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烟花爆竹整治方案
1乡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根据xx区政办秘[xx]145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我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关于立即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x区政办秘[xx]145号文件精神和镇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不断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和长期稳定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努力实现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三、整治范围和主要任务
㈠、整治范围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从业单位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㈡、主要任务
1、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组织打击、取缔非法私藏私制烟花爆竹窝点;依法组织关闭未经许可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2、严肃查处超许可范围、超定员、超限量和擅自改变设计图纸、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违章指挥、加班加点、疲劳生产以及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从事危险工序作业、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药物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
3、全面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组织查处从事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采购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未由专业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查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以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组织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㈠、领导组及工作职责
镇政府成立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全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任成员。
㈡、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实施治安处罚。
2、镇安监站:负责监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综合协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整顿关闭工作。
3、镇工商所:负责核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并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负责对烟花爆竹随机抽样和质量检验,并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
4、镇经委:负责监督实施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规划工作。
5、镇城建规划分局:协同有关部门负责管理辖区内的燃放工作。
6、司法所:协调在日常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五、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是遏制事故多发频发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全面深入贯彻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认识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把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领导组会议或成员单位联系会议,及时沟通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把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落到实处。
㈡、落实责任,联合执法
公安、安监、工商、经委、城建办、司法所等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建立长期稳定的联合执法机制。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督促、指导本镇的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联合执法取得实效。
当前,正值烟花爆竹产销旺季,我镇将立即组织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储存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各村(社区居)委会要发挥积极作用,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一次排查,切实加大对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的组织、任务、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镇年度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决定从现在开始至明年2月底,继续在我镇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特制订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20XX年是市政府提出的“再通过持续三年的努力,力争摘掉全省烟花爆竹重点监管地区之一”的第二年,也是攻坚克难之年。今年的专项整治目标是巩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规范经营行为,深入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工作体制机制,确保全镇烟花爆竹经营领域不发生一般以上的安全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无证经营烟花爆竹;(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三)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四)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或者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五)违反国家有关烟花爆竹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
三、组织机构
继续成立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在现在起至20XX年2月底,继续成立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由工业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经发办主任及安监所长任副主任,逍林工商所、桥头派出所、横河第二质监所、镇城管等单位人员各1名、镇安监所全体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安监所,工作由整治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如下:
安监所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许可等事项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对从事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和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依法查处构成治安、刑事处罚的行为,负责烟花爆竹罚没收缴物的销毁处置及其他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横河第二质监所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管理。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督查,以及与生产地质监部门的信息互通。
逍林工商所配合查出无照经营和未经营登记擅自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协助做好经营户统一标识工作,负责做好非法经营户的违规店面标识工作。
镇城管配合检查非法占道、设摊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做好日常监察工作。根据烟花爆竹的销售规律,负责做好宣传发动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现在起至12月底)
在认真分析往年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市整治领导小组提出的今年整治重点,结合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镇制订本单位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建立健全整治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布置、落实好今年的整治工作任务。大力开展宣传,在运用往年好的宣传办法基础上,采用手机短信提醒和分发宣传资料方式,迅速将开展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相关内容和要求发传至烟花爆竹各经营户,着重做好对一些有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倾向的商店、摊贩及重点人员的宣传工作,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并支持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明年1月上旬)
各村要摸清本辖区底数、认真分析形势,特别是要掌握辖区内无证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情况。各村将无证照经营户名单及地址在1月10日前报镇整治办领导小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零售户要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规范化内容和要求,结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零售单位重点要排查整改的是:采购和销售的烟花爆竹合法性、存放数量、执行专店专柜经营、从业人员培训持证情况等。
(三)集中打击阶段(明年1月中旬起至春节前后)
镇(街道)要组织安监所、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分局)、城管等部门,加强集中执法的联动配合。根据烟花爆竹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对涉嫌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的线索开展排摸,重点排摸有无证无照烟花爆竹经营倾向的商店人员。一旦发现非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打击。在元旦至春节期间,继续在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抽调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精干力量,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巡逻执法工作,及时阻止、劝告、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巩固总结阶段(明年元宵节前后)
根据专项整治动员布置、调查摸底、集中打击等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主要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健全制度,巩固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五、重要工作措施
(一)加大打击处罚力度。认真落实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20XX]116号)精神,对应当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相关单位要依法严办。非法运输、储存非法烟花爆竹数量在500箱以上的,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二)严格实行违法违规记分办法。《慈溪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违规记分管理办法》已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分值满12分的经营单位,责令其暂时停止经营活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进行安全知识再培训,并实施考试。同时,建立记分档案管理制,违规记分记入档案台账,对记分已满或者偏高的经营户,进行重点监管。
(三)继续推行举报奖励制度。大力宣传《慈溪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市民举报奖励办法》,动员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并按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举报电话110、12350、63550299。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我镇烟花爆竹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烟花爆竹地下经营、私设小型仓库、经营非法烟花爆竹现象还比较突出。镇村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攻坚克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落实工作措施。镇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各尽其责,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共同治理。认真研究落实工作措施,狠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打非责任的落实。
(三)要突出考核监管。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同时,如发现在查办烟花爆竹案件中查处不力、惩处不严,营私舞弊等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桥头镇综合办公室
20XX年12月28日印发
3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等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瑞安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全力消除我镇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不安全因素,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具体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基本杜绝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二)合理布设全镇季节性零售经营网点,做到规范经营;
(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率达100%。
二、整治步骤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从20XX年2月6日开始至20XX年3月9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6日至2月9日)。
1、镇政府建立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
2、召开动员大会,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目标,层层落实责任。
3、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动员部署阶段结束后,各村、各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报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5059068)
(二)具体实施阶段(2月10日至3月4日)
1、安监中队负责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建好仓库和领取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完成全镇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网点布设,并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对非法经营、销售、批发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没收物品和立案查处,并落实好没收物品的搬运、储存等后勤保障工作。
2、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重点是对构成治安、刑事处罚的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加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罚没收缴物的销毁处置及其他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3、工商部门负责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执照的发放工作,查处无照经营和未经登记、擅自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好销售环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检查。
4、质监中队负责与烟花爆竹生产地质监部门的信息沟通;并协助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5、城建监察中队负责检查非法占道、设摊销售烟花爆竹的
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止燃放区的管理工作。
6、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人员摸清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底数,规范经营户行为,组织有关部门打击烟花爆竹各类违法行为,并做好禁止燃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7、各村、各单位要做好有关方面的宣传工作,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宾馆、酒楼和饭店等场所,要配合派出所做好有关管理工作,禁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2日至3月6日)
主要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切实巩固专项整治结果。镇政府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及专项整治工作期间销售网点布设、打击非法、伤亡事故等统计表于3月4日前报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鉴于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特殊性和艰巨性,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决定成立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加强日常巡查,一旦发现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立即向有关职能部门举报并配合执法人员查处。
(二)落实责任,积极发挥基层监管的主渠道作用。镇政府要切实落实本辖区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基层监管力量,真正把
工作落到实处。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比较活跃的重点地区,要开展经常性的重点排查、通过落实联系户、联络员等方式,充分发挥村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加强宣传,切实提高公民烟花爆竹安全意识。各村、各部门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一要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春节期间有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瑞政告〔20XX〕7号)等的宣传教育工作。二要组织收集因非法生产经营或燃放烟花爆竹等导致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在全镇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组织、不参与、不默许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三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烟花爆竹产品合法标志(包括烟花爆竹专用封签、防伪标签等)的宣传力度,便于群众识别、选购合法安全产品。
(四)强化监督,把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明确各自责任,切实加强监管,依法查处烟花爆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各监管职能部门的执法稽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对有关违法违规案件及责任人要从严查处,从重打击,严厉查处一批顶风作案、屡查屡犯、影响较大的违法违规经营者。在专项整治期间,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
村、各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全镇通报。对整治工作不认真和措施不落实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人员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发生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4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促进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部署,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和“打非治违”活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法制秩序。深入治理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治本措施,有效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进一步夯实我镇安全基础,促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瓢井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刘此昌(副镇长)
成员:蒋敬松、熊 磊、郭发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委办,由郭发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工作范围
镇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储藏、使用及经营单位。
四、部门职责分工
安监站: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信息汇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销售、储藏等环节的安全整治和查处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行为。负责对辖区加油站和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展安全监管。
派出所:负责打击涉及剧毒化学品非法违法销售、购买、储存、转让、运输行为,打击非法销售、购买、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负责打击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查处取缔有证无照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农药经营、储存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五、工作内容
(一)突出重点,深入治理“三超一改”,重点整治生产经营企业的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生产和擅自改变工房(库房)用途。严格划分危险生产区与非危险生产区,严格定员定量。严格规范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作业前必须对工(库)房内成品(半成品)、药物全部清理,工房屋面、地面、墙面、工作台、机械设备上的药尘彻底冲洗,作业现场实现“零药量”作业,确保检维修作业安全。全面加强安全教育,从业人员100%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活动。
(二)强化联合执法,加强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安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发现一家,坚决处理一家。各村要及时、全面掌握辖区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向镇安委办报告。
(三)强化宣传,增强意识。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使用知识,切实增强群众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期间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加强管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务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卸装、仓储等环节安全管理,落实预防措施。
(五)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务必严格落实流向登记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台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宣传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二)精心组织,依法整治。各村、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把整治工作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标准化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针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各企业要定人员、定责任、定资金、定措施、定时限,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兼顾,强力整治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企业硬件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