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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日常考核方案

时间: 04-14 栏目:方案

1县区工商联联考核方案

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联,机关各部室:

《漯河市工商联系统20XX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已经市工商联主席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漯河市工商业联合会20XX年5月13日漯河市工商联系统20XX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方案为充分发挥工商联职能作用,圆满完成20XX年度各项主要工作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全市工商联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河南省工商联系统20XX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方案》(漯联〔20XX〕号),结合市工商联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及计分

(一)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

1.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推进措施,计2分。

2.及时报送信息简报,计2分。简报被全国活动办采用,每条计5分;被省活动办采用,每条计3分;被市工商联采用,每条计1分。

3.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计4分。活动得到当地主要领导和上级工商联主要领导批示,一次加5分。在县处级以上会议上受表彰一次或介绍经验一次加5分。

4.在会员企业及所属行业商会中培育典型3家以上(有活动场所、活动内容、活动氛围),计5分。

(二)教育培训工作

1.组织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两次以上,计2分。

2.落实市工商联教育培训工作安排,按要求开展培训,计3分。按时报送培训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计2分。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上级工商联举办的各类论坛和培训班,每期计3分。

3.开展民营企业文化建年活动,出台促进民营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意见,计2分;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建设活动,计3分。

(三)信息宣传工作

1.完成《中华工商时报》和《中国工商》征订任务,计5分;完成任80%的计3分;完成任务低于80%的,不计分。

2.在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宣传报道非公有制经济典型和工商联工作,发表文章500字以上的每篇计3分,500字以下计2分。

3.根据《全市工商联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方案》(试行)规定,年底被评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分、8分、5分。

(四)经济联络工作

1.深入推动“百企帮百村”、“百企招百商”、“民企带创业促就业”活动的开展。做到年初各项工作有安排、有实施方案,年中有督查记录,年底有总结,分别计3分。受到县处级以上表彰,分别加5分。

2.组织、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开展经贸交流、考察活动1次以上,计3分。

3.积极打造招商引资工作品牌,配合、参与市工商联和当地政府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2次以上,累计组织参加企业数量在50家以上,计5分。

4.积极开展光彩事业活动,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新农村建设,每县(区)新增结对帮扶企村(含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3对以上(以结对帮扶协议和合同为准),计3分。

5.举办民企招聘周活动,达成用工意向1000人以上,计1分。

6.积极贯彻落实省豫政法〔20XX〕54号《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服务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有实施方案、有举措、有成效,计3分。

7.积极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有服务平台、有举措、有成效、有具体数字,计3分。

8.积极参加三方合作机制,推动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计3分。

(五)调研工作

1.按市工商联要求开展调研,报送调查问卷每次计3分,撰写调研报告每篇计3分,提供典型案例每次计2分。

2.自拟课题调研,成果受到当地主要领导和上级工商联主要领导批示,加5分;被有关部门采纳,加5分。

3.开展中小微企业监测工作。按要求组织样本企业在非公有制经济调查研究系统上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每次计5分。

(六)参政议政工作

1.每月至少向市工商联报送《工商联直通车》信息1条,计2分,被市工商联采纳每条加3分。被上级领导批示,每次加5分。

2.向市工商联报送提案线索每条计2分,采用1条加3分。

(七)会员组织工作

1.会员增长率达到6%以上的,计2分,增长率居全市前3位的,计3分。

2.企业会员占会员比例居全市前3位的计3分,后3位的计2分。

3.制定会员管理方案,规范会员入、退会手续,计2分;建立健全会员台账,实现会员信息动态管理,计3分。

4.按照市工商联要求,制定本地会员发展和组织建设规划,计3分。

5.按照市工商联要求,按时、真实、准确、完整上报会员组织统计报表、年报表等统计报表,计5分。

6.按时填报、更新组织数据库、商会数据库、会员数据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材料规范,每项各计5分。

(八)县级工商联建设工作

1.县级工商联全部实现“一个设立、五个确保”目标,进一步巩固完善目标成果、建立详实台账,计5分。

2.根据市工商联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20XX-20XX年推进“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五好”县级工商联示范点创建工作,计5分;按照方案,完成年度“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计5分。(九)商会建设工作1.商会增长率居全市前3位的,计2分,后3位计1分。2.乡镇、街道商会实现全覆盖,计5分。

3.建立产业集聚区商会,计5分。

4.所属各级商会建立科学、详实、规范台账,计5分。

(十)亮点工作

被评为年度全省工商联十大亮点工作,每项加10分。

(十一)执常委会议考勤工作组织好本地委员市工商联常委会议、执委会议,出勤率达到100%的,计10分。

(十二)其他任务

1.组织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方案、有动员、有内容、有成效,计5分。

2.积极配合市工商联完成“民企助才”活动相关工作,计10分。

3.配合市工商联完成“民企爱老”活动相关工作,计10分。

4.本合市工商联完成“民营企业高端访谈”活动,计10分。

5.积极完成上级工商联交办的临时性任务,配合完成调研、会议、活动等工作,加5分。

二、考核方案

(一)考核程序:

采用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案进行。年底各县区工商联按照时间要求上报考核材料。由市工商联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具体负责考核计分工作。计分结果提交市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审核确定。

(二)奖项设定:根据考核结果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具体名额由市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工商联于20XX年12月10日前,将有关考核材料报市工商联办公室。逾期未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考核。

(二)报送材料要求:举办活动、培训应有通知、方案、现场照片、总结等材料;调研应有调研报告;会员、组织工作应有统计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请提供原始凭据或复印件,以便计分和综合评定时参考。

(三)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资格并给予通报。

(四)考核结果将通报当地统战部门,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2地区工商联绩效考核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地区工商联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地区工商联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圆满完成各自的职能工作,全面建立高效、廉洁、勤政、务实的公务运行机制,同时也为正确评价地区工商联各科室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为干部奖惩、职务升降和任免等提供真实、科学的依据,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地区工商联各科室和全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第三条考核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3、坚持平时观察和年终考核相结合;

4、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

5、坚持民主评议和领导评价相结合;

6、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第二章考核的标准和内容

第四条地区工商联各科室的考核标准

1、考核主要从思想政治教育、科室管理、职能工作、队伍建设、工作创新、民主测评六个方面进行考核。

2、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教育占10%,科室管理占10%,职能工作占50%,队伍建设占10%,工作创新占10%,民主测评占10%。

3、考核采取查资料、个别谈话和民意测评等相结合的方案。

4、对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规定的,全部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出现上述问题者的科室和科室负责人一律不得评选先进,考核不得定为优秀。

5、考核结果作为年度满意科室、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地区工商联各科室的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考核:10分

(1)平时注重抓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4分)

(2)深入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明显提高。(3分)

(3)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3分)

2、管理工作考核:10分

(1)不断强化科室的发展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增强科室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7分)

(2)科室负责人学习思辨能力、驾驭能力、知人善任能力、协调运筹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强。(3分)

3、工作业绩考核:10分

(1)认真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各项任务。(5分)

(2)认真履行科室各项职能。(2分)

(3)科室实行政务公开。(2分)

(5)按时完成单位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1分)

4、队伍建设考核:10分

(1)不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牢牢把握队伍建设发展方向,队伍建设目标计划明确、具体,干部执行力强,工作落实到位,队伍自身建设水平整体提高。(5分)

(2)树立队伍良好形象,干部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服从科室领室管理工作。(5分)

5、工作创新考核:10分

6、民主测评考核:10分

按照干部德、能、勤、绩、廉,组织所在科室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进行民意测评。

第六条工作人员的考核标准

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工作创新、民意测评等7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总分100分。其中: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占10%;

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占10%;

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占10%;

绩:是指工作数量、质量和贡献。占45%;

廉:是指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具体表现。占10%;

工作创新:主要考核在本职岗位上的突出成绩和创新性工作。占10%;

民意测评: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在干部职工中的威信和影响。占5%。

第七条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考核:10分

(1)积极参加单位、科室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觉悟,服从和服务于单位和科室的中心工作。(5分)

(2)不得随意发表有损于单位、科室形象,有损于同志间团结的言论。(5分)

2、工作能力的考核:10分

(1)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各类在岗培训、各类学历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实现职能到位。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5分)

(2)认真踏实,工作效率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好。(5分)

3、遵守纪律、考勤的考核:10分

(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5分)

(2)明确岗位,落实职责。(2分)

(3)积极参加单位、科室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和会议、公益劳动。(2分)

(4)自觉增强防范意识,注意室内物品安全、用电安全,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做好办公室卫生,保持办公室清洁、整齐,资料摆放有序,科室整体环境好。(1分)

4、工作业绩的考核:45分

由各科室负责人对其本年度工作业绩完成情况评定。

5、落实党风廉政责任的考核:10分

严格工作纪律,遵守廉洁自律规定。(5分)

勤政廉政意识强,工作作风优良。(5分)

6、工作创新的考核:(10分)

7、民意测评的方式方法:(5分)

按照干部德、能、勤、绩、廉组织干部所在科室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进行民意测评。

第三章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八条工作绩效考核分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九条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成立由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新友任组长,副主席金建江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年终考核对象撰写工作述职报告,提交分管领导审定。工作述职主要从工作成绩、党风廉政、存在问题和来年打算四个方面进行述职。

3、考核组收集考核资料,对照考核标准组织定量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考核组提交工作实绩完成情况材料和出勤等其他情况说明材料。无材料说明者,视为缺项。

4、年终进行大会述职,组织民主测评。

5、汇总考核成绩。考核对象年度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单位定性考核得分占90%,民主测评占10%;个人定性考核得分占95%,民主测评占5%;上述两项得分的合计为该考核对象的最终得分。

6、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综合分析,评定考核结果。

7、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单位(部门)、本人,并将考核情况和确定的考核等次公示,时间为7天。被考核对象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作出答复。

第四章考核等次的确定和使用

第十条绩效考核按年度综合成绩,评定为四个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1、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评定为优秀。

2、考核总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89分以下评定为称职。

3、考核总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69分以下评定为基本称职。

4、考核总分在59分以下评定为不称职。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1、对考核结果年度内在全单位进行通报。

2、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科室,科室负责人以及被考核为优秀的个人;作为年度考核奖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条件。

3、对考核结果为称职的科室,科室负责人以及被考核为称职的个人;不奖不罚。

4、对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科室,科室负责人以及被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个人;按照《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进行岗位调任或交流。

5、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科室,科室负责人以及被考核为不称职的个人;按照《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受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者,参照本方案考核,但不定等次。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本方案由地区工商联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方案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3工商联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为了正确评价本会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履行效能建设规定的情况,增强竞争意识,加强廉政建设,根据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

部门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评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指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表现,政治态度与理论信念,依法行政、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能:指业务能力、管理能力、文字能力、创新能力、及业务学习情况。

勤: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表现,出勤情况,吃苦耐劳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

绩:指工作实绩、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贡献。

廉:指执行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

三、考评办法

1、实行分级负责制。会领导负责对所分管科室正职进行考核。各科室正职负责对本部门的干部、职工进行考核。

2、平时考核。由科室自行考核。被考核人对自己的工作任务、进度和完成的工作数量、质量、及出勤情况,履行效能监察情况等进行如实记录,科室领导不定期地抽查。

3、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每年年末进行一次,年度绩效考核应于次年1月份内结束。(与年终公务员考核相结合)

四、考核等次

绩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职称(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在部范围内公布并存入干部、职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奖惩、培训和职务、级别、工资晋升的依据。

五、绩效考核机构

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由本会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工作小组由办公室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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