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化三查工作方案
1商水县让“四化三查”全面落地生根方案
一、厘清职权清单,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20XX年,商水县纪委在全县24个乡镇和部分涉农县直单位中推行了职权程序清单制度,公开了权力“家底”和办事流程。一是全面排查,澄清职权“家底”。针对部分基层部门不想、不愿列出职权清单的“模糊”思想,乡镇党委、纪委对基层部门履职服务事项了解不全面、不深入的现状,为澄清基层部门履职服务事项,县纪委三次召集财政、民政、卫生计生、住建、人社、国土等14个与群众服务事项联系紧密的县直局委纪委书记会议,要求根据本系统业务要求和程序,全面列出与群众相关的职权服务事项和办事流程。根据县直局委列出的职权服务事项和流程,县纪委又组织部分乡镇纪委书记、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座谈,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归类汇总基层站所职权54项、行政村服务事项10项、服务承诺14项。二是分类梳理,列清职权程序清单。对梳理出的“小微权力”职权程序,县纪委按照“一部门一清单、一事一流程”原则,对基层职能部门职权程序列出64项内容,以《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通知》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做为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和便民阳光服务工作的依据,为基层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划定了“边界”,提升了干部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服务质效。
县纪委要求各乡镇将职能基层站所(部门)、行政村64项职权和办事程序做为基本内容,根据便民阳光服务阵地的实际,进一步完善职权和办事流程内容,形成职权明晰的清单、办事简捷高效的流程,报经县纪委审核后,在醒目位置设立公开栏进行全面公开。让群众清楚知道,办理事项需提供的材料、服务窗口、交费金额、办结时限、办理步骤等具体内容,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有效避免了暗箱操作、推诿扯皮等行为的发生。按照告知、受理、承办、回复四个程序,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标牌标识、统一文明用语、统一工作流程,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规范了服务行为。实行“四项制度”,即:即时办理制度,承诺办理制度、报批办理制度、禁办回复制度。在办理过程中尽量简化程序,可当场办理的申请事项,只要群众申请材料齐全,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办结;需要现场勘查或者其他不能即办的申请事项,采取承诺办理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要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实行报批办理制,专人负责全程代办;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发展规划的申请事项,作为退回件,实行禁办回复制。坚持“五公开”,即: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落实“五个一”,即: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便民阳光服务部门对办理的事项,逐项登记造册,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三、多形式多角度,切实强化监督作用。
商水县纪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强力推进了“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和便民阳光服务工作的落实。一是设置廉政监督岗。24个乡镇便民阳光服务中心全部设立了便民阳光服务意见箱、意见簿和班子成员廉政监督岗,公开了县乡两级纪委、14个县直单位纪检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廉洁商水”微信公众号,接受群众监督,受理群众投诉。今年以来,全县共收到群众便民阳光服务方面的投诉22件,全部做到跟踪办结,群众非常满意。二是实行民主评议。县纪委明文规定,乡镇纪委每季度要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召开一次民主评议会,对便民阳光服务履职服务和“小微权力”运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排序后三名的站所由乡镇纪委对其进行组织处理,报经县纪委向其管辖的县直单位下发整改建议书,对群众评议问题严重的,一律先免职后调查处理。截至9月份,共开展民主评议两次48场,与后三名的站所负责人诫勉谈话144人次。三是开展民意调查。县纪委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工作思路,今年8月组织人民教师、统计人员和纪检干部100名成立25个民意调查组,采取问卷调查和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乡镇为民服务、廉洁从政情况深入到乡镇集市、田间地头开展了民意调查,民意调查结果通报全县,并对民意调查满意度低的后3名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四是常态暗访督查。由纪委常委带队,抽调20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对乡镇为民服务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为民服务方面的问题37个,责令10个乡镇和4个职能部门进行了整改,促使压力上肩、责任生根。
四、依托责任考核,严肃追究问责。
商水县印发了《商水县落实“两个责任”绩效考核细则》,将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便民阳光服务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每季度考核一次,对考核后三名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分值低于280分的单位不能评为一类单位、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不能定为优秀等次,季度考核结果并与乡镇纪委经费挂勾。今年以来共约谈党委书记、纪委书记18人,扣减、奖励纪委办公经费11.4万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为规范“小微权力”正确运行,印发了《商水县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机制实施细则》、《商水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定,列清了追究问责负面清单,将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和便民阳光服务工作责任压紧压实。今年以来,共问责追究领导干部25起,党政纪处分60人。
五、变“被动”为“主动”,认真贯彻落实“三查”。
为认真落实“三查”规定,除在便民阳光服务中心专设信访窗口外,县乡纪委主动出击,采取县纪委常委包协作区、科室包乡镇、乡镇纪委配合的方式,变群众上访为县纪委干部下访,成立20个下访工作组,深入到田间地头,听民情、察民意、解民忧,受理侵害群众利益和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线索,分类梳理汇总。根据搜集的线索重点查行政审批是否合规及时、查民生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查群众举报违规问题,并把“农村村组、基层部门、扶贫领域、民生行业”等问题线索作为案件查办的重点,充分发挥案件查办协作区作用,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今年以来,商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82起,党政纪处分99人。分3批对侵害群众利益的11起典型案例进行全县通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8人。全县各乡镇按照县纪委安排布署,都卓有成效的开展了工作。练集镇以监督执纪问责为重要手段,大力实施“一台、两书、三谈、四查”“微权监督1234”工作机制。汤庄乡设立“一室、二院、三中心、四大厅”实行对“小微权力”立体式监督,为民全方位服务工作机制。
2推行“四化”开展“三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和“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进一步解决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三亮三评三提升”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和作风保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系统“三亮三评三提升”工作中推行“四化”、开展“三查”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增强全县系统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厘权、规权、监权为重点,以职权法定、权责一致、便民高效为原则,进一步明晰权责,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努力探索出权责清晰、依法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新机制;以“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为载体,解决“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和“吃拿卡要”乱作为等问题,重点查处机关中层干部执行不力、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和态度蛮横、作风敷衍、故意刁难等影响经济发展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下决心打通政策落实中的“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加快实现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二、具体内容
(一)“四化”
在全系统“三亮三评三提升”工作中,结合“亮个人身份、亮岗位职责、亮单位承诺”,以厘权、规权、监权为重点,全面推行“四化”,即职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督立体化、问责常态化。
1、职权清单化。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对股室和国土所的法定权力,逐项列出权力名称、权力类型、行使主体、承办机构、实施的法律依据或其他依据等。
2、用权程序化。各股室和国土所要把列入权力清单的每项职权,遵循“于法周廷、于事简便”的原则,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到程序公开、承诺限时办结公开,使群众明明白白办事。
3、监督立体化。要通过纪检监察监督、群众监督、科技监督等方式,对各股室、国土所职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情况实施立体化监督。通过科技手段实施实时监督,通过民意测验、随机走访、暗访等多种途径实施专项监督,注重对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监督以及事项办理结果的监督。
4、问责常态化。严格问责追究,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渠道反映的问题,有件必查、查必有果。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违纪责任,又倒查单位负责人主体责任。完善常态化通报制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起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三查”
在推行“四化”的基础上,全县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开展“三查”工作,即查行政审批是否合规及时、查民生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查群众举报违规违纪问题。
1、查行政审批是否合规及时。重点监督检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增加审批备案项目以及未申报仍然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情况,项目联审联批机制执行情况;行政审批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下载服务表格、网上投诉等落实情况;服务承诺是否公开、审批流程是否同行业最优,是否存在不一次性告知情形,是否按承诺时限办结等。着力解决改革进展缓慢、审批环节过多、办事效率低下、证明过多过滥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中梗阻”等问题,严肃查处冷硬横推、超时办结、吃拿卡要报等行为。
2、查民生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重点对民生资金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涉农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不公开不公正、虚报冒领、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截留、滞拨、挪用、擅自变更实施项目、招投标执行效率低等行为。
3、查群众举报违规违纪问题。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三亮三评三提升”工作、行政审批和民生资金领域中群众举报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牢牢握紧纪律戒尺,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有了问题诫勉谈话,严重违纪立案查处。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
三、方法措施
(一)自查。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和国土所要强化为民宗旨,牢固树立为民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认真开展本单位行政审批不规范问题、民生资金领域突出问题的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问题台账,找准问题症结,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写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局纪检监察室。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流于形式的单位,局纪检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格实施问责。自查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
(二)相互查。纪检监察室要在6月20日至6月底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相互查,排除外在因素的干扰,避免“人情执纪”,保证监督检查的客观公正;动真碰硬,增强监督检查威慑力。检查采取明查、暗访、座谈相结合的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指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相互检查,把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查深查透,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督导查。重点督查服务窗口、行政审批权集中、民生资金使用、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较多的股室和国土所,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机动灵活,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加快节奏,提高效率。直面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对上级移交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室依规依纪处置,优先办理。
(四)专项查。纪检监察室定期汇总分析“三查”工作情况,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按照“稳、准、狠”的要求,找准发力点,出重拳、下猛药,实行精准整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一些典型事、典型人要深入解剖、紧盯不放、一追到底。
(五)重点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一般性问题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把问题弄清楚,让党员干部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扎实做好初核。突出惩治重点,把行政审批服务中的“中梗阻”、超时办结、吃拿卡要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把民生资金作为重中之重,把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作为重中之重。快速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书”,持续形成震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推行“四化”开展“三查”工作的领导,从为“三亮三评三提升”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四化”开展“三查”工作的的重大意义,精心筹划、严密组织,单位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工作有分工、有责任、有落实,明确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构建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室要履行好对“四化”“三查”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贯穿推行“四化”开展“三查”工作始终,聚焦问题、对准问题,传导压力、形成震慑。对推行“四化”开展“三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要与巡察、信访、审计紧密结合,带着问题线索开展监督执纪,把问题查细、查深、查实、查到位。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将责任追究作为推行“四化”开展“三查”工作的助推器,不断强化责任追究的刚性约束,绝不允许出现该追究不追究,或用诫勉谈话代替党纪政纪处分,用集体责任开脱主要领导责任。要坚持纪挺法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发挥追责问责在推动从严治党中的治本作用。
3关于进一步推进“四化三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四化三查”工作,对于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工作效率、破解“中梗堵”、预防腐败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四化三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统一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整体水平,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统一清单标准、规范权力运行、增强服务效率,解决“微腐败”、“中梗阻”,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规范全县各级各单位权力运行、提升工作效率、破解“中梗堵”、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三、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标准。建立符合国土实际的“四化三查”标准体系,明确“四化三查”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运行流程、追责程序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四化三查”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
坚持便民高效。坚持权责清晰、依法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以公开促便民、以规范促服务,解决权责不清、服务不规范、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让群众更方便、更实惠、更满意。
四、工作内容
(一)职权清单化
1.界定职权权限。20XX年1月底以前,系统各单位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和“三定”方案规定,对现有职权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建立职权清单目录,厘清审批、许可、确认、检查、处罚、裁决等职权的种类、范围等。按照严密的工作程序和统一的审核标准,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
2.规范清单格式。职权清单的格式主要包括:序号、权力名称、权力类型、行使主体、承办机构、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等。
职权清单实行一权一清单。清单表述要简明,语言、文字、格式应规范统一,法定名称不得随意变更,对于多部门实施相同或相似行政权力的,要在备注中予以注明。职权依据须引用文件全名,要列出具体的条、款、项及其内容。
3.及时公开公示。系统各单位须于20XX年2月20日前,通过利用版面、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公示,要上墙、上网,并在显著位置设立电子屏。局门户网站同步公开职权清单。
(二)用权规范化
1.编制职权运行流程图。各级各单位根据职权清单,按照简化流程、优化程序、监督有力的原则,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权力运行流程图应对承办机构、办事流程、执法程序、办理要求、办结时限、监督电话等事项进行明示,“一事项一流程”,2月20日前与职权清单一并公开公示,上墙、上网上屏,确保让服务对象“办事明白、程序清楚、权力知晓、投诉有门”。
2.压减办事环节。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投诉问责制等,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缩短受理、审查、审核和批准等时限。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权力运行流程,要按照法定程序编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权力运行流程,要按照便捷原则编制,能并联办的要并联办、能集中办的要集中办、能简化办的要简化办。
(三)监督立体化
1.明确监督内容。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度,监督系统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权力清单、用权程序行使职权,切实维护职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对不按规定履行职权的单位和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有关系职权、人情职权、金钱职权。
2.规范监督方式。局纪检组每半年对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年底综合考核。对各单位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廉洁自律等问题进行意见征求;每季度组织一次服务对象监督评议,对规范服务、高效服务、便民服务、廉洁服务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年底综合评议结果。
3.强化科技监督。20XX年6月底以前,建立健全电子政务系统,建立“程序规范、自动留痕、全程监控”的信息化标准运作流程,运用电子监察系统对权力运行实时监控、全程监察、预警纠错和效能评估。
(四)问责常态化
1.严格问责追究。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快查快结,严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冷硬横推、超时办结、吃拿卡要报、违规审批、虚报冒领、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渠道反映的问题,有件必查,查必有果。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廉洁教育、谈话提醒、函询说明、诫勉谈话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提醒、早处置。
2.强化责任倒查追究。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导致问题易发多发、甚至纵容袒护包庇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又倒查追究所在单位的责任,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3.完善常态化通报制度。建立月督查通报机制,对行政权力腐败行为“零容忍”,坚持狠刹“四风”,坚决防止把行政权力变成谋私工具。对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起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查行政审批是否合规及时。查行政审批事项设立是否合规。重点监督检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承接中央、省、市、县规定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是否做到精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存在擅自增加审批备案项目以及未申报仍然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查行政审批程序是否合规。重点监督检查在实行“一条龙”审批和“一站式”服务中是否按照法规和审批流程办理,是否做到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等情况;是否存在审批行为不规范,审批环节多、时限长等现象。
查行政审批时限是否合规。重点监督检查是否积极推行网上集中预受理和预审查;是否严格按照承诺时限予以办结;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是否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并现场告知所欠缺条件、需要补齐资料等。
查行政审批监督制度是否合规。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建立了行政审批监督、监管制度;是否存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进行受理甚至予以批准,无超时办理、办理中乱收费等情况发生;对公众评价不满意的,是否及时总结修正。
(六)查民生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重点对民生资金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涉农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不公开不公正、虚报冒领、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截留、滞拨、挪用、擅自变更实施项目、招投标执行效率低等行为。
(七)查群众举报违规违纪问题。重点监督检查是否有完善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制度、群众举报投诉工作流程,是否有明确工作程序、查处要求和反馈时限;查是否建立投诉举报管理档案、公开投诉电话,详细做好记录、统一受理举报投诉等制度,做到了有诉必理、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和及时反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局成立的“四化三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行“四化三查”统筹协调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定期对“四化三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严格考核
把“四化三查”工作与业务工作、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同考核,作为检验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依据。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把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物质奖励、提拔使用相挂钩,促使工作人员践行宗旨意识、提升服务意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三)强化督查
局纪检组将对“四化三查”中发现的工作虚以应付、推进“四化三查”不力、出现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查办问责,通报全系统,敲响反面典型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