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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化方案

时间: 04-05 栏目:方案

1ICU护理工作量化方案

一设置各班分值

基础分:8-12班(4分)

8-5班(9分)

白班(8分)

夜班(15分)

二.加分项目:

1.收病人:白班(8:00-17:00)各班加2分,夜班每人加3分。

2.洗胃:白班各班加2分,夜班加3分。

3.大抢救:白班加3分,夜班加5分。

4.病人占床日加分:每人次加1分。(监测时间>4小时)

5.手术:白班加2分,夜班加3分。

6.加班(指完成本班工作之外),每小时加2分。

7.科室基础维护(水电暖窗帘)执行者每次加5分。

三.扣分项目:

1.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喂奶时间除外)

2.本班职责未完成一项扣1分,并及时完成,如经督促未完成扣10分。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护理操作不戴口罩帽子,换液体不消毒者或其他违犯无菌原则者,发现一次扣1分。

4.引起病人不满或投诉,引起护理差错或纠纷者,科内解决扣20分,院内解决扣50分。

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因查对错误,(换错液,配错药),未引起不良后果,经发现一次扣1分,引起不良后果者扣10分,引起严重后果者扣50分,造成重大后果者,交医院处理,并扣100分。

6.基础护理不到位,一次扣1分。出现褥疮当班每人扣10分。

四.参与考核人员。

1.icu全体工作人员。

2.实习进修人员参与考核,所得分值做为出科考核标准。

五.工资奖金分配:

1.有奖金人员,每月所得分值占总分值比例,奖金按同比例分配。

2.无奖金人员,每月所得分值占科室月平均分值比例为本月工资数。

3.因休长假余出部分资金,为科室全体职工共同分配。

4.夜班费,及其他补助按医院规定执行。

5.享受假期,只享受基础工资奖金待遇。

六.执行计划:

1.每人每班统计得分,认真计分,不得多报,漏报,谎报。互相监督,严格执行。

2.每日统计个人得分,每月汇总总得分。

3.每周二科室计分员至少2人参加核实上一周计分情况。

4.每月计分员汇总总得分,并签字以示负责。

2学校教师工作量化积分考核评估方案

为了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我校教育的全面发展,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主动性,挖掘其潜能,服务于教学,正确公平、公正的评价教师的日常工作,为教师评奖评优及聘任人事调动、晋职晋升提供有力依据,特制订教师工作量的量化评估考核细则。

本评估方案考核总分为200分。

一、德(20分)

1、政治思想(6分)

A、违犯国家政策、法规等,每项次扣6分;

B、违犯校规校纪,每次扣2分;

C、积极参加每周的政治业务学习,全期笔记不少于5000字,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每少200字扣1分。

2、教育思想(8分)

A、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如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扣2分/次。

B、要有“学困生”、“德困生”转化计划、名单、措施、总结,缺一项扣1分。

C、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无歧视后进生现象,如有歧视后进生,家长反映强烈的则扣2分/次。

D、乱收费,扣5分。

E、不及时上交经费扣2分。

3、为人师表(6分)

A、工作时间内玩扑克、麻将或参与赌博,每次扣2分。

B、不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每次扣2分。

C、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2分,家长反映强烈的每次扣5分。

D、团结、尊重同志,有闹不团结现象每次扣2分。

E、违犯计划生育扣6分/次。

二、能(70分)

1、学识水平(6分)

A、学历不合格,扣2分。

B、未按要求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扣2分。

C、40岁以下青年学历未达标教师未参加学历提高进修,每学期扣2分。

2、教育能力(14分)

A、业务不熟,不阅读资料,有明显教学错误出现,每次扣2分。

B、每参加一次全镇性的公开教学加1分,不承担公开教学或效果特差,每次扣2分。

C、不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未发言(发言前要有准备,要有评教记录),缺少每次扣2分。

D、期末撰写工作总结,填写有关表册缺一项扣2分。

E、未用普通话授课,字迹不规范,每次扣1分。

F、恰当地使用电教仪器设备教学。

3、常规教学(50分)

计分办法,常规教学得分X50%。具体见《金园中心学校常规教学管理细则》

三、勤(10分)

1、考勤(8分)

具体内容见《学校考勤管理细则》。

2、工作态度(2分)

A、不服从分配或无工作责任感,每项扣1分。

B、工作上造成不良影响或有安全责任事故每次扣2分。

四、绩(100分)

(一)、学科统考平均成绩(80分)

1、该科以全镇第一名为满分,计80分,平均分每低于第一名1分扣0.5分.该项最低70分。

2、初中各学科该分取小学平均分值.

(二)、合格率(15分)

1、小学低段及格率80%,中段及格率65%,高段及格率50%,初中及格率30%,该项得满分。

2、每低于5%扣1分。

3、及格率为0该项不计分。

(三)、优秀率(5分)

1、低段优秀率40%,中段优秀率30%,高段优秀率20%,初中优秀率8%,该项计满分。

2、每低于5%扣1分。

3、优秀率为0该项不计分。

(四)、兼任二科的则按70%+40%或50%+50%计算,幼儿大班第一名成绩挂靠学校平均成绩前三分之一平均值,第二名成绩挂靠校平均成绩。

(五)班科成绩分选最高年级分数为标准,其它年级参照标准名次计成绩分。即:名次标准年级总班数×班名次/所在年级部总班数。

(六)、计分办法

1、按以上前三项部分之和的高低,排列该任科教学科者的所得名次。

2、该得分即为教学成绩的量化积分。(如有特殊情况,则按名次档次划分)

五、奖励加分

1、本人获镇以上奖项,(仅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按镇、区、市、省、国家级分别计2、3、4、5、10分。

2、竞赛辅导奖加分同上。

3、《袁州文教》、《袁州区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建设简报》或其它教育刊物上发表一篇加2分。

六、处罚

上级部门工作检查或验收考核中完全属人为因素造成扣分,则处2倍罚分计入考评分。

七、附则

1、细则中第四项由中心学校聘用教师计分用。

2、以上细则中的具体问题和未尽事宜由中心学校校务会负责解释决定。

3、教师评优程序

(1)、优秀教师在各项业绩考评中分值应在前列。

(2)、各校在评先评优中,应充分发扬民主,经民主评议后,校务会讨论(查记录)由校长把名单及优秀者的工作业绩材料交中心校。

(3)、评优名额为本校上岗教师总数的15%,班主任、行政人员评优另行规定。

(4)、中心学校校务会就各校参评名单进行审核报送上级进行表彰。

3中小学教师职务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表试行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教师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真正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科学量化、全面考核、择优推荐,使教师职务推荐评审工作更趋合理、准确、科学,现根据《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黑人发[20XX]71号)及《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教师职务量化推荐考核办法(试行)。

一、量化要素

(一)学历资历;

(二)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教育工作;

(四)教学工作;

(五)教育教学研究。

二、量化评审细则

(一)学历资历

1.任职年限。“任职年限”每一年按0.5分计算。

2.工龄。工龄每一年按0.5分计算。

3.学历。

高中教师(或进修学校教师):

学历是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含在职进修)5分,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的4.5分,无学士学位的4分,函授本科有学士学位的3.5分,无学士学位的3分。

初中教师:

学历是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含在职进修)5分,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以上的(含函授)4.5分,无学士学位的4分;学历是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的3.5分;函授专科的3分。

小学教师:学历是大学本科毕业以上的(含函授)5分;大学专科毕业的(含函授)4.5分;学历是全日制中专毕业的4分;函授中专的3.5分。

(二)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1.年度考核。晋升高级按近五年教师工作考核结果累计计算,晋升中级按近三年教师工作考核结果累计计算,每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计5分,合格等次计3分。

2.综合表彰。以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它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为准,任现职以来,获国家级、省、市、县、乡级、校级奖励的,分别计8分、6分、4分、2分、1分、0.5分,各类奖励可累计加分。

(三)教育工作

1.教育管理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任现职以来,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每任职一年计1分,学年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任职一年计0.8分。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兼课或兼课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不得参评。兼职人员可累计加分。

2.教育实绩

①任现职以来,班主任所任班级被评为优秀班级的,县级以上奖励的2分,校级奖励的1分。主题班(团、队)会观摩活动,每次县级以上奖励的2分,校级1分。

②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奖,乡级每人次0.1分,县(区)级每人次0.5分,市级每人次1分,省级及以上每人次1.5分。同一学生参加同种竞赛,以最高级别奖计分,不重复计分,最高加至5分。

③学校组织参加县级以上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大型体育比赛、团体操、美术展等获得团体一、二、三等奖的,其教练、指挥、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加分:县级分别加3、2、1分,市级以上分别加5、3、2分。最高加至5分。

4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化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全面科学的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鼓励教师积极进取、开拓创新聚精会神抓教学,放开手脚抓质量,促进全县教师的育人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考评原则

评价工作贯彻全面性原则,激励性原则,灵活性原则和公平性原则。

三、考评对象

全县全体中小学教师。

四、考评内容

(一)德(20分)

1、有下列情况者为不合格,此项不予以记分

(1)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或有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违纪违法受到治安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者(以上级部门处理意见为依据)。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10分

(1)私自办班进行有偿家教者。

(2)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或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者。

3、下列工作实行量化积分(具体细则由学校根据校情自定)

(1)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其他会议;(2)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情况;(3)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任务情况。

(二)能(45分)

1、教学常规(25分)

教学常规的具体要求详见《旌德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指导意见》。

(1)教案(10分)

不备课上课该项不得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现一次扣3分:①备课存在滞后现象;②教案书写不认真,只有知识要点,没有学生活动等过程设计,备课存在明显应付现象;③备课笔记中没有按要求写教后反思。

(2)上课常规(10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现一次扣3分:①未经教导处同意,教师随意调课;②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教学岗位,早退、随意离岗;③上课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④课堂教学秩序混乱,教学效果差。

(3)作业批改(5)

不按学校规定批改作业的不得分;作业批改不认真发现一次扣2分;批改符号不规范、不及时发现一次扣1分。

说明:以上几项常规教学活动,因某项分数扣完而导致该项工作停止的,除对该人提出批评外,教育教学常规前三项25分全部扣完。

2、教研常规(10分)

教师应按照教导处和教研组的要求按时参加教研活动,无故不参加1次扣1分;一学年中参加教研活动从不发言,也末提交过教学设计、研讨发言等文字材料扣3分。

教师应相互学习,互相促进,各组应组织好听课评课活动。要求教师每学期听课10节,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每缺两节扣0.5分(以教师听课记录为准)。

3、教学能力(10分)

教师每学年上公开课一次,学校组织听课考评后,评出A、B、C、D四等,分别记分8分、6分、4分、2分。

若本人参加过县级以上教学技能竞赛、优质课评选(包括录像课)并获奖,或上过县级以上示范课(县级以上专题讲座),或指导的“旌德县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在县级以上获教研教学奖,则按以下标准记分。本人获奖(每次):市二等奖以上10分;市三等奖6分;县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示范课(专题讲座等)市级以上10分、县级5分。指导青年教师获奖,市级奖记10分,县级奖记5分。

(三)勤(40分)

1、工作纪律(10分):由学校根据本校考勤制度制订评分细则。

2、工作量(30分):各校根据教师数计算出平均课时,教师满工作量记30分,工作量每少10%减3分。

说明:学校各管理岗位工作量(包括教师兼任学校其它工作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人事部门有关管理干部的工作量标准,结合学校工作任务确定,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四)绩(85分)

1、教育教学绩效(70分)

(1)学生素质测试成绩(音、体、美、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非考试科目50分,考试科目65分)

在县以上教研部门统一命题的考试中(包括期末检测、毕业学业考试等),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名列同类学校或同类班级前1/4区间得65分;后3/4区间按每降一个名次减5分记。

未进行统一阅卷的科目由学校组织考试后参照此项评分标准自行订出评分细则。

音、体、美、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非考试科目由学校进行二次量化评出A、B、C、D四等,分别记50、40、30、20分记。

(2)教师辅导学生活动成绩(音、体、美、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非考试科目20分,考试科目5分)

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其中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每人次5分、市三等奖4分;县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当年没有学科竞赛的学科本项分放在学生素质测试成绩项中。

说明:①如所任教班级成绩不一样,应按所任教班级课程工作量比例加权记分。是采用同类班级比还是同类学校相比由各校根据校情自行确定具体细则(高中可将高考成绩优秀率纳入考评)。

②任多学科的,分别按上述办法考评后,根据各学科所占工作量的比例加权计入总分。

2、教研绩效(15分)

教研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或获县级以上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教学、教研论文(包括CAI课件、优秀教案、教学案例)评选获奖。发表论文(每篇):CN刊号15分、省级准印号10分、市级5分;获奖论文(每篇):市级一等奖以上15分、市二等奖10分、市三等奖5分;县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说明:按每篇次累计得分,同一篇文章取最高项,不重复计分。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社会群团组织的评选活动或专题性论文评选所获励,其记分方法按以上方案中同类同级记分分值的一半计算分值,最高不超过10分。

主持或参加县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并己结题,本人所承担研究任务已经完成。市级以上课题主持者15分、主研者7分;县级课题主持者10分,主研者5分。(校本教材编写视同课题主持者)。

说明:如课题获成果奖,则按结题记分标准的2倍记分,若还在研究中,则按结题记分标准的1/2分记分。

(五)班主任(教研组长)工作(10分)

班主任工作除每月按时发放班主任工作津贴外,另外每学期设班主任工作激励分10分。班主任工作情况由学校根据职责进行评定成绩突出获县以上优秀班主任得10分;成绩优良在本校班主任工作评定中位于前1/3区间得8分;成绩中等得6分;成绩一般得4分;成绩差不记分。

各教研中心学科中心组长和学校教研组长按工作成绩可奖励10分。教研组长工作情况由学校根据职责进行评定成绩突出获县以上先进教研组得10分;成绩优良在本校教研组长工作评定中位于前1/3区间得8分;成绩中等得6分;成绩一般得4分;成绩差不记分。

以上各项合计赋分超过本项权重分值时,以权重分值记分,不超过时,按实际得分记分。

各校行政人员考评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德和勤同教师考评标准,另一部分按所任课比例,上课部分按教师考评办法评分,管理部分组织民主测评后二次量化考评。

本《方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考评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每学年组织一次。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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