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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古迹保护工作方案

时间: 09-14 栏目:方案

1博罗县文物保护单位年度巡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文物保护单位监管机制,改善文物安全态势,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20XX年起,每年在全县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文物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积极推动文物保护、利用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文物保护质量,全力加速文物事业发展。

二、成立巡查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日常巡查工作。

组长:林石强

副组长:徐锦生、张向忠

成员:张培森、欧清威、熊茂昌、梁日华、黄惠英、各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文物协管员

三、巡查的对象

巡查对象:各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

四、巡查的内容

(一)“四有”工作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是否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是否树立标志说明,是否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是否建立记录档案。

(二)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保护是否有刻划、涂污行为,是否有擅自拆除、迁移、修缮等行为。

(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工程施工是否擅自进行修缮、迁移、建设工程、钻探、爆破、挖掘等作业。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工程设计方案是否经文物部门同意,报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行为。

(四)文物保护工程是否按报经审批的方案进行保护工程施工,修缮、迁移、重建等的设计与施工单位是否都取得了相关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

(五)使用情况,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的行为,国有不可移动单位的使用人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行为,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行为。

(六)安全情况,古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按规定整改安全隐患。

五、巡查程序

(一)做好前期准备。巡查组组织巡查人员学习文物巡查有关文件和工作方案,并与被巡查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明确有关事项。

(二)具体实施如下:1、省级保护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巡查。共四处: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冲虚观;罗浮山摩崖石刻;银岗古窑场遗址;陈百万家族建筑群。2、古建筑每2个月进行一次巡查。3、其他文物保护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详单见附表)

(三)巡查期间,对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和使用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加强整改落实。

六、总结

(1)综合分析巡查情况。巡查结束后,巡查小组应及时对巡查情况进行认真的综合分析和研究。

(2)对于巡查工作的总体情况,了解的主要问题及巡查组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进行反映并记录在案。

(3)资料归档。巡查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巡查组要将有关材料整理汇总成册(并附电子文版),统一归档。

2文物保护方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北京皇城保护规划》

3、《故宫保护总体规划大纲》

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办法》

5、故宫博物院文物保护综合业物用房工程《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6、故宫博物院文物保护综合业物用房工程《施工图纸》

7、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8、施工组织及总体施工部署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总体概况

本工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故宫博物院内西北角区域,为新建工程。工程北邻城隍庙(18。8m),南邻第一历史档案馆(12m),西邻故宫西城墙(6m),东邻寿康宫西红墙(19m),南北长约390m、东西宽35m,场地南北向成条状,总用地面积为19657m2。

总建筑面积为13049m2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377。41m2,地上建筑面积7648。08m2。

本项目是以清宫式建筑形式为主要风格的仿古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古建外檐采用硬山建筑形式,建筑整体风格、布局以故宫神武门两侧连房为参照,房屋以硬山建筑为主。

结构体系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基础埋深7。9m、2。4m)。

2。2需要保护文物概况

本方案主要防止施工过程中对故宫内部已有构筑物、建筑物,造成损坏对施工现场埋地文物的保护,不影响故宫正常开放。本方案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的方针。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车两出行路线图,从外到内需要保护的主要文物有:北门(神武门)及北侧红城墙、西城墙、神武门~第一历史档案管之间的道路、道路两侧的已有建筑物、内金沟河、古井、古排水沟、地下出土文物。

三、专项保护措施

1、北门(神武门)及北侧红城墙保护:此处城墙主要保护措施是防止进、出场汽车碰撞,在道路两侧离城墙300mm处每3m设置一个防撞路锥,路锥与路锥之间采用警戒线隔离,并在进出城墙处设置LED慢行警示灯并在所有拐弯处增设减速板,当车辆较多时,安排专人进行引导、指挥。

2、西城墙保护:根据查阅关于故宫建造资料,故宫西城墙构造依次为面砖、背里砖,墙心为夯土层,面砖与背里砖设置丁字砖加以拉结。据现场踏勘了解,因年代久远,西城墙内部丁字砖已部分断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保护专项措施:

①确立文物保护工作高于一切的中心思想,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向社会聘请2位古建维修及保护领域的专家作为长期顾问。

②跟业主已有全数字化城墙位移观测进行数据共享,每隔一小时进行查看一次,一但超出警戒值,立即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疏散。

③基础施工时,进行分段开挖,并采用震动最小长螺钻施工,最大程度减小施工对西成墙的影响。

④施工时,对西城墙已有的架固脚手架,悬挂警示标志,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工人无意中拆除加固脚手架。

3、施工车辆行走道路保护

土方车辆、混凝土罐车、钢筋车均为晚上进出场,主要行车路线为:文津街→景山前街→故宫博物院神武门→施工场地北出入口;

①防止路面压坏措施:所有土方车辆均采用15m3以下车辆,所有混凝土罐车均采了12m3罐车(布满负荷工作,只装8m3),所有车辆及车身总总重量不超过50T,尽量做到不破坏路面面砖,如果路面砖个别存在破损,及时采用相同样砖进行更换。

②防道路遗撒措施:所有土方车辆在土方装载时,应低于车帮以下50mm,车箱必须加有车盖,使出现场大门时,车轮均需冲洗干净并无滴水;大门沿道路50m处铺设灰色地毯,并安排4名工人及时清扫,确保车辆行驶至故宫路面时不造成任何影响。

4、内金沟河保护:

施工现场东侧内金水河宽3m,在施工过程中所有雨、污水均不排入内金沟河。施工现场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进行清理;混凝土浇筑泵车洗泵全部安排在施工场地以内进行清洗,且只能排入洗车槽内;在基槽四周设置明排水沟,每隔50m设置一个集水井(兼做沉淀池),在施工现场南、北两侧设置总沉淀池,经二级沉淀后排入业主指定污水管网。

5、古井保护:现场南侧已探明存在两口清代古井,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以保护。

①护坡桩施工时,首先进行古井保护桩施工,防止护坡桩施工对古井进行扰动。

②结构施工时,现场南侧为施工通道,有重车行走,为确保重车对古井不造成影响,在古井南北两侧增加钢管微型桩,然后在桩上浇筑承台及钢结构过桥。钢桥考虑50T车辆行走要求,具体做法详见下图:

③建立检查台账,每天安排保安行检查,如有异常及时咨询文物保护专家,做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6、古排水沟保护:在施工现场西城墙根部,存在一段古排水沟遗迹,具体保护方法,设计院提出采用填埋保护,在填埋时做好相应标记。地上四周采用钢管脚手架搭设防护栏杆,防止人员进出破坏。

7、地下土方开挖中出现的文物:在土方开挖的过程中极有可能挖出地下文物,所以土方开挖之前在整个施工现场设置监控录像,着重对土方开挖期间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并设专人对土方开挖进行监察,发现小型文物立即进行整理、转移存放、存档。开挖过程中如发现大型文保建筑基础,立即停止施工,封锁现场并派专人看护,上报业主处理,并将监控录像进行保密封存,移交给业主。

3文物保护专项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关于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促进建设施工过程中依法加强对文物保护的管理,执行文物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的发生,以及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时,施工单位能采取紧急措施减少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根据望城县政府和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的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建筑施工文物保护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江东岸(##综合枢纽至##古镇段)防洪排涝工程(一期),起于古城大桥,止于##古镇,包括堤防加固、堤防护砌、基础防渗等。本堤岸为湘江一线干堤,近期采用50年一遇,远期采用100年一遇,为II级堤防。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清理表土、清基及清淤施工。根据道路纵断面设计,全线道路填方高度均小于5m,边坡在一般路段采用1:3.0,临水边坡路段采用1:2.5。临水坡脚处设砼脚槽、雷诺护垫等,考虑到部分路段地块尚未开发及地表排水需要,设置排水沟。

二、适用范围本文物保护专项施工方案适用于本标段T2+820~T3+500处,长度为680m,宽度为道路用地征收范围,包含项目所有的清表、清基、进度回填过程。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组织机构

(1)项目部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由工程总负责人、工程现场负责人、现场协调负责人及项目各部门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一)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由劳务分包负责人及各施工班组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二)

2.职责

(1)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a.建立健全施工期文物保护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

b.向文物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c.发布有关文物保护命令、信号;

d.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作出处置决断。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a.负责对工程现场发现文物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调动有关力量进行文物保护工作;

b.及时向组长报告事态发展及文物保护情况,提出文物保护意见和建议,执行组长的决策、指示、命令、指挥现场处置行动;

c.负责现场文物保护工作所需要装备、器材、物资的统一调度和使用,及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调配;

d.应切实落实施工现场文物保护工作,加强与地方文物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咨询,加强现场文物保护监督检查。

(3)文物保护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a.熟悉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掌握文物保护的工作程序,落实设计对文物保护的工程措施和要求;

b.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c.积极配合文物部门组织的文物挖掘抢救和搬迁保护工作。

(4)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职责:

a.组织各施工班组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文物保护工作的意义;

b.负责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和隔离工作,防止无管人员入内,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发现文物时,采取保护措施的演习,提高全员文物保护意识;

c.按照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和文物保护部门的指令,积极协助处理有关文物保护方面的工作;

d.跟踪监督施工现场每一个施工作业人员动态,发现文物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四、重点部位

清基开挖地段、卸土区等地段。

1.我方土方回填卸土区段为铜官古大桥段至在建的铜官博物馆,卸土区实行全封闭,派专人负责看管,严禁一切与卸土无关的人员或车辆入内,卸土车司机在卸土区内严禁下车。卸土区堆满土后,就地进行场地平整并满铺草皮形成绿化地段,且派专人负责看管。

2.开挖现场实行全封闭,严禁一切与土方开挖无关的人员或车辆进入现场。开挖时及时通知文物保护监管单位现场监督。(具体开挖位置及方案见后附图三)

五、文物保护措施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陶瓷、钱币或物品,均属于国家财产,因此,在施工中,我们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文物保护工作。

1.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化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凭有效证件出入工地。

2.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文物保护标志、标牌等。

3.请专职保安16名对工地现场进行文物保护至该项目竣工,配置相应的文物保护专用装备、器材等。

4.加强教育、提高全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重大意义、文物保护知识方面的教育,增强全体职工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5.开工前主动和地方文物保护部门进行联系,与当地群众进行文物保护方面的调查,对地下是否有文物初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超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6.一旦发现文物,我单位遵守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已开工的要立即停工保护现场,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该类物品。

(2)及时向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

(3)按照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的指令,积极协助处理。

(4)文物保护部门处理完现场,并接到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可以继续施工的通知后才能重新开工。

7.不准随意乱刻、乱画、破坏文物,坚决打击、抵制贩卖文物活动。

8.临时设计、施工用地不占用文物保护控制区。凡属施工影响区域内的古树、古建筑要加以安全围护。

六、文物保护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组织机构石渚坪广场项目部文物保护应急指挥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工程总负责人(罗##)

副组长:工程协调负责人(周##)

工程技术负责人(黄##)

组员:工程技术部、资料部、保卫部、安全部、材料部(袁##、高##)

2、应急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a.接到应急报告后立即赶赴文物发现现场,组织、指挥保护好文物发现现场;

b.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c.迅速对文物发现现场进行勘察,对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发现文物地段进行封闭,在记明数据和绘制现场示意图的前提下做到预先保护。

d.接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文物的初步调查;

e.组织、调动各方面的资源进行现场出土文物保护和发掘现场的保护。

f.配合文物调查组开展文物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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