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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方案

时间: 02-09 栏目:方案

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巩固xx区烟花爆竹禁放已有成果,确保禁放工作不反弹,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确保《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贯彻实施,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全面提升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水平;

(二)减少环境污染,营造xx洁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积极查处非法生产、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确保《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贯彻落实,减少和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xx区禁止燃放烟花工作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区政府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路分局副局长严文志任办公室主任,xx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大队长陈少辉任办公室副主任,与禁放工作相关的局委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禁放工作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展开,计划落实督导力量,确保各区域组织健全、检查督导到位,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落实有专人负责,安排有死看硬守的执勤力量,分片包格划分区域并明确观察员、责任人。

三、职责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大造声势,宣传《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组织、协调新闻记者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单位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情况等跟踪报道,对查处的违禁案例进行曝光。

(二)区综治办:负责组织社区巡防、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做好居民小区禁放宣传工作;并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春节期间的禁放工作进行考核,纳入全年绩效考核成绩。

(三)辖区各公安分局:负责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对“违禁”案事件进行查处;参与春节期间的禁放督促检查工作。

(四)区安监局: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五)区民政局:负责做好结婚登记人员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做好丧葬人员家属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

(六)区工商质监局:负责做好对申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库(点)要坚决予以取缔。

(七)区卫计委:负责收集并详细登记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燃放地点;负责各医院特殊区域内的禁放工作。

(八)区执法局:负责做好禁放区内的宣传工作,广泛运用市区主干道两侧广告栏、灯箱和电子屏幕开展不间断禁放宣传工作;参与春节期间禁放值勤,做好沿街门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

(九)区教体局:负责组织中、小学生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

(十)区交通局:负责做好公交、出租车、地铁上的禁放宣传工作;加强长途客车站、地铁站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站。

(十一)区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服务对象区域内的禁放宣传工作,及时制止、举报、报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取证、协助公安机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二)区商务局:负责做好加油站、加气站及批发市场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组织人员在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加强巡逻,严防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十三)区环保局:负责监测市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情况,每天要及时对数据进行收集、分析、上报。

(十四)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具体落实本辖区的禁放工作,制定禁放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市禁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并落实本辖区相关单位、网格员履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职责的责任制及考核问责机制;组织辖区内公安、安监、城管执法局和工商质监等部门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

1、制定详细宣传计划。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出禁放工作宣传计划,确保辖区内不留死角。一是要在辖区的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和物业小区门口等地方悬挂有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横幅、板报、宣传页,其中,横幅不得少于20条,板报不得少于10块,宣传页不得少于3000份。二是要在省、市报纸刊登有禁放工作内容的文章,还要通过省、市广播电视进行宣传。三是要在每一个都市村庄回迁小区、居民楼院、物业小区、自然村张贴有《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并在每一个社区开辟一个禁放工作宣传专栏,张贴不少于一张的《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2、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做好本区域内禁放宣传工作,要持续不断地进行宣传,掀起一个禁放宣传高潮。积极组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小区物业等单位,充分利用板报、标语、横幅、墙报、灯箱、电子屏、广播电视、短信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禁放宣传活动。一是在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居民楼院及物业小区门口要广泛张贴《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和《xx市公安局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进行奖励的通告》。二是在市区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禁放宣传站,充分利用展板展示、发放宣传页、设置咨询台、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集中宣传。三是利用联通、电信、移动信息平台,通过群发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群众宣传《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主要内容,使全社会形成一个强烈的禁放氛围。四是在辖区的地铁、公交车、出租车和BRT站台、长途客车站、地铁站以及商场市场、银行的LED电子显示屏上连续不断播放禁放宣传口号字幕。

3、实施举报有奖。公安机关要对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经查证属实案件办结后,按照《xx市公安局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进行奖励的通告》要求,对举报有功人员实施奖励。

(二)层层落实责任

街道办事处要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签订禁放责任书,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饭店、商场市场、居民楼院、小区物业签订禁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辖区单位和小区物业要积极履行禁放职责,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后,要及时制止、劝阻燃放、多方取证、上报公安机关,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堵源截流

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批发市场、商业门面进行清查,打击非法购销烟花爆竹行为。

(四)重点时段加强执勤。

一是20XX年1月27日19时至1月28日凌晨1时、1月28日早上6时至8时、2月11日19时至12日凌晨1时为重点控制时间,要组织一级网格(所属区直机关)、二级网格(街道办事处)、三级网格(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工作人员、网格员、巡防队员以及治安积极分子,佩戴禁放监督员红袖标,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对禁放区大街小巷、居民楼院进行控制,保证每栋居民楼、每个重点部位都有执勤人员死看硬守。二是春节期间各公安分局在主要干道、次干道要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劝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依法严厉打击

一是公安分局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进行严厉处罚,起到震慑作用。二是区城管执法局要加强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流动摊贩和店外经营行为的查处。三是区工商质监局要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吊销违法违规单位的营业执照。四是区安监局强化对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的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大气污染防治、维护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层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禁放工作督导组,坚持每天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棚架,宣传工作开展迟缓,众举报频繁、媒体曝光集中、违规燃放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禁放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单位每天禁放工作进展情况于当日下午17时前上报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查处的违反《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20XX年12月25日前各成员单位要上报一名办公室人员名单;在20XX年12月31日之前,各单位要积极查处并及时上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事件,查处的情况将予通报。禁放工作总结于20XX年2月13日前上报。

xx区人民政府政府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12月21日

2桐乡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和减少环境污染,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规定,在桐乡市梧桐街道主城区及部分镇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一、组织架构

为加强对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桐乡市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治气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市综治办、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建设局(人防办)、市商务局(粮食局)、市教育局、市旅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消防大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牵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负责加强禁燃禁放工作的安全管理,依法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并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规定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治安案件。

市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市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方案,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具体宣传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合理设置,通过整治做好相应禁燃禁放区域内禁售工作;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做好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巡逻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非法销售、兜售和携带烟花爆竹行为;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教育,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宣传禁燃禁放工作。

市旅委:负责协调星级酒店、文化主题酒店进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强化宴会烟花爆竹的禁燃禁放管理工作,倡导婚礼的文明礼仪,配合市宣传部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传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和禁燃禁放宣传工作,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市质监局:负责生产、销售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同时做好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梧桐街道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并收集有大气监测设施的镇、街道的监测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向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市消防大队:负责制订禁燃区域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梧桐、开发区、振东、公投集团等职能单位,落实相应属地管理职责。

三、禁放时间

全市从20XX年9月开始实行,全年全时段。

四、禁放区域划分

(一)实行禁放区域:

1.梧桐街道:二环东路以西、二环南路以北、二环西路以东、二环北路以南所围区域;

2.崇福镇区:320国道沿线以北、世纪大道以南、崇新线以东所围区域;

3.濮院镇区:南至永越大道、北至紫荆路、西至永兴港、东至月河桥港所围区域;

4.乌镇镇区:虹桥村、浮澜桥村、分水墩村、银杏社区、南宫社区、东苑社区所辖区域。

其他镇、街道有意向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可参照本方案执行,具体禁燃禁放区域以请示形式向市政府申请确定。

(二)绝对禁燃部位: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2.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博物馆、档案馆;

3.金融、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邮政等重要单位;

4.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输变电设施及水、电、燃油、热力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客(货)运站、主次干道、桥梁(含立交桥)等交通枢纽;

6.医疗机构、幼儿园、养老机构、教学科研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大型(密集)商业场所、建筑工地;

7.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消防重点单位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除上述绝对禁燃禁放部位外,其他禁燃禁放区域,如遇举办市级重大庆典活动,需要举行焰火晚会的,经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公安局严格审批后向社会发布公告,明确指定相关可燃放区域及限定燃放时段。

重污染天气及乌镇峰会期间桐乡市全区域一律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五、工作措施

(一)发布禁燃公告,强化宣传教育。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发布《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明确禁燃执行时间、区域,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主题,借助多种传媒开展多形式、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在电影院、车站、及商业街、大型商场大型显示屏播放宣传短片,引导广大群众不在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二)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市安监局等部门要组织商讨,对烟花爆竹销售、存放地点分布进行合理规划,通过对禁燃禁放区域内现有网点进行整治和不许可新申报网点等措施,逐步实现禁燃禁放区域内禁售工作;市重点单位、机关单位、国有企业等相关单位要率先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状》,张贴禁燃禁放警示标志,强化自我管控;各社区居委会要负责监督管理相关小区、社区、街面的烟花燃放情况,并在小区、街面及公共区域张贴警示标志。

(三)加强巡查管理,严查违规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要在禁放区及周边加强巡查,严格燃放管理。要严格审批制度,对大型的焰火燃放活动严格审查,并做好相关安保、救援、警戒工作。针对违规燃放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其他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对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拒不服从管理的人员,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要主动追查在不按规定燃放的烟花爆竹来源,属非法销售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属合法销售公司违规销售的,主动抄告主管部门,全力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3小学烟花爆竹禁放宣传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巢湖市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巢湖市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宣传方案》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质量,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宣传、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掀起全市教体系统禁放烟花爆竹宣传高潮,落实市政府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措施,构建全市教体系统禁放烟花爆竹管理长效机制,完成市政府制定的“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完成巢湖市教体系统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目标,清涧小学成立清涧小学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方再明

副组长:吴传高 鲁进

成 员:周传权 周家贵 方 元 方必茂 马康才

杨庆忠 陶 静 赵超越 吴青青

领导小组下设禁放办公室,吴传高同志兼任禁放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0日-8月14日)

1.召开全体教师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层层动员和部署,将禁放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位在职、退休职工。

2.组织开展一次系列宣传活动。在校园门口显著位置张贴《禁放公告》和宣传标语,与全体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的承诺书、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

3、与全体教师签订责任书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5日-8月31日)

1.广泛动员全体教职工参与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组织的集中整治活动,要成立校园周边巡查小组,及时发现和劝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和影响正常教育秩序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2.学校要掌握本单位教职工家庭情况,发现本单位职工有可能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提前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要即时报告。

(三)长效管理阶段(9月1日起)

1.建立禁放工作宣传长效机制。

(1)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周。一是集中开展一次禁放规定的授课活动;二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带规回家”,让家长签署《承诺书》,将禁放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位学生家庭;三是召开教职工大会,学习禁放工作的相关要求,并与教职工签订禁放《承诺书》。

(2)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要组织开展一次以禁放烟花爆竹为主题的家长会,此项活动作为每年3月、9月的安全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的一项内容,纳入校园安全工作考评体系中。

2.建立禁放工作管理长效机制。

(1)学校建立禁放工作管理通报机制。学校每月通报各班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提醒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2)建立禁放工作教师追责机制。因教师家庭或其父母、子女违法生产、存储、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教师参加各种宴请时,若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要进行劝阻,未劝阻经查证属实的,每年发生2次及以上,取消本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3)学校对教师进行考核,学校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

3.建立禁放工作学校处罚、教师约谈和问责机制。教师及其父母、子女在一周内违规燃放行为超过2次以上的,或因禁放工作不力被媒体曝光的,或扣分超过30分的,或110举报量大的,学校将对教师进行约谈,约谈后仍不改正的,将予以问责。

三、责任分工

(一)组 长:方再明

副组长:吴传高 鲁进

成 员:周传权 周家贵 方 元 方必茂 马康才

杨庆忠 陶 静 赵超越 吴青青

领导小组下设禁放办公室,吴传高同志兼任禁放办公室主任。

(二) 班主任对家长宣传工作

组长:各班班主任

组员:各班家长及学生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禁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各班主任是落实“禁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本小组落实好“禁燃”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确保“禁燃”工作顺利实施。

(二)密切协同、严格执法。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发动全体师生收集非法运输、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件线索,力争在“两节”期间查处一批烟花爆竹典型违法案件,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曝光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监督、从严问责。学校要启动问责机制,对因宣传引导、执法检查等监督管理工作不落实,导致违规燃放行为禁而不止并引发重大火灾或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依规严格追究负有监管职能政府部门和属地政府的责任。

(四)深入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工具,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违规燃放所要承担的后果,不断扩大影响、营造声势,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禁燃”意识,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确保“禁燃”目标顺利实现。

4小学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依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质量,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原则,动员我校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积极参与,依法采取有力整治措施,努力实现全面“禁燃”工作目标。

二、实施步骤

结合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月6日开始,至20XX年2月22日结束,共计48天,分为宣传发动、清理检查和联合攻坚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6日至1月15日)。统一部署、逐级发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构建组织领导体系;深入开展“禁燃”宣传教育活动,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努力营造自学“禁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清理检查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1月31日)。通过举报等方式,绝不姑息售卖摊点。全面夯实“禁燃”工作基础。

(三)联合攻坚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22日)。春节期间,确保全面“禁燃”目标顺利实现,保障全区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环保的新春佳节。

三、责任分工

(一) 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全校教师

(二) 班主任对家长宣传工作

组长:各班班主任

组员:各班家长及学生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禁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组长是落实“禁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本小组落实好“禁燃”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确保“禁燃”工作顺利实施。

(二)密切协同、严格执法。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发动全体师生收集非法运输、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件线索,力争在“两节”期间查处一批烟花爆竹典型违法案件,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曝光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监督、从严问责。学校要启动问责机制,对因宣传引导、执法检查等监督管理工作不落实,导致违规燃放行为禁而不止并引发重大火灾或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依规严格追究负有监管职能政府部门和属地政府的责任。

(四)深入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工具,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违规燃放所要承担的后果,不断扩大影响、营造声势,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禁燃”意识,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确保“禁燃”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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