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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网格化方案

时间: 03-05 栏目:方案

1开展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的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精神,打通基础金融服务进村入户的“最后一公里”,构建覆盖城乡一体化的普惠金融体系,按照宜昌市委市政府“健全网格化服务体系,提升农村网格化运用管理水平”的要求和湖北省联社关于“金融服务网格化宜昌先行试点”的要求,三峡农商银行拟在夷陵区开展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

一、三个目标

湖北三峡农商银行金融服务网格化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整合资源、稳步推进”的原则,从20XX年开始,在夷陵区所辖机构全面推行金融服务网格化战略,用三年时间搭建“责任网格化、建档标准化、产品多样化、服务精细化”的金融服务网格化体系,不断提升网格内金融消费者满意度,真正发挥好“小网格大服务”的作用,实现与社会网格信息共享,职责明确、运行高效、责任细化的农村金融网格化服务全覆盖的目标。

(一)自20XX年起,每年网格覆盖率不低于30%,三年内覆盖面达到100%,实现“五个对接、五个全覆盖”。一是对接农户,实现支农联系卡、信息采集全覆盖;二是对接农村经营大户,实现调查建档全覆盖;三是对接专业合作组织,实现合作洽谈全覆盖;四是对接涉农龙头企业,实现业务合作全覆盖;五是对接家庭农场,实现结算服务全覆盖。

(二)通过青年农民创业贷款、保证保险贷款、农村“五权”抵押贷款等系列产品的运用,确保每年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的增幅不低于各项贷款的平均增幅,占比不低于各项贷款的75%。

(三)调整和升级助农取款服务点,确保以村为单位的网格内至少有一个助农取款服务点。

二、三个内容

金融服务网格化的核心工作内容是“网格划分无缝化,责任跟进无缝化,金融服务无缝化”,确保格格有服务。通过静态的地域网格划分,辖区内网点动态管理,责任到网点、到负责人、到客户经理,在此基础上开展无缝金融服务对接,实现普惠金融全覆盖、社会资源有效整合、内部机制快速反应、信息化处理高效率。

三、四项措施

(一)组织推动,明确任务。

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行长任副组长、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推动夷陵区农村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加强与夷陵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发现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营业部及夷陵区辖内支行相应组建夷陵区农村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在总行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要加强与社区、街办、乡镇政府、村委会的协调与配合,负责本行辖区金融网格化服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在春天行动中做好“四个一”工作:

一是开好一个会。提请夷陵区政府金融办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召开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会议,对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进行安排。在此基础上,提请区政府与三峡农商银行共同对农村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下发文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同织一张网,让三峡农商银行借助政府网格化信息平台,加强与政府网格化管理中心的合作,分享网格划分、网格管理等信息,将网点分布信息、信贷产品信息、电子产品及理财信息、金融安全知识信息等充实到政府网格化系统当中,实现双方共享,多方共赢。

三是共用一组人,与网格化管理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将基层工作人员与基层网格人员打通使用,配发兼职人员证件,三峡农商银行工作人员可履行网格员服务职责,网格员也可以履行金融业务信息员、金融知识宣传员职责,实现人力资源的共享。

四是发好一张卡。由各支行专班负责采集网格管理员信息,为每个网格管理员办理一张金卡,享受三峡农商银行金融服务优惠政策。

(二)划分网格、确定层级。

按照“不重复、不遗漏”和资源、成本节约的原则,遵循“井田制”规律,将服务区域划分成若干个网格单元。营业部除划分好自身及所辖二级支行网格范围外,要加强与冯家湾支行、鄢家河支行的沟通及协调,做到夷陵城区网格服务全覆盖。其他农村支行可参考政府网格划分方法,按照行政区划划分网格范围。城区网格要以物理网点为依托,借助自助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移动终端等载体,对网格内居民、商户、个体经营户、小微企业提供有效金融服务并实施管理。农村网格以网点和助农取款服务点为依托,搭建以卡乐付、转账电话、POS机、自助终端等为补充,以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通、政府惠农补贴一卡通为延伸的农村电子金融网络平台,对网格内农户及各类涉农市场主体提供金融服务。

各支行根据地理位置、人力资源、区域环境的分布情况,本着方便开展工作的原则,绘制网格地图,网格地图集主要包括“两类三种”:一类是城区图集、一类是农村图集;第一种是物理网点分布情况,包括营业网点、自助银行等;第二种是电子机具分布情况,包括POS机、ATM、助农取款点等;第三种是机构网格管理人员情况和管辖范围。合理划分责任网格,实行区、乡镇、村三级网格管理建立支行(部)、存贷款客户经理和兼职网格员信息员二级网格服务体系,实现一网覆盖,一一对应,网格地域无缝对接,确保每个机构和每个网格员、网格管理员都明确各自服务范围,针对服务范围内的对象开展金融服务。

(三)落实人员、分工负责。

三峡农商银行金融网格人员分金融网格员和金融网格管理员,金融网格员以客户经理、信贷人员为主体建立专职网格员队伍;以社区、村组社会网格员为主体,建立兼职网格员队伍,按照“一人一格、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原则配备金融网格员和金融网格管理员,实行定格、定员、定责。金融网格管理员为支行行长。金融网格员、金融网格管理员要与社会网格员、网格管理员有效对接,通过划分网格和落实网格人员,实现“人在网中走,档在格中建、格格有服务”。

金融网格员和金融网格管理员要共同做好网格内“包宣传、包建档、包服务、包管理”工作。金融网格员主要负责所辖网格的扫街扫村、调查摸底、建档和信息收集、上报和更新、提供金融服务咨询、受理金融业务、金融知识宣传、监测金融风险等,金融网格员要一个网格建立一个专门的电子台账,负责将收集到的信息按照信贷业务的要求建档、评级,为办理业务提供贷前调查信息和贷后检查信息。金融网格管理员除承担金融网格员职责外,还要负责指导督办、信息分析和上报、风险监测及协调等工作。

总行确定三农业务推进部为牵头部门,负责制定金融网格化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协调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调配资源,负责检验阶段性工作及总结等。信贷部门负责对业务培训和信贷产品研发;电子银行部负责根据市场情况和需求研发相关产品并进行产品包装,开展条线人员培训等;科技部门负责按业务条线的需求实现渠道建设、产品开发,确定金融服务网格化信息的录入内容,负责信息安全及金融服务网格化APP的建设、运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安排、培训支持和绩效考核等;综合部负责策划及宣传推广工作;财会部门负责工作费用的安排。

(四)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1、20XX年启动探索。营业部及各支行按照30%的比例确立试点行政村(社区),确保试点单位社区建档面达到40%以上,农村建档面达到70%以上,小微企业建档面达到50%以上。通过一年的试点后,总结经验,推介典型,表彰先进,增点扩面。

2、20XX年复制推广。营业部及各支行按照70%的覆盖面确定试点行政村(社区),确保试点单位社区居民建档面达到70%以上,社区商户和小微企业建档面达到80%以上,农村建档面达到90%以上。在增点扩面的基础上,对运行情况梳理总结,形成可以复制的模式。

3、20XX年巩固提升。实现四个100%。营业部及各支行试点覆盖面达到100%,社区居民建档面达到100%以上,社区商户和小微企业建档面达到100%,农村建档面达到100%。

2秭归县推进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部署,加快推进我县普惠金融发展,根据湖北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综治办全面推进金融服务网格化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破解基层金融服务信息不对称难题,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探索建立金融服务网格化机制,夯实基层金融服务基础,促进城乡金融一体化发展,使广大居民能够享受金融均等化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普惠金融服务与社会综治管理相结合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助综治部门人口基础信息平台,获取信息,搭建网格;综治办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的信息,丰富综合信息平台内容,增加金融服务内容。

二是坚持城乡统筹原则。统筹城乡金融服务网格化建设,建立城区社区和农村村委两类网格。城区网格重点在“四区”,即商区、园区、校区、社区;农村网格重点在村,结合“双基双赢”合作贷款模式,通过普惠金融网格工作站提供金融服务,形成“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金融服务网格体系,促进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

三是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原则。线上主要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和电话银行等现代金融服务手段,线下主要指现有的银行物理营业网点,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结合线上、线下的优势,通过增加服务通道,扩大服务范围,进一步向下延伸金融服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金融服务网格体系。

四是坚持科学规划与稳步推动相结合原则。县政府金融办联合县银监办、综治办统筹部署,科学规划。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前提下,银监办负责均衡推动辖内网格化工作的开展,协调网格中的机构分布,城区网格允许交叉但不过度交叉,农村以填补金融服务空白为主,使有限的金融资源发挥最大的服务质效。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探索年(20XX年)。工作目标:参与试点的行政村(社区)覆盖面在40%以上,城市社区居民建档面达40%以上,城市商户、园区、小微企业建档面达50%以上,农村建档面达70%以上。

(二)复制推广年(20XX年)。工作目标:参与试点的行政村(社区)覆盖面达100%,社区居民、商户和小微企业建档面及农村建档面均达到100%。经过一年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本系统金融服务网格化管理试点运行情况梳理总结,形成成熟可复制的金融服务网格化管理模式。

(三)巩固提升年(20XX年)。推进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网格化服务范围基本覆盖城区、农村所有地域,进一步做实金融服务网格化,形成比较成熟的金融服务网格化内在机制,运行稳定,信息采集及应用效率高,金融服务和产品全覆盖,客户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高,市场占有率持续上升,业务发展更趋稳定。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金融服务网格化配套制度办法,规范开展试点工作。包括《金融服务网格化实施办法》、《金融服务网格化考核办法》、《金融服务网格化信息共享管理办法》、《金融服务网格化信息统计制度》等。

(二)制订流程。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明确信息采集、筛选、金融跟进服务、金融服务反馈等工作流程,划清各层级机构和人员权限,适当下放权限到基层机构。

(三)确定层级。以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为中心,以其所在地集镇、社区、乡村为服务半径划分网格,建立分级网格管理体系。实行由一级支行(部)、二级支行(分理处)、存贷款客户经理和外聘兼职网格员构成的三级网格服务体系,实现一网覆盖,一一对应,网格地域无缝对接,网格与金融服务无缝对接,实现“人在网中走,档在格中建,格格有服务”。

(四)划分网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银监办的协调下,与综治办对接,参考网格划分标准,按照“不重复、不遗漏”的“井田制”和资源节约原则,采取“大网格套小网格”的方式,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所在区域划分成若干个网格单元。划分网格要兼顾城区和农村。将大网格分为城区和农村两类,在试点中体现差异化,大网格在城区以社区为单位,在农村以村为单位,网格划分不能出现空白,要确保金融服务实现地域全覆盖。银行业金融机构划分城区网格时允许适当交叉,农村网格则以填补金融服务空白为主。银监办要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协调各机构的网格划分,防止过度集中或出现空白。

(五)落实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网格人员分为网格员和网格管理员,网格员可以是专职,也可以是兼职。网格员以客户经理、信贷员为主体,兼职网格员以社区、村组干部为主体,网格管理员一般为乡镇城区基层金融机构负责人。按照“一人一格、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原则配备网格员和网格管理员,实行定格、定员、定责,原则上一格一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联合综治办等部门共同加强对网格员、网格管理员以及外聘网格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制度、流程、金融知识等内容,让网格员和网格管理员充分了解工作内容、职责边界、工作流程和风险点。

(六)绘制图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网格划分绘制地图集,分为城区和农村图集两大类,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物理网点分布图、电子机具分布图、网格人员及服务分布图三种。

(七)建立台账。由承担网格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网格内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建立台账。网格员按照要求建立信息电子台账,为银行办理业务提供贷前调查信息和贷后核查信息等,电子台账实现内部共享和分级授权,保证信息传递的效率和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金融办、综治办、银监办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推进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金融服务网格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银监办,负责金融服务网格化方案制定、对银行业机构业务指导和督促考核工作。金融办负责部门协调工作。综治办要指定专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对接,做好信息传递,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划分网格,当好参谋,负责对网格员宣传到位。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成立金融服务网格化领导专班,具体负责本行金融服务网格化的指导、协调、管理等工作,要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提供有关金融信息,充实政府社会网格化管理内容。各方建立联合处置突发问题的机制,加强多方合作沟通,达到共赢局面。

(二)明确责任主体。金融服务网格化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总行和分支机构支行要制定方案、统筹管理、总体推进和协调沟通,并加强对基层网点的工作指导和督促考核工作。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

(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银监办要将金融服务网格化作为重点工作,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情况列为考核内容,作为良好银行评选标准;综治办要将基层机构推动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纳入机构和人员的绩效考评内容,在经费、人员分配上给予优先支持,严格奖惩兑现。同时,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要求,给予基层网格员适当补助。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宣传,引导公众对金融服务网格化的关注,宣传金融服务网格化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宣传金融知识、银行产品、反诈骗、打击非法集资等方面知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发现网格中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和人员,及时向当地公安、金融监管机构报告,维护金融稳定。

3城东街道地方金融防范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中共乐清市委办公室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的实施意见》(乐委办〔20XX〕58号)有关要求,加快推动城东街道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纳入“一张网”网格化管理,及时报送网格内民间投融资领域存在的涉稳信息,切实发挥平台的枢纽指挥作用,打通部门信息渠道,推进城东街道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落实。

二、工作原则

(一)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温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通知》(温政办机〔20XX〕15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乐清市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通知》(乐政办机〔20XX〕31号)要求,坚持“属地管理”与“谁主管谁负责”相结合,原则上按行政区域为单元进行网格划分,各网格长、网格员要按照网格负责制的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对地方金融维稳负属地责任。

(二)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真正发挥网格作为基础社会治理最基本工作单元的作用,加强街道和村居(社区)协调联动。同时,发挥网格员熟悉本辖区情况的优势,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风险,将地方金融风险信息监测关口前移,提升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

三、工作职责

街道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城东街道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网格化管理各项具体工作,针对地方金融风险排查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积极发挥街道干部、驻村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作用。

(一)关注和报送辖区内民间投融资领域涉稳信息。

1.主体方面:辖区内除小额贷款公司外,宣传名称中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理财”、“基金”、“投资”、“财富”、“网贷”、“网络借贷”、“P2P”、“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贷款”、“投(融)资”等字样的各类市场主体。

2.行为方面:

(1)有无存在承诺保本保息、夸大投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或投资人的行为;

(2)有无存在购买理财产品赠送生活用品、高价值礼物、预先返利等行为;

(3)有无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讲座、报告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的行为;

(4)有无存在违规发放贷款或变相发放贷款的行为,包括房产“首付贷”、股票或期货配资、应急转贷、汽车消费垫款、信用卡套现(垫资还款)等;

(5)有无存在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包括平台自筹、发布虚假标的、出售原始股(员工股)、预付卡充值、充值返利、股票或期货配资等;

(6)有无原油、贵金属、邮币卡等电子盘交易的行为;

(7)有无MMM、RMB、BFC、UK等金融互助平台(社区)的理财推介;

(8)有无股权众筹或集资合伙开设实体店的行为;

(9)有无其他违法违规或者存在风险隐患的行为。

(二)落实上级交办的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任务和其他各项地方金融维稳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乐清市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通知》(乐政办机〔20XX〕31号)文件精神,建立城东街道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东综治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网格化管理工作,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狠抓部门协同。街道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强化“入格”意识,充分应用“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及时报送民间投融资领域涉稳信息。街道要主动加强与市金融办之间的沟通协调,街道处置办对属于本街道职责范围的民间投融资领域涉稳信息要及时依法处置;街道处置办对不属于本街道职责范围内的民间投融资领域涉稳信息要及时通过综合指挥平台转回至市金融办,重新分流至相关职能部门。

(三)强化业务指导。及时做好街道网格员培训和日常指导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报送。原则上每半年培训一次,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培训会议。会议参加单位和人员、会议地点,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落实经费保障。城东街道作为地方金融防范网格化管理工作试点,将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经费纳入街道财政保障范围,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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