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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打传工作方案

时间: 04-16 栏目:方案

120XX打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有效遏制传销活动,巩固全市打传成果,切实维护好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为我市赶超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和“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体制,以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为载体,以查办传销大要案件为抓手、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为重点,不断深化打击传销工作,积极构建科学、高效、协调、有力的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实现全市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继续深化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要在去年创建工作基础上,以“建立打击传销的互动机制、建立打击传销的信息机制、建立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机制、建立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责任机制、健全打击传销预警管控机制”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一要扩大创建覆盖面。按照省里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三年目标,今年12月底前,全市98%的街道(乡、镇)建成“无传销社区(村)”。

二要提升创建质量。要以“五个一”工作为核心,按照已经取得打击实效的重点地区要“巩固基础,严防反复”,尚未发现传销的地区要“筑牢篱笆,严防渗透”的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要巩固创建成果。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利用打传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体系这一有利因素,使创建工作摆上各乡镇(街道)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得到强化和提升,有效发挥好社区的防控作用,防止传销活动反复和渗透。

(二)继续加强传销案件的查处力度。

严厉查处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重点打击以“资本运作”等名义和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传销活动。针对传销活动“取证难、定性难”的特点,加强调查研究,深挖案件线索,摸清传销组织的组织体系和人员构成,掌握传销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工商、公安及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适时组织开展打击传销统一行动,实施精确打击、有效打击,依法严惩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严肃处理多次参与传销活动的传销人员,形成打击传销的强大威慑力。

(三)继续强化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

出租屋是传销人员洗脑、居住的重要场所,加强出租屋的管理有利于压缩传销人员的生存空间,增加传销组织和人员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成本。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摸清出租屋底数,建立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信息档案,实施动态化管理。要加强对房屋中介的管理,明晰房屋出租方及房屋中介者的责任和义务。要依法严肃查处为传销人员提供住宿和培训场所等条件的违法行为,让传销人员无房可租、无处藏身。

(四)加强打击传销宣传工作。

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当地的报刊、电视、电台,向社会公众广泛深入地宣传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及辨别抵制传销知识,继续做好打击传销宣传画和宣传资料的张贴和发放工作。要改进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依托社区(村)已有的宣传窗、黑板报、社区报,阅览室等文化阵地,大力宣传反传销内容,鼓励支持社区文艺演出队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自编反传销节目在社区演出,使广大居民远离传销、抵制传销、参与打击传销。要继续以知识讲座、校园沙龙等形式在九江各高校、部队军营、工业园区广泛宣传预防传销知识,引导高校毕业生、部队退伍军人、企业职工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要与高校、军营、工业园区建立长期联络机制,警惕防范传销组织利用高校毕业、部队退伍、园区招工的时机发展人员,不断加大打击传销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在全社会营造防范、抵制、打击传销的舆论氛围。

(五)严格规范直销,加强直销监管。

深入开展直销市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辖区内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及网点的经营管理情况。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依法、依程序查处直销企业在招募、培训、计酬、擅自扩大地域、超产品核定范围经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

(六)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铲除传销

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特别是发挥工商、公安、银行、供水、供电、教育、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认真抓好综治考评工作,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全方位、广范围、多部门的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努力实现在九江禁绝传销的目标。

(七)加强传销违法人员数据库录入工作。

继续加强对传销违法人员数据库录入工作,不断完善以传销违法人员数据库为重点的禁止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为有效掌握传销动态、实施精确打击提供现代化技术支持和保障。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阶段(3月1日—3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认真进行调查摸排,对传销人员经常聚集的居民区、出租屋进行彻底清查,分析研究传销活动新特点、新动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确定今年打传专项行动方案。同时,落实创建工作,确定今年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名单,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调查摸底情况及各县(市、区)20XX年打传方案、创建名单、创建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市打传办。

(二)实施阶段(4月1日—10月30日)。本阶段的重点工作:一是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和打击传销集中宣传活动。全市工商系统各网格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传销活动经常聚集的居民区、出租屋要坚持每周不少于两次的清查,重点检查曾被查获的窝点,及时掌握传销组织、参与人员、传销类型等基本情况;各县(市、区)局打传办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清理打击行动,并在次月10日前将行动小结报市打传办。二是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组织实施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市打传办将适时对打传专项行动及“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开展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20日)。各县(市、区)认真总结今年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并于11月25日前向市打传办报送书面总结及资料汇编。

(四)考核阶段(11月下旬)。由市打传办组织对打击传销工作和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进行考核和综合评分,上报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九江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打击传销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坚决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发挥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扎实有效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继续贯彻落实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的要求,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要努力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不断完善打击传销领导体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整体防控,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三)主动联系,加强协作。工商、公安部门要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在日常监管、案件查处、专项行动等方面紧密配合,共同出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防范执法风险。

(四)统筹安排,务求实效。要把“创建”活动列入各乡镇(街道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把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实事求是、周密细致地做出统筹安排。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工商部门网格监管责任制和110、12315网络的作用,落实监管责任,畅通信息渠道,形成发现、查处传销的工作机制。同时,“创建”活动要与打击传销集中行动、打击传销宣传教育相结合,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地扎实推进,使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打击传销工作要始终突出“快、重、准、实”,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打击要准,措施要实,力避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五)加强调研,创新机制。要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传销活动的表现特点和活动规律,创新打击传销监管机制和措施,推动全市打击传销工作出亮点、出成效。

(六)严格纪律,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各县(市、区)打传办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上报打击传销和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况。特别是组织专项行动及查处传销举报情况,必须在行动结束后及时上报市打传办。

二〇XX年二月十九日

220XX年工商分局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为继续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有效防止传销活动的蔓延,从源头上铲除传销的土壤,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稳定,有效维护好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按照县局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分局实际,特制订20XX年余干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瑞洪分局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发展、服务、和谐”为主线,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扎实深入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和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实现四个目标:一是严厉打击我分局辖区范围内的传销活动,摧毁传销组织,严惩传销头目,使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绝不能让传销活动在我分局辖区内蔓延;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巩固打击成果,严防传销渗入和扩散;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和积极举报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巩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继续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最终实现我分局辖区内无传销的目标。

二、打击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行为

1.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2.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3.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二)打击的重点对象

1.有黑社会性质和邪教性质的传销活动;

2.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幕后指挥者和骨干分子;

3.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拉人入伙的传销行为人和暴力阻碍执行公务行为人;

4.网络传销和境外传销企业的网络传销活动。

举报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巩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继续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最终实现我分局辖区内无传销的目标。

二、打击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行为

1.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2.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3.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二)打击的重点对象

1.有黑社会性质和邪教性质的传销活动;

2.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幕后指挥者和骨干分子;

3.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拉人入伙的传销行为人和暴力阻碍执行公务行为人;

4.网络传销和境外传销企业的网络传销活动。

(三)打击的重点区域

以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如: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宾馆、单位宿舍、招待所等重点场所为打击传销的重点区域。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局成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区工商系统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协调,联合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外来人员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清理排查,认真做好摸排工作,排查必须地毯式进行,不留死角,不留监管盲区,准确掌握本片区内外来人员的情况,做到对传销窝点发现一处,查处取缔一处,力求做到“打早打小”。对一次性发现多个传销窝点,涉及人员较多的,立即向同级政府、公安和上一级工商部门报告,组织集中打击行动。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单位,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网络监控以及接报、转办、处理、反馈、沟通等规章制度。定期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打击传销工作的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把打击传销列入日常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

瑞洪工商分局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金豪华

副组长:彭福泉

成员:周建英、黄青兰、张秀兰、付坚。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设在瑞洪工商分局分局长办公室。

(二)整合执法资源,加强部门联动

和公安部门一起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有关部门和社区、村(居)委会的配合下,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对本辖区内传销人员居住点、活动聚集点进行清查,捣毁传销窝点,遣散传销人员,查扣传销财物,惩办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依法坚决查处传销案件。凡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而进入“黑名单”的,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

全面推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是巩固打击成果,彻底铲除传销违法活动的重要举措。一是在20XX年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抓好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巩固和完善工作。健全和完善打击传销“五大”机制,即互动机制、信息机制、宣传教育机制、责任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机制。二是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三是继续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村);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特点,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违法行为,主动举报传销违法活动;四是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工作范围,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严格按照规定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巩固创建成果。五是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日常巡查等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要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加强沟通协调,做到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形成协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深刻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危害性,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长期作战、除恶务尽的思想,牢固树立敢打硬仗、敢于吃苦的思想,务必彻底清除这一危害社会、危害群众的“毒瘤”。

(二)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努力营造打击传销的良好舆论氛围。对打击传销中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公布处理结果,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群众。充分利用现有投诉举报网络,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发挥各社区、村(居)委会基层组织和其他社团组织的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密切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建立部门联络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做好案件查处和传销人员遣散工作。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说服教育,消除抵触情绪,预防和制止群体性上访或其它事件的发生,形成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整体打击合力,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

(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做好对传销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做到情况清楚,数据准确,为政府组织统一打击行动提供第一手信息资料。认真借鉴各地打击传销的先进经验,创新监管方式,采取超常规手段和有力措施,整合各方面的人力资源对传销重点区域、重点行为、重点人员进行集中打击,按照“抓头目、破网络、冻资金”的专项工作要求,坚决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端调一批传销窝点,抓捕一批传销头目,达到“打出声势、打出成效、打出震慑力”的目的,震慑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铲除传销在我辖区内的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坚决遏制传销蔓延的势头。

(五)加强打击传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打、防、控体系。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权责一致”的打传工作机制,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到露头就打,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决不能让传销在我辖区内蔓延和扩散,更不能向农村扩散。

(6)加强综合治理考评和信息报送工作。把打击传销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市、县对打击传销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我辖区范围内打击传销目标考评工作。同时,将打击传销和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工作情况和信息及时上报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余干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瑞洪分局

二〇XX年四月十三日

3工商局第四季度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根据省工商局《进一步做好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省工商函R22;20XXR23;**号)和《关于加强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及市工商局《20XX年第四季度打击传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加强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八个一”的宣传任务要求,本季度重点完成在当地主要媒体刊发或播出一篇(条)打击传销工作成果的报道;开展一次打击传销知识讲座。

(二)重点打击“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发布招工信息诱骗他人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活动提供居住、仓储、经营培训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三)坚决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在校学生、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等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活动提供住宿和培训场所等条件的行为。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开展集中清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传销活动多发的城郊结合部、老旧居民小区等部位开展一次“拉网式”清查,充分运用行政、司法手段严肃处理一批传销参与人员,持续营造打击传销的社会高压态势。

(二)查办传销案件。认真核实群众、媒体、网上举报线索和有关部门移送线索,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积极立案调查处理。

(三)组织宣传教育。要与无传销社区建设紧密结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社区宣传栏、办事窗口等媒介,公布典型案例、无传销社区创建典型、政策法规、传销识别小常识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推动全社会参与打击防范传销活动。

(四)做好工作汇报。联合公安机关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本级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协调机构汇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打击传销综合治理、继续保持“***”,加强和推动防范传销社会机制建设。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所要根据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清查摸底阶段(***——***)。各所要组织一次地毯式的清理排查,摸清本地传销活动现状,排查传销组织窝点,确定予以打击的对象和目标。

(三)集中打击阶段(***——***)。根据摸排情况,各所要组织力量对发现的传销组织、窝点进行集中清理打击,抓获一批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及时遣散解救受骗参与传销人员。

(四)总结提高阶段(***——***)。各所要对前段行动进行全面清查,防止打击传销工作留有死角。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和做法,完善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对打击传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与联席单位的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遏制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创建“无传销社区”。各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在情报信息沟通、案件线索移交、性质认定、案件查处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注意加强与综治、教育、宣传等部门的沟通;整合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二)加大打击传销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争取查处大要案件,维护社会稳定,迎接十八大的召开。专项行动中,要把严查涉及区域广、参与人员多、社会危害大的传销活动作为打击的重点。对查获的传销头目要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介公开曝光,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前,打击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在严惩传销领导者、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的同时,做好被骗者及一般传销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妥善处置遇到问题,共同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各所要及时准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单位于***——***前将工作总结、打击传销工作统计表、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数据统计表报县局公平交易分局。

二0XX年十月九日

4省工商局20XX年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XX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XX年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坚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认真做好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工作。

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和省整规办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努力做到全省初步形成符合不同地区情况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重点地区逐步建立防止传销活动反复的打击、监管机制,使传销活动明显减少;其他地区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传销流动人员较多的地区逐步建立防范机制,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有所减少。宣传教育工作收到效果,社会对传销的认识切实有所提高,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省局成立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公平交易处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各自实际,明确责任单位,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的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网络监控以及接报、转办、处理、反馈、沟通等规章制度。定期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打击传销和直销监管工作的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大要案件,进一步摧毁传销网络,严防传销进入学校。重点打击“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产销的行为;重点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培训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今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地区是:兰州、白银、定西、庆阳、天水、陇南、酒泉等。上述地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打击力度,统一组织两次集中行动。要对社会反映集中的兰州等地的传销活动进行全面清查,捣毁传销网络和窝点。其他地区要继续坚持露头就打,建立防范和预警体系,巩固打击成果,严防传销活动扩散。

要集中力量查处跨地区的大案要案,加强督查督办,对涉案人员多、群众反映大的传销组织,坚决予以铲除。对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单位和骨干分子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要坚决查处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教育解救受骗学生。积极会同教育、宣传等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定期交换情况,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针对学生特点,编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讲座,通过剖析典型事例,揭示传销惯用手法,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提高广大学生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自觉抵制传销。

要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出租房屋的管理,借助“红盾进社区”等活动,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作用,及时掌握情况,发现线索,严厉惩治为传销活动提供仓储、培训场所和住宿等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三)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协助做好直销企业审批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掌握情况,监督直销企业切实落实信息披露制度、退换货制度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行政指导,规范企业经营。对直销企业违法招募直销员、违反规定举办培训班、不法计酬等行为,以及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开展直销员培训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公平、有序的直销市场秩序。

(四)建立健全监管网络。要依托现代化手段,逐步建立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的监管网络,建立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数据库,掌握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违规情况,做好直销企业信息报备和披露工作。汇总整理传销案件资料,将传销组织的头目、骨干分子记录在案。会同公安、电信管理部门,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打击力度。同时,利用监管网络交换信息,掌握动态,指导工作。建立电子服务平台,便于群众查询和投诉举报。

(五)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以《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打击传销成果,揭露传销违法性质和欺诈本质。在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搞好宣传的同时,广泛采取公布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车、张贴画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依照《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警示、提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击产销工作,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击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

(二)认真部署、落实责任。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整体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阶段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重点地区要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干部实绩的考核指标,对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整治合力。针对传销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协作机制,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电信管理、商务、教育等有关部门的协作,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和直销监管工作。

(四)把握政策界限,严格依法行政。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支持、保护合法,加强教育指导;依法处罚违法;坚决打击、取缔传销活动。要坚持依法办案,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坚决防止和纠正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刑的现象,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对重点案件、重点地区实行督查督办,对查处传销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研究,协调解决。省局将适时派出检查组,掌握新情况,研究解决监管工作中的新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工商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地区之间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信息畅通,反馈及时。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和整治成果,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机关,并通报有关部门。

四、工作安排

(一)5月下旬,传达全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会议精神,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二)6月上旬,市、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措施,公布举报电话和投诉网站。

(三)6月以后,省局将派出工作组到市、州检查指导,在各地查处案件的基础上,召开查办案件座谈会,确定重点案件,组织督办。

(四)8月,省局召开各市、州工商局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座谈会,主要内容汇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探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有效方法。

(五)10月,省局拟举办打击传销和直销监管专题培训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六)11-12月,结合《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组织宣传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件,报道执法成果。

5石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市工商系统按照上级局统一部署,对传销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查处了一些案件,取得较好的成效,总体形势平稳,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小规模、分散式传销活动仍然时有发生。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泉工商[20XX]107号),就20XX年我局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坚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认真做好直销企业的市场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工作。

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努力做到形成打击传销工作机制;逐步建立防止传销活动反复的打击、监管机制,使传销活动明显减少,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宣传教育工作收到效果,社会对传销的认识切实有所提高,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和泉州市局工作机制相对应,我局确定由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兼为我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地点在行政执法科,办公室主任由骆秋枝科长担任。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明确责任单位,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的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网络监控以及接报、转办、处理、反馈、沟通等规章制度;建立工商所防范辖区内传销活动的责任制,充实、完善巡查内容,健全片段长负责制,把长效监管的重心向工商所转移。逐步建立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的监管网络。

㈡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大案要案。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全面摧毁传销网络:重点打击“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培训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协助公安机关严惩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检查大队要集中力量查处跨辖区的大案要案,加强督查督办,对涉案人员多、群众反映大的传销组织,坚决予以铲除。对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单位和骨干分子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坚决查处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教育解救受骗学生。积极会同教育、宣传等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定期交换情况,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针对学生特点,编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讲座,通过剖析典型事例,揭示传销惯用手法,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提高广大学生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自觉抵制传销。

㈢加强部门沟通,建立协作机制。各单位要主动向辖区镇办党委、政府汇报打击传销和直销监管工作的情况,积极争取当地镇办政府对查处传销工作的领导,尽快建立查处传销工作的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对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同时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出租房屋的管理,借助“红盾进社区”等活动,发挥居(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作用,及时掌握情况,发现线索,严厉惩治传销活动和为其提供仓储、培训场所和住宿等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努力形成政府牵头、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

㈣依托现代手段,增强监控力度。要依托计算机技术手段,建立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数据库,掌握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违规情况,做好直销企业信息报备和披露工作。要会同公安、电信管理等部门,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打击力度。同时,利用监管网络交换信息,掌握动态,指导工作。检查大队要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系统为平台,建立电子服务平台,便于群众查询和投诉举报。

㈤推行行政指导,规范直销行为。各单位要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参照《规范直销企业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工作指南》(泉州市局行政指导工作指南第十号)的有关规定通过行政指导,规范企业经营:一方面注册科室协助做好直销企业审批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另一方面基层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直销企业切实落实企业保证金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退换货等制度。同时,对直销企业违法招募直销员、违反规定举办培训班、不法计酬等行为,以及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开展直销员培训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公平、有序的直销市场秩序。

㈥加强宣传教育,优化执法环境。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以《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打击传销成果,揭露传销违法性质和欺诈本质。在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搞好宣传的同时,充分发挥短信、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采取公布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车、张贴画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依照《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警示、提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击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安排

㈠6月中旬,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和投诉网站,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㈡7月中下旬,在各单位查处案件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案件,组织督办。

㈢8月,举办打击传销和直销监管专题培训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㈣9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我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㈤12月,结合《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报道专项整治执法成果。

四、工作要求

㈠统一认识,坚定信心。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

㈡认真部署,落实责任。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整体方案,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部署,明确整治重点、阶段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效果将作为干部实绩的考核指标和年度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对有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读职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㈢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工商机关各职能科室的作用,形成整治合力。针对传销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协作机制,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在辖区镇办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电信管理、商务、教育等有关部门的协作,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和直销监管工作。

㈣把握政策,依法行政。要采取各种形式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坚决打击、取缔传销活动。要坚持依法办案,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坚决防止和纠正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刑的现象,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㈤注重调研,加强指导。要及时总结推广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对重点案件、重点地区实行督查督办,对查处传销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研究,协调解决。

㈥畅通渠道,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加强情报信息的交流和反馈,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信息通畅,反馈及时。要加强情报经营和专案经营工作,善于从一条线索发现一起案件、从一起案件端掉一个窝点。要实行打击传销“零报告”制度,发现传销线索或立案情况必须于3日内报送行政执法科,由其上报市局公交科。各单位还应于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前2日内上报上个季度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并于12月20日前上报20XX年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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