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疏导点整治方案
1东风北路便民疏导点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创建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提升东风北路便民疏导区品位,根据《海陵区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中队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风北路疏导点位于东风路东进小区西门西侧,建于20XX年年底,用于疏导东进小区西门零星摊贩。该疏导点由属地社区智堡小区负责收费、维修等日常管理,我中队协助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点进场经营,同时督促摊贩办理健康许可证、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备案登记凭证,做到严格管理、依法经营,市容秩序管理。目前该疏导点共有主干道店面房13个,菜场1个。
二、整治内容:
1.流动摊点整治。严禁在主次干道上摆摊设点,做到“流商归市、摊点归位”,对不听劝阻、擅自设摊的经营者一律予以清理取缔。
2.街面秩序整治。严禁辖区主要干道店外占道经营和市场外溢,规范次要干道、后街背巷经营行为,督促沿街商家落实好市容环卫责任制,严格查处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违法行为。
3.环境卫生整治。清理道路两侧积存生活垃圾、无主垃圾、清除杂草及扒翻种植,做到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
4.疏导区提档升级。东风北路便民疏导区已运转二年半,基础设施存在破损、破旧现象,为满足实际需要,保证社会弱势群体生存空间,通过进一步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将便民疏导区提档升级:棚屋改造出新;下水沟、亮化、路地面改造;南北道路清理、疏通。
5.加强疏导区管理。对便民疏导区要提高标准严格管理,监督经营摊点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达到既方便周边群众,又确保辖区环境干净整洁的目标,将疏导点管理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三、序时进度: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0日前)
由中队组织对《海陵区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认真排查存在问题和不足,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确定整治重点,做好整治前各项筹备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7月20日前)
召集整治涉及的相关部门、摊贩代表召开整治情况通气会,讲解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布置分解任务。开展宣传动员,发放《致市民的一封信》,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动员沿街商家、群众主动配合此次整治活动,并主动参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自行整改阶段:(7月30日前)
由城东中队负责对沿街商家、疏导点经营户、流动摊点,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自行整改的,将组织人员予以取缔。
(四)集中整治阶段:(8月30日前)
全面落实整治行动方案的各项任务,按分重点、分路段,由相关责任人组织具体整治工作,着重解决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20日前)。
整治结束后将报请分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制定长效管理方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四、责任单位及资金保障:
成立东风北路疏导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俞云飞
副组长:钱俊、曹爱华
成员:中队全体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城管海陵分局城东中队,具体负责整治过程中任务推进、后勤保障、督查检查等工作。
五、长效管理机制: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东风北路便民疏导区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不仅是完成区委、区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也是为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落实市容长效管理的重要举措。中队全体人员要做到同心同德,自我加压,不怕疲劳、甘于奉献,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严明纪律,严格考核。要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只争朝夕,按序时进度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不得相互推诿、敷衍了事,更不得阳奉阴违、袖手旁观。全体同志要服从分工、听从指挥、严守纪律,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中队将加大考核力度,增强考核的及时性、全面性和严肃性。
3.重拳出击,攻坚克难。要充分利用整治契机,将平时执法工作的难点、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作为整治的重点,加强协调沟通,动用一切力量,形成合力,攻坚克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题、顽症。
4.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工作中要注重开拓创新,讲究方式方法,依法行政。执法过程要规范程序,文明执法,严禁野蛮粗暴执法,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相对人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各项任务安全顺利完成。
城管海陵分局城东中队
20XX年6月24日
2便民疏导点临时便民疏导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六盘水市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钟山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农副产品小商品便民疏导点临时便民疏导点管理实施方案》(钟府办发〔20XX〕15号)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农副产品、小商品)、便民疏导点、临时便民疏导点环境卫生及经营秩序的管理,做到市场内无无证照经营、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假冒伪劣、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经营者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脏、乱、差”现象基本消除,市场环境显著提升,管理进一步规范,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完善。
二、职责任务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综合治理”和“谁开办、谁整治,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整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整治机制。区四创办(城管办)要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农副产品、小商品)、便民疏导点、临时便民疏导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区工商局负总责,并由一名局领导总牵头,市场开办和经营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强化各项制度建设,积极发挥行业监管的指导作用,切实担负起本单位所承担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
(一)区四创办。督促开展辖区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农副产品、小商品)、便民疏导点、临时便民疏导点专项整治工作。
(二)各市场、便民疏导点、临时便民疏导点开办和经营单位。按照“四创”活动的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并严格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充分履行市场业主责任,负责对市场硬件设施、卫生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市场卫生与秩序。
(三)区工商局。
1.负责农贸市场、便民疏导点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对市场举办者、市场内经营者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市场业主(开办者或经营者)强化物业管理,搞好划行归市,治理市场“脏、乱、差”。
2.负责对社会举办的农贸市场进行整治,指导市场举办者对农贸市场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3.加强市场巡查和督查,督促经营者依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
4.负责对上市食品的监管,督促市场举办者和食品经营户履行法定义务,建立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
5.协助公安、农业、林业部门打击销售违法野生动物行为。
6.协助卫生部门指导市场举办者建立食品安全制度、病媒生物防制制度、健康教育制度等规章制度,督促经营者办理相关证照,把好农贸市场及市场内经营户主体资格关,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7.落实农贸市场、便民疏导点内“门前三包”责任制。
8.督促市场举办者按要求建立相对独立的活禽销售区、熟食制品经营区。
(四)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指导市场举办者建立食品安全制度、病媒生物防制制度、健康教育制度等规章制度,开展相应业务培训。
2.督促市场内经营者持有健康证、经营许可证;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洁净工作衣帽上岗。
3.指导市场举办者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4.指导经营者开展农贸市场清洗、消毒、保洁工作。
5.负责农贸市场内从事餐饮服务的摊点进行监督管理。
(五)区城管局。
1.负责场外交易、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取缔农贸市场外摆摊设点。
2.协助工商、农林部门打击销售违法野生动物行为。
3.督促、定期检查市场周边的卫生与秩序工作。
(六)区质监局。负责集贸市场内计量器具的检查,保证计量器具配置规范、标准,经营活动公平合法。
(七)区农业局。负责督促和指导市场建立农产品检测点或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驻;建立检验制度;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进行抽查检测;加强对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的有效控制;及时公布检测信息。
(八)钟山公安分局。负责市场治安巡逻和应急处置,对菜霸、肉霸予以打击;严处破坏农贸市场公共设施行为,打击阻碍市场监管的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内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加强对市场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管理。
(九)钟山消防大队。负责对集贸市场内消防安全状况依法进行监督和检查;查处不符合消防要求和未办理消防许可证擅自开业的市场;督促市场建立消防安全规范和制度。
(十)区商务粮食局。研究制定培育、发展、规范市场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20XX年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市场建设;制订农贸市场、便民疏导点、临时便民疏导点改造提升方案和计划,配合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生猪屠宰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十一)区林业局。指导、监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普查、保护、管理、开发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和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违法行为。
三、整治内容
(一)整顿市场购物环境。以治乱、治脏为重点,督促市场业主加强监管,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着力解决市场内及周边环境卫生差和安全隐患问题,无卫生死角、无乱牵、乱挂、乱贴、乱堆现象,场内摊点、商品摆放有序,无占道经营。市场内有政策法规宣传栏、食品安全宣传栏、市场分布示意图,配有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备12315投诉台和公平称等基础服务设施。市场管理员佩带标志,有专职卫生保洁人员,市场内消防安全设施完善无损,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
牵头单位:区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质监局、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局)、钟山消防大队、钟山公安分局、各镇乡街道
(二)规范市场内部管理。指导市场业主明确职责,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场内划行归市分区明确,并做到标牌统一、整洁、醒目,摊位摆放整齐。活禽销售设立独立宰杀间,实行隔离宰杀。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并符合卫生要求。场内肉品销售严格实行公示制度。严格实行蔬菜、水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公示制,配备农药快速检测设备和人员。严格执行冷冻食品、水产品、禽类产品等索证索票、建立台帐制度。做到熟食品加盖加罩,经营者持健康证上岗。
牵头单位:区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局、各镇乡街道
(三)整顿市场经营秩序。严把市场商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关,依法查处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价格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章行为。杜绝未经检疫及不合格的肉品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不断加大私宰肉、病死猪肉及腐烂变质过期食品的打击查处力度。严禁销售违禁野生动物和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集中打击市场内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以及其他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坚决将屡教不改,不服从管理,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商贩清除出场。
牵头单位:区工商局
责任单位:钟山公安分局、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商务粮食局、区林业局、区质监局、各镇乡街道)
(四)开展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根据《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至20XX年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XX〕4号文要求,加快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进度,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日常监管力度,做到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
牵头单位:区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钟山消防大队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4月15日前)。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由区工商局牵头,组织人员对中心城区内所有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农副产品、小商品)、便民疏导点、临时便民疏导点进行摸底调查,摸清市场举办单位、各市场摊位数、软硬件设施、市场周边情况、市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基本情况,形成一场一方案分类进行整治。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5日前)。由区工商局牵头召开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农副产品、小商品)、便民疏导点、临时便民疏导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市场举办者、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了解“四创”活动的重要意义,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区工商局与各市场举办者签订《“四创”责任书》和承诺书,市场举办者与经营者签订《“四创”责任书》和承诺书,签订率达100%。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15日至6月30日)。一是创建示范市场。选择2个软硬件设施、规模适中的农贸市场,按照标准建成示范市场,从而带动其他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实施分类整治。按照“一场一方案”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三是集中整治。在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工商、卫生、城管、公安等部门根据整治方案和责任分工,督促市场举办单位开展整治工作。通过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脏、乱、差问题。
(四)整改、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7-11月)。按照“四创”标准,对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农副产品、小商品)、便民疏导点、临时便民疏导点进行逐个逐项评估检查。对验收不合格的市场,责令限期整改。验收合格的市场加强督查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五)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2月)。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区工商局年度目标考核,区四创办(城管办)加强督查、调度,对达不到标准的市场全区通报批评。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市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赵庆强任组长,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城管局、钟山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局、区住建局、区商务粮食局、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钟山消防大队、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电视台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工商局(简称区市场整治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龚昌霖兼任办公室主任,牟方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组织、安排、部署、督促、宣传、评估、日常事务等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和业务咨询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由区工商局牵头,城市综合执法、卫生、农业、商粮、质监、消防、各镇乡街道配合,按照《钟山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标准》、《钟山区便民疏导点环境卫生标准》要求,负责农贸市场、便民疏导点日常监管和评比工作(镇乡的市场纳入便民疏导点统一由工商部门进行管理)。区商粮局按照《钟山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标准》、《钟山区便民疏导点环境卫生标准》要求,监管自行建设的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荷城花园有限公司按照《钟山区便民疏导点环境卫生标准》要求,对荷城小商品批发市场进行监管。各街道按照《钟山区临时便民疏导点环境卫生标准》要求,负责临时便民疏导点日常监管和评比工作;区城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各镇乡街道、区工商局、区商粮局、荷城花园有限公司对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蔬菜水果批发市场、糖酒批发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便民疏导点、临时便民疏导点卫生与秩序的综合整治。实行局(街道)班子成员包片、分局长包点(市场)、市场执法大队巡查的三级包保督查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
(三)严格督查,定期评比。对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蔬菜水果批发市场、糖酒批发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便民疏导点、临时便民疏导点实行保证金制度。各责任单位按片区、市场(点)开展日检查,区市场整治办会同区四创办定期组织对各类市场的督查考评,实行周抽查、月公示、季考评、年考核奖惩制度,相应的处罚在市场业主缴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将评比结果和评选星级市场、商户挂钩。对连续两次月评排名最后或被省市检查组、区领导督查存在问题的市场、疏导点,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曝光,并要求及时整改。
(四)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工商部门牵头,综合执法、卫生、农业、质监、各镇乡街道等部门按片区指定联系人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对市场和疏导点进行突击式检查和综合整治,不断提升市场、疏导点整体形象,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实行保证金制度。实行农贸市场、便民疏导点、临时便民疏导点保证金制度。农贸市场向工商部门缴纳10万元环境卫生保证金;便民疏导点向工商部门缴纳5万元环境卫生保证金;临时便民疏导点向各街道缴纳1万元保证金。
(六)落实整治经费。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3区城管大队“四步走”整顿便民疏导点方案
近年来,区城管大队本着“堵疏结合、以人为本”的原则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在全区各街镇设置了多个便民疏导点。部分便民疏导点以其方便、惠民的自身优势受到了百姓的青睐,小贩的垂青。同时因疏于管理、监管缺位等原因,一部分疏导点变相沦为了扰民的马路市场。对此,区城管大队于近期对部分疏于监管的疏导点进行了清理整顿,加强日常管理和规范工作,切实巩固便民疏导点管理成果,把“亲民、便民、利民、惠民”工程进一步落到实处。
新一轮洗牌“验明正身”,防止鱼目混珠
按“总量控制、提升品位、方便群众”的原则,区城管大队对全区多个便民疏导点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摸梳理,详细了解掌握疏导点内摊点的数量、经营内容、人员性质等情况,并进行重新分类建档,对无证烧烤、熟食、豆制品摊位进行清理核减,对登记建档的摊贩就收入、家庭情况重新进行确认,对经济拮据、家庭确有困难的弱势群体允许其设摊。
说理式执法,把无良摊贩“请”出疏导点
部分街、镇的临时疏导点由于人气旺引得一些摊贩打起“擦边球”,在疏导点外围设摊“蹭”人气,有的摊贩索性违规入驻,影响了疏导点经营秩序也产生了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隐患。为此,区城管大队相关分队以说理式执法方式充分做好前置工作,即通过发放告知书、邀请摊主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教育劝说没有准入资质的当事人撤离疏导点,对于拒不整改的当事人进行耐心教育和政策攻心,反复工作,把不符合要求的摊贩“请”出疏导点。同时主动对接工商、公安、食药监等部门对违规经营摊点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业主规范经营,及时查处除疏导点外的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行为。通过教育引导结合集中整治的方式,确保了疏导点的规范运营,着力实现市容管理、市民需求和弱势群体保障三方面共赢。
设立行业门槛,规范运营
根据“注重引导、行业自律、服务监管”的工作原则,制定并完善《便民摊点规范化管理标准细则》,对疏导点经营时间、经营内容、卫生保洁等进行详细规定和明确;与经营业主签订经营承诺书,要求严格按管理标准和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做好摊位保洁工作,对不符合规范要求、不服从管理、整改不及时的经营业主及时进行教育劝导,经多次教育拒不整改的经营者取消经营资格,对擅自设置的摊点坚决予以依法取缔,加强摊贩的自我管理和约束。
加强检查,以“查”促管保长效
区城管大队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采取督查部门抽查,分队自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责任部门做好疏导点摊位引导、卫生保洁、经营秩序等日常管理工作。大队督察部门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发现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对责任分队、管理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把定人定岗管理责任制度落到实处,建立与完善疏导点长效管理机制,把便民工程落到实处。
区城管大队通过建档登记、执法整治、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将各便民疏导点建设成规范经营、管理有序、市民满意的疏导点,在净化市容环境的同时,努力培育活跃、多元的低消费市场。
青浦区城管大队
二〇XX年十月十七日
4创建文明城市集贸市场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为了全面规范我办集贸市场的管理,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彻底解决我办市场及摊点群卫生脏乱差、妨碍交通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为广大市民提供整洁有序的购物环境,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有关文件精神,在我办范围内开展集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方便群众、促进消费、规范经营、美化城市、服务经济”为目标,着力解决集贸市场摊点破坏环境卫生、占道经营等违章违法行为,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购物方便、卫生整洁、交通便利、秩序井然、管理规范的消费和生活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形象,推动全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目标
目前我办范围内形成的集贸市场临时疏导点一个和龙子湖便民服务中心(正在建设招商期间)。临时疏导点的位置设在姚桥路东段路北,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四周拉建围墙;龙子湖便民服务中心位于龙子湖小夏街时埂社区,共设摊位45个。
通过规划疏导、拉网过筛、集中查处、督查整改等整治手段,实现下列目标:
1、取缔一些非法摊位;
2、限期取缔一批“露水”市场;
3、基本消灭集贸市场的溢摊现象;
4、使便民服务中心基本达到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场容卫生整洁、四害密度达标、无溢摊和违章占道经营、日常管理达到规范化集贸市场的检查标准。
本次专项整治要以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为抓手,以解决以后便民服务中心将会出现的秩序混乱、卫生脏乱为重点,切实达到“市场与市容并美、流通与交通并畅、发展与稳定并举”的整治目标。
三、整治原则
此次整治规范工作要遵循“疏堵结合、建管并举”的原则。对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面貌的占道经营,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
四、整治实施办法
1、以市场主办单位为主,改善集贸市场的硬件设施。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主办单位要对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逐项排查在硬件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安全、上下水、宰杀间、鱼池、家禽笼、防蝇防鼠防尘、公厕、垃圾收运设施、污水处理、防火防盗等方面的缺项,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整改。对需要解决硬件设施的市场名单,办事处要协调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确保整改到位。
2、以市场为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规范日常管理。
市场负责人是创卫达标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照创卫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要做到市场布局合理,场牌、标牌、指示牌、公告栏美观醒目,摊位摆放整齐,卫生制度健全、落实,建立台账管理。食品摊位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受过卫生健康教育,食品销售符合卫生规定;肉类商品经过检疫,票据(红票、白票)、验讫章齐全;豆制品挂牌经营;蔬菜经检测农药残留不超标后上市。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和及时进行卫生保洁。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及时清运垃圾,进行药物消杀,降低四害密度。取缔无证照经营,严禁溢摊和占道经营。各类市场管理资料和创卫资料保存完好,建档管理。
4、以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消灭集贸市场的溢摊现象。集贸市场溢摊现象,是由于经营者为逃避交纳管理费用,市场管理者对其缺乏制约手段,少数街道受利益驱动任其泛滥等多种因素造成。溢摊现象不消灭,必然侵害市场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集贸市场整治中,有关单位必须采取根本性措施,解决市场溢摊问题。要推广“场街共管”模式,由各集贸市场出资,由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负责对溢摊问题实施全天候死看硬守。
5、以工商部门为主,认真执行法律法规,严把准入关,加强日常巡查。
经整治规范后,市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真正实施长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集贸市场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以及各市场主办单位,共同研究长效管理的措施,并随时检查督促市场管理者按规定的要求实施日常管理。要严把发照关,对市场外围的门面房禁止从事畜、禽、蛋、水产品、豆制品以及蔬菜等的交易。针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弱势群体就业矛盾,应按照有关的规定或政策,对安排一定比例的下岗再就业人员的集贸市场可适当减免相关费用。对不执行管理规定仍收取农民直销摊位市场管理费的、或不设置农民直销摊位的市场管理者,必须依法严格查处。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各责任单位对所整治范围内的各种摊位和小市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科学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治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责任单位按照所制定的方案,对所负责的道路、街区范围内的集贸市场实施全面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由东区管委会财政局及相关责任部门、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及相关责任部门对照任务分工,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抓好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六、具体情况
临时疏导点和龙子湖便民服务中心按照统一规划、规范设置的原则进行管理:
(一)经营设施统一规范。临时疏导点内的经营设施摆放整齐,位置固定,临时疏导点周边不得有占道经营;
(二)强化长效管理。我办将派专人负责临时疏导点内的日常管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三)强化卫生管理。安排专人负责临时疏导点内的卫生清扫工作,及时清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四)强化安全管理。与商户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由我办安全工作负责人指导经营者建立自治小组,互相督促,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办将加强临时疏导点日常管理力度,在方便辖区群众的日常生活需求的同时,规范管理疏导点,确保环境卫生整洁、经营秩序规范、安全系数高。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建立机构。为确保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我办成立了专项整治小组,财政所为牵头部门,以各相关部门为责任部门,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部门联动、全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果。各责任部门、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按照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安排,通过集中突击整治,解决集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彻底改变集贸市场脏乱差的局面。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职能部门、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落实巩固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长效管理,力争整治一处,管理一处,巩固一处,确保集贸市场的有序经营。
(三)完善制度,确保落实。积极争取省、市、东区管委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全面落实对经营户的减免保障支持,优化办事程序,规范工作行为,为广大经营户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切实做到让经营户安心、让老百姓放心。
龙子湖办事处市场管理指挥部
20XX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