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护责任书
1固定资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学校固定资产流失,维护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中心小学固定资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本责任书所指的固定资产是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等活动配置给各部门使用的实物资产(包含各类仪器设备、家具、交通工具以及社会捐赠等资产)。
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实施实物管理,其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加强规范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2、各室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负有管理责任,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好本部门的固定资产,接受上级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负责申报购置计划,协助上级管理部门采购固定资产,负责验收并及时办理资产登记和报帐手续,建立使用资产的明细清单,保管、养护好固定资产,保存好固定资产的技术档案,管理好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帐、卡、物,积极配合学校资产主管部门做好统计、清查、核实、登记和管理工作。
4、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核对,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5、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参与固定资产的处理。
三、当固定资产发生其他变动时,包括购置、调配、捐赠、改变用途、报损和报废等,事先向学校资产主管部门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资产管理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对报损和报废的资产由学校资产主管部门统一处置。
四、定期在部门内部进行固定资产的自查工作,及时上报资产的变动情况;配合学校定期开展的固定资产学期清查工作。
五、学校固定资产原则上只能用于本部门的教学、医疗、科研、行政办公和社会服务活动。未经中心校审批,校内任何部门不得用固定资产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和投资活动,不得以固定资产为任何部门或个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和承诺,不得将固定资产(特别是公房和教学、医疗设备)对外抵押、出借和租赁。
六、各部门应在以后的管理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事项和行为,应及时自查自纠,将处理结果或建议报学校有关部门;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负责人应在其负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领导签字:
责任人签字:
中心小学
20XX年9月6日
2资产委托管理责任书
甲方(资产责任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资产管理员):_______________
为切实贯彻《公司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之规定,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在公司资产责任人明确资产管理员后签订本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将本单位的资产委托乙方代为管理,由乙方建立本公司的资产账簿,主要负责本单位新增资产的购置审批、新增资产登记、资产盘点、报废资产审批、资产调拨等各项具体工作,资产管理员负责与资产管理部专管员联系,监督本单位资产的管理与使用。
2、乙方按要求严格执行资产管理部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定时地对店内所属资产进行盘点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每年末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对盘盈、盘亏资产查明原因,交由本单位经理确认后,一份自存,一份呈报甲方、一份上报资产管理部专管员备案。
3、乙方在本单位使用资产过程中,如发现有损坏或不能继续正常使用的资产,应及时按《管理办法》之“报废制度”履行报废手续报资产管理部审批,并会同本单位财务部门做出相应处理。
4、乙方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不再担任资产管理员时,须按规定与甲方重新委派的资产管理员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同时由新任资产管理员与甲方重新签订本协议。在移交过程中,须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实,并将结果报送给资产管理部。
5、乙方为本单位第二资产责任人,如本公司违反资产管理规定,乙方一并承担连带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6、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资产管理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
根据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为增强公物管理意识,明确责任,做好公物使用管理工作,特签定责任书如下:
1、展厅主管为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人,行政部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必要时是展厅主管的交接人临时承担公司保管义务;
2、固定资产需监控到申购、日常维护、记录使用。
3、展厅主管对公司已有固定资产不间断进行清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保证公司资产不受流失。
5、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应查明原因。对责任人根据情节作出赔偿处理。
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包括以下几类:
(一)经营用固定资产。指经营和管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按经营管理专业性质明细分类如下:
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为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管理部门用的房屋及建筑物;
2.运输设备(如公司工作车等);
3.其它生产用固定资产(如电脑、电器、家具等,或价值高于1000元人民币物品)。
(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指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种固定资产,价值高于1000元人民币。
(三)未使用固定资产。指购建完成尚未投产使用,拨入尚待安装,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调拨中的固定资产,以及批准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不需用固定资产。指经营管理不再继续需要的各种固定资产。
(五)租出固定资产。指经批准在经营性租赁方式下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行政部签字:
展厅主管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