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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03-28 栏目:方案

1党费收缴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以及全市党费收缴、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座谈会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镇党费收缴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范围对象

镇全体党员。

二、整改内容

认真解决部分党员交纳党费不自觉、不按时、不足额,以及代扣代缴等问题;解决有的党组织执行党费工作制度不严格、不到位等问题。

三、推进措施

(一)专门安排部署(8月上旬)。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对党费收缴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

责任主体:各党(总)支部

(二)全面摸底排查(8月上旬)。

1。镇机关党支部

(1)由财政所提供xxx8年4月以来镇在职在岗机关党员每月发放工资明细表,严格按照比例计算应交党费数额。逐人逐月对照党费收缴明细账进行核查比对,准确计算应补交党费金额,建立工作台帐。

责任主体:镇机关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党支部、镇组织办、镇财政所

(2)全面了解和掌握离退休党员交纳党费的现状、少交迟交党费的原因,理清退休时间,通过电话调查、实地访问、查询人社系统了解离退休党员的工资收入,按照标准补交党费。

责任主体:镇机关党支部、老年党支部、镇人社所

2。村级党支部

村级四职干部、组织关系转入农村的退休职工、退休干部,严格按照xxx8年4月以来的工资标准重新计算应交党费,逐人逐月对照上交表格进行核查、比对准确计算应补交党费金额,建立工作台帐。农村普通党员逐一排查,做到不漏一月,不漏一人。

责任主体:各村党支部

3。双管部门党支部、两新组织党支部

各党支部要对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自xxx8年4月以来的收入情况、交纳党费情况,逐人逐月进行核查、比对,准确计算应交党费人数,应交金额、应补交党费人数、应补交党费金额,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主体:双管部门党支部、两新组织党支部

(三)统计汇总情况(8月15日前)。各党支部对本支部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汇总(附件1、附件2、附件3),及时报镇党委。镇党委汇总各党组织摸底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主体:镇党委,各党(总)支部

(四)严肃认真整改(11月10日前)。坚持边查边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工作措施,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完成整改任务。要注意区分不同情况做好整改工作,对因不了解党费规定而没有足额交纳党费的,教育引导其主动补交;对补交数额较大、一次性交纳确有难度的,由本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并报镇党委批准,可在一定时间内分期补交;对未经党组织同意少补交甚至不补交的要严肃批评,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置。要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每月向党组织足额交纳党费,扎实搞好自查自纠。

责任主体:镇党委、各党(总)支部

(五)加强调度检查(11月30日前)。①各党(总)支部要强化日常调度和督导检查。8月底前,对所属党组织摸底排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摸底排查情况进行核查、比对,确保没有遗漏;11月底前,市委组织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党费收缴工作整改到位。②参照省和济宁市、邹城市的做法,镇党委建立党费收缴工作周调度制度,各党组织党费收缴问题整改情况,要每周向党委上报汇总。

责任主体:镇党委、各党(总)支部

(六)建立长效机制(长期)。要以这次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为契机,健全党费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推动党费工作制度严格起来、执行到位。党支部要按月将党员交纳党费总额如数上缴镇党委,镇党委每月向市委组织部上缴一次党费,每半年换取一次收据。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支部每季度要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镇党委每年将对党费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责任主体:镇党委、各党(总)支部

四、组织领导

各党(总)支部要切实提高对党费收缴工作政治性、纪律性的认识,强化主体责任,注重教育引导,狠抓工作落实。要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防止简单化,确保整改工作稳妥有序进行。要注意做好舆论引导,防止负面炒作。镇党委将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党费收缴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予以重点约谈、通报批评。党费收缴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党(总)支部对整改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要及时研究,把握不准的要请示报告。

2党费收缴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村20XX年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具体实际,现将有关事项计划如下:

一、党员发展

(一)明确目标

今年,我村发展党员的指导性计划数为6名,其中女性不少于2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5岁以下年轻人不少于4人。

(二)突出重点

今年,我村发展党员工作侧重致富能手,在外创业能手,带领群众、服务群众标兵等,尤其是女性着重发展;优先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先进分子入党;把优秀共青团员培养成入党积极分子,以不断优化和改善党员队伍结构现状。

(三)严格程序

在每月26日到28日的党员活动日,我总支部将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学习、讨论,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加深对党的感情。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坚决制止杜绝不按程序发展,严格政审,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严把“推优”、培养、考察、公示等程序关,严格票决制、公示制,遵循“谁介绍谁负责、谁发展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发展党员的时间连续性,认真落实发展党员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

二、党费收缴

村书记、是党员的村委会主任和计生专干按不低于每月2。5元收取,其他村干部按不低于每月1。5元收取,一般党员没工资收入的按每月0。5元收取,多缴不限,有工资收入的按交纳标准计算,村总支将计算出每个党员的每月党费基数,同时造册登记、按月收缴,确保每个党员按月足额完成任务,村将把此项内容作为党员星级评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每个党员必须按月向党支部交纳党费,村党总支对收缴党费情况实行公示制。对不及时足额上缴党费的党员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列为重点管理对象,星级评定直接定为二星级以下,各党小组在党费收缴过程中不得将党费挪作他用,按时足额上缴镇组织部。

3支部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方案

按照规定交纳党费是党员组织观念和党性意识的具体体现,是每一名党员应尽的义务。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过程中,市委要求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根据市委组织部近期关于在全市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安排部署,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检查的对象和任务

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以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咸组通〔20XX〕37号)为依据,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自查自改为主要形式,对正式组织关系现在本支部的党员,自20XX年4月以来交纳党费的情况进行检查。

二、专项检查的步骤方法及时间安排

1、开展宣传教育(20XX年7月底至8月初)。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充分运用“主题党日+”及“两学一做”等载体,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认真学习关于党费收缴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充分认识交纳党费是做合格党员的起码条件,是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必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要把按规定收缴党费作为党组织必须履行的职责,发挥党费工作的教育功能和政治功能,使收缴党费的过程成为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严守组织纪律的过程。

2、党员个人自查(20XX年8月上旬至中旬)。对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鄂办发〔20XX〕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咸组通〔20XX〕37号),每名党员对自己20XX年4月以来交纳党费情况深入开展自查,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合格党员重要事项,向党支部报告。

3、党支部核查研究(20XX年8月中旬至8月下旬)。结合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在党员自查的基础上,党支部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核查。对没有主动、足额交纳党费的要给予提醒,教育党员该补交的要主动补交,原则上不要代扣代缴。要注意区分不同情况做好相关工作,对因不了解党费规定而没有足额交纳党费的,教育引导其主动补交;对补交党费确有困难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和其他群体中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可少补交或不补交;对补交数额较大、一次性交纳确有难度的,由本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并报局机关党委批准,可在一定时间内分期补交;对未经党组织同意少补交甚至不补交的要严肃批评,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置。

4、严肃认真整改(20XX年9月上旬至9月下旬)。根据核查结果和各党总支、党支部研究并报局机关党委批准的意见,党员个人主动补交党费,补交的党费全部交给现在党支部。党支部做好党费收缴和上缴工作,汇总有关信息,填报《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局机关党委督促指导、协调帮助所属党总支和党支部做好自查自改,同时查找和解决自身党费收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党员补交的党费,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缴上级党组织,并填报《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5、做好迎检准备(20XX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局属各党总支及党支部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检查工作,在9月底以前,及时向局机关党委提交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和《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中20XX年至20XX年相关数据,做好接受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适时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和指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结合实际,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要坚持把正面教育、思想引导摆在突出位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防止简单化,确保专项检查稳妥有序进行。局党组加强领导,局机关党委负责组织人事、党办等科室,加强具体指导督办,制定具体措施,摸清具体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要重点指导党支部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提前做好预案,妥善处理补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检查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要及时研究,把握不准的要逐级请示报告。

2、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依规依纪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按要求一律不宣传、不报道、不评论。对有关工作情况、数据要注意保密,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要加强舆情监控,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防止负面炒作。

3、落实工作制度。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要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推动党费工作制度严格起来、执行到位。一是坚持以“主题党日+”为基本载体,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党支部要坚持常态开展“主题党日+”,把按月交纳党费作为一项基本活动,提醒督促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得无故拖延,不能由他人或组织垫交、扣缴。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按时向党组织足额交纳党费。二是坚持要把党费收取、管理和上缴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支部每年要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局机关党委每年向广大党员党公布一次党费上缴情况,接受党员监督。三是坚持每年要对党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在收缴方面,要检查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组织按规定上缴党费的情况;在管理方面,要检查党费收缴制度落实、党务公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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