导支持”。全省各级文化部门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措施,扎实工作,积极作为,推进我省整体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增强我省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整体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我省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文化部、财政部为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创新管理和运行机制,在全国范围开展的公共文化重点工程。整体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将使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要求,网络更加健全、结构更加合理、发展更加均衡、运行更加规范,服务更加有效,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健全,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整体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我省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的目的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整体创建国家示范区,可以使我省有效地统筹城乡公共文化事业协调发展,是促进全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有效途径。
整体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我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示范区的创建,是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设施网络、服务队伍、产品提供、活动组织等公共文化服务等各方面要素的有机统一。整体创建国家示范区,将使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各项要素得到整体发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大大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从整体上看,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文化发展的新形势、人民群众的新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全省各级文化部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积极查摆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有重点、有步骤地健全与完善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真正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
二、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按照省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以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的,以城乡基层为重点,以开拓创新为动力,形成设施网络全面覆盖、文化产品内容丰富、供给渠道规范有序、服务机制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保障基层群众的文化权益,密切党与广大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出新的贡献。
(二)建设原则。整体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要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最大限度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坚持统筹区域规划、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把建设重心放在基层和农村等最急需的地区;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创建,带动面上工作开展。
(三)实施步骤。按照目前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力争20XX年底我省整体创建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具体步骤为:
1、20XX年,认真落实筹办十艺节目标责任书中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市级两馆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县级两馆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乡镇(街道)文化站规范化运行,全省行政村(社区)基本实现文化大院全覆盖。青岛市完成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任务,在全省起到龙头带动作用,创建国家第二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命名表彰首批5个市、17个县(市、区)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27个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实现达到国家级示范区标准的市占总数35%,达到国家级示范区标准的县占总数20%。同时,开始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完成1万个行政村文化大院的提升完善任务。按照十艺节目标责任书中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开展验收评估工作。
2、20XX年,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深入实施创建工作。命名表彰第二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现达到国家级示范区标准的市占总数60%,达到国家级示范区标准的县占总数40%以上。同时,参加全国首批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活动,评选出45%左右的上等级文化站,在全省起到典型示范作用。村文化大院在基本覆盖的基础上,开展评选规范化文化大院工作,促进其规范运行。
3、20XX年,申报创建国家第三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命名表彰第三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现全省所有市、县基本达到国家示范区标准的目标,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大院在基本覆盖的基础上,科学管理、规范运行,15---2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建设基本完成,以全省名义向文化部和财政部申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三、认真落实整体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标准要求,结合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我省整体创建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主要标志是:五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面覆盖并实现规范化,免费开放工作成效显著,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基本建成,公共文化产品不断丰富,公共文化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公共文化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公共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实现品牌化,广大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等。
我省整体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具体任务,主要是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产品供给体系、机制运行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
1、市、县(市、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立足标准化。各市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建有适合开展公共文化活动的影剧院,适合艺术展览之用的专业展厅或美术馆。
2、乡镇(街道)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立足规范化。在实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设施、拓展功能、提升服务,使其设备服务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全面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3、村(社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立足常态化。全面完成行政村文化大院建设,完善设施,充实设备,坚持开放服务,确保最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常态化和可持续性。
4、加强全省农村、社区文化广场建设。制定出台标准,加强规范管理,在全省农村和社区建设一批适合群众日常文化活动的小型文化广场,配备必要的活动设备,培训一批乡村和社区文艺骨干,带动广大群众唱起来、跳起来,积极参与文化活动。力争20XX年底全省城市的街道、社区和农村村镇有30%建成小型文化广场,20XX年建成60%,20XX年全部建成。
5、重点惠民工程建设得到切实落实。市、县、乡、村各级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基层点、公共电子阅览室等设施网络的建设,达到省里相应标准。采取切实措施,继续落实好省里部署的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办实事工作。
6、大力整合社会各界资源。动员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文化设施设备,积极向群众免费开放,向群众提供更多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体系
1、加大公共文化产品创作和整合力度。发挥“群星奖”、“星光奖”等评奖机制的作用,抓好各级公共文化单位产品的创作生产。各级国有文化单位拥有版权的文化产品,无偿用于向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2、深入实施免费开放工作。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按照免费开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所有国办公共文化单位,每年至少增加1项受群众欢迎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3、公共文化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常态化。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普遍在城乡基层设立分馆,同时采取流动服务制度,弥补阵地服务的不足。
4、开展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活动。大力丰富广场文化、村镇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活动,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和示范项目,增加对群众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5、创新文化下乡机制。大力丰富农民工的业余文化活动,继续实施政府购买院团演出,向群众提供免费文化服务。创新和完善文化下乡机制,变“送文化”为“种文化”。采取切实措施,实现一年一村一场戏的目标。
(三)公共文化服务机制运行体系
1、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全省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特点,制定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把其服务任务细化、量化,促进这些阵地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2、继续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辅导工程。按照上一级辅导下一级的要求,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镇、乡镇对村大力开展公共文化辅导工程,培训公共文化服务队伍。
3、强化公共文化资源的共享共用。各级国办文化部门对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文化活动给予扶持,这些单位也对文化部门在资金、阵地、设备、人才等方面给予配合,做到公共文化资源共享共用,形成良性运行机制。
4、加强对基层自发开展文化活动的管理。对农村和城市社区广大群众自发组织的文化活动、成立的活动组织,认真监督、引导和管理,促使其上水平、上品位。
5、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庄户剧团和民间文化组织的作用,使其成为国办文化有益的补充。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发展,鼓励民间开办艺术馆、图书馆等,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多元化。
(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
1、机制保障。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发展改革、财政、人事、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
2、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服务活动的开展、免费开放补偿资金、公共文化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各级各地投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增幅,明显高于当地财政收入增幅。
3、政策保障。完善宣传文化专项资金政策、严格征收文化建设费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公益文化服务政策。
4、人才保障。以培训和继续教育为基本手段,20XX年前,将全省所有乡村和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人员轮训一遍。鼓励高校毕业生和院团改革分流人员到基层工作,组织培训离退休文艺工作者、艺术院校学生等组成志愿队伍,为社区和乡村提供志愿服务。
四、切实加强对整体创建工作的领导
整体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实现文化强省宏伟目标的基础性工程,也是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部门将切实提高认识,制定政策,加强领导。
整体创建工作将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扶贫计划,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议省里建立由省委宣传部牵头,发改委、财政厅、人事厅、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参照省里的做法,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
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深化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组织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组织结构,整合内部资源,增加公共文化服务总量。
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覆盖率的考核评估工作。省里将把创建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先进市县、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县、社会文化先进县等的考核内容,各地也相应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考核各地科学发展总体水平中的份量,提高各级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沧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为原则,以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以社区和农村为重点,着力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弥补短板、彰显特色,提高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率、实效性,在规定时限全面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任务。
二、创建目标
规划期末,全面完成部颁标准规定的创建任务,市、县、乡、村普遍达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五个有”,即有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有群众喜闻乐见的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有各具特色的文化活动载体,有配套健全的文化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有专兼职相结合的文化管理队伍;结合我市实际,完成一个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课题的研究(简称“51”),达到融合实践、发挥示范区典型引领作用的目的。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
1、在巩固提升现有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体育馆、大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基础上,加快改造建设市民活动中心,进一步完善市群众艺术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馆舍设施。实现县(市、区)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建有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有文化广场)。每千人占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面积达到我省先进水平。
2、公共图书馆建设。新华区、运河区按不低于2500平米要求建设或调拨区图书馆用房,达到部颁二级馆标准;东光、南皮、孟村、沧县、海兴、盐山、河间、任丘、肃宁、献县公共图书馆要完成达标建设,青县、泊头、吴桥、黄骅公共图书馆在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完善,全部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增加财政投入,增加购书经费,实现人均占有藏书0.8册以上;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8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0.05册以上;人均到馆0.4次以上。
3、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建设。市群众艺术馆启动改扩建工程,要达到二级馆标准。新华区、运河区、黄骅、东光、任丘、南皮、孟村、河间、海兴、献县文化馆要完成达标建设,肃宁、泊头、青县、吴桥、盐山、沧县文化馆在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升,所有县级文化馆要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
4、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推进完成56个未达标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改扩建或新建任务,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建有独立设置的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管理服务等达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和文化部制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
5、市财政划拨专项资金,县财政按比例配套,解决多数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不达标的问题。按照“五个一”建设标准(1间多功能文化活动室、1间图书阅览室、1个文化广场、1套群众体育活动器材设备和1套简易音响设备等文艺器材),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统筹建有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200平米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广场。
(二)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6、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河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制定出台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我市特色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要高于我省人均水平,以县为基本单位推进落实标准,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7、提升农村和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根据我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明确城乡基层和贫困地区服务和资源缺口,按照精准扶持的要求,结合“三下乡”工作集中实施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8、保障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设有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将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办好沧州老年大学,每年开设不低于70个班次,为老年人提供琴棋书画等教育培训及文化娱乐活动。
9、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制定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规范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开展馆际合作,推进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开展文化服务“一卡通”、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等服务,实现区域文化共建共享。
10、市、县两级财政要全部落实免费开放配套经费,保障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免费开放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社会性美术馆所有向社会免费开放的项目,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11、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市、县两级图书馆、文化馆各配备1台以上流动服务车。图书馆每年下基层的流动服务次数不低于40次,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10场以上,流动展览8场以上。市、县两级图书馆以总分馆等多种形式形成服务体系,实现通借通还。市、县两级图书馆、文化馆要建设网站,具有数字资源提供能力和远程服务能力。
12、继续开展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实施“政府买单、百姓看戏”等文化惠民工程,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看4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
(三)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13、结合我市实施的“宽带中国”、“智慧城市”等国家重大信息工程建设,市、县两级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
14、市图书馆建设3个以上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市群艺馆建设2个、市博物馆建设1个以上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市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不低于25TB,县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不低于3TB。
15、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配备数字文化设施,具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固定上网终端、网络电视、手机等多种方式使用文化共享工程数字服务产品,以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的数字服务资源。
16、统筹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博物馆建设、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建设等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在基层实现共建共享。
(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
17、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制定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每年采取政府招标采购、项目补贴、专项资金扶持等方式举办文化惠民活动300场。制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
18、实施“文化干细胞培育”工程。实行“三个一百”,即发现培育扶持100家文化企业、100个文化团体、100个文化家庭,采取提供活动平台、合作开展项目、实行资金扶持等方式,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力度,培育评选“文化名家”。发展文化志愿服务。建立和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文化志愿者人数要达到10000人。创新服务内容、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探索具有地方或行业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模式。
19、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出台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的相关政策,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
20、培育和发展文化类社会组织,实施群众文化团队扶持项目,形成群众文化团队建设运行长效机制,建立群众文化活动交流平台。
(五)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
21、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建立由党政领导牵头、相关职能单位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发挥基层党委政府作用,建立统一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加强各类重大文化项目的统筹实施,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
22、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规范全市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23、以效能为导向,制定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作为考核评价县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收入分配与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实行监督和评估。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探索引进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
(六)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
24、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测算、落实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公共财政文化事业费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公共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稳步提高。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人均文化事业费(按常住人口计算)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25、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专职工作人员3名以上,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行政村和社区至少配置1名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
26、市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70%,县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80%。
27、加强业余文化骨干、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每个社区、村业余文艺团队不少于2支。
28、把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市委党校教学体系。县级公益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县、乡、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0课时。
(七)其他方面
29、创新公共文化体制机制、服务方式和手段,形成具有沧州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具有典型示范价值。
30、以“基层文化融合式发展”为课题开展研究,围绕在投入主体融合、京津冀区域发展融合、文化科技融合、文化业态融合以及文化受众融合等新趋势、新条件下,如何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共建、共管、共享”,增强文化产品供给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发挥文化“双效”作用。在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具有普遍示范价值的制度成果,并通过验收。
31、涉及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等部门的工作内容,按照部门要求达到相应标准。
32、涉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教育等部门的工作内容,达到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
四、创建周期
示范区创建周期为20XX年至20XX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20XX年10月-20XX年2月)
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创建动员,成立沧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沧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XX-20XX)》及《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创建工作会议,部署创建工作,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
(二)全面推进(20XX年3月-20XX年10月)
20XX年3月-20XX年8月,各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创建任务;市创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强化督导巡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20XX年9月-20XX年10月,各相关单位按照《沧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XX-20XX)》及《实施方案》进行自查,市创建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巩固完善创建工作,创建指标全部达标后,经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同意后,向文化部提出验收申请。
(三)评估迎检(20XX年11月-12月)
对照创建标准,自查自评,逐项落实,精心组织材料、迎接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沧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参与、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确保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按照《沧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XX-20XX)》要求,把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各相关责任单位也要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足够的经费保障。
(三)加强督查,积极推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围绕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力度,分阶段开展督查,定期评估工作成效,及时督促改进提高,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委宣传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宣传报道方案,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推动示范区创建的良好氛围。
5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2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温家宝总理在《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推进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充分发挥文化馆(站)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鉴赏能力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现就文化馆(站)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实施方案
一、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的重要意义
文化馆(站)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场所,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阵地。推动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是党的十七大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具体实践,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手段,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积极行动。对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着眼于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着眼于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基本职能作用,着眼于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健全和增强服务项目、服务能力为重点,与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机制相结合,努力实现文化馆(站)设施免费开放,与其职能相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免费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切实把免费开放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二)工作原则
1.全面推开,逐步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的要求,全面推动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在推进免费开放的过程中,建立与其职能任务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内容和方式,加强管理,深化改革,提升服务能力。
2.坚持公益,保障基本。免费开放作为政府的重要文化民生项目,免费提供的是与文化馆(站)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应由政府予以保障落实。同时,对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外的文化服务项目,要坚持公益性,降低收费标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3.科学设计,注重实效。紧紧结合文化馆(站)基本职能,研究确定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以免费开放为契机,加强规范化建设,实现文化馆(站)规章制度健全,职责任务清晰,服务内容明确,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率明显提高,免费开放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4.扩大宣传,树立形象。免费开放的根本目的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方便地参与文化活动,保护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要加强免费开放的宣传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文化馆(站)的功能和作用,吸引广大群众走进文化设施,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同时树立文化馆(站)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总体目标
到20XX年底,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相结合,实现文化馆(站)规章制度健全,职责任务清晰,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使免费服务成为政府的重要民生项目和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三、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和实施步骤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二是指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财力的增长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断增长而发展变化。
1、文化馆免费开放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2、文化站免费开放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四、推进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的具体举措
限期收回出租设施严格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中央《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维护好文化馆(站)的公益性质,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用途,已挪作它用的限期收回。
降低非基本服务收费,文化馆(站)除基本公共服务外,为满足广大基层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公益性服务。在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的前提下,文化馆(站)应把主要精力用于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外的公益性服务,要与市场价格有所区分,降低收费标准,按照成本价格为群众提供服务。
完善免费开放公示制度文化馆(站)要公示免费开放内容,在窗口接待、场所引导、资料提供以及内容讲解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增强吸引力。
制定应急预案文化馆(站)要切实做好免费开放的前期准备,充分考虑免费开放后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严谨细致的免费开放工作方案。要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免费开放后的公众安全、资源安全、设施设备安全。
加强免费开放的宣传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免费开放的公众知晓率,吸引广大群众走进文化设施,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馆(站)功能作用。
五、文化馆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免费开放是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鉴赏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级文化、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和创新,保证这一惠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文化、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免费开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免费开放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纳入文化建设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财政预算。要建立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免费开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充分依靠专家,加强对免费开放工作方案的制度设计和科学研究,保证免费开放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文化馆(站)公益性文化单位性质,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原则,建立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要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不断健全文化馆(站)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探索建立公共文化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对文化馆(站)进行捐赠和投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三)深化改革,增强发展活力。要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优化组织结构,改进内部管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运营效率。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在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大胆创新,形成讲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增强发展活力。
(四)加强管理,拓展服务领域。要根据群众的需求,结合公共文化事业特点和本地本单位实际,整合业务流程,合理调配资源,改善服务效能。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方式和手段,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努力强化文化的感染力和辐射力,最大限度地缓解因免费开放带来的供需矛盾。要尊重和贴近服务对象的文化需求,在实现均等普惠的公共服务基础上,逐步增设多样化服务,重点增加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的对象化服务。
(五)加强监管,建立评估体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文化、财政部门要指导、做好免费开放工作,对开放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沟通、协调,切实帮助解决免费开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作用,加快完善文化馆(站)业务规范化建设,开展评估定级,加强分类指导,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要加强宣传,扩大免费开放的社会影响,让更多群众了解文化馆站的功能作用,吸引广大群众走进文化设施,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文化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