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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

时间: 02-06 栏目:方案

1小学烟花爆竹专题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张堰为目标,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争取使全校师生员工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共同营造祥和、欢乐的节日氛围,确保元宵节安全。

二、宣传内容: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三、宣传形式:

(一)发放一份告知书。通过每位学生下发“告知书”,确保家长和孩子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积极参与剩余烟花爆竹回收活动,使家长与孩子能配合学校、社会共同创造和谐平安的环境。

(二)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利用2月18日开学典礼向全校师生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和谐幸福元宵”,通过国旗下讲话,让学生和教职员工明白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三)开展一次主题班会。要求各班利用少先队活动课开展相应的主题班会,使学生参与其中,倡导“小手牵大手,禁放成习惯”。

(四)播放电子屏幕。学校将在电子屏幕上循环滚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标语,向师生、家长宣传。

(五)开辟一个板报专栏。在黑板报开辟“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栏。

(六)开展一次签名承诺。利用午会课,各班开展一次承诺签名活动。引导学生与家长从自身做起,提高环保、安全意识,提倡禁燃烟花爆竹,为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而出力。

金山区张堰小学

20XX年2月17日

2市区限放烟花爆竹宣传方案

一、总体要求

限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要广泛深入到各类场所,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篇幅、网络有点击、手机有短信、重点场所有指示牌、小区有宣传牌,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引导,动员引导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带头示范,争取市民群众对限放烟花爆竹的理解支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不断提升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宣传形式

1、新闻媒体宣传。《大丰日报》、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对《市区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集中刊播,对限放烟花爆竹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宣传报道,并展开专题评论;春节前后燃放高发时段,密集滚动播放《倡议书》、宣传标语提示字幕和语音;元宵节后,在全市统一进行的重点查限行动中,新闻媒体进行实时报道、系列报道,组织市民参与讨论,形成声势氛围。

2、网络宣传。在中国大丰政府网站开辟市区限放烟花爆竹网络宣传专栏,宣传《倡议书》、限放标语,通过“幸福大丰”微博、12345市长热线微信公众平台实时发布相关信息,制作专题在线访谈节目,引导广大网民自觉遵守市区限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

3、交通宣传。在公交车载电视滚动播出《倡议书》及宣传标语,出租车电子显示屏滚动插入市区限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4、校园宣传。放寒假前,组织各学校学生集中进行一次限放规定的授课活动,并通过学生“带规回家”,让家长签署《限放承诺书》,把遵守禁放规定列入学生寒假现实表现鉴定的一项内容;在校园橱窗内张贴《倡议书》、限放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限放标语。

5、社区、小区宣传。大中镇各社区将《倡议书》发放到所有社区居民,各社区、小区宣传橱窗集中更换张贴《倡议书》。在所有小区出入口醒目处张贴《倡议书》。住建局负责对有物管进驻的小区,督促物业公司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巡逻,并适时进行劝导。

6、通信宣传。移动、联通、电信部门每周向手机用户发送限放宣传短信。

7、重点部位宣传。交通局、文广局、商务局、城管局、旅游局、卫生局要提高宣传的广度和密度,在车站、影剧院、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公共户外大屏、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医疗卫生单位等重点场所和部位,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插播《倡议书》及宣传标语,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巡逻,并适时进行劝导。市安监局对市区范围内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户发放《限放提示卡》,及时发放给购买烟花爆竹的市民群众。

8、主题活动宣传。市公安局牵头,文明办、城管局、安监局等部门联合策划,春节前举办市区限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活动。

9、“星期六党校”宣传。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利用“星期六党校”,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限放知识,带头遵守限放规定,机关集体签署《限放承诺书》,交公安局备案;机关职工人人签署《限放承诺书》,交单位备案。

三、标语内容:

1、人人争当文明市民,自觉限放烟花爆竹。

2、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限放烟花爆竹规定!

3、限放烟花爆竹,控制大气污染,降低城市噪声,强化安全保障。

4、限放烟花爆竹,为市民提供安宁、清净、整洁的环境。

5、限放烟花爆竹——生态环境之需、安全生产之需、文明共享之需!

中共大丰市委宣传部

20XX年1月9日

3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

为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文明的节日喜庆新习俗,形成共同守护城市蓝天的浓郁社会氛围,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各学校要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证安全稳定的高度,加强对本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通过层层落实、逐级教育、小手拉打手等形式,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师生乃至全社会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营造人人行动,共同守护泰城蓝天的浓郁社会氛围。

二、宣传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月19日。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各学校要及时制定宣传工作具体方案,明确任务,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好升旗仪式、黑板报、宣传橱窗、LED显示屏、条幅、教育网站等宣传教育阵地和媒体的作用,要利用好社会、家长、学校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向所有中小学生及家长发放倡议书,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

(三)开展安全和环保教育。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产生噪声,引发火灾,造成人身和财产安全,更是直接排放大量污染物,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各单位、各学校要利用班会、安全教育课、环保教育课向中小学生进行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使学生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和自身安全的危害。并通过自身行动带动整个社会共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各学校要加强工作部署协调,结合校园禁烟,开展监督检查。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与学生和家长签订责任书;要发动学生提高安全和环保意识,展开相互监督,在全区营造不然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治市关于在主城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关于在主城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禁炮”工作,提高人民安全环保意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使人民群众广泛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确保禁止燃放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英雄中路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田向宏 街道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杨 宙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侯艳冬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王慧芳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李岩梅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学军 街道纪工委书记

崔凯凯 街道武装部长

崔 雨 街道组织委员

冯永星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晓斌 新华菜场党委书记

岳 玲 东营社区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

葛红芳 府后社区党支部书记

赵 琦 蔡家巷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程改芳 莲花池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梁玉莲 县前巷社区主任

孙建军 街道安监站站长

姚东波 街道综治办主任

崔 钢 街道城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冯永星同志兼任,成员由魏武、李绍刚、李永亮、王芳组成,主要负责此次宣传活动的日常工作事宜。

二、工作措施

各社区(菜场)要广泛开展一系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具体措施如下:

(一)开展主题日宣传。自9月11日开始,各社区(菜场)统一在辖区内主要场所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展板、黑板报、橱窗等载体广泛宣传,在各主干道口悬挂横幅,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常识。充分营造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的知晓度,确保宣传效果,做到家喻户晓。

(二)两个《一封信》、两个《通知》宣传。各社区(菜场)将市环保局印制的《致主城区内广大市民的一封信》、《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关于在主城区内禁止放电子礼炮的通知》、《关于在殡葬活动中禁燃烟花爆竹的通知》发放至广大辖区居民、学生家长及各婚庆公司等单位。

(三)开展签订承诺书活动。各社区(菜场)组织辖区内全体共产党员和工作人员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将承诺书统一收回并保存。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整体形象。各社区(菜场)要根据自身要求,迅速动员,营造人人参与的热潮。

(二)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将辖区内居民生活区、人流密集区作为宣传重点;将中小学等纳入宣传范围、教育中小学及其家长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将私营店主作为宣传重点,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不得在城区内经营烟花爆竹,引导辖区居民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分工合作、联合联动。各社区(菜场)认真准备、收集、备份各类宣传资料。

中共长治市城区英雄中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XX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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