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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宗局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思路

时间: 08-17 栏目:总结

1县民宗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一年来,我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民宗局的精心指导下,牢牢把握“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两大主题,服务大局、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严格执行工作预决算制,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注重调研、狠抓宣传,信息工作勇争一流。将信息工作作为民宗工作开展的前堤基础,着力念好了“实”“深”“大”“三字经”。一是抓“实”基层调研。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有针对性开展民族关系状况、贫困少数民族状况、和谐寺观教堂、宗教人员法律知识水平等主题调研分析活动10余次,调研人数20XX余人,涉及问题30余个,为有针对性地抓好民族宗教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抓“深”宣传教育。以“法律进寺观教堂、民族政策下乡”为契机,组织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学习宗教法规10次,开展民族政策、民族法规下乡活动20次,发放宣传学习资料3000余份,全年编发动态信息36余条,切实把县域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把少数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神聚力到了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中。三是抓“大”信息交流。进一步加大经验信息采写上报宣传力度,全年上报省市民族宗教工作经验信息29期、依法治县信息22期,被省民宗委采用2篇、省依法治市办采用1篇,市民宗局验推送上报市委、市政府5篇,在省级报刊杂志发表调研文章1篇。

(二)改善民生、凝聚民心,民族工作再上台阶。把民族团结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美丽**的本质要求,全力抓好民族团结和民族发展工作。一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面开展。成立**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主题宣传队伍4支深入各乡镇宣传创建意义、方法、步骤和要求。选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典型10人,用身边的人和事引导少数民族积极参加创建活动,营造人人讲民族团结的舆论氛围和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环境,3个村的少数民族人民通过自力更生、发展经济、建设家园,在全县51个贫困村中率先脱贫摘帽。二是“民族项目申报建设工作”普惠民生。抓住“支援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契机,采取“对下核实、对上汇报、争取各方”的模式,成功申报支援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万元,修建了**乡黑沟村村内环线道路。积极申报20XX年“民族机动金”资金30万元,“**省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30万元,着力解决**乡**村、**乡**村少数民族人口村出行难、致富难的问题。三是“少数民族地区维稳”合力形成。协调公安、工商、税务、城管、卫生执法大队等部门,做好了对外来少数民族经商户的服务、维权、解困工作。1月帮助回族同胞**解决家庭纠纷问题,资助贫穷困难金400元;4月帮助土家族同胞曹宇证明身份、11月帮助布依族同胞**、**两姊妹和苗族同胞**更改民族成分,让其享受到了少数民族升学、就业加分的优惠政策。四是“特困民族同胞慰问”有的放矢。全年深入**镇、**乡等乡镇村社看望慰问少数民族困难同胞、学生代表和特困群众15人,开展扶贫帮扶3次,给他们送去棉被、菜籽油、猪肉、慰问金等,折合人民币共5000余元,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与关怀,增强了他们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发家致富的信心。

(三)维护稳定、增进和谐,宗教工作高效推进。以“教风”建设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两大抓手”,进一步规范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宗教工作高效推进。一是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成效显著。成立“教风年”建设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订详细《实施方案》和《达标考核办法细则》,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宗教工作部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成立“教风年”建设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督导组和验收组,下发督查通报11期,每月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二是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到位。宗教工作部门与乡镇、社保、公安、城建、文广、民政等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全年共4次定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引导各宗教团体协作联动,积极创新,积累并推广好的经验,以召开宗教场所现场会的形式,交流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提升。三是宗教场所财务管理日益规范。加大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力度,召开财务管理专题会议2次,建立健全财务、民主管理等制度8个。加大财务人员配备教育力度,新聘专职会计6名,配备率达到了100%。加强财务管理监督检查力度,在各宗教场所设置财务公开栏,每月公开财务信息。成立财务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和审计,确保了宗教活动场所的资金安全。四是教职人员备案管理有序有力。开展教职人员登记核查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对各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情况进行摸排和登记,补充备案宗教教职人员4名。不定期到各活动场所,对教职人员进行清点和核查,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为提高教职人员队伍管理、防止外来敌对势力人员渗透把好了关口。五是教职人员社会保障不断加强。将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纳入全县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规划,坚持“属地、自愿、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采取政策倾斜、低位入轨、专项补贴等形式,协调社保、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把全县17名宗教教职人员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了宗教教职人员的后顾之忧。六是宗教活动场所升级稳步推进。金山寺修建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目前进入下院财政预算评审阶段,力争来年年初开工建设。天主教教堂工程有序推进,目前已完形象进度30%,达到了年初目标。七是安全维稳工作扎实有效。制定《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下发《关于发布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处所重大事故、群体性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预案的通知》,《加强春节和“两会”宗教活动场所期间安全维稳工作的通知》与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了人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县各宗教场所进行社会治安、饮食卫生、消防设施、燃香安全等方面安全检查12次,开展民族宗教界矛盾纠纷大排查16次,确保了各个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稳定。八是宗教界慈善慰问活动创新开展。六一前夕,开展“六一送温暖、助学献爱心”“宗教慈善活动”,对宝塔坝谭家小学、天师镇崔家坝、**镇**小学、**小学等4所偏远山区村小师生进行了慰问,赠送学习用品、体育用品和慰问金1.5万元。6月初与8月中旬全局干部职工前往帮扶村**镇**村、**村开展入户走访活动,挨家挨户听取群众呼声、建议和对干部的要求,与村支两委进行了院坝座谈,为村委搞好经济社会发展汇智献策。

(四)法律进机关、入场所,法治思维逐步形成。把法律进机、进活动场所作为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县的途径和支撑,以法治思维推进民宗工作、占领思想领域。一是法律进机关深入有效。成立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寺观教堂领导小组,由民宗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以依法治县“10+3行动”和“法治细胞”创建活动为抓手,创设“民宗法治讲堂”,每月10日领导带头讲法、职工集中学法,全年发放《法律知识读本》300本,制作展板15平方,编发简报11期,营造了法制学习的浓厚氛围。二是法律进寺观教堂全面深入。印发《20XX年关于全面深入推进法律进寺观教堂的通知》和《法律进寺观教堂实施方案》,开设“宗教活动场所法制讲堂”,开展普法宣讲和“斋前法制课” 13次,印发《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宣传资料共近1500份,利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短信平台发法规短信9337条,增强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学知法守法意识。

(五)扶贫攻坚点对点、进家门,惠及民生暖人心。积极响应县委“精准扶贫”号召,紧扣“扶真贫、真扶贫”工作主题,扎实开展工作。一是建立“点对点”帮扶机制。成立**镇**、**村扶贫攻坚帮扶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5次深入农户调查摸底,找准贫困人口,找到致贫原因,建立民宗干部与贫困人口“1+3”帮扶对子,建立“一家一户”脱贫致富台账,让帮扶和成效有据可查。帮助贫困村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确保贫困村整村脱贫。二是发展“高回报”致富产业。通过组织村民代表外出参观、挨家挨户算经济账,引导村民转变小农经济观念。结合该村实际,在驻村工作组和帮扶部门的共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引导村民规划发展藤椒、贵妃枣500余亩,扩宽了村民的致富渠道。三是解决“出行难”根本问题。协调县交运局到位资金37万元,在完善该村村道公路改造提升的同时,对**院坝进行扩宽硬化,为**镇以佛教文化为依托,打造**、**、**水库旅游环线奠定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20XX年工作成绩来之不易,充满艰辛,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不足:一是由于今年我局新进人员较多,一些民宗干部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掌握还不全不深,人员分工还不够明细科学;二是主动深入基层调研还不多不深,针对性调研课题不多;三是一些乡镇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不深,工作开展不力,全方位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开展的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这些问题在来年的工作加以改进。

2县民宗局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思路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族宗教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团结和引导全县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开拓进取,艰苦奋斗,扎实工作,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突破口,总揽工作全局

今年以来,我们遵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统一部署,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突破口,紧紧围绕“四风”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立了县民宗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县民宗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整个活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并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对照目标找差距,创新思维强措施,每个班子成员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针对自己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四风”以及其他方面突出的问题对照检查,召开了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为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突出发展主题;二是将群众路线教育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三是将群众路线教育与创办特色亮点相结合,理顺工作思路;四是将群众路线教育与自身建设相结合,创新部门形象;五是将群众路线教育与自查自纠相结合,整治工作作风;六是将群众路线与开展三联三送五促活动结合起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发展思路进一步明晰,工作措施进一步扎实,立足本职争先创优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

二、以大兴调研之风为根本,拓展民族宗教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宗委的会议精神,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活动,进一步摸清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拓展和深化民族宗教工作思路,找准民族宗教工作服务大局的重点和突破口。3月份对民族乡逢十庆典情况开展了调研,并在乐安铺苗族侗族乡召开了全市民族乡逢十庆典座谈会。5月份开展了对全县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情况进行了调研,为向省政府要求落实我县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提供了依据。10月上旬,我们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围绕宗教工作开展情况,到县佛教协会和寺庙进行了视察调研,为我县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和发展献计献策。下旬配合国家民委对我县民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我县要求落实民族政策的问题,引起国家民委的重视。11月份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湖南省民族工作会议做准备,我们按照省、市民宗委的要求,配合省、市民宗委对全县民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为省委、省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二、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已任,推动民族工作和台阶

1、狠抓政策争取,突出工作主题。为落实好民族政策,年初来,我局根据县委、政府领导的指示,加大了争取民族政策的工作力度,3月份我们联络会同、江永等6个过半县,多次赴省民委、省教育厅和省人大、省政府汇报工作,全力争取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待遇、《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修订和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得到了省政府、省民委、省教育厅领导的高度重视,2位分管副省长在呈报的报告上签字,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请示并报杜家豪省长。在争取少数民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待遇政策上,6个过半县紧密团结,采取多种形式,成立了“湖南省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会”,制定了章程,多次召开碰头会议,制定争取方案,积极争取了邵阳市、常德市、怀化市、永州市人民政府的支持,目前4个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解决6个过半县享受自治县经济社会待遇政策的文件,上报省人民政府及有省有关部门。

2、狠抓民族事务,努力升服务水平。一年来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民族事务建设,一是规范了少数民族教育义务助学金和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的发放,制定了管理规定;二是加强了单位内部管理,制定了《绥宁县民宗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定,一年来我局公务接待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00%;三是强化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一年来为少数民族群众更改少数民族成份198人,办理民族证300多份,为1500余名少数民族考生落实了加分政策,发放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20万元,教育助学金40万元。

3、狠抓项目建设,推动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加大少数民族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认真搞好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工作,共争取省民宗委下拨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资金339万元,其中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5万元,省级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4万元,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10万元。极大地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了民族乡村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同时加大对上堡特色侗寨申遗建设,完成了需建工程招投标工作。

4、狠抓民族文化,助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一是认真组织了苗族“四八”姑娘节活动。根据组委会的安排,指导、组织了14个民族乡的民俗展演节目。提升了“四八”姑娘姑娘节的品味,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友谊和感情。二是支持、引导黄桑巫傩艺术团。该艺术团是我县唯一的一个传承和挖掘民间民族文化的艺术团。在今年中央电视台我要上春晚节目栏,推选的《苗家美》获湖南赛区海选第一名,在6月份组织的村落文化到中南大学进行了专场演出,得到了各级新闻媒体的一致好评。艺术团的发展对推动我县民族民间文化产业化建设,弘扬民族民间文化,加快精神文明建设,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积极参加了全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提高了竞技,赛出了水平,取得了一金三银五铜成绩。

5、狠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促进各民族团结和睦。今年我们乘国务院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有力时机,大力推进我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一是就推进我县武陵山片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了具体规定,以绥政办[20xx]39号下发了文件。文件从不同层次就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我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积极创建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将民族中学推荐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并派人到学校进行创建指导。通过广泛宣传学习,采取多种形式,促进了校园民族团结和谐,9月中旬民族中学民族团结创建活动顺利通过市民宗委的验收,被确定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三是认真推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并根据省、市的要求,推荐了我局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上报,乐安铺苗族侗族乡作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上报。在9月28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表彰大会上,我局受到国务院的表彰。

三、以加强依法管理为核心,推动宗教工作上水平

1、狠抓宗教事务,完善长效机制。一是传达落实了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3月6日召开了全局会议,会上局长传达了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分析了我县宗教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了下阶段的工作,同时召开了县佛协和全县宗教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会议,总结了20xx年的工作,部署了20xx年工作,表彰了16个先进单位和24个先进个人。

二是加强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管理。制定了全年宗教工作思路,继续加大了对“两个条例”的学习,坚持定期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保证了爱国爱教人士和各族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提高了我县宗教活动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三是强化了宗教人士的教育,强化了宗教事务管理,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我们建立了每月召开一次宗教人士联系会的制度,每周末去各宗教活动场所了解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宗教人士座谈会、宣传学习党的有关政策。传达县委、县政府和县局有关文件的精神。

2、狠抓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指导修改协会章程和寺观教堂管理办法,强化教务、财务制度建设。理顺了宗教团体人员管理关系,为实现工作人员进出有序、规范管理、作用发挥争取了政策支持。越来越多的宗教活动场所做到了重大事项民主协商、科学规划和集体决定。同时,加强了宗教领域道风建设,在宗教界实行“5个禁止、20个不准、5个一律”改进教风规定。并于11月4日举办了全县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班,共130多人参加。

3、全面完成宗教活动场所换发证工作。按照国家宗教局统一部署,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换发证,共换发佛教活动场所91处,道教活动场所4处。

四、以加强能力建设为中心,夯实民宗工作基础。一是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注重理论业务学习,民宗队伍的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廉洁意识明显增强。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关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推行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制,目标管理,量化考评,机关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二是建章立制,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联系群众制度》、《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公务接待制度》、《会议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广大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争取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民族宗教事业的任务还比较艰巨。二是民族乡和少数民族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文化事业以及群众生活状况等,与全县其它地区的发展差距还存在拉大趋势,加快改变民族乡和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任务还比较艰巨。三是爱国宗教力量依然比较薄弱,进一步加强爱国宗教力量建设的任务还比较艰巨。四是民宗系统干部队伍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民宗干部队伍素质的任务还比较艰巨。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五、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县将始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搞好服务、抓好落实。

1、继续加大法规宣传力度。把民族与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位,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管理服务水平。

2、继续加大民族政策争取力度,联合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在享受民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待遇上等政策,取得突破。

3、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认真开展好“六进”活动,搞好试点。

4、抓实抓好寨市、党坪、麻塘、竹舟江、鹅公、朝仪、东山、乐安8个民族乡30周年庆祝活动。推动民族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5、继续抓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确保上堡、大团二个侗寨申遗成功。

6、抓好民族文化整理抢救工作,认真搞好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选送优秀节目,争取取得好的成绩。

7、继续抓好依法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建设,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

8、继续推进“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

9、继续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继续取缔非法宗教聚会点,阻止未经备案的宗职人员在我县非法传道。

10、继续抓好宗教团体班子建设。适时调整充实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班子成员,把爱国爱教的骨干力量充实到各场所。

11、继续巩固“两个”治理成果。治理乱滥建工作要常抓不懈,长效管理,防止反弹,依法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

12、继续做好宗教场所换证扫尾工作。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设施专项治理工作。

3县民宗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紧紧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工作目标,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同胞、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创造团结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上级民族宗教部门和县里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20XX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大民族宗教法规宣传力度,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一是加大法规宣传。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乡村发展的意见》(榕委[20XX]27号)及相关配套法规学习贯彻。通过“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进一步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二是抓安全责任落实。县民宗局与各宗教团体及所有合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安全防火防盗工作责任书,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中秋和国庆组织了七次规模较大的安全工作大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限期落实整改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今年无安全事故。三是规范管理。巩固治理“乱滥建”工作成果,加强县、乡、村三级巡查工作,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制要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制止新的乱滥建。四是取缔非法、抵御渗透。充分发挥各宗教爱国团体组织作用,坚决打击非法宗教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并在上街镇联合市、县公安国保、市民宗局执法部门取缔非法宗教境外场所一个。五是加强队伍建设。今年以来共调整充实6个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把一些爱国爱教的宗教界人士不断充实调整进宗教团体和各宗教活动场所。六是抓教育转化。接受爱国神甫传道,积极做好受天主教地下势力控制的天主教信众教育转化工作。七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和谐寺观教堂”建设。县道教协会为了提高道教会员宫观管委会成员的素质,于今年6月份举办了宫观骨干培训班。学习国家宗教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意见》等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法规、宫观管理及教理教义、宫观文物保护常识、防火常识与消防器材使用内容,并相互交流经验,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并对以后加强宫观管理和构建和谐宫观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自从福建省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以来,我局积极响应配合,到目前为止,闽侯县宗教活动场所80%已经达标。

(二)加强协调服务,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一是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利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走访慰问各界人士37多人、少数民族贫困户30户、天主教贫困户30户、廷坪乡西坑村贫困户60户、鸿尾乡岩石村10户,共发放慰问金89700元。二是协调服务。帮助开据少数民族身份证证明1份及少数民族民族身份更改审核证明8份。做好少数民族散杂居村的“五通”项目上报工作,向省、市、县争取71万补助资金,为少数民族地区改善生产和生活环境,积极创造条件,使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共享改革成果。

(三)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参与各项活动。一是积极做好大湖乡六锦畲族民族村“幸福家园工程”建设工作。二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等工作。省、市、县“两会”结束后,我局收到省政协提案1件,县政协提案3件,这些提案涉及到宗教场所“两证”、土地林地归属权及如何协调文物保护单位两套班子和谐共处等问题,真实反映宗教场所的呼声和期盼,为了保证政协委员提案“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我局认真开展提案调查落实工作,做到答复率、走访率、满意率均为100%。三是认真推进“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四是认真布置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设施专项治理工作并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五是加强大学城周边基督教堂点管理。六是有效应对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经常性矛盾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和妥善解决影响民族团结、宗教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做好维稳工作。七是认真开展元宵期间宗教场所安全检查工作。根据市民宗局《关于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我局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并督促检查。我县四大教都积极认真开展场所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和谐的元宵佳节。今年对5个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整改修善,拆迁、改造新落成3个活动场所。八是积极开展调研检查工作。1、元月4日,闽侯县政府副县长林琼华在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林云明、荆溪镇党委统战委员宋丽珍的陪同下先后来到宗教活动场所调研。2、做好雪峰寺经籍的整理与保护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工作调研。3、8月至9月,中共闽侯县委组织部陈政宝部长、县委赵育红常委、陈祥波副县长分别带领县相关部门领导先后对数个闽侯县佛教活动场所、闽侯县基督教活动场所进行走访调研。4、9月25日在闽侯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上汇报我县贯彻执行《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情况。5、10月14日陈祥波副县长带领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民宗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大湖乡等相关部门领导对大湖乡六锦畲族民族村进行专题调研。九是积极开展民族宗教各项活动。20XX年8月26日上午,闽侯县道教协会在闽侯甘蔗临水宫举办道教协会成立十五周年庆典活动。今年九月份我局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主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积极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闽侯县佛教协会于今年9月在大湖雪峰寺召开宗教慈善周全县各寺院负责人动员大会,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闽侯县天主教积极开展“慈善周”活动,在慈善周期间探望两个困难家庭,为考入大学的孩子捐款20XX元,在省两会慈善基金捐款5450元,在市民宗局开展慈善活动期间捐款3000元,各堂区结合自身实际,集中力量开展扶贫、济困、助残、救灾、养老、助学、支教、义诊等公益慈善活动;闽侯县基督教“两会”参加省基督教“两会”开展“慈善周”活动奉献5000元,参加市民宗局“慈善周”活动基金5000元,县两会还慰问山区五保护、孤儿、特困户、重病信徒一万多元,分食用油25瓶、水果、牛奶各30多箱、蛋、面等一百多斤,资助白血病儿童2500多元,奉献山区学校捐书款1000元,县两会、甘蔗堂、上街堂、白沙堂、多次前往孤儿院慰问翔残疾儿童,奉献基金、物品等合计5000多元,动员各堂点及信徒对下属几个堂点因年久失修的危房进行整改或建堂给予奉献。这充分展现我县各民族、各宗教大团结的和谐局面。

(四)存在问题。

1、大部分宗教场所因历史原因无土地证和房产;2、全县乱滥建宗教场所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民间信仰场所;3、场所内部纠纷,负责人更换难;4、场所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多,特别是财务管理混乱;5、大学城周边地下邪教治理难;6、宗教团体工作人员素质低,工作难到位;7、我局人员编制少(行政编制3人,工勤编制1人),且缺编严重。闽侯县是宗教大县,且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任务极其繁重,现有行政在岗人员2人(其中局长1人、科员1人),行政缺编1人,工勤人员缺编1人。由于人员少,日常工作难以运转,依法管理工作难以到位;8、少数民族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大湖乡六锦畲族民族行政村及少数民族自然村经济欠发展,群众生活困难。

二、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为动力,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搞好服务、抓好落实。

1、继续推进“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

2、继续开展好20XX年宗教慈善周和民族宣传月活动。

3、继续加强大学城周边基督教堂点管理。

4、继续加大法规宣传力度。把民族与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位,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管理服务水平。

5、继续抓好依法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建设,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

6、继续抓好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试点管理工作。按照稳妥、渐进原则,对上规模、影响大、信众多、管理好的场所逐步列入试点管理并探讨管理办法。

7、继续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特别是要做好严禁举办暑假少儿读经班,继续取缔非法宗教聚会点,继续限制挤压地下神甫人员活动空间,阻止未经备案的神职人员在我县非法传道。

8、继续抓好班子建设。适时调整充实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班子成员,把爱国爱教的骨干力量充实到各场所。

9、继续巩固“两个”治理成果。治理乱滥建工作要常抓不懈,长效管理,防止反弹,依法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

10、继续做好少数民族村居干部综合素质培训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科技培训。

11、继续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设施专项治理工作。

12、继续对全县各宗教场所“两证”(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情况进行摸底。

13、继续做好宗教场所换证扫尾工作。

14、继续撰写《闽侯宗教》书籍。

15、开展好雪峰寺经籍的整理与保护工作。

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克服困难,以饱满的工作热忱、一流的服务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4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统战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意见

20XX年,我们统战部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帮助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全市统战及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好统战工作,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服务,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作出新的贡献。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加强理论武装,打牢思想基础,明晰工作思路

我部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把统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围绕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我县改革和建设中的法宝作用。一是把握十六大的主题、灵魂、精髓,深刻认识统一战线在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地位作用。二是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上下工夫,结合我县的工作实际,明晰工作思路,确定了六个方面的工作重点,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扎扎实实开展工作。

(二)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新机制,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

为了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统战部门协调抓总、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关心参与的统战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我们统战部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年初,我部报请县委同意,批准成立了xx县统一战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统战部牵头,有关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今年主要与组织部、政法委、公安局、人事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处理了有关人事、民族、宗教等相关问题,加强了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了统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设置了统战委员,建立组织保障。按照《中共xx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有关会议精神,我部在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报经县委同意,在全县六个镇、一个管委会和县直有关单位共24家确定了一名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和一名兼职统战委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加强与县委统战部的联系配合,使统战工作有了人员组织保障。

3、建立了县、镇、村民族宗教管理网络。一是成立了xx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二是各镇、禄充管委会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民宗专干;三是在各村明确了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民族和宗教工作。形成了层层落实,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积极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党外干部、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安排和使用工作

在党外干部工作上,我们充分发挥统战部广泛联系党外人士的优势,积极协助组织部门共同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安排、使用、考察工作,推进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建立健全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外领导干部档案,随时了解掌握党外干部情况,至20XX年11月止,全县共有副科级以上党外领导干部45人,其中:副处级3人,正科级4人,副科级38人。二是落实了工商联会长由党外人士担任工作。三是配合组织部门在全县公开招考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促进了非党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工作。四是与县委组织部联合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外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已批转各有关部门执行。

(四)搞好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我县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1、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使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年初,按照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要求,我们及时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传达了会议精神,结合xx实际与六镇一管委会签订了20XX年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11月,按照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对六镇一管委会的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工作进行了考评,通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有效地推进了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

2、积极开展“示范村”活动,促进带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在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我县确定了海口镇松元村委会的石龙村为市、县(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两级的民族团结示范点。以“民族团结好、经济发展好、社会治安好、村容村貌好、教育科普好”等五项内容为主,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活动,一是争取市民宗局的支持,投入资金2万元,建立了农业技校;二是协调市、县交通部门,投入资金16万元,解决了石龙村的交通难问题。通过一年来的工作,石龙村共新发展种植柑桔25000棵,桃李35000棵,新修了一条长840米,宽5米的村内混凝土道路,解决了过去“晴天一身恢,雨天一身泥”的状况。全村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有了明显的好转,村容村貌也有所改变,全村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团结氛围。

3、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民族之间大团结。一是在全县各中小学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我部积极协助县教育局,在全县各中小学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增长见识。活动中,共征订《中华大家庭》2223本、《民族常识》20XX本、《民族政策常识》2700本。通过开展活动,使中小学生增长了民族知识,增强了民族团结。二是开展民族理论讲座。县委党校开设了一课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讲座,参加学习人员共52人,通过学习,使大家系统地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有关的民族政策。三是及时调处民族矛盾。对一些影响民族团结以及民族地区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及时了解情况,及时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四是积极参与民族节日活动。主要是配合松元彝族村举办好一年一度的火把节和组织县五套班子参加回族圣诞节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宏扬了民族文化,增加了民族节日气氛,使各民族之间相互了解,促进了民族的大团结。

4、做好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按照“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宗教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我县的宗教工作,今年主要抓好了几项工作:一是建立了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了县、镇、村宗教管理网络。二是认真开展了基督教情况调查。针对我县基督教发展较快、管理不规范等情况,我们开展了对全县基督教基本情况的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对基督教管理的措施和方法。三是及时召开宗教工作会议,宣传学习有关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更好地开展工作。四是经常深入到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了解掌握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保证宗教的稳定。五是认真做好制止零散朝觐工作,帮助穆斯林群众按规定参加朝觐。六是积极配合政法委、公安局对非法宗教活动进行打击,严防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

5、组织召开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座谈会。年初,我部组织召开了全县民族宗教界人士座谈会,县政府高副县长全面总结了我县民族和宗教工作,充分恳定了全县各族人民和广大信教群众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互相尊重、紧密团结,在工作中识大体、顾大局,为全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参加座谈会的各族和各界人士在座谈中纷纷表示,作为一个中国公民,不论是何民族,任何宗教组织,一定服从党的领导,按照宪法的规定,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做好团结工作,维护本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6、做好“非典”预防和防治工作。“非典”期间,我们按照要求,一是认真搞好本部门的预防和防治工作;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地区开展“非典”预防和防治工作;三是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预防“非典”的宣传,并督促检查,有效地开展了“非典”的预防和防治工作。

(五)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促进我县非公经济的发展

今年,我部按照全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加强了工商联工作。一是根据工商联人员的变动情况,指导工商联对执委、副会长班子进行了调整和增补,落实了工商联会长由党外人士担任工作。二是积极做好工商联党组的组建工作,现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等待县委批准后即可实施。三是认真贯彻“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教育工作,推荐了2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为云南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四是积极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调查研究,对我县七户重点非公经济骨干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提交了调查报告,为进一步搞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工作,促进我县非公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做好台胞台属、侨胞侨眷工作。

我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充分发挥台办、侨办的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台侨工作,一是根据我县台胞台属、侨胞侨眷的情况,我部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关心他们的疾苦,注重掌握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为他们排忧解难。二是在新年来临之际,对全县台胞台属、侨胞侨眷进行走访慰问,热情为他们办理相关的事务。三是开展了对全县归侨侨眷“危房旧房”情况的调查,向上级报送了调查报告及4户贫困归侨侨眷危房情况。

(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政策,争取人心,凝聚力量

一是召开黄埔同学座谈会。6月15日,为庆祝黄埔军校建校79周年,我部召开了xx县黄埔军校同学座谈会,全县共10位同学全部到会,通过座谈,同学们了解了我县改革、开放、发展、稳定等各方面的情况,并表示要加强与其他各地黄埔同学的联系,尽力为全县的发展发挥作用。二是认真落实原工商业者生活费问题。我部根据来访原工商业者反映的情况,对全县原工商业者情况进行了调查,按照规定提出了《关于解决部分原工商业者生活费的意见》,交有关部门办理。三是认真落实增加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费政策。我们按照云统发(20XX)61号文件规定,与人事、财政、民政部门协调,联合形成文件,增加了起义投诚人员的生活费,有效地落实了党的政策。

(八)不断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1、加强理论学习,促进工作开展。一是改进学习方式,确定学习的重点,理论联系实际地学习了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二是加强统战业务知识学习,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质量。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按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工作。

2、加强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是继续抓好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三是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我们按照县委的要求,开展了以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牢记“两个务必”,切实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活动。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岗位制度、纪律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作风制度建设,营造了统战部门团结奋进、求实奉献、开拓创新、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

3、不断提高统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积极创造机会,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开阔眼界、拓宽思路,以适应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需要。二是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牢记使命,勤奋工作;坚持宗旨,执政为民;改进作风,求真务实;加强学习,与时俱进”的要求,努力培养一支信念坚定、作风民主、知识广博、富有创新精神、人格好、人缘好、形象好、有能力、会做事、能吃苦,深受统一战线广大成员欢迎的合格的统战干部队伍。

二、存在问题:

1、结合统战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不够。

2、由于人少事多、工作经费有限,有些工作开展得还不到位。

3、统战干部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20XX年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统战部门的指导下,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把基层各方面统一战线成员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创造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服务。

二、工作重点

1、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发挥作用。

2、大力促进民族团结和进步。

3、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4、教育和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

5、积极协助县委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培养、安排、选拔、使用工作。

6、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在科技强县中的作用。

7、有重点地做好台侨和海外统战工作。

8、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宣传信息工作。

9、继续抓好统战部门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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