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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公司护渔工作总结

时间: 03-06 栏目:总结

1上海市“护渔”海洋渔业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开展“护渔20XX”海洋渔业执法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XX]29号)、《关于开展东海区“护渔20XX”海洋渔业执法行动的通知》(东渔政[20XX]40号)的精神,我市渔业系统在市农委的领导下,按照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和东海区局的统一部署,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开展海洋渔业执法行动。据统计,在“护渔20XX”海洋渔业执法行动中,本市共开展海上行动65次,参加渔政船数73艘次,登临检查渔船599艘,检查在港渔船489艘,查获违规渔船42艘,罚款60550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护渔海洋渔业执法行动是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重要举措,我市渔业系统高度重视护渔行动,严格按照部渔政指挥中心和东海区渔政局的有关要求,周密部署“护渔20XX”海洋渔业执法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市海洋渔业生产实际提出了三项重点管理目标,延续和发扬了上海世博会期间的做法,积极争取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支持配合,形成政府高度重视、渔业部门全力以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我们按照“统一领导、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成立了“护渔20XX”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落实力量成立了海上检查组和陆上检查组。同时,市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还加强了对各区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护渔20XX”的监督指导,组成了督察小组,督察指导区县护渔执法工作开展。本市沿海各区县农委按照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成立工作班子,制定了管理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部署了执法力量,积极开展护渔执法专项行动。

二、严格管理,规范执法

为了做好今年的护渔执法工作,我市在渔政船管理与规范执法方面狠下功夫,有效提高了渔政船的管理水平与执法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强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的安全管理。完善了“一、二、三”安全管理模式,增加安全检查和安全演练的频率,基本做到了每月一次安全演练。同时,我们按照层级管理模式与渔政船船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对船上设备、设施、仪器、电器等进行了分片负责、包干管理,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加强防患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树立了“制度立船”的理念,坚持用制度管人、事、财、权、物,坚持用制度管好渔政执法船,管好渔政人员、渔政船员。三是严格保密制度。今年我市中国渔政31001船参加了钓鱼岛护渔巡航工作,我们对保密工作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要求严格按照海区要求配备了保密对讲机、保密单边带,实行专人负责操作和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保密设备使用规范。此外,按照保密规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部执法行动文件一般按照“秘密”级管理,执法行动前严格限定行动内容、时间和航线的知晓范围;经常性改变出航航线、渔政船与值班岸台的通讯时间和频率;在特别执法行动中,统一收集保存渔政人员和渔政船员的手机等通讯设备。四是规范渔政执法,召开了执法工作专题研讨会,对加强渔政文明执法、破解执法难题做了专项研讨,通过探讨开阔了思路、统一了认识,对增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和提高执法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宣传工作是护渔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扩大“护渔20XX”执法行动的社会影响力,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我市渔业系统积极运用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反响,我们的做法有:

1、在护渔专项行动整治前期,组织人员到渔业村等重点地区,邀请渔业村队领导、渔民代表召开了现场座谈会,调查和了解渔民的意见,宣传伏季休渔制度与渔业法律法规。今年定置刺网首次纳入伏休范围,我们针对这一情况,重点加强了对定置刺网渔船的宣传,将伏休新规定逐一宣传到每艘渔船,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2、制作告渔民书、告知承诺书和整改通知书,在全市各渔业村队、港口、水产码头分发、张贴,对每艘桁杆拖虾、定置刺网渔船船主、船长进行面对面宣传,告知有关法律法规、整治行动的内容、规定和措施以及违法行为的后果。

3、与崇明县电视台签订了播放合同,分别在6月、7月及8月等重点管理阶段进行滚动播放护渔电视专题宣传片,扩大专项整治社会影响,扩大宣传效果。

4、各海洋区县在本区范围内利用港口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及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大力度,力求实效

我们对本市海洋渔政执法力量进行了周密部署,始终安排两艘以上渔政船实施不间断巡航,部署了密集的航次任务,护渔行动成效显著。

1、组织开展了4次本市护渔20XX联合执法行动、2次169渔区联合执法行动,取得了较好执法效果;参加了4次东海区海区渔政局组织的“护渔20XX”渔业专项执法行动。在海上执法中,我们充分发扬“中国渔政”精神,全力以赴,不畏艰苦,管理到位,严厉查处各类违规作业渔船,圆满完成了各项巡航任务。本市护渔行动的重点是伏季休渔管理以及169渔区管理。在伏季休渔管理中,我们调集全市海洋渔政执法力量,反复研究、合理部署执法力量,严守主要港口和渔船进出通道,特别是在8月1日桁杆拖虾渔船开捕前,我们及时制止了某海洋管理部门租用的外省市渔船出海施工,并通过现场宣传教育和驱赶,保证了在本市没有发现违反伏休制度的渔船。在开捕后,我们登临检查本市桁杆拖虾渔船的过程中,都当场要求起网并对舱内可能藏匿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有使用电脉冲捕捞作业的渔船。

市区县各级渔业执法机构还根据各自管辖水域和自身特点,开展了护渔专项行动。通过全市力量的共同努力,有效打击了各类违规作业渔船,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积极开展渔船标识整治,检查中累计发现64艘渔船存在船名标识不规范现象,另有1艘渔船没有船名标识,对检查中发现的上述船只,执法人员依法向船东进行了警告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此外,今年我市组织市渔政处和渔港监督局开展了2次重点针对本市168、169等海域生产渔船的安全情况和渔船标识进行了检查。各区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在伏休前后港口管理中对渔船标识情况进行了观察和记录,对标识不清、不规范的渔船进行了宣传教育。从检查情况来看,本市海洋渔船标识总体情况较好,外地来沪渔船特别是江苏籍渔船无标识或者标识不规范的比例较高。

3、有效打击海上暴力抗法,我们充分利用“长江口和谐渔区联席会议”平台,主动与海警部门沟通协调,与海警建立了军民共建、执法联勤机制,进一步深化了合作机制,形成了长效机制。在执行重点任务时,我们积极邀请海警派船或派人参加,有效打击了暴力抗法行为,有力维护了渔政执法权威和海上生产秩序。同时,今年我们还与上海市海监执法总队开展了三次联合行动,为本市海底管线通信畅通与能源安全作出了贡献。

五、存在问题

1、渔船逃避检查现象成上升趋势。从今年海上执法情况来看,逃避检查的渔船增多。主要原因是渔船逃避检查违法成本较低,渔政船在紧追这些渔船时,一方面要受海况、天气的限制,另一方面由于紧追承担了一定的安全责任风险,渔政船在开展执法工作时更加束手束脚。对于逃避检查的渔船,我们采取比较多的措施是破坏网具,但是《行政强制法》正式实施在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要求也越来越高,执行难度越来越大。我们认为应大力加强逃逸渔船黑名单信息建设,研究切实可行、操作简便的渔船逃逸与柴油补贴挂钩的制度,增加逃逸渔船的违法成本,迫使违规渔船主动接受检查,这样既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也有利于降低执法安全风险。

2、护渔工作的高要求与执法工作支撑不相适应。今年护渔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暴力抗法。打击暴力抗法是维护渔政权威、维护渔场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但打击暴力抗法难度高、风险大,若对渔政执法船没有充分的支撑,打击暴力抗法工作就势必举步维艰。按照农业部渔业局、东海区渔政局等上级单位的要求,三无船舶从事捕捞作业、违反伏休进行捕捞作业、非法从事电脉冲作业、未携带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作业和三证不齐渔船以及不服从管理、暴力抗法的渔船应依法扣港进行调查处理,由于扣港处理属于非常严厉的强制措施,在执行过程中极易发生渔民对抗检查、暴力抗法等行为,从而产生较大的安全隐患,渔政执法部门往往需要承担较大的安全风险。

3、渔业运输船(收鲜船)管理存在漏洞。目前长江、海上长期存在一批收购违法捕捞渔获物的渔业运输船(收鲜船)。这些运输船与违法渔船互相勾结,渔政部门又无法律依据对其进行处理,所以现场执法时违规渔船经常出现“四无”的情况:无捕捞许可证、无钱、无网具、无渔获物,对我们执法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此外,以运输船、收鲜老板为核心,在部分生产渔船中形成了团体化、涉黑化的趋势,特别是在遇到桁地矛盾、网具纠纷矛盾时,容易引发群体事件,影响渔区稳定。

附件:

护渔20XX执法行动汇总表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2通州区海洋伏季休渔暨“护渔”行动工作总结

六月以来,我大队根据东海区渔政局《关于加强20XX年东海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XX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XX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护渔20XX”行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按照“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目标,广泛宣传,落实工作措施,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伏季休渔和“护渔20XX”行动各项工作任务。

一、沿海渔船伏休状况

我区有海岸线16.2公里,拥有海洋捕捞渔船80艘,渔业辅助船3艘,均属应休渔船,其中120马力以上渔船15艘。这些渔船分属于通州区海洋渔业总公司和通州区团新遥海洋小型机动渔船捕捞生产专业合作社管理,其中通州区海洋渔业总公司管理渔船15艘,通州区团新遥海洋小型机动渔船捕捞生产专业合作社管理68艘。停泊在新开河港的渔船有42艘,停泊在新中闸的渔船有1艘,停泊在排咸闸有5艘,停泊在遥望港的渔船有4艘,停泊在海门东灶港的渔船有18艘,停泊在大洋港的渔船有7艘,停泊在洋口港、毛家港、天汾大桥各1艘,停泊在浙江省舟山沈家门港的有3艘。另外有2艘海门市籍渔船停泊在我区团结闸北港。伏休期间所有渔船都未离开停靠渔港。

二、工作措施

根据国家、省、南通市关于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和“护渔20XX”行动工作要求,着实有效地开展了我区伏季休渔管理和“护渔20XX”行动工作。

1、制定了《20XX年通州区海洋伏季休渔实施方案》和《20XX年“护渔20XX”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时间和管理目标、实施步骤和管理措施。为做好20XX海洋伏季休渔和“护渔20XX”工作提供了保障。

2、宣传发动。5月15日以来,我局以新调整的休渔政策、“护渔20XX”行动要点和《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宣传重点,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宣传画、向渔民发送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到渔村、码头、市场、油库等渔业活动场所,大力宣传养护海洋渔业资源和休渔的法律法规。宣传海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增强广大渔农民和业主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宣传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制度,帮助渔民群众增强养护渔业资源意识,提高渔民群众参与伏季休渔的自觉性;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矛盾比较突出的镇村,要加强工作的预见性,争取早介入、早着手,防止出现思想波动,确保新的伏休政策和“护渔20XX”行动在我区顺利实施。到目前为止,悬挂横幅22条,张贴标语、通告240多张。

在开展我区伏季休渔管理和“护渔20XX”行动工作的同时,我们着实开展了“平安渔业示范区”创建活动。创建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完善渔业安全责任网络,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成果。一是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举办各类船员、滩涂养殖户培训班4期,培训从业人员386人次。二是与各渔业公司、合作社、专业渔民签订了渔业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了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网络,把安全责任直接落实到船头、户头和滩涂养殖场地。年度签订责任书443份,覆盖率达100%。三是对120马力以下机动渔船进行了年检,共检验渔船94艘,其中捕捞渔船68艘,养殖渔船26艘,实现了渔船救生、消防、通讯等设施配置率100%。四是深入开展渔船安全生产督查管理,及时部署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先后组织进行了3次较大规模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共排查整改隐患8起,有效地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五是建立了规范的渔船正常更新、改造、买卖三方面渔船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船舶进出港签证管理,先后清理非船籍港监管渔船11艘,迁出渔船2艘。六是建设了渔业安全通信网络和指挥系统,大马力渔船全部配齐北斗卫星和AIS防避碰系统,小型渔船配齐定位手机。实现了渔业安全生产的实时通信、实时监控和统一指挥。七是建立渔船互助互救组织网络,不断提高救助能力,积极开展渔业互保政策动员、宣传,提高广大渔民渔业互助保险意识,全力拓展渔业互保覆盖面。20XX年上半年沿海办理入保渔民286人,参保渔船106艘,参保率100%。由于渔业安全生产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我区20XX年以来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主要开展的工作

按照在新形势下海洋渔业管理工作的新模式、新办法、新举措,突出制度建设,做到基础工作求扎实、常规工作求深度、重点工作求突破、特色工作求创新的要求,我大队着力完善执法保障机制,更好地为海洋渔业保驾护航。

(一)强化专项执法。以规范渔船管理,维护正常作业秩序为目标,以整治渔船标识、加强渔船双控指标管理、渔船信息管理等工作为重点,严厉打击使用“底扒网”、电脉作业和禁渔期捕捞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好“护渔20XX行动”、伏季休渔和打击电、毒、炸等专项执法活动。结合专项执法,伏休期间,我们将着重抓好这几方面工作:

1、实行伏季休渔渔船首报制度。以村为单位,在开始执行伏休后5日内将应休渔渔船的停泊情况以《伏休渔船休渔首报表》的形式报市支队。

2、强化监督管理。休渔期间,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对应休渔船,特别是双拖网及流刺网渔船加大监管力度。如发现休渔渔船没有按时进港,一律按照违反伏季休渔规定处理。我区将与公安、边防、消防、工商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实行“海上查,港口堵、市场管”的全方位管理。

休渔期间,重点对违法向伏休渔船供油、供水、供冰和未经渔政部门批准代冻、代购、销售违禁渔获物的行为进行查处。

加强对非休渔渔船的管理,对钓钩作业渔船要加强监管,防止变相更改作业。对本地渔船在异地休渔的情况进行登记造册,随时掌握渔船动态,及时报告。渔政渔港监督部门严把港口关,加大对“三无”、“三证不齐”渔船的查处力度,并对进出港渔船严格签证制度,随时掌握港内渔船动态,防止休渔渔船在伏季休渔期间违规出海生产。

3、严格海上执法。渔政船32552加强伏休前、中、后期的执法检查,特别是配合海区、省、市抓好伏休期间的联合执法检查。依照《渔业法》和农业部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对休渔期间在海上违规作业的渔船,从重给予处罚。对违反伏休规定的渔船,一经查获要严肃处理,扣押回港直至伏休结束,并汇总上报南通市支队、省总队,根据农业部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享受国家惠渔政策的资格。20XX年伏休期间,我大队出动渔政船12航次,渔政车29车次,渔政人员124人次。共查处违规作业船只16艘次,拆除网具27口,扣港浮筏3艘。立案6个,结案6个,实施各类处罚23万元。

4、做好伏休期间停港渔船的安全工作。伏休期间,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停港渔船的检查管理工作,教育渔民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停港渔船防火、防盗、防台风工作,特别是要做好防火、防台风工作,切实保障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做好服务工作。一是积极引导渔民群众转产转业,调整产业结构,拓宽渔民生产门路,增加渔民收入;二是积极组织渔民群众配合有关部门举办各类培训班,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培训安全、生产业务知识。

渔政、渔监、船检等渔业执法人员,将恪尽职守、密切协作,充分发挥“三位一体“的综合优势和整体功能。要做到“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自觉接受广大渔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在区海洋与渔业局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号码为:86512851、86512637。

(二)加大“平安渔业示范区”创建力度。紧紧围绕“平安渔区”这条主线,重点围绕基层、基础、基本“三基”抓好落实。按照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要求,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不定期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严厉查处和纠正违章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一是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加强对“平安渔业示范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在全区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公司、船”等活动。建立渔业、安全监管、边防等部门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政府领导、渔业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健全渔业安全监管体系、落实管理工作经费,在涉渔基层政府设立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构和人员,渔村设立专职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明确各层级管理职责,责任落实。做到渔船、渔港、航标、通讯、导航、消防、救生等安全装备和基础设施配备齐全、运行良好。进一步完善渔船自动识别系统(AIS)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努力提高渔船装备水平。渔业信息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机制运行顺畅,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海难救助、防灾减灾能力有保障。渔业保险参保率高,风险保障机制健全。

三是有序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我局组织人员对各镇村、公司、合作社、渔船的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渔业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检查渔船管理、船舶检验、登记及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制度的执行,规范进出渔港签证。监督检查渔业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统计和调查处理规定、渔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的反应和应急水平。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3长江春季禁渔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春季禁渔在县渔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沿江乡(镇)、渔业各居委会及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结合我县实际,在巩固以前春季禁渔成果的基础上,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从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和保护渔业资源环境入手,全面推动我县春季禁渔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基本达到了春季禁渔期间“江面无渔船、水中无网具”的目标,圆满完成了今年春季禁渔各项工作。现将我县今年禁渔期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布置落实春季禁渔前准备工作

今年春季禁渔工作伊始,县政府召开了“春禁”工作会议,布置春禁工作任务,印发了“当涂县20XX年长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我站向各渔业居委会下达了禁渔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并组织了“姑孰渔业捕捞协会”的禁渔动员会,把工作落到了实处。同时我站积极配合市渔政、县农委、县工商局等部门检查春季禁渔前各项准备工作,散发禁渔期通知,申请禁渔期渔民生活最低保障。

二、加强禁渔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今年的禁渔宣传工作,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取得禁渔工作开门红,我站一是协调、组织渔业协会和渔业居委会开展“禁渔动员会”活动,在商业闹市区、人群聚集地、街道悬挂禁渔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同时在沿江片开展禁渔工作咨询、宣传活动,分发禁渔宣传材料,面对面的解答渔民群众提出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三、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春季禁渔顺利实施

为了加强对长江春季禁渔期的有效管理,我站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巡江的方法,加大了对江面巡查、检查力度。首先建立了20XX年春季禁渔工作24小时值班制度,在江口设立检查岗,每天有专人负责,检查过往渔船,接受群众来电举报,快速处理违规现象。二是所有渔政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每班2人,节假日不休息,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三是当班人员除根据工作安排出航巡查外,对当日禁渔工作要求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县渔政主管部门报告禁渔工作情况,使上级能够及时、全面掌握全县禁渔动态。四是禁渔期间,所有人员上班时,必须着装整齐、规范行为、严格依法实施管理。

四、依法严查,规范长江禁渔区秩序

为进一步落实春季禁渔各项管理任务,3月30日-4月1日,我站配合县水产局对长江当涂段进行拉网式检查。出动渔政执法大艇,清除了六处迷魂阵、20条水下张网、300条地笼。并对当事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对非法捕捞起到了震慑作用,促进了我县禁渔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在禁渔期间,为了巩固禁渔前期的成果,我站针对难点水域和夜间偷捕现象,采取了定期不定期的出江巡查和“早上班、迟下班”的方式,加强对禁渔区的监控,有效地打击了夜间偷捕行为,一经查获不仅依法从重从快处罚,并取消其年度检验和享受的各种补贴的资格,此期间共总计出艇50航次,航程1200余公里,查获违规捕捞案件2起,有效地维护了禁渔期间长江当涂段禁渔区的良好秩序。

五、增殖放流,唤醒全社会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

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是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保护渔业生态环境,恢复渔业资源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是春季禁渔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今年我站实施了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零的突破,自筹放流经费,采购了经济类鱼苗约38万尾,并经过省水产技术部门检验检疫,于20XX年4月17日上午在我县长江段放流。共放流草鱼苗约10万尾、鲢/鳙鱼苗约18万尾、鳊/鲂鱼苗约10万尾。放流过程中,邀请了市渔政站、县农委主要领导及渔业协会负责人、渔民代表、县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了放流实况。

20XX年春季禁渔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春季禁渔秩序也明显好于往年,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是禁渔经费严重不足,影响禁渔工作深入开展。2是我县禁渔水域广、路线长,渔政基础设施缺乏,渔政执法手段落后,34408号渔政船底板腐烂,船仓进水,现已停航,34414和34421快艇机器老化,对禁渔管理带来诸多不便,满足不了禁渔工作水上快速执法交通工具和夜间检查的要求。3是三个月的禁渔期,渔民停产歇业,致使部分无其他谋业能力的专业渔民生活困难,渔民情绪抵制,给禁渔工作增添了不少压力。几点建议:一是上级部门及县政府尽快落实解决三个月禁渔期渔民的生活补助;二是人工增殖放流渔业资源,上级有关部门和应给予一定的资金保障,确保放流工作的持续性。三是加大对渔政经费的投入。春季禁渔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重而道远,我们将继续在省、市有关部门和县农委的领导、支持和关心下,一如既往地认真工作,再创当涂禁渔工作新业绩。

当涂县渔监站

当涂县渔政站

二O一O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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