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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方案工作总结

时间: 07-03 栏目:总结

1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和消除学校火灾隐患,扎实做好防火控火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XX年xx省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教后勤〔20XX〕8号)、xx市消防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消安〔20XX〕002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市教育局决定从4月中旬至7月16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近期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6号)、《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等8部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刚要》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市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火灾隐患存量大幅下降、火灾形势持续整体平稳”的总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动全市学校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保障措施,强化学校的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全市学校防火控火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力维护我市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xx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组,对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 长:xxx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xxx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 组 长:xxx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xxx 市教育局纪检书记

xxx 市教育局副局长

xxx 市教育局副局长

xxx 市教育局副局长

xxx 市教育局正县级督学

xxx 市教育局正县级督学

xxx 市教育局正县级督学

xxx 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

xxx 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

成 员: xxx 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处长

xxx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xxx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xxx 市教育局财务处处长

xxx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xxx 市教育局高等与职业教育处处长

xxx 市教育局民办与成人教育管理处处长

xxx 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处长

领导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

办公室主任: xxx 市教育局副局长(兼)

办公室副主任:xxx 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处长(兼)

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

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属学校、幼儿园、本级审批民办学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并负责对各县(市、区)教育局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抽查与指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均要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所属学校、本级审批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本学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检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三、排查范围和治理内容

(一)重点排查范围

1、学校消防安全的组织和制度情况;防火设施设备情况。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楼、学生公寓、食堂、礼堂、存车棚等人员聚集场所。

3、学校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施工现场、食堂操作间、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化学药品库、实验室等场所。

(二)重点整治内容

1、管理部分: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科学完善,各级防火责任是否清晰严密,消防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环节和每个人;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培训和组织演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是否到位,工作记录是否全面准确无遗漏;建筑物是否通过消防验收等。

2、设施部分:校舍电路电器是否安全可靠,影响救火的窗口栅栏和障碍物是否拆除或改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规定;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完好有效。

四、实施步骤和主要内容

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至7月16日结束。采取学校、单位、幼儿园自查自整,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检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区、民营区、高新区社会局,直属学校、单位、幼儿园、民办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结合我市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工作实际,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4月20日至7月6日)

从4月中旬至7月6日,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如学生宿舍、食堂、仪器室、电教室、图书馆和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排查。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进行全面彻底自查自整。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消防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学校和师生防火控火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检查组,对所属学校、幼儿园及经本级审批发证的民办学校、教育培训单位进行检查、督查。市教育局对直属学校、幼儿园及经市教育局审批发证的民办学校、教育培训单位进行检查、督查。

3、总结验收阶段(7月7日至7月16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验收标准,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辖区、本学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验收结果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划分等级。同时要逐级组织消防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1)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工作情况;(2)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及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的情况;(3)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职工消防安全知识掌握的情况;(4)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按照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形成评估报告。市教育局对本次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打分排队。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责任追究制,采取坚决、有力、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要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定本级、本学校、本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限期解决,不留死角。

2.加强责任意识,严格工作措施。要把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全隐患有奖举报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落实。对未获得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通过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单位坚决不得批准开办。各学校、幼儿园在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中,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一般性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要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工作氛围。

3.及时报送材料,确保信息畅通。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幼儿园、民办学校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扎实有效的推进工作,并于4月24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报送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及安排部署情况;每周二报送工作简报,每月24日前报送工作小结,7月1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7月20日前上报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2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彻底排查和消除学校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县教育局决定自20XX年6月1日至9月20日,在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通过在全县学校和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学校、幼儿园的主体责任和教育局的监管责任,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学校和幼儿园的防火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力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海岩

副组长:尹君、付英纯、曲宁、单良

成员:全县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1.检查范围。学校和幼儿园的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实验室、用电线路、防火设施设备。

2.检查内容。学校和幼儿园的电线是否老化,是否隐蔽在棚内,是否私拉乱接;电路开关、漏电保护器、用电器是否定期检查维护、安全可靠;窗口铁栅栏和障碍物是否拆除或改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规定;灭火器是否过期等;燃气罐是否检修合格,燃气软管是否老化、定期更换,燃气灶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油烟通道是否及时清理。消防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环节和人员;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培训和组织演练;重点部位的巡查是否到位,工作记录是否全面准确无遗漏等。

四、实施步骤

此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从6月初开始,至9月20日结束。采取学校、幼儿园自查自改和教育局督查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6月5日前)。全县各学校和幼儿园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9月15日前)。从6月初至9月15日,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如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微机室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排查。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部位进行全面彻底地自查自改。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消防疏散演练,全面提升防火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尤其是各乡(镇)中心学校要专门成立检查组,对所属村校、幼儿园进行检查、督查。

3.总结验收阶段(9月20日前)。行动结束前,县教育局对本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各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进行验收。各学校和幼儿园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防火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管理机制,认真抓好本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定本单位的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限期解决,不留隐患。

2.落实措施,消除隐患。各学校、幼儿园要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查找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要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工作氛围。

3.认真总结,及时沟通。实施方案、隐患排查表和工作总结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对发现的一般性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较大以上安全隐患也立即上报教育局,整改落实情况也要及时向教育局反馈。

3县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学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县消安委《20XX年会昌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县教育局决定自20XX年5月10日起到9月20日,在全县教育系统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和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学校消防自我管理水平,夯实学校防火基础,增强学校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县教育系统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内容

(一)火灾隐患整治

1.各学校要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检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全员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消防控制器等设施运行和维护情况、其他消防器材完好情况、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情况、教师职工校内住宿设置情况。检查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场所等重点防火点防火情况、检查消防疏散通道、燃气、脱排油烟机、电器、线路情况及其他火灾隐患。

2.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及突出消防安全方面问题。检查各种火灾隐患整改、防控情况,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3.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特别是政府消防、安监部门检查、督查指出的隐患多、危害大问题坚决进行“回头看”,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并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宣传

1.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和消防宣传“七进”要求,落实消防知识进教材、落实课时,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继续推进高中新生消防教育“进军训”等工作。将消防知识、技能教育培训纳入新生军训内容、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和夏令营活动内容。

3.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

4.推进消防知识进网站,利用消防官方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

5. 开展一次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校园逃生疏散演练活动、组织师生参观一次消防队或消防基地、完成一次暑期消防安全专项家庭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要求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

(三)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各学校要整合单位保安、重点岗位员工、治安联防队员、保卫科、消防志愿者、班主任、配班教师以及值班室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各学校要在经费、人员等方面优先保障。8月底前,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

5月31日前,各学校制定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本次夏季消防检查,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各学校要利用好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标语等主阵地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

1.6月20日前,各学校要联合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校舍及水电线路和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乡(镇)中心小学要组织对村小、学点、幼儿园等开展消防安全全面检查,查找各种火灾隐患。要求做好会议记录、收集活动图片。

2.暑假开学前,各学校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3.县教育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学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

总结本次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巩固、深化查检整改成果。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夏季消防检查的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教育系统无火灾。县教育局成立以华文逸局长任组长,刘剑英主任任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会昌县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安股,管世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做好夏季消防检查各项工作。

(二)坚持党政主导,强化部门协作

各学校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查,落实责任

1.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夏季消防检查自觉纳入学校、处室议事日程,校长、分管安全副校长、处室负责人检查业务要检查消防安全。

2.强化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校长、分管安全副校长、处室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各学校5月30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方案报送到县教育局校安股,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9月1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及活动图片资料。

4夏季教育系统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教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各方力量,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火灾防范水平,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夏季火灾形势平稳,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以全市各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为对象,认真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检查重点:

(1)学校(单位)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落实安全责任制情况;

(2)教室、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锅炉房、电梯、配电室等重点场所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危化品的管理,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与组织演练等情况;

(3)消防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并落实到位;室内外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是否定期更换并确保安全使用;燃气管道、煤气罐、锅炉等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是否定期检查维护;

(4)配电设施、用电线路、电源插座是否有老化、破损、裸露、淹水等现象以及是否及时更换,线路安装是否规范,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齐备、完好;

(5)对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情况,推进消防安全“进军训”情况,师生是否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是否具备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逃生能力。

2.职责分工

(1)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此项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各学校(单位)要进一步分解责任,明确分工,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人人有责,不留死角。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本级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监管,会同当地消防、安监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

(3)市教育局会同市消防支队、安监等部门,对直属学校(单位)、市教育局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对全市其他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抽查、巡查。

(二)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学校(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制定标准化管理推进计划,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8月底前,各地要联合公安部门对辖区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10%,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指导。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具体文件另发)

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运用“南通市中小学安全教育平台”,系统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要根据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联合部署的“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消防部门,充分利用公安部消防局提供的《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读本》(电子版另行发送),结合本地实际,协同做好读本印刷、发放和组织学习工作,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进军训要求,充分发挥各地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阵地作用,指导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普及学生消防常识,提升消防安全基本技能。

三、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9月10日,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阶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本地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发动和部署落实,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落实具体负责人员,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全员参与,营造舆论声势。组织开展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火灾防控水平。

9月20日前,为总结考核阶段。各地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务必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将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校要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既要整治隐患,防好当前,也要夯实基础,管好长远。要依托当地消防部门,逐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黑板报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夏季消防检查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营造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逐级落实责任,严格督导检查。各地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当地消防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深入基层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要强化问责,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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