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工作实施方案
1沁阳市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将省、市结核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结核病防治工作责任目标落到实处,促进结核病防治规划和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在我市的顺利实施。积极主动有效地发现结核病人,进一步提高新涂阳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和治愈率,有效控制传染源,防止结核病的流行。全面掌握我市结核病疫情,为制定全市结核病控制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维护我市社会经济的顺利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人口覆盖率100%。
(二)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70%,治愈率达85%;发现174例新涂阳病人。
(三)疑似结核病人和可疑症状者的发现率达3‰,转诊到位率达85%以上。
(四)积极开展全民健康促进教育,全民结防知识知晓率达60%,形成全社会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社会氛围。
三、组织实施
(一)为加强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专门成立市结核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督导组和技术指导组,具体负责此次筛查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指导和效果评价。各乡(镇)办事处也要相应成立以上三个管理组织,切实保障此次结核病筛查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结核病筛查领导小组负责此次筛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为筛查工作创造工作平台。
(三)结核病筛查督导组负责对筛查工作的组织启动、运作程序规范、进展速度等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结核病筛查技术指导组负责此次筛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工作,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技术性问题。
四、筛查对象
筛查对象为全市所有长住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等。部队、监狱、劳教场所等人员不在本次筛查范围之列。
五、方法与步骤
(一)筛查方法
1、筛查与登记。各乡(镇)办事处以行政村(社区、单位团体)为单位,对疑似结核病人、可疑症状人员以及重点人群进行排查登记。疑似结核病人、可疑症状人员和重点人群包括:
(1)咳嗽、咳痰3周以上,咯血或痰中带血的疑似人员;
(2)有不明原因长期低烧、乏力、盗汗、胸痛、消瘦等症状的疑似人员;
(3)近2年曾患过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亲属及其周围密切接触者。
2、对所有登记的疑似病人、可疑症状者和肺结核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胸部X线检查或进行PPD试验。
3、对胸透肺部有异常阴影或PPD试验强阳性者由市防疫站结防科进行免费拍摄胸片,对胸片有异常者免费查痰三次。
4、在本次筛查活动中发现的所有结核病人,由市防疫站结防科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治疗。
(二)筛查步骤
筛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27日-8月31日)为动员培训阶段。各乡(镇)办事处要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筛查工作。要抽调有关人员成立组织和机构开展工作,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9月1日-9月7日)为筛查、登记阶段。各乡(镇)办事处要以行政村(社区、单位团体)为单位,对疑似肺结核病人可疑症状者进行筛查登记,由乡(镇)办事处为单位进行收集上报。
第三阶段(9月8日-9月21日)为集中检查阶段。市防疫站结防科对登记的对象进行胸透或PPD试验,对胸透异常或PPD试验强阳性者拍片和痰检进行确诊。在此期间各级结核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督导组、技术指导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筛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督导。
第四阶段(9月22日-9月27日)为考核总结评价阶段。各乡(镇)办事处要对本地筛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工作评估报告市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充分认识结核病疫情的严峻形势,积极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筛查工作,采取强有力的组织和保障措施,坚决做到深入摸底、认真筛查,高质量完成筛查工作。
(二)各级组织机构要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建立和完善工作进度通报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工作落到实处。
(三)认真做好结核病筛查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培训工作。要充分调动村(社区)主任和基层医务人员对本次筛查工作的参与意识和工作主动性。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结防知识宣教活动,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与主动求治率,确保筛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要注意做好被筛查登记疑似病人和可疑症状者的思想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对于确诊的结核病人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政策进行登记治疗管理。
2政和县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照国家《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构建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防治服务体系,提高病人发现率、治愈率和DOTS策略扩展,减少结核病的传染、发病和死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新涂阳病人发现率达70%以上、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85%、肺结核病人系统管理率>95%、涂阳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筛查>85%、疾控机构追踪到位率>95%、HIV/AIDS接受结核病检查的比例达80%、督导完成率100%、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达70%、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70%、结核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70%、药品破损率<3%、病案信息初次录入及时率达99%、信息完整率达95%、开展痰培养工作、做好实验室定性偏差及评估、抗结核固定制剂的使用、资料规范化管理、开展结核健康促进工作。
三、机构职责
(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协助卫计局制定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2、建立各机构间信息传递工作流程,建立非定点医疗机构报告转诊工作机制,建立结核病患者追踪工作流程。
3、负责本地区结核病疫情监测,定期完成、上报季度、年度报表,年度工作总结,充分利用数据资料,定期对本地区结防工作进行分析和评价。
4、负责本地区药品需求计划制定,根据定点医疗机构需求为其提供免费抗结核药品。
5、负责将定点医院诊治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传递给其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落实对患者的随访治疗管理。每日浏览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对网络报告未到定点医院就诊的肺结核病病人及时进行追踪,报告的病人如在7天内未到位应进行现场追踪,并对追踪情况进行登记,对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
6、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培训。
7、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8、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
9、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各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评体系。
10、负责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工作督导以及肺结核患者随访。
11、负责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二)政和县医院(定点医院)
1、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科室(结核门诊、药房、检验科、放射科、防保科等)工作职责;建立院内结核病发现、登记、报告及转诊工作程序;将结防工作纳入医疗机构考核内容,定期由预防保健科(或其他指定科室)组织对相关科室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2、设立结核病门诊,按照肺结核临床路径和门诊诊疗规范为本地区结核患者提供诊断与治疗服务;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化疗方案,为患者提供免费全程抗结核治疗;定期对病人进行复查。
按照《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指南》的要求建立“三本”(《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本》、《痰涂片检查登记本》)及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更新、质量控制,配合县疾控中心完成相关的月报、季报、年报。
3、设立肺结核病房,收治需要住院的肺结核患者。
4、设立结核病药房(药柜),并按要求进行抗结核药品管理,免费抗结核药品由县疾控中心提供,药房做好药品的出入库登记,填写与药品管理相关的各类报表,如结核病人免费专用处方,抗结核药品领取登记本。
5、凡来诊断的肺结核病人原则上实行门诊治疗,确需住院的病人,应严格执行入院标准,一旦病情缓解,即转回所在街道和乡村继续治疗,住院费用按合作医疗或医保政策执行;对诊断的肺结核病人应填写治疗协议书、治疗记录卡、治疗管理通知单,治疗管理通知单于一周内交县疾控中心。
6、负责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的家庭成员、同事和同学免费筛查工作,检查后应将检查结果记录到密切接触者登记表上,每季度末30日前报县疾控中心,同时应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进行结核病筛查。
7、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知识的健康教育。
8、保持与县疾控中心进行沟通,及时将需要追踪患者或中断治疗患者信息等传递给县疾控中心。
9、检验科应单独设置结核病细菌实验室,专人负责痰检工作,并做好每日室内质控记录,接受上级完成室间质控,每月最后一天将室内质控报市疾控中心。痰涂片保存阳性片保存一年、阴性片保存3个月,结核病全疗程痰检复查不少于3次。
10、放射科应做好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X光胸片的使用记录。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将本院发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推荐转诊至定点医院接受诊断治疗。
2、负责将患者的个案信息及时传递给患者所在村(社区),落实患者治疗管理等,治疗管理信息传递给县疾控中心。
3、负责结核病患者追踪,接到病人追踪信息后立即通知患者所在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经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追踪仍未到位的患者如在5天内未到位应进行现场追踪;追踪结果传递给县疾控中心。
4、负责对村医及督导员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
5、负责对村医及其他督导人员的面视下督导服药工作进行现场督导与技术指导。
6、负责对病人及村民进行健康教育。
7、负责村卫生室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每例患者进行四次家庭访视,随时掌握病人治疗情况和副反应情况。
8、病人完成全程治疗后,收集《肺结核病人治疗记录卡》上交县疾控中心。
(四)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1、发现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到定点医院就诊。
2、严格执行定点医院制定的化疗方案。
3、负责本村(站)患者治疗的督导管理,督导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定期复查,发现并及时上报患者治疗过程中的药物不良反应。
4、详细做好病人的治疗记录,病人完成全疗程后,将《肺结核病人治疗记录卡》上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知的转诊未到位的病人进行追踪,追踪仍未到位的病人上报给乡医。
6、对村民(居民)及病人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五)其他医疗机构
1、建立院内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工作机制。
2、发现肺结核及可疑症状者及时进行疫情报告,并填写三联转诊单,将患者转诊至定点医院接受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3、预防保健科每日收集各相关科室的疫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定期将转诊单寄送至定点医院。
4、对患者和家属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四、保障措施
(一)医疗保障政策
将肺结核患者门诊和住院费用纳入当前医疗保障体系报销范围,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有关规定,落实农村结核病患者门诊和住院费用补偿政策,同时要协调当地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落实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结核病患者的医疗保障,确保“三位一体”防治服务模式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制度保障
1、成立医疗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县疾控中心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小组例会制度,解决医疗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建立、完善定点医院实施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3、建立非定点医院的报告转诊工作机制,规范其他综合医疗机构报告转诊工作。
4、建立县疾控中心的追踪工作流程,规范县、乡、村疑似患者追踪工作。
5、建立确诊肺结核患者管理工作机制,规范患者用药、治疗管理工作。
6、建立各机构间信息传递工作流程。
(三)定点医院诊治保障
1、基本设施要求
门诊按照传染病诊室的要求设置门诊,要保证有诊室和处置室,有必要的设备,包括医用观片灯、台式计算机、疫情信息专用电话、宽带网络接入设备、消毒设备。痰检实验室应符合生物安全二级防护要求,实验室应分区(痰涂片染色域和读片镜检区域),应装备开展痰涂片检查的基本设备,包括:冰箱、生物安全操作柜、双目显微镜等。放射科有符合国家对X线防护要求的X线机用房,配备X线机(200MA以上)、X线防护设备、洗片机、观片灯等。药房应有免费抗结核药品存放柜(架),药品存放应有防潮架、防鼠板及防盗设备。病房按照呼吸道传染病设置病房,与其他传染病房区相对隔离。
2、人员要求
结核病门诊:从事结核病诊疗的医师应具备内科学或呼吸内科学或传染病学专业的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其他人员应具备其他相关执业资格,门诊至少配备医师1-2名、护士1名,负责肺结核病患者诊断、治疗(管理)、报告和登记工作,承担免费抗结核药物的接收、登记、入库与发放工作。实验室必须保证有1-2名专(兼)职检验人员,负责结核菌涂片镜检和结核菌培养工作。预防保健科(或其他指定管理科室):有1名专(兼)职人员,承担本院结核病内部转诊的核查、管理、协调等工作。放射科:有1名专(兼)职人员,承担初诊和结核病患者X线检查工作。
五、监督考核
(一)督导
1、医疗机构预防保健科(或其他指定科室):负责对医疗机构内部肺结核患者登记、报告和转诊工作进行检查。传染病报告工作每日核对,相关科室的登记和转诊工作每周核对。
2、县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业务进行督导,每2月督导1次,对非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督导按《指南》要求执行。
(二)考核
县卫计局将对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结核病防治相关工作列为考核内容之一,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并定期组织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年至少考核一次,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反馈。
六、奖惩措施
对结防工作认真负责,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较好,软件资料、报表及时准确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作为评先评优条件,并给予嘉奖;对发现疑似病人不转诊,截留治疗肺结核病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按结核病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在后三位的单位,主要责任人给予戒勉谈话。
政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XX年1月8日
3张店中心卫生院结核病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本乡结核病防治工作,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本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结核病流行与防治工作现状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为全球所关注。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2位,结核病已被国家列为重点控制的重大疾病之一。
在全县各级的重视和支持下,本乡肺结核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在全球结核病疫情明显回升的大背景下,我乡的结核病报告人数也出现上升势头。本乡结核病疫情的波动有几个特征:一是外来流动人口导致新发结核病例增加、管理难度加大;二是复发病人占登记病例的比例上升且合并症多、治疗难度大;三是多耐药结核病的增加使结核病治愈变得更加复杂;四是爱滋病和结核病有双重感染的潜在威胁。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结核病防治力度,全面有效地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把结核病对人民健康的危害以及对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二、指导原则
(一)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卫生部门管理,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肺结核病人发现和肺结核病人定点治疗工作。
(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依托社区(乡、村医生),落实病人的督导管理和健康教育。
(四)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提高防治效果。
(五)加强结核病防治的宣传培训,提高市民健康知识知晓度和主动就诊的意识。
(六)实行肺结核治疗费用“收、减、免”政策,控制传染源。
三、总体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本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二)以乡为单位实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覆盖率达到100%,并不断提高内涵质量。
(三)完成本乡肺结核病人治疗任务。
四、工作指标
(一)各级医疗机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筛查落实率达到90%,到20XX年达到95%。
(二)非结核病指定医疗机构对可疑肺结核及肺结核病人的转诊率、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归口诊治率达到90%以上,到20XX年达到95%。
(三)新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患者由居住地社区(乡镇、场、村)负责督导管理的覆盖率达到80%。
(四)新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规则治疗率达到90%,到20XX年达到95%。
(五)新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达到85%,到20XX年达到85%以上。
(六)乡全科医生及督导化疗管理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率达到100%;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到60%。到20XX年,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
五、主要措施
(一)健全结核病防治网络,提高结核病防治能力
根据预防归口、功能对应、防治结合、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不断加强本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及结核病防治网络的建设,充实和稳定结核病防治专业技术队伍,提高防治技术水平。
结核病诊治指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谁治疗、谁管理”的防治工作原则,落实结核病人资料的规范管理,执行结核病标准化疗方案,加强对病人健康教育,实施定期配药、定期复查及服药监测等管理工作,确保治疗效果。
我乡卫生院充分利用社区三级预防保健网络,开展辖区内结核病人的化疗督导管理及健康教育。对辖区内新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必须明确专人承担化疗督导管理。病人所在的工作单位也要督促病人及时就诊,使病人得到全程、规范治疗。
(二)积极发现和治疗肺结核患者
结核病诊治指定医疗机构要对有结核病症状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根据本身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检查及治疗工作。乡卫生院、村卫生站要全面实施化疗督导管理、落实家庭督导,确保规则服药。要做到发现一例、报告一例、登记一例、治疗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有效控制结核病的传播。
(三)完善结核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
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积极推广应用现代网络信息传输技术,建立和完善结核病报告、登记、统计、监测、评价系统,将结核病防治信息作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建设的重要内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结核病的报告、登记、治疗和管理等信息资料的综合与分析,保证各类登记信息和统计资料的真实、可靠、及时、准确,掌握结核病疫情动态,为改进结核病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利用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以及专业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及时开展培训。普及现代结核病控制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结核病防治人员的素质,以保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成功实施。
(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为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坚持全民健康教育和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在组织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信息、教育交流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全民防治结核病的氛围。
各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大众宣传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促进市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结核病防治意识。
(六)加强应用性研究和交流合作
要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科学研究,将结核病应用性研究纳入科研计划,并确保资金投入。重点开展结核病流行病学、多耐药结核病的监测与治疗、结核菌与艾滋病毒双重感染的筛检与监测,以及结核病防治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的研究。
要在人员培训、科学研究、资源共享等方面与国际国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开展合作与交流,建立起合作伙伴关系,吸收、借鉴、推广国内外先进的结核病防治技术以及成功经验,积极争取国际和国内的支持和援助,积极参与全球遏制结核病行动。
六、切实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一)明确职责,增强工作合力
要切实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把结核病防治工作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辖区情况,落实各项措施;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实行多方筹资,把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加强对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教育部门要把防治结核病知识作为学校健康教育课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将结核病筛查纳入新生入学体检。
文广、宣传等部门要把结核病健康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利用所属宣传媒介,对广大群众提供公益性的防治结核病专题宣传教育服务。民政部门要对符合救济条件的结核病患者家庭给予生活补助、救济。其他部门、社会团体和各单位都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的有关工作。
(二)加强法制管理与监督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依法管理力度逐步走向法制管理的轨道。
(三)切实抓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考核与评估
乡卫生院负责对本辖区各村医疗卫生站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三溪乡卫生院
二○XX年三月二十四日
4第二幼儿园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切实做好幼儿园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广大师幼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
结核病是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防控的重点传染病,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服务的重点工作内容。20XX年起,省政府实施贫困结核病医疗救治民生工程。近年来,我省已出现多起幼儿园聚集性结核病发病,且有增多的趋势。结核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传播。在群体环境下,如果存在结核病传染源,就特别容易发生结核菌的传播。幼儿园(含托幼机构、下同)是典型的群体环境,存在发生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的高风险,需要给予重点关注。
二、目标原则
(一)目标:落实幼儿园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做到对结核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预防控制幼儿园结核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师幼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原则: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依法管理,科学防治。
三、组织领导
组长:王娟
副组长:布海里且木翟祥云
成员:各班班主任教师
四、相关职责
1、组长负责幼儿园和托幼机构结核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促与检查,建立孩子健康体检制度。
2、副组长组织开展幼儿园有关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3、成员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幼儿结核病疫情等相关信息。
五、结核病防治机构
1、为幼儿园开展结核病疫情防控、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定期到幼儿园进行经常性技术指导;
2、对幼儿园发生的结核病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提出防控措施与建议;
3、协助幼儿园对全体师幼进行结核病防控、疫情监测与报告以及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
六、预防控制
(一)日常预防
1、各级各类幼儿园要积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进广大师幼对结核病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加营养,加强锻炼,注意个人卫生,勤晒被褥,不随地吐痰等。
2、要指定专人对教室、办公室、食堂、电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音乐房、走廊和楼梯口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和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幼儿园要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无儿童预防接种证要及时予以补证、补种后方准入托入学。
(二)疫情控制
在幼儿园群体中,发现3例以上(含3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人时,即可认定为幼儿园发生肺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需采取以下措施:
1、当幼儿园发生肺结核病疫情时,应立即向辖区的结核病防治机构书面报告。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到幼儿园疫情报告后,要及时核实疫情,一旦确认,应立即组织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进入幼儿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筛查,制定控制方案,指导幼儿园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2、县(市、区)结防机构为幼儿园肺结核疫情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辖区卫生局及上级结防机构报告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波及的范围、人数、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计划;辖区卫生局及上级结防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参与调查处理,并于24小时内分别向省卫生厅、省结防所报告。同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有关疫情信息。
3、要指导幼儿园为师幼和孩子家长认真讲解结核病防治有关知识,消除广大师幼和孩子家长的恐惧心理,最大限度地消除结核病疫情对孩子学习的影响。
4、结核病防治机构对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的密切接触者要及时进行结核菌素筛查,结核菌素检查一般阳性或阴性的要注意定期观察;对结核菌素检查强阳性者,要拍摄胸片并进行其他检查,确定是否为活动性结核病人。
5、健康体检和密切接触者筛查时发现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但未发现活动性结核病灶的孩子,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孩子及家长知情同意后可以按照规定方案,给予三个月的异烟肼加利福喷丁预防性治疗并定期复查。药物性预防可在幼儿园内进行,由结核病防治机构专业人员负责指导,幼儿园卫生室或经过专门培训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监督管理孩子按规定服药,同时要进行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观察。患精神病、肝炎、异烟肼中毒者、嗜酒者不宜实施预防用药。
6、对发现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治疗管理,防止结核病疫情在校内传播蔓延;幼儿园在查验结核病防治机构出具的准予复学证明书后,方可允许患结核病的孩子复学。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应严格把关,不得为有传染性的患病孩子开具准予复学证明。
七、监督管理
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在各级幼儿园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进一步加大对幼儿园结核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结核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防控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对因疫情报告不及时、可疑病例不按规定及时处理、为有传染性的孩子开具复学证明、不认真落实结核病筛查工作而造成结核病在幼儿园传播流行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乌什县第二幼儿园
二0XX年
5峪口乡卫生院20xx年结核病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本乡结核病防治工作,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本乡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结核病流行与防治工作现状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为全球所关注。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2位,结核病已被国家列为重点控制的重大疾病之一。
本乡结核病疫情的波动有几个特征:一是外来流动人口导致新发结核病例增加、管理难度加大;二是复发病人占登记病例的比例上升且合并症多、治疗难度大;三是多耐药结核病的增加使结核病治愈变得更加复杂。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结核病防治力度,全面有效地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把结核病对人民健康的危害以及对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二、指导原则
(一)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卫生部门管理,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肺结核病人发现和肺结核病人定点治疗工作。
(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依托乡村医生,落实病人的督导管理和健康教育。
(四)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提高防治效果。
(五)加强结核病防治的宣传培训,提高市民健康知识知晓度和主动就诊的意识。
(六)实行肺结核治疗费用“收、减、免”政策,控制传染源。
三、总体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本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二)以乡镇为单位实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覆盖率达到100%,并不断提高内涵质量。
(三)完成本乡肺结核病人治疗任务。
四、工作指标
(一)新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患者由居住地村负责督导管理。
(二)新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规则治疗率达到100%,。
(三)新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达到95%以上。
(四)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5%。
五、主要措施
(一)健全结核病防治网络,提高结核病防治能力
根据预防归口、功能对应、防治结合、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不断加强本乡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及结核病防治网络的建设,充实和稳定结核病防治专业技术队伍,提高防治技术水平。
结核病诊治指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谁治疗、谁管理”的防治工作原则,落实结核病人资料的规范管理,执行结核病标准化疗方案,加强对病人健康教育,实施定期配药、定期复查及服药监测等管理工作,确保治疗效果。
我乡镇卫生院充分利用社区三级预防保健网络,开展辖区内结核病人的化疗督导管理及健康教育。对辖区内新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必须明确专人承担化疗督导管理。病人所在的工作单位也要督促病人及时就诊,使病人得到全程、规范治疗。
(二)积极发现和治疗肺结核患者
结核病诊治指定医疗机构要对有结核病症状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根据本身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检查及治疗工作。乡镇卫生院、农场职工医院要全面实施化疗督导管理、落实家庭督导,确保规则服药。要做到发现一例、报告一例、登记一例、治疗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有效控制结核病的传播。
(三)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为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坚持全民健康教育和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在组织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信息、教育交流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全民防治结核病的氛围。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峪口乡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