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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警务室工作方案

时间: 05-27 栏目:方案

1城市社区警务室规划建设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城市社区建设,推进城市网格化建设,强力推动公安机关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等“四项建设”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全市城区社会面治安整体管控水平,根据全市城市社区建设要求,制定城市社区警务室规划建设方案如下。

一、总体建设思路

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合理布局城市警务室,加大建设投入,确保警务室建设与城市社区建设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布局、同步建设;进一步强化警务室警力、协勤力量配备,将有限的警力充实到基层社区,建立健全公安机关社区警务“警民联防、警居联管、警种联动”三联机制,将公安机关各项基础业务工作向基层、向社区延伸,确保公安机关的触角伸入到最基层,使社会治安打防管控一体化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到最基层,实现我市城市社区“发案少、秩序好、社区稳定的目标”,进一步促进社区和谐,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体系

为切实加强全市城区社区警务室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城市社区工作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市城工办、市综治办、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城区三办一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社区警务室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市社区警务室建设的研究决策、指挥调度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街道(区)确定一名联系人组成,具体负责城区社区警务室建设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工作。各相关部门、街道(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体系,进一步强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工负责,落实措施,确保城市社区警务室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警务室建设标准

(一)警务室布局要求。城市警务室建设要综合考虑社区规模大小、人口多少、治安状况、警力数量等因素,科学划分警务区,规范警务室建设,原则上每个社区都要建设一个警务室,社区规模较少的(少于1000户),可以由临近2个社区共同建设一个警务室。警务室要求建在治安状况复杂、刑事案件高发、矛盾纠纷较多的地点,并尽可能与居委会相邻。对于城市新建社区,要在对社区进行规划的同时,确定警务室的位置和办公用房,对于老旧的社区,由三办一区党委政府会同住建部门负责选择合适的警务室办公场所。

(二)警务室建设要求。警务室办公用房应满足社区民警的工作需要。对于新建的城市社区,3000户以下的社区,警务室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3000户以上的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要达到80-100平方米;对城市老旧社区,警务室办公用房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平方米。警务室要求配备有基本办公设施、有基本警务装备及个人防护器材、有适宜交通工具、有警务通讯工具、有信息化办公设备、有便民服务设施。警务室要有统一外观形象、统一标识、统一制度规定,设立警务公示栏、公布民警照片、姓名及联系方式,设置治安预警专栏等设施。警务室内部要有辖区示意图、民警工作职责等。同时每个社区警务室要建立自己的宣传阵地。

(三)警力配备要求。按照城市社区每5000人配备一名社区民警的总体要求,在规模较小、治安较为平稳的社区警务室,配备一名社区民警,在规模较大,治安复杂的警务区实行2名社区民警,并根据社区民警数量,按照1:2或1:3的比例配备专职协勤人员,即每个社区至少要配备2-3名专职协勤人员,配合社区民警开展社区管理工作。推动社区民警在居委会、村委会担任副主任,直接参与社区党务、政务、事务决策和管理,将警务工作纳入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促进治理力量、措施、手段在基层整合。

四、部门职责分工

(一)市城工办要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的协调、调度和综合指导,并将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工作考核。

(二)市财政局要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将社区警务室建设工作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强化警务室建设的经费保障,并将警务室建成后的运行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市住建局要会同三办一区党委、政府根据各社区居委会的用房情况,做好警务室办公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同时对于新建城市社区,要在规划审批环节严格把关,对未按规定规划社区警务室的新建社区,原则上不予审批。

(四)市公安局要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的指导监督,负责警务室警务装备的配备,社区民警的配备,组织好社区警务室日常工作。

(五)市人社局要会同三办一区党委、政府做好社区警务室专职协勤人员的招聘和配备工作。

(六)城区三办一区要会同住建部门切实做好警务室的选址和基础建设工作,负责专职协勤人员的配备,确保警务室能够及时完成基础建设,尽快开展相关警务工作。

五、建设进度要求

按照建成一个城市社区,同步建成社区警务室的要求,结合我市城区和公安机关的实际,20XX年底前,城区三办一区所属辖区至少建设2个标准警务室,20XX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的60%,20XX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根据20XX年度建设进度,将年度建设任务细化如下:

(一)警务室选址(现在起到6月底)

各街道、区结合辖区社区的实际,提报年度警务室建设的社区,并组织对警务室的办公用房进行先期规划,确定好警务室位置和办公场所。

(二)警务室基础建设(7月初至9月底)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定建设的社区警务室进行实地勘察,进一步予以确定,公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设要求,组织对警务室的基础硬件进行施工建设,完成基础建设和办公设施的配备。

(三)警务室人员配备(至10月底)

社区警务室硬件建设完成以后,公安部门完善警务室的警用装备配备,科学调整警力担任社区民警,三办一区负责按照标准配备专职协勤力量,警务室正式运行开展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分工,合力推进社区警务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各自在城市社区警务室建设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按照部门分工,分兵把口、分步实施,同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强力推进城市社区警务室建设

(二)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各级综治部门为依托,会商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做好社区警务工作整体规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定期调度协调工作,促进治理力量、措施和手段在基层整合。社区民警要发挥专业优势,进一步强化社区治安方面的牵头组织协调作用,纳入“网格化”管理机制,有效将警务工作融入社区党务、政务和事务,形成内外结合、多元共治工作格局。要通过招聘义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录辅助力量,整合治保、综治、网格管理人员等社区治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治保会、平安协会、警民议事会等群防群治组织和“红袖标”、“夕阳红”、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社区工作者、义工等群防群治队伍,壮大社区自治力量。

(三)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为全面落实城市社区警务建设措施、加快建设进度,市社区警务室建设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街道(区)范围内社区警务室建设情况,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制发通报,对工作积极主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进度快、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重视,措施落实不力、进度迟缓的单位予以通报,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说明情况,对没有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单位,实行年度综治考核一票否决。

2宁边路街道社区警务室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各社区、村警务室的管理,充分发挥警务室和各类群防群治组织在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履行好各自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能,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8”组织管理模式

1、宁边路街道各社区(村)警务室、义务巡逻队是各社区(村)主要的治安群防群治组织,由街道社区、村党组织直接领导占80%,派出所进行日常业务指导占20%。

2、各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为社区(村)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社区(村)民警由派出所选派,任命为社区(村)副书记或者主任助理必须经所在的社区(村)党组织推荐,由街道党工委进行考察任命。社区(村)民警担任社区(村)副书记或主任助理为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主要责任人,协助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开展综合治理、信访、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各社区(村)警务室及协警由社区(村)直接管理。

3、协警员的年龄要求在20周岁至45岁之间(特殊情况可考虑到50周岁),经市级以上定点医院体检,身体健康、思想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高中以上学历。

4、社区(村)警务室及社区(村)民警在派出所领取工作任务后,要及时向社区(村)党组织汇报和对接,由社区(村)党组织进行统筹安排。如遇工作冲突,必须服从社区(村)党组织的安排。

二、社区(村)警务室及协警工作职责

1、社区(村)警务室必须每天保证24小时有人,协警员通讯工具24小时保持畅通,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必须参与社区一切行政事务性工作,接待群众热情周到,主动帮助群众解决求助事宜。

2、社区(村)警务室必须负责综合治理、司法、人民调解工作,协助社区(村)党组织做好信访工作。

3、社区(村)警务室必须按时参加每周一下午社区(村)的班子工作汇报会,并以书面形式向社区(村)党组织汇报综合治理、信访情况,尤其是重点信访、维稳户情况。如遇会议冲突,时间由社区党(村)组织另行通知;如遇执勤冲突,必须向社区党组织书记请假。

4、社区(村)民警作为副书记或主任助理,必须参加社区(村)党组织召开的班子会议、社情民意建言会等,承担考核和被考核的义务和责任。

5、社区协警员必须包网格,担任网格联络员,负责网格内流动人口登记、计划生育、卫生等一切事务性工作,切实做好群众服务工作。同时必须接受街道党工委、社区“四知四清四掌握”的“日提月问季考”的考核机制,对所包网格基本情况、各类信息做到底数明、一口清,双知晓率要达到98%以上。

6、协警必须按照规定参加街道党工委、社区(村)党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培训。

7、社区(村)协警不承担派出所的值班,全力配合社区(村)的值班。

8、社区(村)警务室要做好治安检查、治安巡逻、治安执勤等治安防范工作;做好实有人口管理工作,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检查和督促出租户按规定出租房屋,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协助督促用工单位管理外来务工人员。

9、社区(村)警务室要做好法制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开展防盗、防破坏、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等安全防范工作。

10、及时向社区(村)党组织和公安派出所反映社情民意、非法宗教活动和可能造成危害社会治安的矛盾纠纷及信访滋事苗头,并协助做好重点人员的管控、教育、疏导、化解工作。

11、协助盘查、堵控上访户和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物品。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组织保护现场,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12、协助民警维护辖区治安秩序,参加抢先救灾工作,应对突发事件,保护公私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三、协警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履行职责的劳动权;

2、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待遇;

3、对本单位和领导提出建议和意见;

4、与社区公益岗工作人员同样按照有关规定和比例,享有一定的福利待遇。

四、考核和奖惩

1、社区民警实行“622”民意测评考核,即社区干部占60%、楼栋长(巷道长)占20%,服务对象占20%。社区(村)协警的考核同社区(村)干部一样由街道党工委进行安排。

2、社区协警同社区其他干部一样一天四打卡,每月出勤情况必须由社区班子签字后上报街道党工委。社区(村)协警考勤、考学、考绩严格按照《宁边路街道绩效考核方案》执行,与社区其他干部同管理、同考核,绩效考核分值(参照社区公益岗)与工资相挂钩。请销假按照《宁边路街道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3、协警员工资表的审批发放必须由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报街道主要领导进行审批,方可发放。

4、社区户口迁移必须由社区党组织签署意见,开具证明后方可到派出所办理。如未经社区党组织签字,私自落户的,后期出现不良后果,谁落户谁负责。

5、社区(村)民警及协警的各类评先,必须由社区(村)党组织签署意见,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同意后,方可上报。

如有以下情况,社区(村)党组织可以书面形式,报街道党工委对协警员进行调整或辞退。

1、社区(村)协警员根据情况,实行内部轮岗交流。工作期间,如有三次以上(含三次)不服从社区(村)党组织安排或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社区(村)党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有权将此工作人员上报街道党工委,进行调整或者辞退。

2、社区(村)协警伪造、捏造、编造辖区房屋出租、人口户籍等各类信息或滥用职权出具虚假证明、乱收取费用,一经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查实,立即辞退。

3、社区(村)协警在接待办事群众,要文明用语,按政策解答问题,如因言辞不妥、态度恶劣,被群众投诉2次及2次以上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街道党工委查实,进行调整或辞退。

五、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警务室20XX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公安局、高桥派出所的部署,结合高桥大市场社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迎接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迎测工作的具体要求,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迎接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构建和谐文明社区。

二、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志勇龚剑湘

副组长:贺国伟胡志祥方燕平

成员:社区及警务室全体成员、市场各物管办公室全体成员

三、具体措施:

1、制定社区警务室具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工作安排责任到人。

2、组织社区各辖区单位负责人召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把创建文明城市的内容、居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分解到单位和个人,确保落实到位。

3、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在上级政府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交办到警务室时,警务室必须派专人督促辖区内各有关单位按期整改到位。

4、建立问题整改机制。上级部门和自身发现问题,要立即书面通知辖区内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快速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5、建立应急处理机制。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成立相应的应急分队,发现问题,应急分队及时处理。

6、建立辖区联动机制。辖区范围内各成员单位相互联动,积极配合,分工合作,形成整体一盘棋。

7、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警务室工作人员在各责任区内进行排查,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了解到的情况,居民、商户反馈的问题等要及时处理,要进行处理后的反馈。

8、建立对外协调机制。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协调处理好周边社区的关系,共同处理好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相关工作。

9、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各责任人、辖区内各成员单位由于工作不认真、任务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10、建立资料保管机制。各项工作的推进要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和文书档案,包括方案、实施细则、责任分解表、工作督办文书、问题整改通知、信息反馈表等,都要形成完整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档案资料。

四、工作要求

1、做好责任区内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宣传发动工作。

2、搞好责任区内街巷、居民区的环境卫生、不留死角。

3、负责督导责任区内单位、门店的宣传发动和“门前三包”到位。

4、各责任区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确保测评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迎检顺利通过。

社区警务室

20XX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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