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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时间: 07-03 栏目:方案

1社区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碧海社区按照区消防大队要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消防执法水平相结合、与提升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检查整改落实。

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建立例会制度,完善《碧海社区消防工作制度》,“细化”了工作措施,有检查、有落实、有记录。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汇报。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我们认为防火工作必须天天讲、时时抓,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联合区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大队,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提高物业公司对小区安全工作的认识,确保辖区群众人生财产安全。

(二)配合辖区派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为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与碧海社区派出所共同对辖区内大型餐饮、酒店、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三)大力开展宣传,增强群众意识。

为了进一步搞好消防安全工作,我们充分利用LED屏、横幅、社区网格室、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四)继续开展消防安全日常排查。

社区组织居委会消防委员对各物业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是否有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等现象,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立即上报。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公安部、省、市政府召开视频会后,碧海社区组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动员部署会,进行部署。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辖区派出所对辖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日常消防排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迎检阶段(9月20日前)。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观山湖区碧海社区服务中心

20XX年6月2日

2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及省厅统一部署,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古镇、古村寨、博物馆、历史纪念性建筑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3、重点行业。联合安监、商务、文化、文物、宗教、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生计生、规划等行业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4、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及省安委会部署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5、重大火灾隐患及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组织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对省、市、县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特别是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二)监督执法

1、开展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遵循“全覆盖、严执法、零容忍、重实效”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法,不走过场,确保检查质量。对检查发现的行政许可、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装修材料、违规住人、违章搭建、违章用火用电等方面问题,要“零容忍”、“零迁就”,集中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要集中曝光一批、集中拆除一批、集中关停一批、集中整改一批、集中挂牌督办一批。

2、规范社区警务平台消防模块运用。各派出所要充分应用模块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记录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并按规定程序转入消防监督平台处理,市局将加强对社区民警和专兼职消防民警工作情况的网上监测和日常考核,落实定期平台研判通报机制,开展对消防信息数据的分析研判,提高消防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3、规范网格化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各派出所要按照《江苏省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的要求,继续推进和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组织社区、单位等群众力量开展消防安全网格排查和消防宣传提示等活动,指导群众开展自防自救。对乡镇、社区、网格员检查移交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查处,并反馈处理结果。

3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市消防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彻底排查,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严防各类重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决定从6月20日至7月31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活动,严格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防止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夏季消防检查专项领导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以之前成立的为基础。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群众生活、生产经常性集聚场所(诸如各类超市、宾馆、槟榔橡胶加工厂,网吧、娱乐活动广场等)

1.检查其是否存在着必要的消防安全通道。

2.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

3.是否存在着电器、插头、电线等由于老化而容易引起火灾的安全隐患。

(二)各个机关单位的办公场地、生活区域,敬老院

1.是否存在着必要的消防通道,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无阻。

2.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3.必要的地方是否配备的消防设施,这些消防设施是否能有效使用。

(三)建筑施工地

1.其施工过程中是否采取的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2.建筑彩钢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达标。

3.施工地是否设置了必要的消防水源及消防管道,并保持充足的网管及压力,是否配置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才。

4.建筑材料的安放是否合理,存不存在着安全隐患。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0—22日)

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我镇消防安全具体方案,部署具体工作分工,成立组织领导小组,落实任务、责任。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6月23日—7月23日)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政府综治办牵头,联合派出所、工商所等对辖区内所有的场所进行全面的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进行逐一的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早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能立即改正的,责令其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排查出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对其挂牌督办,并责令限期整改销案。

(三)总结阶段(7月23日—31日)

对此次排查整治行动过程进行小结归纳,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要及时的分析,解决,记录,建档,归纳,以便明确下步的工作部署。通过排查确实的消除一些火灾隐患,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4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XX市消防联席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和周边地区多起有影响火灾事故教训,动员各镇(区)、各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火灾隐患大整改、消防知识大宣传活动,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夏季消防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单位、场所或工程项目是否依法通过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单位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安装了自动消防设施并正常运行,消防器材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

(四)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六)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或具有火灾危险的娱乐场所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七)单位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章行为。

三、工作步骤

本次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抽查阶段(7月31日前)

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检查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安排本地、本部门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自查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认真仔细、严格彻底;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等。要督促每个单位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制定一份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一次扑救初起火灾的演习,组织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对自动消防设施和电气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各镇(区)、各部门要在7月31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登记表》及《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统计表》报市公安消防大队(电话/传真:0523—882XXXX)。在各镇(区)、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察组对各镇(区)、各部门进行抽查。

(二)集中整改阶段(8月1日—8月20日)

自查和抽查结束后,各镇(区)、各部门要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能当场改正的,要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运用临时查封、吊销证照、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加大查处力度,促进隐患尽快整改。整改工作要坚持“严”字当头,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严厉处罚,确保做到“三个必须、三个决不”: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手软;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姑息;特别是对那些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决不放过。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把检查整改活动与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有机结合起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完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防火墙”工程“百日行动”,制定具体的“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要在8月20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汇总统计表》、检查工作总结上报至市公安消防大队。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各镇(区)、各部门要在汇总自查抽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对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检查验收,8月31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市公安消防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为保证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具体负责检查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以及督查指导工作。各镇(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全面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此次活动,镇(区)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镇(区)、各部门要把检查目标和措施具体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保证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要通过召开会议、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等形式,进一步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对检查中出现的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造成火灾事故的,将按照责任倒查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部门紧密协作,形成检查合力。

市公安、安监、教育、卫生、文化、工商、发改委、旅游等部门,一方面要在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深入开展自查活动,确保自查效果;另一方面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业务范围,以及“谁审批、谁承担”检查责任的原则,重点抓好易燃易爆单位、化工单位、学校、医院、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同时,要与各镇(区)搞好协调配合,确保消防安全检查见边见底。

(三)广泛宣传教育,强化舆论监督。

各镇(区)、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利用各种宣传阵地,结合夏季消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和消防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要组织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值班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四个能力”。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大对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借助舆论手段督促隐患单位整改。要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积极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并按照“专人受理、迅速调查、严肃查处、及时反馈”的原则,狠抓群众举报的查处工作,切实做到有举报,必查处,保护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全市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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