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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天气应急工作方案

时间: 12-06 栏目:方案

1射阳县教育系统应对极端天气应急工作方案

为防止大气重污染等极端天气对全县教育系统广大师生造成伤害,根据《江苏省教育系统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和《盐城市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试行)》《盐城市教育系统应对极端天气应急工作方案》等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二)以人为本,防教结合;

(三)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教育局成立极端天气(包括大气重污染、台风、雷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极端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县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健康防护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学校做好极端天气的应急工作;负责向县、市极端天气预警和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全科,作为极端天气应急日常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舆情收集和处置,并负责与省、市、县有关部门沟通联络。

各学校负责制定本学校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预案,根据县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通过家校交流平台及时告知家长,让家长和学生做好应急准备,并向县局报送工作情况。

三、极端预警分级响应措施

(一)预警等级、信号

极端天气预警等级分为四级: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较重),四级(一般)。预警信号分别对应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二)启动条件及解除条件

启动条件:根据市县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启动。

解除条件:根据市县极端天气预警解除信息解除。

(三)应急响应程序

预警信息发布后,县教育局根据市、县极端天气预警和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各学校在县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启动应急响应,采取应急措施。

(四)分级响应落实措施

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台风:在简陋或危险房屋的师生应及时转移到安全场所。

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大气重污染:1.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行低碳生活,减少能源消耗。2.学校(幼儿园)指导学生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做好学生个人卫生,增强学生体质。3.学校(幼儿园)减少组织学生户外集体活动,提醒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特异体质学生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4.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减少户外工作时间并采取防护措施。5.学校(幼儿园)在建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台风: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况发布幼儿园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幼儿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雷暴雨、暴雪、道路结冰:各学校应提醒师生切勿外出,确保留在安全的地方。幼儿园、小学停课,学校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发出停课通知,并做好已到校学生的安全保护,通知家长在安全的状态下接学生回家。

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大气重污染:1.学校(幼儿园)停止学生户外体育等课程,停止学生集体户外活动。职业学校停止户外实训。提醒、督促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特异体质学生留在室内,避免剧烈活动。2.学校(幼儿园)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缺课监测、教学场所消毒及呼吸系统疾病防控工作。3.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减少或避免户外工作,增强必须在户外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4.停止学校(幼儿园)内在建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全面落实现场扬尘管控措施。

台风: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发布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学生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雷暴雨、暴雪、道路结冰: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学校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发出停课通知,并做好已到校学生的安全保护,通知家长在安全的状态下接学生回家。

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大气重污染:1.学校(幼儿园)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必要时可临时停课,并及时发布通知,将停课信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2.做好因未接到停课通知到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看护,提醒学生留在室内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3.停止学校(幼儿园)内全部施工工程。4.除学校(幼儿园)必须坚守的岗位外,教职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

台风、雷暴雨、暴雪、道路结冰:进入特别紧急状态,学校(幼儿园)停课,学校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发出停课通知,并做好已到校学生的安全保护,通知家长在安全的状态下接学生回家,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参加抢险。

四、停课安排

(一)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通行情况下,经教育局同意,学校可以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当日22:00前本县发布气象灾害相应停课预警且在22:00维持的,或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过相应停课预警的,各学校(幼儿园)次日全天停课,并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做好相应安排;6:00以后至上课前发布相应停课预警的,学校要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对延误到校(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为学生上学提供交通工具的学校,要落实措施,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上课期间发布相应停课预警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学校要事先制定具体应对计划,细化完善相应措施,健全值班制度搞好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

五、信息报送制度

(一)各学校及时汇总本校应对极端天气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二)县教育局及时汇总各学校应对极端天气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县极端天气预警和应急指挥中心及市、省教育厅。

六、应急保障措施和监督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指定专门科室和专人负责极端天气应急工作,提高应对极端天气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管的能力,保证应急响应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环保和健康知识教育。全县各学校(幼儿园)要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和极端天气下自我保护知识教育,加深学生对极端天气危害的认识,教会学生掌握极端天气情况下自我保护的基本常识,增强学生环境保护意识。

(三)加强宣传。各学校(幼儿园)要运用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校信通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将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幼儿园)应对极端天气所做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等及时向社会各界通报。

(四)做好预案管理。完善预案体系,开展预案演练。教育局及有关部门组织学校(幼儿园)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各学校(幼儿园)负责组织师生做好极端天气应急演练。

(五)加强监督。教育局加强对应急处置情况的巡查、督查,加大通报力度。对不认真落实应对措施造成较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七、极端天气造成的损害情况评估及应对

(一)县教育局在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特别是采取临时停课措施时,督促各学校(幼儿园)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电话辅导。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体育馆等室内活动场所,安排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安排好学生日常活动。

(二)县教育局宣布应急终止后,督促所辖学校评估对学校教学计划的影响,指导学校采取调课等方式,以保证教学计划的落实。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全县各学校(幼儿园)极端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2盐城市亭湖区教育系统应对极端天气应急工作方案  

为防止大气重污染等极端天气对全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造成伤害,根据《江苏省教育系统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盐城市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试行)》和《盐城市教育系统应对极端天气应急工作方案》等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防教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教育局成立极端天气(包括大气重污染、台风、雷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极端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做好健康防护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极端天气的应急工作;负责向市教育局和区分管领导报告工作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校安办,作为极端天气应急日常工作机构,成员由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舆情收集和处置,并负责与市教育局、区有关部门沟通联络。

各学校根据区教育局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通过家校交流平台及时告知家长,让家长和学生做好应急准备,并向区教育局报送工作情况。

三、极端预警分级响应措施

(一)预警等级、信号

极端天气预警等级分为四级: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较重),四级(一般)。预警信号分别对应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二)启动条件及解除条件

启动条件:根据市及本区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启动。

解除条件:根据市及本区极端天气预警解除信息解除。

(三)应急响应程序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教育局根据市极端天气预警和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各学校(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地方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启动应急响应,采取应急措施。

(四)分级响应落实措施

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台风:在简陋或危险房屋的师生应及时转移到安全场所。

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大气重污染:1、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行低碳生活,减少能源消耗。2、学校(幼儿园)指导学生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做好学生个人卫生,增强学生体质。3、学校(幼儿园)减少组织学生户外集体活动,提醒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特异体质学生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4、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减少户外工作时间并采取防护措施。5、学校(幼儿园)在建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台风:区教育局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况发布幼儿园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幼儿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雷暴雨、暴雪、道路结冰:各学校应提醒师生切勿外出,确保留在安全的地方。幼儿园、小学停课,学校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发出停课通知,并做好已到校学生的安全保护,通知家长在安全的状态下接学生回家。

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大气重污染:1、学校(幼儿园)停止学生户外体育等课程,停止学生集体户外活动。职业学校停止户外实训。提醒、督促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特异体质学生留在室内,避免剧烈活动。2、学校(幼儿园)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缺课监测、教学场所消毒及呼吸系统疾病防控工作。3、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减少或避免户外工作,增强必须在户外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4、停止学校(幼儿园)内在建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全面落实现场扬尘管控措施。

台风: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发布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学生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雷暴雨、暴雪、道路结冰: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学校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发出停课通知,并做好已到校学生的安全保护,通知家长在安全的状态下接学生回家。

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大气重污染:1、学校(幼儿园)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必要时可临时停课,并及时发布通知,将停课信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2、做好因未接到停课通知到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看护,提醒学生留在室内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3、停止学校(幼儿园)内全部施工工程。4、除学校(幼儿园)必须坚守的岗位外,教职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

台风、雷暴雨、暴雪、道路结冰:进入特别紧急状态,学校(幼儿园)停课,学校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发出停课通知,并做好已到校学生的安全保护,通知家长在安全的状态下接学生回家,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参加抢险。

四、停课安排

(一)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通行情况下,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学校可以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当日22:00前本区发布气象灾害相应停课预警且在22:00维持的,或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过相应停课预警的,各学校(幼儿园)次日全天停课,并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做好相应安排;6:00以后至上课前发布相应停课预警的,学校要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对延误到校(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为学生上学提供交通工具的学校,要落实措施,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上课期间发布相应停课预警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学校要事先制定具体应对计划,细化完善相应措施,健全值班制度,搞好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

五、信息报送制度

1、各学校(幼儿园)将应对极端天气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教育局校安办。出现紧急情况的,先电话汇报,24小时内将书面汇报送区教育局校安办。

2、区教育局校安办及时汇总辖区内学校应对极端天气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相关部门及市教育局。

六、应急保障措施和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各学校(幼儿园)指定专门科室和专人负责极端天气应急工作,提高应对极端天气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管的能力,保证应急响应工作的落实。

二是加强环保和健康知识教育。全区各学校(幼儿园)要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和极端天气下自我保护知识教育,加深学生对极端天气危害的认识,教会学生掌握极端天气情况下自我保护的基本常识,增强学生环境保护意识。

三是加强宣传。学校(幼儿园)要运用网站、微博、微信、校信通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将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幼儿园)应对极端天气所做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等及时向社会各界通报。

四是做好预案管理。完善预案体系,开展预案演练。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各学校(幼儿园)负责组织师生做好极端天气应急演练。

五是加强监督。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应急处置情况的巡查、督查,加大通报力度。对不认真落实应对措施造成较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七、极端天气造成的损害情况评估及应对

1、区教育局在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特别是采取临时停课措施时,要督促各学校(幼儿园)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电话辅导。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体育馆等室内活动场所,安排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安排好学生日常活动。

2、区教育局应急终止后,要督促所辖学校评估对学校教学计划的影响,指导学校采取调课等方式,以保证教学计划的落实。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极端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3太师屯镇中心小学恶劣天气上、下学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降低和控制极端天气的危害,依照密云县教委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防范事故,确保学生(幼儿)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极端天气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蔡瑞山(校长)(全面负责应对极端天气应急工作)

副组长:王金柱(副校长)尹金伶(副校长)(具体负责应对极端天气应急工作的信息传递、上报、宣传教育及相关知识的普及工作)

成员:刁晓玲、张永、戴旌锋、完小校长、幼儿园园长、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极端天气应急工作)

(二)实行灾情上报制度

校长室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气象部门沟通了解和发布预警信息。一旦发生灾情,在最短的时间内逐级上报,为指挥决策提供快捷、有效的支持。

三、适用范围

台风、暴雨、大雪、高温、雷电等各种恶劣天气

四、应急措施

(一)上学(入园)前时间段

1、教导处密切留意天气预报及有关部门的文件、通知,关注台风、暴雨、大雪等异常天气动向,即时向全校师生发布台风、暴雨等异常天气预警信息。

2、学校领导、值班干部、主任、组长、班主任、执勤教师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3、接到上级通知停课或推迟到校(园)时,统一由教导处通知相关教师,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将停课通知告知家长,保证一个都不遗漏,确保全体学生(幼儿)生命安全。。任何教师教师不得擅自通知停课。

4.当天值班干部必须组织人员加强校园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二)上学、放学(园)时间段

1、如极端天气来临,正遇学校在校放学时段,值班干部、教研组长和执勤教师必须到校门口做好学生安全指引及疏散工作。

2、如放学时间段正遇极端天气,学校必须及时通知家长推迟放学时间,班主任(任课教师)在班里组织学生,等候学校广播通知确定留放学生。如放学生必须确认学生是自行回家还是家长来接,确保每一个学生安全到家。同时关好本班课室门窗及电源。

3、极端天气,允许家长到教室接、送孩子,班主任在教室负责组织、维护学生纪律与人身安全,对本班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其他干部、组长负责楼道、校门口的秩序维护。

4、如有学生未按时归家或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报告值班干部或学校领导,并尽快与家长及本班学生联系,查找未归学生下落。

5、大队辅导员负责播放广播,反复提醒学生不要在楼道、半路、大树下、高压电线等危险地躲避、停留,如在半路遇到极端天气情况,先选择安全地区避险。

6、如极端天气来临,正遇学生上学时段,班主任老师在接到学校明确指令后,要将情况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如学生还未出门,则告知学生可推迟到校,如学生已经走在上学路上,学校领导、值班干部、执勤教师要在大门口等候,见到学生到校后,班主任及时将学生到校情况告知家长,让家长放心。

五、工作要求

全体教职工必须按照本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对因忽视安全、擅离职守、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六、以上要求如有与教委上级主管部门不一致的,一律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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