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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创新心得

时间: 05-04 栏目:心得体会

1互联网公共服务创新心得体会

15世纪中期,大航海时代开启,新航路的开辟带领西方进入黄金时代。现如今,移动互联时代揭幕,网络经济的蓝海上又展开了一场开辟新航路的竞赛,而站在风口准备千帆竞渡的正是中国创新企业。

据美国咨询公司数字资本的报告,20XX年中国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初创企业达19家,总估值达470亿美元,全部来自移动互联网领域。

在这些崭露头角的标杆典范身后,是中国大地上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时代热潮。20XX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提出"互联网+"理念,即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各经济领域,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新形态。

在4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再次力挺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认为电子商务大大降低了流通成本,带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就业,"对激发中国经济的活力功不可没。"

"互联网+"的风一起,传统行业就展开了解放生产力的翅膀。创客不再纠结于资本的原始积累,任创新萌芽在政策力挺的土壤里成长发芽,催生许多新鲜事物,有些甚至在两年前都不存在。

"互联网+"加出了上门理发、上门做饭乃至上门洗车等一个个代表不同服务的手机应用,与早些年电商和餐饮等行业的"送货上门"不同,这种附着在互联网上的创新开辟出了一条条"送服务上门"的新航路,使服务业摆脱线下门店的限制,让供需双方得以高效联通,直接牵手。

近来包括美国《福布斯》杂志在内的不少西方媒体都承认,中国一些创新在满足人们需求以及推动进步方面,做得比世界其他老牌竞争对手要好。

美国智库布鲁金斯学会发表的报告说,中国政府逐渐意识到互联网对经济的变革潜力,致力于将现代制造业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相融合,这或将为中国带来最好的结果。

互联网+银行诞生了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卖场诞生了电子商务,互联网+教育诞生了在线教育……在产业融合的大趋势下,互联网是集聚创新能力的催化剂,发挥着产业革新的倍乘效应。新兴资本公司联合创始人戈登·里特尔认为,"互联网+"将通过深耕垂直领域,促进传统行业的销售和流程。

过去,传统产业发展先是需要工厂、道路、机场、水电等诸多大型基建支持,因此大量制造业一度集中在东南沿海和少数大型城市。在"互联网+"时代,凭借移动互联这种基础设施和7.8亿网民组成的大市场,就可让生活在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居民,即便处于欠发达地区,也能充分享受长尾市场被激活后的红利,避免输在起跑线上。

为配合"互联网+"战略,国家还设立了400亿元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产业创新加油助力。

在网络经济的蓝海上,中国创新企业万舰齐发,还有太多的新航路等待开辟。对于充满活力和希望的创新企业,正如李克强总理在两会后的记者会上所感叹的:"真是高手在民间啊,破茧就可以成蝶。"

2互联网公共服务创新心得体会20XX

创新公共服务管理、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是我国政府职能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随着新一轮信息技术的不断普及和应用,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在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三年以及十年的“互联网+”发展目标,提出了包括益民服务、便捷交通、普惠金融、协同制造等11项重点行动。这其中,互联网与公共服务的结合,成为“互联网+”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公共服务创新的重要平台和“抓手”。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以教育、医疗、养老、交通等为代表的公共服务需求日渐扩大。实际上,大到个人的生老病死、婚丧嫁娶,小至水电燃气缴费、护照通行证办理、个人身份数据信息等等,政府公共服务几乎囊括了一个人一生的一切活动。然而,由于供需矛盾突出,致使上学难、看病难、买票难、打车难等问题层出不穷,已成为广大民众对公共服务不满的主要表现。为了获得更好的公共服务,一些民众不得不付出更高昂的代价,甚至通过走后门、找黄牛党、打黑车的途径来解决自己的需要。

互联网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蓬勃兴起,为破解公共服务的供需矛盾、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通过互联网,人们可以方便地获得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订火车票、打车服务等公共服务,大大节约了时间和成本。比如互联网产品中最火的打车、拼车App,解决了乘客与车辆资源的精准供需匹配,提升了人们的出行效率,降低了成本。在教育方面,互联网+教育将会使未来的一切教与学活动都围绕互联网进行,老师在互联网上教,学生在互联网上学,线下的活动成为线上活动的补充与拓展。在医疗方面,依靠移动医疗实现网上挂号、询诊、购买、支付,并依靠互联网在事后与医生沟通。此外,政府部门中广泛运用的电子政务,也极大地解决了民众办事难的问题。

事实上,互联网+公共服务正成为国内互联网巨头们抢食的一块蛋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阿里云签约的省市已达17个,支付宝钱包合作的省份、直辖市则达到29个。腾讯与地方政府签定“互联网+”框架协议的省市达到21个,上线微信“城市服务”的城市5个。

“互联网+”不仅给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还能够有效地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加快简政放权的步伐。此次《意见》中提出,要创新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包括加快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促进公共服务创新供给和服务资源整合,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同时,加快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展建设,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制定的响应速度,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

一方面,互联网能够发挥市场“无形的手”的功能,将资本、资源引入供需矛盾突出的公共服务领域,实现有限资源的重新配置,并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让用户去选择服务,这将对原有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出更大的挑战。另一方面,互联网将使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方法信息更加公开,对政府行为形成了更强大的监督,有利于政府的廉洁自律和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此外,互联网提供的大数据,还为政府掌握公共服务的供需状况,以便做出更为准确的决策提供了依据。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互联网只是为政府公共服务创新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并不意味着创新活动就会自动发生。实际上,一些地方政府对“互联网+”的概念理解仅停留在表面上,抑或只是当做一种“形象工程”。因此,各级政府应该抓住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乘势而上,充分发挥自身信息库资源庞大、完整、准确等优势,借助互联互通,大胆进行制度创新、服务创新,使“互联网+”成为提高公共服务效能的好帮手,让老百姓充分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这既是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必要之举,也是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的必经之路。

3学习互联网公共服务创新心得体会

20XX年10月至11月,我参加了三明市广播电视大学网络平台公共课的网络培训。我认真学习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新格局的背景及意义、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新格局的基本内容、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作用、夯实基层基础和完善社区在社会管理中的自治服务功能、提高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科学水平、改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健全对虚拟社会的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等内容。通过认真学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我对以下几点有比较深刻的认识:

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项综合的庞大的创新工程,需要经过坚持不懈而富有智慧的探索。我认为贵在重民生,谋在顺民意,成在解民忧。

第一,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取向。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归根结底是做群众工作,群众工作又是一项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把改善和服务民生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价值取向和目标导向,让群众共享社会管理创新成果。

第二,坚持把基层基础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心所在。基层是社会管理的第一线,社会管理创新的源泉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难点在基层,社会稳定的根基也在基层,基层安则全局稳。从源头上减少冲突、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切实把基层基础做实做好,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有效性。

第三,坚持把机制建设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当前社会管理要素和社会关系日趋复杂,单靠传统手段难以有效运用和优化管理,必须坚持体制立基、依法管理,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理念更新、方法改进、机制创新结合起来,用系统的思维整体谋划、用整合的理念凝聚合力、用综合的手段解决问题。

第四,坚持把社会参与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途径。社会管理是对全社会的管理,也应该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必须坚持多方参与、社会协同,在充分发挥好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政府主导作用、群众主体作用的基础上,激发整个社会的生机与活力,提升社会管理的效能与品质。

第五,坚持把责任落实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保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成效好坏,制度执行到位与否,关键在于推动落实的力度和决心是否够大、够强,必须坚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把社会管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体系,严格落实目标管理、单项问责、动态管理、责任追究等责任措施,完善责任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积极发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主导主体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凝聚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合力。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要学习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除了集中学习,我想利用业余时间来进行自身读书再教育。这次培训我的收获非常大。通过这次学习交流,我对创新社会管理有了更深的认识,受益匪浅,感受良多。

4关于互联网公共服务创新心得体会

互联网金融以其低成本、非抵押和便捷的融资模式,丰富了金融市场的层次和产品,有助于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高金融服务的普惠性。然而,互联网金融在带来便捷和效率的同时,也蕴含着更为复杂多变的风险,对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带来了挑战。因此,应充分认识互联网金融面临的主要风险,强化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在监管法律法规缺失滞后、机构运营不规范、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保障等方面。

法律风险: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缺失滞后。我国互联网金融立法已开始起步,今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职责分工、监管责任、业务边界等。但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互联网金融企业准入和退出标准、运作方式、交易者身份认证等方面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缺乏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大数据时代客户隐私权没有相应保护条款,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于互联网金融发展实际。同时,金融监管体制如何适应跨时空、跨地域和混业经营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

业务风险:互联网金融机构运营不规范。目前,互联网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经营管理不规范问题。比如,点对点技术(p2p)借贷行业还没有运营牌照、注册资本等硬性准入门槛,许多p2p借贷平台创业者风险识别能力低、管理能力不足、风险控制机制缺失、资金调配不当:有的出于利益驱动,采用“资金池”运作模式,私自对借款进行拆标,导致借贷资金期限错配,甚至出现合同欺诈;有的开发高风险借款标的,甚至虚构借款人,挪用投资人资金等。同时,对用户注册把关不严、客户借贷关系缺乏必要担保等现象在网络借贷平台普遍存在,很容易产生信用风险;互联网理财资金通常承诺t+0的及时赎回,但缺乏应对流动性风险的机制与资金,一旦投资者集中赎回,就可能产生流动性风险,甚至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社会风险: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保障。与传统金融具有独立性很强的封闭通信网络不同,互联网金融处于一个开放的网络世界,存在诸如密钥管理以及加密技术不完善、相关协议安全性差、黑客攻击等信息安全隐患,可能导致用户信息数据泄露或损坏,对金融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还可能诱发赎回挤兑风潮。互联网理财产品在运营管理中存在夸大金融产品收益、风险提示不充分、收益与预期存在较大差距等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XX年4月中旬,我国有118家p2p借贷平台陷入困境或倒闭,给金融消费者造成较大财产损失。这些问题严重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金融秩序稳定和社会和谐。

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必须进一步强化监管,着力防范和化解风险。当前,应在以下三个方面积极进行探索实践:

完善监管规制,构建高效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在修订、完善现有金融法规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互联网金融模式,尽快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推动相关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的制定,以明晰各交易主体法律地位、准入和退出条件、业务边界、权利和义务等。构建高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科学选择适应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实际的监管模式,考虑成立专门监管机构,全面统筹监管工作。可借鉴发达国家“监管前置”的管理经验,重新梳理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实施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取缔不符合要求、甚至存在欺诈和非法集资嫌疑的金融平台,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强化行业自律,规范互联网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可以借鉴国际上管理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先行、监管随后跟进”的经验,研究成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特别是制定互联网金融公平交易规则,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引导互联网金融机构树立合法合规经营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加强风险管控能力建设,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积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征信系统,夯实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及业务开展的社会信用基础。

加强风险教育,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消费者保护是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点。由于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尚处于发展初期,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严重缺失,需要加快制定专门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承担、金融机构信息披露、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资金第三方托管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互联网金融参与各方的信息和财产安全。同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教育,提高其网络信息安全意识、风险防范意识,了解和掌握风险防范工具和技术手段。还应尽快建立科学、便捷的赔偿机制与诉讼机制,成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负责受理投诉、解决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20XX互联网公共服务创新心得体会

20XX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我国网信事业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互联网更好造福国家和人民。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在线公共服务起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关注。创新推进在线公共服务既是人民群众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的迫切要求,又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造福国家和人民的必然选择。

第一,创新推进在线公共服务有利于拓宽公共服务的覆盖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创新推进在线公共服务能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并对相关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对突出问题进行有效合理的处理,疏通民意,搭建党委政府同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新平台。

第二,创新推进在线公共服务有利于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的引导功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同心干,需要全国各族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在线公共服务提供了一个服务社会公众,创新社会管理,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激发全社会活力、干事创业、共谋发展的有效渠道。通过在线公共服务,可以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保障人民合法权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三,创新推进在线公共服务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最大程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进一步健全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有效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已成为一项重大而现实的紧迫任务。然而,目前我国居民公共服务的需求层次和消费能力存在较大差距,公众需求日益呈现出层级化特征,只有通过创新政府公共服务、切实重视在线公共服务供给内容和形式的差异性,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创新推进在线公共服务能极大增强政府公共服务功能、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创新推动在线公共服务,需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顶层设计。总体来看,目前在线公共服务体系还处于探索阶段。创新在线公共服务需要从国家战略高度出发,强化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在线公共服务的发展。需尽快出台国家在线公共服务发展战略与实施方案,打破部门壁垒与条块分割,打造集中与分布式相结合的政府信息资源服务体系,出台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技术、接口等标准规范,强化财税金融、科技投入、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和支持,建立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第二,突破核心信息技术。随着新一轮信息技术的不断普及和深化应用,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产业带来又一次技术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核心技术的根源问题是基础研究问题,要在科研投入上集中力量办大事、积极推动核心技术成果转化,探索组建产学研用联盟。要尽快在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向核心技术研发,集合精锐力量,作出战略性安排。创新在线公共服务需要突破并应用核心信息技术,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信息化发展环境支撑。

第三,全面贯彻新思维。网信事业要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加快信息化服务普及,降低应用成本,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在线公共服务尤其需要在用户体验方面进行创新,要切实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更加关注用户个性化需求,更加注重服务便捷性,更加着眼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拓宽在线公共服务的覆盖面,使在线公共服务普惠大众。

第四,实现共享共建,需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十三五”规划提出:“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创新融资方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创新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创新在线公共服务,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措施让更多的社会经济生活主体参与到在线公共服务的建设、发展和分配中来。强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探索在线公共服务共享共建新模式,重点发挥公共部门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关键性引导作用,实现经济社会整体运行的效率最高化和资源配置最优化。

第五,注重培养引进先进人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为网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要建立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让做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现阶段我国政府除了考虑发挥政策支持等优势从国外引进信息技术高端研发人才外,还应着重考虑培养本土的信息技术人才,要强化公务员互联网思维,培养信息战略眼光,增强公务员队伍在新兴信息技术环境中的适应能力,形成一个用数据决策、用数据治理、用数据创新的文化氛围,推进创新在线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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