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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培训方案

时间: 05-19 栏目:方案

1雁峰区电子政务培训工作方案

为加快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知识的普及推广和应用,促使全区各级党政干部尽快适应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发展的形势,确保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协同办公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有效推进,从而使我区电子政务已建项目真正发挥作用,特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全区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加深对推进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工作重大战略意义的认识,提高推进电子政务工作的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逐步掌握网上审批和网上办公实务。

二、培训对象

全体区级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行政一把手,信息化工作分管领导,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员,协同办公系统管理人员,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承办人员,社区居委会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培训内容包括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的推广和应用,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的推广和使用,协同办公系统的使用,党政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及发布制度,涉区网络舆情的办理。培训形式采用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全区各个层次的培训在今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其中区级领导安排半天时间,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安排1天时间,操作人员安排3天时间,社区管理人员安排1天时间。

五、组织领导

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意见,全区电子政务培训工作由区政府副区长丁芬负总责,区信息化办牵头,区监察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参与组织实施。区信息化办要认真制定计划,及时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工作,区监察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培训工作要加强协调,加强监督,加强考核,确保整个培训工作在年底全面完成。

六、具体要求

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是提高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能力和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要认真落实培训计划,确保各期培训班的培训人员100%参培,确保参培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训任务。

2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政务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20XX年国土房管工作总体目标,培养和造就一支品德好、能力强、作风硬、勤政廉洁的国土房管干部职工队伍,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树立国土房管行业新形象。

二、目标任务

以提高干部职工履职能力为重点,全面提高调查研究、依法行政、改革创新和解决矛盾的四大能力。20XX年6-12月,计划培训国土房管系统窗口单位工作人员3600余人,分18期集中在北部新区鸳鸯培训基地进行,每期培训时间一周。

三、培训对象

1、信访管理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

2、国土资源管理执法监察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

3、登记办件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

4、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四、培训形式

采取分类集中培训为主,辅以专题讲座、座谈交流、参观考察等形式。

五、培训内容

以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为基础、以作风建设为重点,突出提高综合素质和处理实际问题能力培训,形成适应窗口单位工作需要的内容体系。

(一)公共课程(18学时)

1、思想政治教育(4学时)

(1)科学发展观理论,国情、市情教育(2学时,外聘教授);

(2)国土资源和房地产形势与任务专题报告(2学时,市局领导);

2、作风廉政建设(12学时)

(1)行为规范教育(2学时,外聘教授);

(2)职业道德教育(2学时,“从责任走向优秀”专题讲座,外聘教授);

(3)政务礼仪培训(2学时,外聘教授);

(4)作风教育(2学时,市局处室);

(5)廉政教育(4学时,市局处室);

3、常用公文写作规范(2学时)

常用文书、信访、执法监察等业务文书种类、格式及撰写等内容(2学时,外聘教授)。

(二)业务课程(12学时)

1、信访管理类

(1)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4学时,市局处室);

(2)《信访条例》、社会关注的信访重大难点和热点问题(4学时,以农村征地、城市房屋拆迁信访为主,市局处室);

(3)群众集访接待与突发事件处理(4学时,外聘专家)。

2、执法监察类

(1)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4学时,市局处室);

(2)行政执法体系、执法程序与执法技巧(4学时,市局处室);

(3)如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4学时,市局处室)。

3、登记办件类

(1)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4学时,市局处室);

(2)登记操作流程(4学时,市局处室);

(3)商品房预售及市场监管(2学时,市局处室);

(4)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典型案例(2学时,市局处室)。

4、国土管理类

(1)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4学时,市局处室);

(2)我国耕地保护面临的问题、挑战与对策,社会关注的重大理论难点和现实热点问题(4学时,外聘专家);

(3)如何依法管地用地(4学时,市局处室)。

(三)参观考察(4学时)

参观我市农村土地交易所、江北区双溪国土所等窗口示范单位。

(四)座谈交流(2学时)

组织开展信访管理专题交流、执法监察专题交流、登记办件专题交流、国土资源管理专题交流。

(五)开训和结业仪式、考试(4学时)

六、培训教材

(一)相关教材

(二)教师讲义

七、实施步骤

按照“统一领导、分类培训、集中管理”的原则,培训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组织动员(6月)

1、召开动员会。6月中旬,召集各单位分管负责人、联络人员,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

2、筹备工作确保培训对象、培训联络体系、培训方案、培训师资队伍、培训教材、培训经费“六落实”。

(二)第二阶段:教育培训(6月-12月)

1、信访管理类培训:6月下旬培训1期共167人;

2、执法监察类培训:7月份培训2期共398人;

3、登记办件类培训:8月份培训4期共760人;

4、国土所长培训:9月份培训3期共505人;

5、国土所管理员培训:10月-12月中旬,培训8期共1823人。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12月)

12月中下旬,做好干部继续教育登记,建立干部政务培训信息档案库,调整完善师资库,总结政务培训工作,接受检查验收。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局政务培训领导小组

(1)组长:张定宇局长、辛世杰书记;

(2)副组长:孙力副局长;

(3)成员单位:干部人事处、办公室、综合处、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财务处、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宣教中心。

2、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主任:孙力副局长;

(2)副主任:陈正义处长、龙俊才副主任(主持工作);

(3)联络员:胡树清、张崇华。

3、设立宣教中心政务培训办公室

(1)主任:张崇华;

(2)副主任:杨红霞、李明华、任珉;

(3)成员:周奕君、吕宁、毛业琳。

(二)后勤保障

1、经费保障

采取以财政投入为主、单位出资为辅的方式,筹集干部政务培训经费。局财务处要负责对经费的监管。

2、车辆保障

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按计划合理安排车辆,确保培训用车。

九、有关要求

(一)建立健全师资队伍

从国家部委局、市内大专院校、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市级部门、局系统选聘理论功底深厚、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指导能力强的专家教授、领导干部、业务骨干教学,逐步建立师资聘用、考核、培养、退出机制,健全和完善师资库,实现动态管理。

(二)强化教学培训管理

一是建立备课制度。聘用教师要结合实用教材,编制课件、讲义资料和考试题目;二是建立教学质量考评制度。实行教学质量测评,综合评估教学效果;三是建立考勤制度。将培训情况、考勤记录列入培训考核内容;四是建立考试备案制度。严格考试纪律,考试成绩统一录入数据库备案,作为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继续教育登记、人员调配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协同配合,狠抓落实。同时,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培训工作。

十、联系方式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胡树清、张崇华

联系电话:63651320、63613332

(二)宣教中心政务培训办公室

联系人:杨红霞、李明华、任珉

联系电话:63622078、63626689、63629968

传真电话:63629899、63613332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

3和田地区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和田地区公务员对信息化与电子政务的掌握了解与实际应用能力,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全面推进我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协调发展,根据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的通知》(新人发〔20XX〕27号)精神,20XX年将在全地区各级公务员中开展电子政务培训。现结合地区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一)提高公务员对推进地区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电子政务工作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促进地区信息化建设。

(二)掌握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主要目标和任务,以及电子政务工程的组织领导与管理。

(三)掌握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的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网上办公实务,了解信息安全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四)从事电子政务工作的专职人员要掌握新疆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和新疆电子政务建设规划规范。

二、培训内容

(一)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主要目标和任务。

(二)电子政务工程的组织领导与管理、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基础知识、信息安全。

(三)计算机应用技术及网上办公实务、电子政务与公共服务、新疆电子政务建设规划。

培训教材采用中国人事出版社20XX年新版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教材《信息化与电子政务读本》(陈云坤主编;书刊号:ISBN7-80189-450-2)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政务建设规划指南》(第二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编)。

培训教材由各单位、各县市自行征订。

三、培训对象

全地区各级机关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以外)。

四、工作职责和分工

(一)全地区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主管部门为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和田行署信息化办公室协办。具体工作由地区人事局承担。

(二)地区人事局负责全地区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考试等综合管理及师资骨干培训工作,地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的组织实施;各县(市)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县(市)电子政务培训的组织实施。

五、培训形式和时间安排

(一)电子政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演示及上机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以增强培训实效。

(二)举办地区电子政务师资、骨干培训班,聘请自治区专家授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地直各有关单位选派1名、各县市选派3-5名精通计算机的人员参加地区举办的师资骨干培训,参加师资骨干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后,负责对本单位、本县市的公务员进行全员培训。

(四)地直各有关单位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全员培训工作于20XX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各县(市)机关及乡镇机关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全员培训工作于20XX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

六、考试考核

(一)考试内容:按照培训教材全疆统一命题。(按年龄阶段35岁以下,36岁以上确定两种试题)。

(二)考试方式:采取上机操作的形式进行。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合格者,颁发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电子政务)》(按照年龄阶段,35岁以下考试颁发贰级证书,36岁-55岁考试颁发壹级证书,56岁以上人员只参加培训,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公务员培训证书》。

(三)取得全国计算机二级以上证书的公务员,由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自治区认定后,免于考试。

(四)具体考试考核工作安排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参训人员考试信息资料上报按照《关于在全地区公务员中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考试的通知》(和地人发〔20XX〕112号)第九项要求予以上报。

七、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地直各有关单位要从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和高效能政府的高度来认识此次培训学习活动,把“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纳入“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总体规划,作为公务员更新知识、提升能力的在职培训必修课程。并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克服工学矛盾,制定培训计划。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公务员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培训的宣传、动员工作,增强广大公务员的电子政务和信息化意识,提高自觉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三)地区将开展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列入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各县(市)、地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培训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对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地直各有关单位于20XX年5月30日,各县(市)于20XX年8月30日前将总结(包括单位应参训人数、实际参训人数、考试合格率、人员花名册等)报地区人事局。

(四)切实完善公务员培训证书登记制度,将培训学习情况和考试考核结果记入培训档案并及时予以登记,《公务员培训证书》送地区人事局培训科验证。培训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定等的重要依据之一,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五)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将对各县(市)、地直各单位开展培训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并对考试考核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六)考试费用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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