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菜单

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05-15 栏目:方案

1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市深入持久开展学校艾滋病预防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中学要将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纳入本学校日常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以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技术指导下,建立推进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学校艾滋病教育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市所有中学95%以上的学生掌握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

三、工作内容

1.开展科普讲座

各中学在每年9月的新生入学教育活动中,将艾滋病预防知识专题教育纳入其中。接受艾滋病知识入学专题教育对象为各中学每年初一和高一新生,每学段不少于2课时。

2.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20XX至20XX年期间,在各中学开展艾滋病健康教育“五个一”活动,即:一本宣传册、一堂健教课、一期宣传板报、一场主题班会、一次知识竞赛。

学校图书馆或阅览室应根据师生人数配备相应数量的预防艾滋病、远离毒品、无偿献血等相关知识的科普读物,供师生开架阅读或借阅;校园宣传栏中应设有相对固定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园地,定期更新内容;校园网中设置相对固定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栏目;校园广播、闭路电视等不定期地宣传预防艾滋病科普知识;通过图书馆(阅览室)、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宣传平台,全面宣传普及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

每年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即可通过同伴教育、主题班会、绘画、读书活动、知识竞赛、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具有一定规模的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上述各形式的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活动均计入专题教育课时,以确保落实《中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的初中6课时、高中4课时(高一2课时、高二2课时)的要求。

四、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

成立市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普教科,负责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日常性管理工作。

各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由市教育局普教科组织领导,各中学一名主管副校长负责,行政办负责具体实施,校医进行相关资料的台账建立和保管。

2.师资保障

每年9月,各中学组织艾滋病预防知识专题讲座,师资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讲师团安排,各中学不承担授课费。

3.效果评价

每场讲座结束后,各中学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讲师团完成学生掌握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的效果评价工作。

4.师资培训

根据教育部门的需求和安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讲师团组织开展针对教育系统的艾滋病专题教育师资培训,培训对象为各中学校医。

5.日常教育

各中学指定1名兼职教师(如校医)负责所在学校艾滋病日常性宣传教育工作,日常性宣传教育活动所需的科普资料由各区级疾控中心按新生人数100%发放。

6.督导检查

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将预防艾滋病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教育、卫生督导评估及有关专项工作检查内容,定期对各学校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落实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课时或专题讲座、开展师资培训、开展多种形式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以及提高学校师生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知晓率等工作进行检查与督促。对督导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政策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同时,市教育局也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推动教育系统预防艾滋病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2中华镇20XX年防治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区、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20XX-20XX年)及《20XX年广西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防艾体系,加大对农村地区艾滋病防治宣传干预力度,有效遏制艾滋病在农村地区的传播和蔓延,保持我镇艾滋病疫情低流行态势,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及完善镇村艾滋病防控网络建设,积极探索适合我镇艾滋病防控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完善防控工作机制并持久深入开展,使我县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及干预工作覆盖到全镇所有村屯,全民艾滋病防治知识得到普及,艾滋病防范意识、防范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保证各项艾滋病综合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遏制艾滋病在我镇的传播和蔓延,实现艾滋病防治“两降一升”的工作总体目标。

二、成立领导机构

组长:李雪松(镇长)

副组长:周世昌(分管副镇长)

成员:白行富(镇卫生院院长)

张振兴(镇卫生院副院长)

农谦(镇计生服务中心主任)

连家勇(镇财政所所长)

各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村委(社区)主任

艾滋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院院长白行富担任,副主任由卫生院分管副院长张振兴、计生服务中心主任农谦担任,成员由卫生院艾防组及计生服务所相关人员组成。

三、工作职责

1.按照县防艾办艾滋病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研究制定本镇艾滋病防控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考评方案,并组织实施。

2.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例会,总结镇村艾滋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镇村艾滋病防控工作存在问题,研究布置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要求。

3.承担镇村级艾滋病防控工作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

4.组织开展镇村艾滋病防控工作督查及考核评估工作。

5.研究解决镇、村艾滋病防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6.承担镇村艾滋病防控工作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及总结汇报工作。

7.负责本镇艾滋病防控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艾滋病防控工作任务。

3荔浦县艾滋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实施方案

艾滋病是当今世界各国非常关注的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它已成为全球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之一。当前我国的艾滋病疫情流行形势相当严峻,自20XX年首次报告艾滋病病例以来,艾滋病流行呈快速上升趋势。20XX年全国艾滋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表明:我国现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约84万人,其中艾滋病病人约8万例。我国艾滋病流行的主要特点为:一是涉及面广,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发现有感染者;二是疫情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共用注射器吸毒是艾滋病病毒传播的主要渠道,性接触、母婴传播的比例逐年增长;三是感染者主要以青壮年为主;四是局部地区正面临发病、死亡高峰;五是艾滋病流行的危险因素广泛存在,主要表现为不安全性行为在男性同性恋人群、暗娼人群中具有较高比例,共用注射器吸毒行为在吸毒人群中普遍存在。我县自20XX年首次报告艾滋病病例以来,每年均有数例艾滋病感染者报告。为防止艾滋病疫情在我县发生与流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好国家要求的“四免一关怀”政策,严格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强化艾滋病预防控制措施,减少艾滋病发生和流行。

二、目标

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体系,在全社会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控制艾滋病发生和流行。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荔浦县艾滋病预防控制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黄本和(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何有军(县财政局局长)

古河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黎杰远(县卫生局局长)

何承贤(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颜荣华(县公安局局长)

张凌学(县司法局局长)

韦吉军(县教育局局长)

何彰贤(县计生局局长)

邹雄远(县交通局局长)

冯智(县民政局局长)

廖照明(县工商局局长)

罗盈忠(县药监局局长)

周玉琼(县妇联主席)

尹宁(县防疫站站长)

协调领导小组要按《广西预防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XX-20XX年)》及《广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要求,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成立荔浦县艾滋病预防控制业务指导小组:

组长:黎杰远(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潘良斌(县卫生局副局长)

尹宁(县防疫站站长)

成员:陆益斌(县医院副院长)

丘继海(县中医院副院长)

杨华(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陈快钦(县防疫站副站长)

秦辉(县医院内三科主任)

杨金友(县医院主管检验师)

黎志芬(防疫站流行病主管医师)

杨桂萍(防疫站主管技师)

业务指导小组根据不同时期的艾滋病疫情动态,及时研究对策,协调解决在预防控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负责向县协调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各乡镇应成立相应的协调领导小组及业务指导小组,负责本乡镇防治工作。

四、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宣传部

加大对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力度,协调有关新闻报道工作。

(二)财政局

根据艾滋病疫情控制工作的需要,负责安排应由县财政承担的艾滋病防治经费,并和有关部门一起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效益评估工作。

(三)卫生局

1、制定全县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指导方案,协调和指导实施,并负责日常工作。

2、成立艾滋病治疗专家组,组织专家讨论,确定病人治疗方案。

3、负责组织艾滋病、性病疫情监测与管理,组织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

4、负责做好医疗卫生单位及乡村医生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四)防疫站

1、开展和指导各部门对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2、加强全县艾滋病疫情监测和管理,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3、负责对高危人群(如吸毒人员、性病患者、娱乐服务行业人员等)开展艾滋病监测工作。

4、负责对已确诊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监控工作。

(五)广播电视局

1、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宣传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宣传艾滋病性病的危害和预防知识,报道有关防治工作的情况。

2、电台、电视台将防治艾滋病性病内容列入日常宣传计划,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六)公安局

1、坚决打击和取缔卖淫嫖娼、吸毒、非法采血活动。

2、配合卫生部门执行有关艾滋病、性病管理法规,参与有关防治措施的实施。

3、对被收容教育的卖淫嫖娼及被强制戒毒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的宣传教育。

4、负责收容所、看守所和戒毒所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按有关规定进行艾滋病、性病检查与治疗。

5、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

(七)司法局

1、配合卫生部门执行有关艾滋病、性病管理规范,参与有关防治措施的实施。

2、对在押罪犯和劳教人员以及管教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3、协助卫生部门进行艾滋病监测。

4、会同卫生部门制定艾滋病、性病防治有关法规的宣传计划,承担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任务。

(八)教育局

负责在全县中学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并纳入健康教育计划。

(九)计生局

1、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在育龄人群中开展性安全教育、预防艾滋病、性病传播的宣传教育、咨询和技术服务。

2、结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推广使用避孕套等预防艾滋病、性病的技术。

(十)交通局

利用车站及交通工具等场所,对旅客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配合卫生部做好艾滋病监测与管理工作。

(十一)民政局

1、负责因艾滋病致贫、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家庭和个人的生活救济,保障他们的最低生活。

2、协助卫生部门对收容遣送人员进行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测。

(十二)工商局

1、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嫖娼、卖淫、吸毒、贩毒活动,加强对娱乐和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

2、配合卫生部门执行有关艾滋病、性病管理规范,支持防治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和公益广告工作。

(十三)药监局

负责对治疗艾滋病的药品、诊断试剂以及预防用品的质量监督。

(十四)妇联

配合卫生、宣传、政法等职能部门,做好妇女防治艾滋病、性病知识的普及教育。依法维护妇女中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合法权益。

五、措施

(一)坚持预防为主,全面深入地推进预防和干预工作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控制艾滋病重在预防,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其传播和流行的主要途径,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和干预措施。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农村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的具体方式为:

(1)广播电台每周定期播放一次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

(2)电视台长期播放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标语字幕和无偿献血公益性广告,并且不定期播放艾滋病宣传教育片;

(3)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咨询活动,每月一次;

(4)设立艾滋病防治咨询电话(7213642);

(5)长期在戒毒所、旅店、服务业等场所发放宣传资料;

(6)培训乡村医生,利用乡医开展宣传工作。

2、严格控制血源性传播

(1)在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村级卫生所(室)强制推广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做好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毁形和有关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消毒工作,防止艾滋病医源性传播。

(2)卫生部门要根据《献血法》和《血液制品管理条件》,与红十字会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无偿献血,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健康适龄人员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提高无偿献血率。

(3)卫生行政部门及药监部门要不定期进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质量监督。

3、坚定不移地推广干预措施

注射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是当前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积极开展对注射吸毒、卖淫嫖娼等高危行为的干预,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传播的重要手段。

(1)卫生行政部门要协同公安部门、药监部门在吸毒人员中开展针具营销、美沙酮替代治疗等干预措施。

(2)计生部门要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套,在高危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公开发放安全套或安装安全套发放设施。

(二)依法管理,强化监督

(1)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贩毒和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强制戒毒人员、查处的卖淫嫖娼人员和城市流动人口等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公安、司法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羁押和被监管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检测、筛查、治疗和有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防疫部门要按卫生部关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做好监控工作。

(三)加强疫情监测报告,规范艾滋病检测工作

及时、准确掌握艾滋病疫情和流行趋势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关键,因此要切实加强艾滋病监测网络建设,医疗卫生单位、县卫生防疫站要建立监测哨点,开展对高危人群的艾滋病筛查工作,确保有效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鉴于目前我县无“初筛实验室”,因此各哨点单位要严格按照卫生部20XX年9月颁发的《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进行操作,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尽快创造条件建立“初筛实验室”。初筛实验室检测的阳性结果不是最终结果,应及时上送作进一步确认(初筛实验室不能出具HIV抗体阳性的结果报告)。同时要注意对检测人员提供检测、预防和治疗等咨询服务,做好咨询和检测服务保密工作。初筛实验室、感染者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呈阳性人员的任何个人资料。

艾滋病疫情由县人民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向社会公布,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四)切实有效地落实救济关怀措施,落实国家要求的“四免一关怀”政策(即:免费血液初筛检测;对农民和城镇经济困难人群中的艾滋病患者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对艾滋病患者遗孤实行免费就学;对孕妇实施免费筛查和抗病毒药物治疗;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根据卫生部《关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采取医疗服务、社区服务、社会与家庭关怀相结合的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管理,消除社会歧视,将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纳入政府救助范围。

(五)加大投入力度,保障防治经费

县、乡财政要加大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合理安排防治经费,保证必要的药品采购、健康教育、人员培训、疫情监测、防治能力建设和患者救治的经费。要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考核与评价

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切实保证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实施,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对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4景讷乡20XX年防治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我乡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防艾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20XX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四免一关怀”政策、《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规和政策,按照全省和全市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高效、统一、务实的防治工作机制,巩固和推广已经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整合有利资源,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关怀救助措施,减少危害,扎实推进防治艾滋病整体工作,把我乡艾滋病病毒感染控制在较低水平。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遏制艾滋病蔓延和流行对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做到领导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

二、进一步加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力度

(一)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防治艾滋病组织管理、协调指挥能力。加大党政干部培训力度,各级宣传部门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以村组广播、学校为主要平台,利用会议和公益活动等形式,在乡辖区内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法规政策、宣传培训,培训率达100%,合格率达98%以上。

(二)持续开展大众宣传教育,深入普及防艾知识。营造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和积极参与支持艾滋病防治的良好社会环境。做到每年宣传防治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不少于3次,“12〃1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国际献血日”等节日期间连续宣传不少于1周;实用、有效、针对性强的宣传卡、页进村入户到人;不断加强公共场所和乡村宣传教育;巩固各级各类学校防治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中小学学校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至20XX年,城市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政策知晓率达95%以上,农村达85%以上,教师知晓率100%学生知识知晓率达98%,校外青少年知晓率75%以上,农民工知识知晓率达75%以上。

三、加大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力度,提高监测检测工作质量,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的管理工作。

(一)完善监测检测体系,科学开展艾滋病监测检测,准确掌握艾滋病流行情况和趋势,为科学决策、有效防治服务提供依据。乡卫生部门要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合实际,制定监测方案,确保监测样本具有代表性;加强数据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规范各医疗单位监测检测数据。

(二)提高各级医疗机构艾滋病咨询能力,培训艾滋病咨询员队伍,到年底,每个医疗机构艾滋病咨询员不少于3人。切实加强对感染者的告知、CD4检测和随访。当年新发现感染者告知率达95%以上,CD4检测率达60%以上,随访率达70%以上,感染者配偶检测率达50%以上。

(三)提高艾滋病感染者的转诊转介和服务能力,完善发现、告知、干预、治疗和转诊转介服务管理体系,将辖区内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纳入服务管理体系。

(四)强化卫生行政监督执法工作,预防和惩治违反《艾滋病防治条例》和防治艾滋病相关规定造成艾滋病传播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行为干预工作

(一)充分发挥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作用。乡防艾办要加强高干队员的培训工作,提高高干队员工作能力。加强综合干预工作,提高非卫生部门参与度,确保干预活动每个每个场所覆盖不低于1次。干预工作覆盖率达95%以上。娱乐服务场所高危人群艾滋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业主达到95%以上。

(二)加大安全套推广使用力度。乡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关于推广使用安全套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公共场所免费安全套的提供,实现安全套的免费推广使用。确保暗娼安全套使用率达到70%以上。

(三)全面开展对婚姻登记人群和孕妇的艾滋病检测工作,对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孕产妇100%纳入艾滋病管理体系,并提供母婴阻断服务。努力提高阳性孕产妇母婴阻断后产妇和婴儿的随访和管理工作。

五、规范临床治疗工作

加强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市人民医院)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联系与沟通,完善转介机制。按照“应治尽治”的原则,为符合治疗条例的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积极探索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医疗机构指导的艾滋病临床治疗模式,提高依从性。

六、加强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工作

坚决取缔、打击非法采供血或原料血浆活动,严禁高危群献血液(血浆)。加强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大力提倡无偿献血,提高无偿献血率,坚持临床科学、合理用血。

七、加强关怀救助工作

民政部门要按照制定的救助方案,加强与卫生部门联系配合,在保密和自愿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感染者、病人、遗孤、遗老和困难家庭进行生活救助,卫生部门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对确定的救助对象开展生活救助、孤儿安置及免费上学等关怀救助工作。努力扩大关怀救助范围,提高关怀救助标准。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艾滋病的预防、关怀救助工作。逐步实现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家庭的关怀救助由生活救助向政府、社会创造条件,自我救助和发展的新型关怀救助形式转变。

八、加强艾滋病防治交流与合作,认真实施省级综合防治项目

(一)乡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控制本乡、本部门参与的防治艾滋病现状分析。要积极宣传景讷乡艾滋病防治工作,扩大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技术、奖金支持。要把省级综合防治艾滋病项目纳入景讷乡防治艾滋病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统一实施。

(二)按项目要求认真落实省级综合防治艾滋病项目各项项目措施。

九、加强艾滋病防治信息化建设

建立以现有防治信息网络为基础,集宣传、监测检测、艾滋病感染管理、干预、治疗、关怀救助、交流合作等为一体的信息系统,实现防治信息的多向反馈与共享,提高信息使用效率,实现防治艾滋病资源的有效整合,效益最大化。

景讷卫生院

20XX年1月4日

5朱桥中学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市疾病防控中心关于《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的部署加强对我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扎实开展我校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为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预防艾滋病知识,努力提高青少年对艾滋病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培养青少年良好健康行为习惯,维护青少年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1、将艾滋病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编入课程表并正常上课,保证每学期6课时,并做好教案的长期保存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的“换水游戏”,确保每一名在校生都要参与。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我校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位,成立朱桥中学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战宏伟

副组长:刘克伟张伟光

成员:付秋林滕春城贾广亮吕中兴王新良

王书良孙晓光王琛孙爱兵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加强工作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开展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落实授课人员,完成规定的课时,定期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落实任务和责任

1.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学校各处室有序开展工作。

2.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将艾滋病防控(治)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并保证每学期6学时,向师生发放艾滋病防控(治)知识资料。举办本校教师预防艾滋病知识培训。

3.各班班主任利用主题班会时间带领本班学生通过班班通观看《艾滋病警示录》和换水游戏并形成两个教案上交长期存档。与学校领导小组约定时间进行换水游戏实际操作。另自20XX年起新生入学的班级都要利用每年12月1日的“世界艾滋病日”时间观看《艾滋病警示录》和进行换水游戏操作并形成两个教案上交长期存档。学校将对游戏开展情况进行评比、总结、归档、上报市局。

4.健康教育教师每学期讲授关于《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课不少于5课时,相关教案要及时上交,学校统一长期保存。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